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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篇小说】 《马缰扣》 [第一卷已完结] [打印本页]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4-30 05:15
标题: 【长篇小说】 《马缰扣》 [第一卷已完结]
本帖最后由 银翊 于 2020-7-14 18:59 编辑

本文为作者银翊原创,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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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缰  扣

Bridle Buckle

写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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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您好,我是安德洛斯。
  感谢您点进这《马缰扣》这样一部书名平凡无奇的小说。这本书记载了我们很多人经历过的故事。
  在开始阅读之前,我有必要提醒您,这部作品采用了多视角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在不同章节之间,会采用不同人物的第一人称视角进行叙事。在章节的标题会标明这一章的视角归属。在故事的一开始,就是以我——安德洛斯的视角讲述的。
  另外,由于撰写这本小说的作者非常倔(这也是我讨厌他的原因),这部作品中会挖很多坑,同时很少说无关紧要的废话。因此,短短几段中信息量可能会很大,请各位读者不必心急着往下读,放慢阅读速度。我敢保证,我们的故事不会让您失望的。
  再次感谢您点开这本书,我在七年前的小村庄萨戈拉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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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德洛斯:萨戈拉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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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记得发生过的一切,因为一切都从未发生】
  我正坐在村口的矮墙上,享受着落日照耀下那种少有的暖意。山坡上的羊群也被这温润的日光浸泡,披着一身赤红色的羊毛,卧在草地上歇息。
  正如那些吟游诗人口中的庸俗故事一样,萨戈拉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小村庄。最见多识广的长老也不知道我们村子有多久的历史,萨戈拉在帝国南部的平原上安静地生活了几百年。直到那场改变了整个大陆的战争。
  我们的村子走出了七十六个棒小伙子。他们曾以禁卫的身份加入帝国军团,向老皇帝效忠,每一个吟游诗人都会唱他们的歌谣。
  我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活着回来。七十六勇士永远沉睡在了巴旦尼亚的森林中,至死都没有松开手中的长剑。倒在他们身旁的,是上百名巴旦尼亚战士的尸首。
  “敌袭!敌袭!巴旦尼亚人打过来了!”
  我后背一凉,险些从墙头上跌落。回头看去,一个熟悉的矮小身影一边挥着手,一边咧着大嘴向我跑来。他穿着一件宽大的粗布衬衫,腰上紧紧扎住的绳子也掩盖不住他瘦弱的身材。
  “我就知道是你。”我回头对那小个子——我唯一的朋友图里亚多斯——说道。“明天你可就要随部队开拔了。现在不去听村长唠叨,找我干什么?”
  图里亚多斯费力地爬上墙头,随手抠下矮墙上镶嵌的石子,向我的羊群丢过去。
  “你知道我父亲向来唠叨得很。”他对我说,“不过,我总得抽出时间来,跟我这胆小的宝贝儿弟弟道个别呀!哈哈哈哈!”
  “滚蛋!”我甩开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
  “以后再听到巴旦尼亚这几个字,可别再尿裤子了!”图里亚多斯说道。
  自从那七十六勇士战死后,“巴旦尼亚”成为了每一个帝国母亲都会拿来吓唬小孩的撒手锏。即便我早就过了听睡前故事的年纪,童年的这种阴影仍旧挥之不去。
  “过不了几年,站在你面前的就是帝国大元帅、巴旦尼亚征服者、女皇陛下的驸马——伟大的图里亚多斯!到时候嘛,你要是表现得好,我可以让你做我的侍从。”
  “就凭你?小心明天就把小命丢在那些劫匪手里。”
  我尽管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知道,这家伙一时半会儿不会出什么意外。他自小就油滑得很,无论是偷冒险者的钱包,还是跟商队讨价还价,都是一把好手。他最多会在哪个昏暗的小巷里被上门寻仇的人做掉,决不会像个英雄一般死在战场上。
  图里亚多斯一脸不屑地说:“你没看到她骑在马上的样子多威风,我跟你讲,我在她手底下打仗,不日就会飞黄腾达,然后就可以把她娶……”
  “做梦吧你!”我一脚把他踹下墙去。“回去把你那把剑好好打磨打磨。村长从牙缝里挤出来四十八个第纳尔不容易,我可不想看到它插在你的屁股上。”
  翻身下墙,我走回了山坡上那间小屋。太阳已然落下,仅剩一点微弱的亮光。只听得到田里牛羊的鼾声,和隐隐约约传来的三两声,属于母亲们的抽泣。
  躺在吱呀作响的矮床上,我回想着今早发生的一切。我深知,图里亚多斯不过是脑子一热,过不了两天,就会从军队里开小差逃出来,再偷偷溜回萨戈拉的。
  图里亚多斯虽说长相还算俊俏,剃着一头短短的碎卷发,外加他那副油嘴滑舌,尤其招村子里的女孩子喜欢。可那军队是什么地方?他那些油腔滑调的小聪明没什么用武之地。他既然愿意去,不吃些苦头是不会回来的。
  屋顶缝隙露出来的月光格外刺眼,明晃晃的让人心烦。
  今天早上进村的那位大人也是。
  “一边儿玩去,马蹄可不长眼睛!”
  村子里的小孩一早就扎堆等在村口,他们总喜欢在有人进村的时候围在旁边动手动脚。过不了多会儿,那个战士就会拔剑威胁,然后孩子们像麻雀一样一哄而散。这场景日复一日地在萨戈拉发生。
  我骑在我的骡子上,看着村口的这场好戏。
  果然,那个卫士拔剑了,孩子们嬉笑着跑开。骑在马上的领主摆了摆手,制止了卫士。这倒新鲜,通常情况下,这些来村子里募兵的领主从来都不怎么在乎百姓的死活。
  我攥紧了马缰扣,催促夏妮——我的骡子——往前多走上几步,以便看个清楚。这次这位贵族看上去有点陌生,身材高挑不说,手臂和腰肢也比以前那些大腹便便的领主细上不少,胸部也……
  “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卫士倒是眼尖,远远地朝我大声呵斥。
  不看就不看,小爷我还不稀得看呢!我调转骡头,回到山坡上去找我的羊群。
  “兹以诸神和伟大先祖卡拉迪乌斯之名,今有东部蛮夷库赛特人聚众滋事,犯我边境,扰我百姓;奸淫掳掠,其罪当诛。奉女皇令,现征募有志者加入帝国军团,征讨夷众。每位应征者将许以二十第纳尔,有行伍经验者另有赏赐!”
  卫士宣读完了老套的招兵旨令。这东西每次更换的字眼无非就是“东部蛮夷”或者“北境匪寇”要不就是“帝国叛徒”。我躺在骡子背上眯着眼,盼望着这群人赶快离开。
  “说你呢小子,过来!”那个卫士走上前,一把将我从骡子上拉下来。
  “哎呦呦,大人,我是良民,我是良民。”我赶忙回应道。
  “殿下命你入伍参军。”
  “参军?不去不去不去,小爷我没活够呢还。”我把头摇得像南方人的沙锤,“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我可受不了。”
  村长赶紧窜出来打圆场:“对对对,他不行的。哎呀这小子就是我们村一个泼皮,您看,我这儿还有好多精壮大小伙子。您平时对我们多有照顾,今天您带走六个,我连眼皮都不眨一下。至于这个小崽子,他可配不上您的部队。”
  “我就要这个。” 那位领主大人开口了,声音犀利而尖锐。
  呵,果不其然!一个女人家,不老老实实呆在封地的,整个卡拉迪亚大陆也找不到几个。看来这次草原人来势凶猛,连女皇陛下都要御驾亲征。
  “哎呀这个不行的,他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而且他特别能吃!一天能吃掉一头牛,您看还是……”
  卫士把唠唠叨叨的村长拽到一旁,那位领主,不,女皇大人翻身下马向我走过来。
  “你走不走?”她说道。
  我低着头,不敢看她,只听得出她的嗓音不像那些农妇一般浑浊,却也算不上多么清脆。还真是少见,居然对我一个平民这么执着。
  “大人您看我这小身板啥也干不了,入伍了也是个累赘,您高抬贵手,把我当个屁放了,饶了我哈。”
  “软蛋。”她骂道,“打我一拳。”我不敢直起腰来,只好伸长脖子尽力向上看去。女皇陛下的五官十分精致,高我大半头的身材让我感到不寒而栗。
  “草民不敢,草民不敢。”
  “我命令你,打我一拳。” 那双俊俏的眸子露出了不少愠色。我哪敢动手,低着头缓缓后退。
  “砰——”
  这位大人一拳锤在了我的肚子上,我一个趔趄,仰面向后摔去。这些贵族女人比村子里的马还壮,真是可笑。
  “畏手畏脚,光复帝国的使命难道就凭你们这代人吗?”
  “我们可不像女皇陛下一般孔武有力。”我躺在地上,庆幸自己又躲过一劫。
  “当心你的舌头!”大人拨转马头,对村长说,“这是一百二十个第纳尔,挑六个小子,拿上装备,明天一早我来提人。”
  就这样,图里亚多斯终于梦寐以求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帝国新兵。而我,则捡回了一条能继续活着的命。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安德洛斯!你小子给我滚出来!”村长在门口叫嚷着。
  “怎么了村长?”我刚打开门,他就气鼓鼓地钻进了屋,上了年纪的脸憋得通红。
  “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啊?跟你说了多少次,领主进村的时候不要露面、不要露面,偏不听!这下好了,自己给自己惹事儿不说,为了保你,我最后一个儿子也得送出去!女皇什么女皇,谁告诉你那是女皇的,那是公主!伊拉公主!我告诉你,明天早上来的时候你老老实实躲在山上,不许踏入村子半步,千万别让她看见你。”
  “她……是公主啊?我说嘛,图里亚多斯这小子下午兴奋得像一头发情的……”
  “绝对不能让她发现你,听到没!明天你要敢露面,老子打断你的腿也不会让你走的!”村长头也不回地下山去了。
  可公主为什么对我这么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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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德洛斯: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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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里亚多斯走了。
  他那件宽大的衬衫与他矮小的个子极不相称。即使隔着几百码,我也能看到伊拉公主检阅新兵时铁青的脸色。
  “你管他们叫‘精壮’?”公主斥责着一旁点头哈腰的村长。
  “您别看我儿子个子不高,他跑起来可快了,尤其是投掷方面,那可真是一把好手!一手飞刀使得出神入化,您只要给他……”
  “飞刀?呵。你儿子不会和那些恶贯满盈的秘密之手有什么瓜葛吧。我可不想在我的部队里安插一名龌龊的雇佣兵。”公主嘴角的笑容愈发地冷酷而轻蔑,可惜我离得太远,不能好好欣赏村长尴尬的神色了。
  “瞧您说的,我们家世代为国效力,他哥哥当年还参加过阿雷尼科斯皇帝的亲征。说到先皇陛下,他老人家可真是英明神……”
  “我父亲不需要你来吹捧。”伊拉公主打断了村长的马屁,“他要是瘦弱到拿不起标枪来,不出一个月,必定会死在库赛特人的马蹄下。我可不觉得那些草原蛮子会因为你们家的光荣事迹而手下留情。”
  “您多担待,您多担待。”
  我看腻了这老头儿的那副恶心的嘴脸。他当村长的十几年来,嘴上总说着,他要保护村子一方平安,让大家安居乐业。其实还不是为了那点微薄的声望换来的权势。
  “这老东西,还真是奸诈。”
  这粗犷的声线十分陌生,我转过头,只见一身材壮硕的男子坐在一旁的树桩上。我没在萨戈拉见过这人,看他面孔不过三四十岁,与那一头银白色的长发极为不相称。背后背着两把双手剑,相比他身上破旧的帝国缝制皮衣则更为扎眼,多半是从哪个喝醉的雇佣兵手里偷来的。这人正在树桩上抱着一小桶枣大嚼特嚼,和我一样看着村口发生的这场好戏。
  “嘁,你也比他强不到哪儿去。”我把头转了回来。
  “喂小子,你可真是无礼的很。”
  “干嘛,小爷我又不认识你。”
  他走过来,一把揪住我的领子。那只带疤的左眼极为吓人,眼中闪烁着阴冷的寒光。这种寒光不像是人类能露出来的神色。
  “我警告你,小子。你们这些年轻的冒险者,学着对前辈客气点儿!”
  “呦,原来是个冒险者,失敬失敬,多有得罪。”我赶忙道歉,遇到这种人千万不能硬碰硬,“不过嘛,您可想错了,小爷我可不想和冒险者掺上什么关系。”
  他表情看起来缓和了些,把我丢回了骡背上。
  “夏妮,我们走。”我抓住机会,夹了下胯下的骡子,赶紧离这个怪人远点。
  “站住!”
  “又干嘛?喂,我可对你的冒险故事没兴趣,也没有多余的钱给你。”
  “你为什么认识夏妮?”他恶狠狠的语气又回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认识夏妮?她和我朝夕相处,我每天都骑着她四处……你——你要干嘛?把剑收起来!救命——有强盗!”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的骡子,方才放下手中的剑。不过那眼神依旧阴冷,阴冷得如同他剑刃上那种令人胆寒的银光。
  “小子,看得出来,你很想离开这里。”这白发男子把剑收回鞘中,坐回了树桩上,又捧起了那桶枣子。
  “您要是活够了,非要出来闯荡,那您请自便,小爷我还没呢。这村子来来往往的冒险者多如牛毛,能再回到这儿的少之又少。那些冒险者,今天还画着花里胡哨的家徽,明天说不定就倒在哪个阴暗的角落中了。”
  “你知道,那公主为什么非要你参军不可?”
  “我哪知道?兴许是看我长得顺眼。”
  “呵。” 这男子冷笑一声,“就没人跟你说过,你是个做禁卫的料?”
  “没人说过。就算是又怎么样,什么禁卫、具装骑兵、精锐军士,还不都是一群短命鬼。”
  “我出五十个第纳尔,小子,跟我走。”
  “您可别逗了。这些跟着领主的新兵们,若是诸神眷顾,好歹还有机会混个战功。要是跟着您这样的冒险者去流浪,吃了上顿没下顿,过了今天没明天。别说那些领主大人,就是跟那些雇佣兵混都比您这儿划得来。收起您那点可怜的家底儿吧,兴许哪天还能拿来保命。”
  “你还看不清自己。罢了,哪天想出去见见世面了,找我。”
  “您还真是自信。”
  “我手里有你想要的东西。” 白发男子站起身,直了直他那微驼的脊背,便大步朝着村口走去。迎面撞了兴致勃勃跑过来的老村长一个措手不及,头都没有回。
  “呸,粗鄙的白毛鬼。”村长从地上爬起来,“诸神保佑,幸好今天公主殿下没看见你。安德洛斯,我警告你小子,下次有领主来,再躲远点。哎呀,你以后干脆就别出来看热闹。行了,赶紧的,收拾东西,把你那把草叉带上,一会儿就出发。”
  “出发?要我干嘛?”
  “干嘛?你说干嘛?送货!去,把你那十六只羊送去吕卡隆,人家纺织厂急着要。进城以后少说话,直接送去,送完赶紧出城,最晚明天晚上必须回来。我跟你说这些冒险者的心都黑了,送个羊还讨价还价,非是什么二十天才能到,张口就要八百个第纳尔。去他的吧,我可听说不少人都偷偷卖掉一半的牲畜,然后偏说是路上损失了。这些人就……”
  “行了行了行了磨磨唧唧的。”我左手接过收据,右手向老头儿伸过去,“拿来吧。”
  “拿什么?”
  “拿钱呐,我的工钱得给我吧?我不像那些冒险者那么贪婪,你给我七百九十八个第纳尔就行了。”
  村长一棍子打在我屁股上:“小兔崽子还跟我要钱,要不是我在你爹死后好吃好喝供着你,你能活到今天?滚蛋!”
  我在房子里打点行李。吕卡隆城虽说不远,但这两天不太安宁,闹得附近也有那么三两伙劫匪。要是运气不好,这次可花不起钱免灾了。罢了,大不了就跑,谅这老头也不能拿我怎么样。在城里快活几天再说,给他跑腿,可不能把卖羊的钱完完整整地带回来。
  “走吧,夏妮。”我扶正自己的皮帽,背上这杆老旧草叉,带上两袋小石子,踏上了出村的路。太阳正当头顶,在这样盛夏时分,算不上一个宜人的天气。路面泥泞不堪,里面还散落着枯萎的野花瓣,大概是公主的骑兵踩出来的。
  我用石头赶着羊群,一路向北走去。在快日落时,那座古老的城池逐渐顺着山峦的剪影浮现出来。城门外还残留着马车和挡箭牌的残片。很奇怪,上次围城战后,附近的百姓居然还没有把这些东西搬光。
  我顺手从泥堆里捡起了半块铁皮,它或许之前还被顶在某个倒霉的瓦兰迪亚军士头上。不过,对于我来说,它最后的价值就是去市场上换几个子儿,给我买一大杯啤酒。
  城门快关了,我赶在最后一刻进了城,朝着纺织厂走去,这条路我再熟悉不过了。
  “晚上好啊!”
  我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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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德洛斯:布兰加泰尔·碎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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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从黑暗中醒过来时,眼前的强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缓了一会儿,眼睛方才逐渐适应了这种冲击,可还是看不太清东西。朦朦胧胧中好像能看到一张网,或者一面栅栏。
  “倒霉。”我嘟囔道。后脑勺应该是被人打了一闷棍。摸了摸自己全身上下,收据和草叉都不见了,不过衣服还在,没被人扒个精光。
  眼前仍旧模糊不清,只看到一面铁栅栏,栅栏外是刺眼的红光。不对啊,明明是我被抢劫了,凭什么把我关进地牢里?
  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想扑到栅栏那边去喊守卫。“放我出……哎呦该死。”刚站起来,就被不知道什么东西绊倒了。
  伸手摸过去,是一把重剑。掂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应该不是什么便宜货,能卖个好价钱。等等……为什么牢房里会放有武器?
  我重新走向铁栅栏,盘算着该怎么声泪俱下地向守卫诉说我的冤情。视野里笼罩着一片血红色,大概是被打了的那一棍伤到了眼睛。正好,可以演的惨痛一点。
  “吱——” 不对劲,为什么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怪不得他们说女皇总是抓不住领主,这地牢修成这个破样子能关住人才怪了。“趁着没人发现,赶紧溜走。”我心想。
  “现在出场的是来自瓦兰迪亚的新晋冒险家,嗜血残暴的恐怖杀手,碎颅者——布兰加泰尔!”
  好像是在我头顶上方传出的声音,他尖锐的嗓音让我浑身上下不自在。伴随着传来的是此起彼伏的鼓掌和叫喊声。我站在铁栅栏外的空地上,视力稍微恢复了些,不过还是隐约地有些发红。远处有一个晃动的黑影,似乎在逐渐变大。
  我搞清楚了我的处境。这是贵族老爷们的怪异癖好——竞技大会。而我,即将面对这个嗜血残暴的碎颅者。
  “再……再见。”说时迟那时快,我转身拔腿便跑,重重地关上铁门,尽管我知道这拖延不了多少时间。
  “他选择了退回准备室!这是否意味着这位年轻人已经找到了必胜的诀窍呢?”
  黑影走近了,我缩在栅栏后黑漆漆的小屋子里,不断地在油腻腻的墙壁上摸索,期盼着找到进入竞技场的路好逃出去。由于房间内太过昏暗,我只能看到他背后淡红色刺眼的光。
  我不能死,我还没挣够一万第纳尔买下萨戈拉走向人生巅峰呢。我错了,我不该每天玩世不恭不敬诸神。只要今天能让我活下去,我以后每天早祷晚祷一次不落,挣来的第一个一百第纳尔先供奉给诸神……呃……先供一半吧,诸神一定不贪财的,或许还会还给……
  “咣啷”一声,铁栅栏门被一脚踹开。走进来的黑影攥着一根粗大的战锤。“别……别打头好不好……”我躲在角落,盼望着他能手下留情。
  “啪——咕咚——咔嚓”
  黑影倒了下去。现在只剩下了栅栏外的淡红色的刺眼光芒。
  三十秒过去了,黑影还没有站起来。这太可怕了……我想走过去,刚试着站起来便两腿一软,跪倒在地。这下反倒让我看清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一张倒霉的脸,重重地拍在了一面筝型盾上,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盾牌中心的钢球。而他的脚边,横着那把帝国重剑。
  我不知道竞技大会失手杀人算不算犯罪,不过我可不想以身试险。最好还是趁没有人发现赶快溜走。这边没有路的话,向外走出去总有办法退出这个是非之地的。我扶着粗糙的地面,缓缓站起来,腿不像刚才那般孱弱了。
  “好!在经历了一番黑暗中的精彩搏斗之后,本次吕卡隆竞技大会第一轮七组的优胜者是碎颅者——布兰加泰尔!”
  我直愣愣地杵在竞技场中。
  “看来这位残暴的斗士需要一段时间修整。接下来我们将带来第一轮第八组的比赛!”
  我回头看向我走出的那个阴暗的房间,刺眼的阳光照射在那个倒霉蛋的后背上,紫罗兰色的衬衣上清晰地印着两条白色的条纹。“是个新兵啊……”我心里念叨着。这个布兰加泰尔不是什么要杀了我的恶棍,而是我自己!是谁用这个假身份给我报的名呢?我是得罪过那么几个混混,可我不值当的被安排这么一场大戏吧。
  一个商人模样的人把我带出了竞技场,走进了角落里的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明显宽敞明亮了很多,墙上插着火把,长椅上也铺着厚厚的毛皮。屋子里已经有了五六个斗士,有的在挥舞手里的钝铁剑,有的在包扎胳膊上的伤口。长椅上还躺着一个魁梧的大汉,呼噜打得震天响。身上穿着厚厚的札甲,应该是个现役的双刃枪兵,怪不得这么肆无忌惮,睡着了都没有人敢靠近。
  “下一场是二对二,两名步兵两名骑兵。那边那两个,跟我出来。”这商人命令到,大概他就是这竞技场的老板了。
  “老哥,商量个事儿。”我叫住了正要离去的老板,“我现在退出成不?我不打了。”这话说出口,屋子里的人全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盯着我,仿佛在看某种动物。
  “行啊,去那边那个桌子把违约金缴了,一共一千八百四十三又半个第纳尔。”
  “不是,凭什么呀,我跑来玩命给大人们看怎么还得花钱呢?”
  “通常情况是不用的。这次不一样,有几位大人在你身上下了注。你要是不打了,这钱可不能让我赔。”说完,老板就带着那两个斗士走出了房间。
  “名气吹的挺大,没想到是个怂货。”坐在角落里的那个斗士开口了。他一条腿踏在长椅上,不紧不慢地用自己的靴筒擦拭着手里的钢剑。“这年头跑商的听了你的名字,都得吓丢几个魂儿。”另一侧,一个套着链甲的男人摘下了他的护鼻盔,对我说道,“这么说——咳咳——原来你是靠求饶来打仗的。”
  房间里充满了恶臭的笑声,一个个笑得声嘶力竭,咳嗽声夹杂着浓郁的血沫子味儿。我感到恶心,把脸扭过一边去,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跑是跑不成了,我从没使过剑,打又必然打不过。虽说剑没开刃,可这么沉的大铁块要是砸到头上,那也是要命的啊。我身上这两片布,和那些铁桶打架岂不是毫无还手之力。要是多人对决的话,兴许还能寄希望于强力的队友……可最后一轮一定是单挑……
  “都给老子闭嘴!”长椅上躺着的那个双刃枪兵大喝一声,笑声戛然而止。那个链甲斗士因此被口水呛住,咳得更厉害了。
  房间外突然传来了一轮尖叫和喝彩声。竞技场老板推开了门,跟着他走进了一个满脸是血的斗士。另一个大概已经躺在竞技场中,成为下一场战斗的布景了吧。
  “你,还有那个新来的小子,就是你。跟我出来。” 他点走了我和那个魁梧的双刃枪兵。我勉强站了起来,跟着老板走了出去。但愿他能以一敌二。
  “现在进入第二轮第二组的比赛!重新出场的两位可以说是近战的一把好手,不知道我们的碎颅者的马上功夫怎么样,让我们拭目以待!”
  老板把我扶上一匹竞技马,塞了把粗糙的骑枪到我手里。临走还拍了下我的马屁股。我发誓,我看到了他嘴角的冷笑。
  除了夏妮,没有什么动物会在我试图靠近的时候不把我掀翻在地。更别说这种血里打滚生性顽劣的竞技马了。我尽力保持着平衡,以免在战斗的号令开始之前就跌落在地。
  “小子,可别拖我后腿!”那双刃枪兵早已没了刚才的慵懒模样,正紧握着手里的长矛,咬牙切齿地盯着远处的两个斗士。
  我骑在马背上,尽力用深呼吸平复自己那颗窜到嗓子的小心脏。远处的观众席上人头攒动,正等着看热闹。
  其中的一颗头格外刺眼。那人有着一头银白色的长发,一道恐怖的疤,和一抹阴冷的坏笑。
  果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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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拉达哥斯:飞翔的瓦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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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享受砍杀的快感,这也是我加入部队的原因。蠢货才会愿意去做那些举着盾列阵的白痴,命是自己杀出来的。你在战场上要做的,就是用好手中的双刃枪,砍翻那个比你倒霉的家伙。
  竞技大会也一样。部队驻扎在城市里时,我总是过来打上一两把。送上门来的屁民不砍白不砍,挣上点第纳尔更是未尝不可。
  现在,该让我旁边这个小子开开眼了。
  “小子,可别拖我后腿!”我喊了一声,并没有拿正眼瞧他。战场上,决不能把希望寄托给你身边的人。至于他的名声有多大,呵,跟我可没关系。
  对面的两个倒霉鬼也列好阵势了,大概再过个几十秒,战斗的号角就会吹响。我转了转手中的长矛,尽量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还行,这把家伙虽然粗糙,重心倒是没有偏离太多,可以凑活用。
  “你等着小爷我出去的!饶不了你!”那小子指着对面的看台骂骂咧咧,我瞥了一眼,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台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好像正在挥舞手里的拐杖,也许是他父亲之类的。愤怒可是战场上的大忌,它会让你的动作露出破绽。罢了,又是一个短命鬼。
  “呜——”熟悉的号角吹响了。
  对面的骑手直接策马正面朝我冲过来。看他那身破旧的皮甲,应该是个普通的公民骑兵。这种半职业的嫩头青总是格外的自大,该好好给他上一课了。
  马蹄踏近,他左手持缰,右手已高高举起手中的骑枪。帝国的骑兵们过于狂妄,瞧不上那些瓦兰迪亚人的夹枪技巧。对于这种经验不足的新手,躲过他的刺击如同喝下一杯啤酒那样简单。只消瞄着他挽具上的马缰扣刺过去便是,那正是马的咽喉所在。
  他直挺挺地向我的右侧冲过来,不带任何花里胡哨的动作。锃亮的马缰扣一闪一闪地反射着日光。“是时候了。”我握住枪向右一个滚翻,从他冲击方向的前方滑过,闪身到了右侧。我在他脸上看到了惊恐。这是一个常用的技巧,他根本来不及调转枪头刺向已经位于他左边的我。
  一个弓步向前刺去,矛尖划过马缰扣,发出了金属碰撞的悦耳声响。尽管矛头并不尖锐,可还是轻松刺入了这匹马的脖颈。谁叫它的倒霉主人偏要全力冲刺呢。这马扑通一下便跪倒了前蹄,由于速度过快,马背向前翻起,重重地仰面砸在地上。那个倒霉的骑手自然远远地飞了出去。
  我调整了一下手中的长矛,将其刺入沙土以便除去矛尖上黏着的血。回头一看,那个小子还在马上晃晃悠悠地保持平衡,手中的骑枪似乎马上就要脱手。对手的长矛兵则谨慎地小步向他靠近。“不会骑马吗?”我笑了他一声。这小子还算年轻,看样子今天是死不了了。
  我把长矛从地上拔出来,准备去找对方的步兵单挑。面前还倒着刚才那匹马,头歪在地上喘着粗气,脖颈上汩汩地流出暗红色的血。“可怜的畜生。”我无心顾及这马,准备绕过去。
  霎时间,一杆木棍从我身后架住了我的喉咙。“该死!这倒霉鬼命还真硬!”大意了,没想到这个骑手这么快就重新爬了起来。我丢掉手中的长矛,用双手攥住脖子前的枪杆,试图找到机会挣脱。他的力量并不弱,这个姿势我很难找到优势。
  “小子,你就打算一直在那边看着吗!”我挣扎着拉开一点空间,才终于获得了一刻喘息。远处那个小子胯下的马可没时间陪他发愣,小跑着躲到一旁。这反倒让那个长矛兵看到了我的困境,调转矛头向我冲过来。
  “呀——”果然不能把希望寄托于这路拖油瓶身上。我猛地一弓身,用尽腰腹的力量将背后钳住我的骑兵抬起来,甩过我的肩膀,一次成功的背摔。
  “咳咳。”喉咙被压的隐隐作痛,我弯下腰,正打算捡刚刚丢下的长矛,却看到对面的长矛兵已然逼近,距离我不到十码。我看清了他的模样,头顶着高地特有的花瓣状金色王冠盔,留着一把打结的长胡子,身上穿着毛皮包覆的链甲,是巴旦尼亚人。这些啸聚山林的野蛮人从不讲章法,最喜欢躲在阴暗的角落放冷箭,长矛的招式也以偷袭下三路为主。这条恶狼才不可能和我公平对决。
  我把右手伸出去,握住了我的长矛,却被一只穿靴子的脚踩住,后背也挨了一记重拳,砸的我被迫趴在地上。“呀啊——”骑兵靴底部的钝钉狠狠地锥在我的手背。我挺起脖子,试图用另一只手撑起身体。可刚才的搏斗耗费了太多体力。那个骑兵重重地在我胸口踢了一脚,使我不得不仰面朝上,扭转的手腕带来的是钻心的剧痛。随后又重新用枪杆拤在我的脖子上,这才松开踩住的脚,用力向后拖行。
  我双手尽力握住枪杆,可脱臼的右手实在难以使上力。眼前的巴旦尼亚长矛兵则露出了奸邪的笑容,开始追着刺向被不断拖行的我。我尽力用双脚反复地踢开他的矛尖,可这实在是太费力了,加上本来就不顺畅的呼吸,我渐渐体力不支。
  腹部一凉。
  我眼前尚能清晰地看到那根打上铆钉的松木长杆,和那半截已经没入的矛头。
  该死,我征战了十多年,不能在这种阴沟里翻船。
  就在此时,我眼前突然暗了下来。我确实因为呼吸不畅,视线开始模糊,但失血带来的晕厥应该不会这么快。四周依旧明亮,只有我们被一小块不断运动的黑影笼罩住,而刹那间,这黑影便从我头上划了过去。
  “咔嚓。”
  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我胸口积压的压迫突然消失了。眼前的长矛兵从我腹上拔出了长矛,正在重新助跑冲过来,打算给我致命一击。我双手仍旧握着脖子上这杆骑枪,便用左手把它尽力向前扫去,正中那个巴旦尼亚人的脚踝。
  他一下子失了重心,扑倒在地。我就势翻身站起,一脚踏在他的脊背上,用手里的骑枪顶住他的后颈。这时,我才看清十几码外倒在地上的那个骑兵,铜制的头盔已经变形,碎裂成大小不一的碎片。远处,是那个骑在马上的小子,胯下的马正在踏着自己的后蹄,扬起阵阵沙土。
  “帝国的人民们!这场比赛简直太精彩了!我还从没有见过败给一记马蹄的竞争者!碎颅者布兰加泰尔用他同样精湛的骑术证明了自己!这记惊人的飞跃将被载入史册!”
  这个走运的小子看起来还一头雾水,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按照惯例,这场战斗的荣耀应当属于他。“喂,小子!过来,这个也归你。”我喊他过来结果这条已经落入陷阱的恶狼,“一会儿老板进来了,可就杀不了人了。”脚下这个巴旦尼亚人挣扎着回头,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我……我不要。”
  嘁,果然还是个怂货。我看到远处挥着手跑过来的老板,知道这混蛋我是杀不得了。
  “呸!” 我啐了一口血在这长矛兵头上,枪尖一转,用力刺进他的肩胛。“啊——”这才是狼崽子该有的叫声。
  那小子被扶下了马,和我一起被老板送回休息室。“好小子,果然没看错你!”耳朵里充满着老板违心的称赞,他这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我太熟悉了,这场比赛的赌局,庄家一定是赔了个底儿掉。
  “呦,求饶将——咳咳——求饶将军回来了!” 那个角落里的链甲斗士依旧咳嗽着说着阴阳怪气的话。我向来看不惯这种聒噪的人,再说那小子多少算是救了我一命。我走上前,一拳打在他的鼻梁上。
  “把衣服给老子脱了!”
  他愣在那里,抬起头看到我盯着他的眼神,还是乖乖照办了。自然,房间里又传来了竞技场里常见的恶臭笑声。他脱的仅剩一条短裤,我把那身臭烘烘的链甲和那顶护鼻盔扔给惊魂未定的那小子。
  “你……你这是干嘛?”他问道。
  “把甲穿上,下一场我的对手就是你。你现在是外面观众眼中的风云人物,我可不想让人说我赢得不光彩。真正的战士要在竞技场堂堂正正地击败你。”
  他迟钝地接过装备,没有说话。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我吗?小爷我叫安德……咳,布兰加泰尔。”
  “哈,好一个心慈手软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
  “你呢?”
  “我叫拉达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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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德洛斯:两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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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腥味儿更重了,夹杂了浓郁的汗臭。
  我不知道是竞技场本来就想让小爷我感到恶心,还是单纯是这身黏糊糊的链甲发出的异味。尽管穿上它沉的让我几乎走不动路,但我不敢脱掉它,那个拉达哥斯必然不是个手下留情的主。
  老板提前把我们分到了两间准备室里,在一片漆黑中交给了我一串装备。我仍旧盘算着该如何活过这一轮,没有发觉老板什么时候离开了这黑黢黢的房间。
  上一场战斗使我仍旧心有余悸。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胯下那匹马上,它比夏妮要顽劣的多,我完全控制不住它的方向。我只记得我不得不紧紧趴在马背上,好让它不那么轻易地把我颠下去。它跑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晕到喘不过气,如同自己的脑袋正在马蹄下翻滚。在一片混沌中,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件事情是清晰的:
  “奔跑。”
  除了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一般,只剩下跑,无穷无尽的跑。直到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不可以!”
  不可以跑了,那就跳过去吧。于是那一切就这么发生了。我无意杀死那个可怜的骑手,虽然严格来说……和我没什么关系。
  我回过神,检查手里的这套装备:一把重剑,一面筝型盾,一张猎弓和一囊箭。看来,这场是步战了。和那个战争机器对战,不是他活就是我死。当面前那扇久违的铁栅栏门解锁时,我知道我这次是真的在劫难逃了。
  “好运,小子!”拉达哥斯在竞技场另一侧向我喊了一声,用手里的剑把盾牌敲得叮咣作响。这种金属碰撞的刺耳声响让我愈发紧张。观众席上高呼的一浪又一浪“布兰加泰尔”的呼声更是火上浇油。
  “上啊!碾碎他!” “让他知道你铁拳的厉害!” 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看客肆无忌惮地起着哄,毕竟要掉脑袋的不是他们。
  我和拉达哥斯相距一百码,他并没有进攻,就站在那里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架势来。我不知这是何意,但看起来和放我一马应该是扯不上关系。
  我把剑收入鞘中,盾背在背上。霎时间,整个竞技场静谧的像萨戈拉安静吃草的羊群,没有半点声息。
  我取下弓,抓在左手。依稀记得以前村子里的猎人是如何开弓的,我依葫芦画瓢,右手在腰后摸索了几下,抽出一支箭来。
  脚该如何站,肩该如何端,拉弦的指法,推弓的手型……我尽力回忆起我知道的每一个细节。深呼吸,挺身看向远处的拉达哥斯。他自然早看到了我的动作,弯下腰举盾,遮挡住自己身体的大部。
  我用尽全力把弓拉开。“天啊,这东西也太重了。”才拉开不到五寸,我双手便开始不断抖动,保持这个姿势已经实属不易,更别提分出精力考虑什么瞄准和撒放。
  “嘣。”
  我的左手一软,弓臂弹了回来,重重地抽在我的鼻梁上,弓上搭的那支箭也被崩飞,在头顶打了几个转后,插入了一旁的泥土里。
  几秒钟的沉默后,观众席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笑声。那种竞技场特有的、恶臭的笑声。
  “看来我们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并不善使弓箭,他的对手是否会抓住这个机会进攻呢?”
  远处的拉达哥斯大笑着扔掉了自己腰间的弓和箭,拔剑向我冲来。
  完了,这下完了。我本能地取下背后的盾牌面向他,一步一步地后退着。我知道这竞技场不可能走出去,我只是想尽可能地远一点,再远一点。哦诸神啊,你既然已经在竞技场救了我两次,为什么要再跟我开这种玩笑呢?五十第纳尔不够的话,我可以再加一点……
  “叮”的一声,拉达哥斯重重地砍在了我的盾上。这一下震得我左臂发麻,却丝毫不敢懈怠,赶忙调整方向应对下一次挥砍。单手剑同样也是他们双刃枪兵的长项,这恐怖的力量若是砸到我身上,即便再厚的护甲也无济于事。
  我几乎是没有意识地尽力格挡他的凶猛攻势。挡了七八下后,他的攻速也渐渐放缓。“对!他身上有伤!”我心里想到,上一场战斗给他腹部带来的伤口是不可忽视的。而且他持剑的是未受伤的左手,动作并不熟练。
  “啪!”就在我思考的同时,他用手中的盾重重地砸了我一下,这次的力量过于强大,以至于我保持不住平衡,仰面摔倒。刺眼的太阳正悬在拉达哥斯背后,眼前只剩下山一般高大的黑影。
  “你输了。”他高高地举起了剑。
  但愿他跟不上我的速度,我迅速地侧身滚翻到一旁,以拉达哥斯为圆心画了一个半圆。果然,他很迟钝,沉重而笨拙的札甲延展性很差,加上他腹部还有撕裂的伤口,这令他无法扭过腰来。他只好伸出左腿,沿着我翻滚的方向转身,我顺势从后面抱住他的腿,猛地一扯,他便向座山一般扑倒,我挺身骑在他的后腰上,迫使他直不起身,随后缴下他的剑和盾。
  拉达哥斯试图挣扎着爬起来,可他只有一只手能撑起地面,沉重的札甲更平添一番负担。腰腹是他唯一的弱点,我生怕他站起来,抓过手边的两面盾牌,重重地压在他的后腰上。“呃啊——”剧痛似乎使他昏厥,但他仍极力挣扎着抬起头来。
  “干掉他!干掉他!”观众席又重新开始起哄。
  “竞技大会上原则上不允许杀人,但只要一方还没有完全丧失战斗能力,比赛就还没有结束。以残暴著称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是否会对自己曾经的队友手下留情呢?”
  我不敢用剑,更不能让拉达哥斯站起来。看着他仍在地上挣扎的样子,我想到一个办法。我抓起手边所有竞技场留下的杂物,无论是盾牌、重剑还是肩甲,一股脑地堆在他的后腰上。生怕不够,我脱下了这身沉重又散发着臭气的链甲,也一并丢上去。我重新骑在他的脖子上,使他紧紧贴着地面,再不能移动分毫。
  “咳——好小子。我打了这么多年仗,还从没被人骑在脖子上侮辱过。你要是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别使这种下三滥的招数。”
  我没有回应他,这场战斗同样使我精疲力竭。我仰面靠到这座由破烂装备堆成的小山上,眼皮不自主地开始发沉,耳朵嗡嗡作响,依稀听到看台上那个声音又说了几句废话。
  但我知道,吕卡隆会记住布兰加泰尔:记住在黑暗中击倒对手的布兰加泰尔;记住用马蹄踢碎对手头颅的布兰加泰尔;记住只穿一条短裤骑在对手脖子上的布兰加泰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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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安德洛斯:双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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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近黄昏,椭圆形的竞技场在吕卡隆城内拉出长长的影子。那些埋藏着贫穷和罪恶的街区已经提前迎来了黑夜。街上行人逐渐稀少,可竞技场内聚集的人群却越来越多,似乎整个城市的人都赶来了这里,就为了看一场碎颅者布兰加泰尔和钢铁斗士的终极对决。看台上挤满了观众,有的甚至为了一个座位而大打出手。要我说,看台上的战斗可比这个坑里的有意思多了。
  昨天的这个时候,我还只是一个骑骡放羊的普通人,路过的旅人绝不会打眼瞧上我一眼。而短短一天时间不到,我已经成了碎颅者布兰加泰尔,成了用马蹄杀敌的魔鬼战士。从今天起,吟游诗人和音乐家们将会把故事添油加醋传遍整个卡拉迪亚大陆。只可惜,故事的主角将不是我。
  而是这个即将杀了我拿到竞技大会冠军的人。
  “小伙子,我不得不承认之前低估了你。”竞技场老板在休息室对我讲到。和拉达哥斯的比赛结束后,他没有按照惯例把我塞回这间休息室就转身离开,反而关上门跟我聊了起来。只不过,现在休息室里除了我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斗士了。
  “那个拉达哥斯也算是我这儿的老面孔,大部分时间都没什么人能抗住他的进攻。不过,你决赛的对手,和他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那就是一只怪物,彻头彻尾的怪物。没有人见过他头盔下的脸,甚至没几个人看清过他的动作。”如此荒诞的语言,老板讲述的表情却十分严肃和认真,看起来他对此深信不疑。如果他的目的是为了恐吓我的话,那倒是多此一举。因为即便他现在不跟我说这些,我也早已经吓得把衬衫打湿了四五次了。
  竞技场的墙沿把太阳拦腰斩断,正是一天当中气温由热转凉的时刻。“祝你好运,小伙子。”老板不似之前那样伪善,大概门票和赌注已经让他赚了个盆满钵满。他再次把我扶上马,将骑枪交到我手里。伴随着山呼海啸般的叫喊声,竞技场内只剩下我和两百码外的那个铁罐头。
  “好久不见,伙计。”我捋了捋马鬃,试图用这种方式缓解自己内心的紧张。那身本就不属于我的链甲已经被清扫了出去,现在马背上的我仅有两层亚麻布护体,即将和一头全身板甲的野猪正面冲撞。
  号角最后一次吹响,对手已经纵马提速向我冲过来。我知道我扛不住那根骑枪一丝一毫的触碰,只好牵起缰绳找办法躲避。至于我这根骑枪,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不让它绊到马蹄。
  胯下的马开始小步向敌方踱去,任凭我对马头百般拉扯也无济于事。重装骑士离我仅剩二十码不到的距离,骑枪的枪头狰狞地抖动着。
  “扑通”一声,马突然从跑动中停下,前蹄交替跪倒,把身体压的极低。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右脚从马镫中滑落,整个身体从左侧侧翻下去。我赶忙抓紧缰绳,拇指紧紧抠住马缰扣,左脚勾死马镫,以免自己搅入马蹄之下。他的骑枪从马背上方半寸扫了过去,恰好使得我躲过一劫。
  我不敢多想,扭腰重新翻回马背。马也迅速站了起来,调转马头开始寻找机会躲避下一轮冲击。保命的机会不会给我第二次,我把前胸紧紧贴在马背上,任由它凭借动物的本能去远离重装骑士和他令人胆寒的骑枪。
  那种感觉又出现了。我的大脑逐渐失去意识,混沌当中再无他物,只剩下“奔跑!奔跑!奔跑!”。于是马重新小跑起来,这一次,我依稀在混沌中看清了些东西——
  是竞技场。我又看到了竞技场,似乎视线比我在马背上看到的要矮上几尺,连带太阳在内,整个世界被一股青棕色笼罩,帝国紫罗兰色的旗帜也变成了令人不适的亚麻绿。但我的视野更广了,我几乎能看到我左右两侧背后的景象,和两条穿着粗布裤子的腿。
  这陌生的视野让我晕头转向,使我仍旧不得不靠着本能奔跑。但我不蠢,我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是它的眼睛。
  重装骑士再一次策马跑了过来,这一次的速度慢下来了不少,看起来是想稳重地与我搏斗。我稳住了马的视野,清晰地看到了看台上那个熟悉的角度。果然,这小心眼的白毛鬼从看台上消失了。这场精心布置的骗局,要他亲自来演最后一场。等诸神问我因何而死,我会告诉他们,我死于踹了一个疯子一脚。
  为此,也不必再多想。我当然不该死,但碎颅者布兰加泰尔理应得到一次光荣地死亡。我把脑海中“奔跑”的念头重新择了出来,自然,胯下的马也迅速地冲了过去,在再次交错的前一刹那,它告诉我了新的讯息——“停!”
  一次漂亮的停止,马儿的两条前蹄抬起,在空中肆意搅动。我仍紧贴着马背,而那重装骑士则完全没料到我的这一招,肩上被踢了一记,身体歪了过去。
  我重新调转马头,试着从马背上直起身来,可眼睛仍没有恢复我本来的视觉。那骑士即便中了一记,照样稳稳地骑坐在马背上,立起骑枪面向我的方向勒马。我们又重新面对面摆下了决斗的姿态,谁都没有迈出新的一步。
  “上啊!上啊!”围观的声浪依旧没有停息。他把骑枪末端插入泥地中,双手抬起捧住十字护面头盔的下沿,缓缓向上抬起。露出了光洁而瘦削的脸颊,一对儿明亮的眼眸和油亮的棕色卷发。
  吕卡隆又迎来了少有的寂静,连带我在内,尽管下颚不断颤动,可就是发不出一点声响。这种颤动波及到全身,使我握不住手里的骑枪,任由它滑落到地上。
  “草……草民参见伊拉公主。”我尽力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来,可耳中听到的却全是马嘴里含混不清的嘶鸣声。
  “你这娴熟的骑术是从哪里学的?我想,不会是村里那个老头用一头蠢笨的骡子教会你的吧?”公主把头盔丢在一旁,一侧的嘴角轻蔑地上扬,双唇伴随着这刻薄的语言微微翕动,“一个在帝国出生的牧羊人,为什么会有一头金发呢?”
  我木讷地杵在马背上,极力地想辩解,可再也不能发出什么声响,就算发出来,公主大概也听不懂。“根据帝国法律,试图伪造身份以便接近女皇陛下的间谍和刺客的唯一归宿只有绞刑架。我想你很清楚这一点,对吗?来自瓦兰迪亚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
  我一下失了神。我在短暂的一生中预想过几百种死亡方式,从没想过我会因为这头金发而被作为叛徒送上刑场。我想到了战死的父亲,三叔说我和父亲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军团战士。而我呢?我要重新考虑如何面对诸神了。
  眼前的一人一马越来越大,越来越大。闪着寒光的枪尖在刺入我胸膛之前向右偏了几寸,使得我被枪杆狠狠地抽了下来。“咳——咳,”我的嗓子重新发出了声音,不过鼻尖上,已经顶住了一根不尽人情的骑枪。
  “黑幕!黑幕!” “他完全没有躲闪嘛!”吕卡隆又恢复了该有的聒噪。我躺在地上,不敢移动分毫,只能直勾勾地看着天空中褪去的红色和若隐若现的月亮。耳边充斥着老板谄媚的吹捧声、观众的吵闹声、夹杂着嘶鸣的马蹄声。直到鼻尖的骑枪被撤去。
  我撑起身,半倚着躺在沙地上,肋骨在隐隐作痛。伊拉公主仍旧是那副轻蔑的表情,从竞技场老板手中接过那身崭新的帝国简易皮甲,看都没看一眼,随手甩到我旁边。
  “明早我的部队从吕卡隆开拔去前线。如果你是一个帝国人的话,就证明给我看。”公主远去的背影留下的,只有这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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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戈里戈斯:短标枪的价格为五十第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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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城里的居民纷纷涌入竞技场,去享受劳作结束后来之不易的娱乐。随着太阳落山,我知道,今天的竞技大会就快结束了。不一会儿,那边就爆发出了震天的呼声。
  “看什么看,谁让你们停下来的!”我转过身来,发现这群新兵全都呆呆地看着远处的竞技场,“每个人都给我把木头扛上,再跑十圈!训练时不流汗,上战场就得流血!”
  新兵们回过神,又开始重新拖泥带水地跑步。公主殿下今天早上离开后,我就一直在组织训练。我跟了公主殿下十四年,从普通的禁卫射手做到今天的禁卫军士长。除了女皇陛下,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永远学不会扯谎,哪怕是五六岁的孩子都能看出她的谎言。
  “那个……我今天去……去城里有点事……母亲找我。你好好带新招来的这些新兵们训练,我晚点就打完了。啊不是……就回来了。”公主出发前对我下令时,脸涨得通红。
  “放心吧,您注意安全,别受伤了。”我回应道。
  公主哼了一声,皱下鼻子扮了个顽皮的鬼脸,转身走出营帐,向城中心走去。我们的队伍就驻扎在城墙内的那片空地上,离马贩的市场不远。接到开战的命令没有几天,部队里七成都是刚刚放下锄头的新兵。真刀真枪地上过战场的,算上我在内不到十个人。但愿在开打之前,我能让他们拿得起盾牌和标枪,不至于轻易地被那些库赛特人的马蹄踩碎。
  “戈里戈斯军士长!大事不好!”
  有一个新兵因为体力不支而在训练时倒下,像一大袋麦子一样被重重地撂在地上,肩上的原木滚到一旁。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扑到他身上将他翻转过来。双手相叠,放在他前胸中线的下方三寸,肩部发力,在他胸口按压。按上三五下,他咳了一口黑血出来,贪婪地大口吮吸着空气。
  “把他扶去营帐里休息,其他人,把原木放下,到那边的靶场列队集合!”我冲着这群仍在围观的蚂蚁们吼道。
  城墙内的马棚边上,有一块儿提前清扫出来的空地。这块空地上几乎不怎么长草,因为吕卡隆每一场围城战结束后,这里都被用来点燃焚烧遗体的柴火堆。空地的尽头,摆放了四个用麦杆扎好的草垛,上面用红漆刷上了一个马车轮大小的圆。
  新兵们则乱糟糟地聚集在空地的这边,排在白线后,伸头探脑地往前看。我从我身旁的资深步兵背上取下一根短标枪,对这群新兵说:“除了弓弩手,标枪是你们作为步兵最重要的远距离攻击手段。你不需要任何工具就可以用手把它掷出去,就像这样。”我反手把这杆枪抛向了远处的靶子,稍稍偏了靶心几寸,不过成功地没入了大半,仅剩下几寸木杆露在外面。
  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小绵羊们发出了惊呼声。我又抽出一根短标枪,对他们说:“库赛特人是生来的骑手,蠢货才会用短剑去迎击那些向你冲刺过来的枪骑兵。尤其是那些重骑兵,他们的护甲很难被弓箭穿透,而标枪则是他们最大的克星。在正面的冲刺中,没有人或者马能够接得住一记标枪。但它的重量决定了你们每个人只能带三五支上战场,如果你投空了,库赛特人不会给你再一次机会。现在,谁先站出来试一试?”
  小绵羊们寂静了。
  “没有勇气的人不配为帝国效力。”我用言语刺激着他们,等待着出头鸟的出现,“三枪全中的,今天晚上可以不用训练!”
  我看到有人开始跃跃欲试,几个小时的休息对于这些训练了一整天的新兵们有着极强的诱惑力。
  “戈里戈斯军士长!我想试试!”
  “好小子!”我把标枪交给他,“投吧!”第一个试炼者表现还算不错,五十码的靶子,有一发扔过了四十五码。他离胜利虽然距离不大,可即便只有一寸的差距,严酷战场依旧会淘汰他。
  第二个,第三个……没有一个人成功扔到靶上。
  “戈里戈斯军士长!我可以!”
  我循着声音看去,只看到了这群四下寻找的新兵们。“这儿!这儿!”,一个小个子从人群当中走了出来。他比其他人都要矮上至少两尺,不客气地说,他比标枪高不了多少。请公主殿下原谅,我实在是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新兵们同样放肆地嘲弄着他:“让他试试吧!戈里戈斯军士长!我们的军医知道怎么处理脚背上的伤口!”
  那小个子脸憋得紫青,接过了手中的标枪。人群为他让出了一块儿宽敞的空间,但我们都知道,他们不过是为了更清楚地观赏这场好戏。他深吸一口气,向后退了几步,把枪奋力地举上肩头,后背一弓,“噗”,枪尾扎在了地上。他手里没了物件,力量收不住,向前扑了个嘴啃泥。
  这空地上的笑声几乎掩盖了竞技场那边传来的欢呼声。“让他扔完!”我摆摆手,把另两根标枪丢给他。
  第二根标枪,他收敛了许多,没有弯那么大的角度。只可惜,他那比枪杆粗不了多少的小胳膊只能把标枪扔到了一码半开外,这距离还没有一把双刃枪长。笑声更响了,我自然也不例外。我戎马半生,从未见过如此滑稽的场景。
  那小个子拿起了第三根标枪,攥在手里低着头。“回家吧图里亚多斯!让老村长再养你几年!”“你试试靠吹牛的力气把它吹出去,没准儿会更远呢!”身后的新兵们愈发吵闹了,我正想喝住他们来整顿一下纪律,这小子却先发话了:
  “够了!”
  尽管声音稚嫩,他还是镇住了身后的乌合之众们。他抬起头看着我,眼里闪着罕见的凶光,与他的身材和年龄极不相称。“报告戈里戈斯军士长!请问命中的标准是什么!”
  “站在白线后面,把标枪丢中靶子。”我回应他,不知道这问题的意义是什么。
  “也就是说,只要枪头插进了靶子上的红色圆圈就算成功,对吗?”
  “对。”我回应道。
  “戈里戈斯军士长!我想和您打个赌!就赌我的最后一次机会!”他这句话一出口,身后又一次爆发出了嘲笑声。“闭嘴!”我喝住他们,“小家伙,你要是能扔中最后一发标枪,我给你五十个第纳尔。”
  “好!”
  “且慢,要是你输了呢?”
  “我今晚给全营烧洗澡水!”
  好小子,我不禁为他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而感到感动。他重新站到了白线后面,眼睛紧紧地盯着远处的靶子,开始深呼吸。“省着点力气吧图里亚多斯!小心晚上挑不动水!”新兵们和我一样,认定这个赌局毫无悬念。
  突然,这小子弯下腰,用脚踩住标枪,双手用力一抽,把木质的枪杆从枪头里抽了出来。他把木杆丢到一旁,用右手捏起枪尖,用小臂带着手腕向上一甩。那枪头打着滚向斜上方飞出,稳稳当当地扎进了五十码开外的靶心。
  我们都亲眼看到了这个场景。我和那群新兵一样杵在原地,如同新添的几十个靶子。
  那小个子捡起了身边之前的两支标枪,用同样的办法拆下枪头,甩向靶子。三根铁制的枪头前后拼接插在一起,直挺挺地从靶心当中伸了出来。
  “报告戈里戈斯军士长,您承认只要枪头插进了靶子上的红色圆圈就算成功,现在,我可以去休息了吗?戈里戈斯军士长!”
  “站住。”我命他站在原地,无奈地叹了口气,掏出了胸甲里藏着的钱袋,开始点金币,“拿上你的钱再滚!”
  “胆敢在军营里赌博!谁起的头?站出来!”
  不偏不倚,公主殿下就在此时回到了营地。“剑都不会使,先学会了赌博吗?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开拔,去和法戎叔叔的军团汇合。就凭你们这群兵痞,我能指望你们为帝国建功立业吗!我到时候要怎么跟他说?这就是我招来的兵?”伊拉公主气愤地训斥着眼前呆若木鸡的这伙新兵。通常情况下,她对军营里粗鄙的娱乐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已经很久没见她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了。
  “殿下,我起的头,我甘愿受罚。”我向背对着我的公主说道。
  她转过身来,被汗水打湿的头发粘在她的额头上,气鼓鼓的脸颊上还带着红晕。看起来,她又一次成功打完了决赛。她用明亮的眼睛盯着我,一字一顿地说道:“戈里戈斯,你太让我失望了。明天开始,喂七天马,这个月军饷扣光。”公主一把抽走了我手里还捏着的钱袋,自顾自地走回了自己的营帐。
  “看什么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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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阿雅沙:帕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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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的酒馆里格外热闹,挤满了顾客,有的是面熟的本地人,有些则是外地来的旅客。老混蛋躲在柜台后面清点着钱袋里的第纳尔,油腻的大嘴咧开的像一块儿干裂的火腿。

      “嗨呀,今天那个黄毛小子绝对是收了钱的。怎么可能有人轻松打败那个老兵却扛不住公主的轻轻一击呢!”

      “你懂个屁!人家那叫怜香惜玉,我跟你说,人家瓦兰迪亚人不兴什么婚约那一套,人家讲究这个‘尊重女性’,讲究这个‘浪漫主义’。他们管这玩意叫那个……那个什么……’骑士精神’。”

      “我就看不惯这些西方人。老皇帝就折在他们手上,这些反复小人谁给金子就认谁做爹。我那个表兄,有几百万个第纳尔,一个签名就能把人送去那哈撒沙漠。他手底下全是这些黄毛杂种。”

      “吹吧。女皇陛下这叫政治远见,现在咱们的敌人是东方的草原人。一个公主换来瓦兰迪亚人的支持,不仅能打跑草原人,还能征服西面的加里俄斯将军和北面的老卢孔,这挣钱的买卖谁不做?”

      我厌恶这些男人。白天还是看人眼色挣三两个第纳尔的贱民,晚上倒成了指点江山的领主。但这就是这间酒馆每天的样子,大概也是卡拉迪亚大陆上每家酒馆的样子。一群鼠目寸光的恶心男人们喝了酒,就开始大谈特谈竞技场、谈政治、谈生意、谈女人,喝到人事不知后,再回到那个肮脏的老鼠洞里。

      “倒酒!”其中一块臭气熏天的肥肉向我招呼道。我便拎着酒壶向他走过去,另一只手托着隔壁桌点的两碟干酪。

      正在我给他倒那紫红色的马尿的时候,这块烂肉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公主殿下,记得今晚完事儿后把我的锤头擦干净哦!”登时,四周传来一股令人作呕的笑声。

      我坐到他脏兮兮的腿上:“我可不敢违抗一位英俊骑士的命令……” 我对他说道,他那张狂笑的大嘴里散发着难闻的恶臭,牛棚都要比这好闻十倍,“……不过,像你这样的瘪三趁早给老娘滚出去!”登时,我把酒壶里的酒全泼在他那油腻的胖脸上,抽出靴筒里的精炼钢刃匕首,狠狠地插在他面前的桌子中央。

      这只肮脏的胖老鼠眨眼间就从眼前溜走了,另外那几个也把头埋进眼前的黑面包里,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阿雅沙!你又把客人吓跑了!”老混蛋在柜台后面叫嚷着,我懒得理他,拔出匕首走去给旁边桌端上他们的干酪。这老混蛋惹不起我,最多也就是在那边叫唤两声。我手里掌握着他背着老板娘偷腥的证据。他也深知这一点,因此我才有底气拒绝这些恶心的客人,而不必担心后果。

      “不,这不对,我这步不这么走。”

      “输了就是输了,你还想耍赖是吗?”

      我回头一看,是那个每天蹲在角落的赌徒,正在和一个白发老人扭打着。桌上散落着黑白的棋子和第纳尔,有些已经滚到了地上,被旁边的客人偷偷装进口袋。古典象棋本来就是帝国人骗钱的把戏,只要执白子,几岁大的孩子都能赢。

      “两位打架的先生,您看是您自己滚出去,还是我把您扔进竞技场好好打上一场呢?”我走到他们两个面前,左手叉腰,一脸不屑地盯着那个赌徒。走近我才发现,另一个人根本不是什么老者,看面相不过三四十岁,只是一个恰好满头白发的怪人罢了。

      “嘿嘿嘿,我知道错了。阿雅沙小姐,您看在咱们的交情上,放我一马。”他满脸堆笑,往我手里又塞了几个第纳尔。那白发男子一脸郁闷地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嘴里还嘟囔着:

      “什么破象棋,这要是换成昆……”

      “咣当”一声,酒馆门被人用力地踹开了。一个看上去比我小几岁的年轻人气鼓鼓地冲了进来,身上穿着一件油亮的崭新皮甲。“白毛,你为什要害我!”他指着那个怪人的鼻子喊道“我和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要不是小爷我机智过人,早死在那个烂泥坑里了!”

      “你这不是好端端的活着吗?诸位,这就是著名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我的好友。”

      酒馆更加热闹了,我同样也从他们口中听说了今天竞技大会的那些故事,多半是三分真七分假,有的故事甚至更离谱,说他飞在天上用马蹄杀人,嘁!不过这并不妨碍这群酒鬼疯狂地拍打桌子,吹着吵闹的口哨。

      “现在,请诸位允许我们借一步说话。”那白发怪人继续说道,拉着他径直走上了楼。我依稀觉得这个布兰加泰尔有点眼熟,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我看到他们走进了其中一间客房,还把里面的醉鬼轰了出来。

      这两个古怪的家伙成功勾起了我的兴趣。我丢下手里的活计,任由老混蛋在后面骂骂咧咧,蹑手蹑脚地走上了楼梯,靠在那间房门外面。

      “……充斥着暴力和争斗,还有魔物,所以我才来到这里的。小子,我知道你志不在此,一个只盯着蝇头小利的牧羊人是不会对卡拉迪亚各个国家的文化和历史了如指掌的。你其实一直想走出来看看这个世界,我没说错吧。”

      “是又怎么样!”那个男孩的声音仍旧带着怨气。

      “我说过,我有你想要的东西。我想你知道,早在帝国诞生之前,这片土地属于帕拉人,卡拉迪亚大陆真正的主人。早在卡拉迪乌斯来到这里之前,他们就已经建立了辉煌的文明,据传,他们甚至掌握魔法。如今,所有人都认为帕拉人已经被帝国人同化。但是,有一小撮帕拉人仍旧藏在暗处,守护着曾经的文明,曾经的魔法,还有曾经的秘宝。”

      “小爷我确实听说过。不过,你想叫我去替你找到他们?别逗了,随便哪个雇佣兵都比我有本事。”

      “那些蠢货不过是杀戮机器,你有他们没有的东西——脑子。对我来说,我不过是把赌注下在你身上罢了。我要的只是一个活着的帕拉人,至于那份秘宝,随你处置。”

      “呵,你觉得小爷我会再上一次你的当吗?你想让我冒着随时可能被人捅死的风险,去找一伙儿完全不存在的’魔法‘帕拉人?自己听听这话有多么可笑。”

      “所以,我才给你编了个碎颅者布兰加泰尔的假身份,那些小毛贼不会动你的。喏,这是五千个第纳尔,”我听到一声重重的闷响,大概是钱袋砸在桌子上的声音,“你要做的,只是前往厄庇克洛忒亚,去找那位曾经的……”

      “阿雅沙!你快下来啊!救命啊!”老混蛋在楼下吵嚷着。我才意识到下面发生了骚乱,那声闷响并不是从屋子里传出来的。

      “不知道用手开门的话,把手剁下来给我烤面包用!老娘正好缺个夹子!”我冲下楼,骂着那些不守规矩的客人,尤其是打断了我听故事的混蛋们。

      但楼下已经没有客人了,有的只是躲在角落的老混蛋,一群带着剑的街头恶徒,和一把指着我鼻尖的单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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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阿雅沙: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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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妹,不想让你迷人的小麦色脸蛋上多几条划痕的话,趁早躲一边去。”

      我看清了眼前这伙暴徒,是平时聚集在后街的黑帮,通常,我们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为首的叫“荆棘”约兰娜,也就是现在用刀指着我的这个女人。单以她狂野的发型、粗糙的皮肤和脏兮兮的斗篷,我几乎不能称她为一个女人。

      我慢慢退回楼梯,楼下的大部分客人都已溜之大吉,只剩几个昏迷不醒的醉鬼倒在桌子上。

      “那个什么布兰加泰尔,呸!”她恶心地向酒馆地板上啐了一口,“他羞辱了我弟弟。我不在乎他是不是什么碎颅者,今天不卸他一条胳膊,谁都别想好过!我知道他就藏你们酒馆里!”跟着“荆棘”约兰娜的,是一个身材不算矮小的男子,穿着一件紧巴巴的粗麻衬衣,躲在他姐姐后面咳嗽不止。我对他有印象,应该是城里竞技场的常驻斗士。

      “您别担心哈,女士。我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我这就给您把他抓出来。”我对这无赖说道。

      “别耍花样!”她把刀放了下去,不过仍然紧紧攥着,摆出一副随时就要跳起来砍翻几个人的架势。

      我走上楼去,那个房间的门依然紧闭着,不过里面悄无声息,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我用力一推,门开了。那男孩坐在旁边的矮床上,用一副讶异的表情看着我。

      我感到身后一冷,回头那白发男子正举着他的双手剑,恶狠狠地盯着我。我本能地闪身躲开,他倒是并没有攻击我,只是盯着。

      “弄错了,她是阿雅沙,这家酒馆的侍女。”那男孩对着那白发男子低声说到,“下面出了什么事?”

      他知道我的名字,可我还是死命想不起来他是谁,只记得他眼熟,似乎是附近村子里的牧羊人。反正和布兰加泰尔沾不上边,我几个月前见过真正的布兰加泰尔,一个身材高大的红胡子壮汉。

      “有人来寻仇。我知道你不是布兰加泰尔,想活命的话,按我说的做。去把那边墙上的木板撬下来,动静小点儿。”我压低声音对他们说道,“大叔,你砸点儿家具什么的。”

      一阵叮咣作响的骚乱之后,我反手攥着我的匕首,押着白发男子走下楼去。

      “呦!就您这两下子,也能拿竞技大会亚军呢?”我把他交给“荆棘”约兰娜。

      “是他吗?”那女混混扭头对他弟弟说道。

      “不是他——咳咳——比他年轻多了。”

      “小婊子,你敢耍我?”约兰娜把白发男子推到一旁,提刀重新指着我。

      “楼……楼上就他一个人。”我举着双手,颤颤巍巍地回应她。转过头来,我对着柜台后面颤抖的老混蛋喊道:“老板呐!是今儿和您在楼上谈生意那个小子吗?我怎么没找到呀!”

      “什么?”约兰娜咯吱咯吱地咬着后槽牙,手里的刀转向柜台。

      “阿雅沙……你……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老板,要我说您就告诉他们吧,为了三袋第纳尔别把命送了,不值当的。”我继续对着他喊道。

      “不是……我没……什么三袋……”

      “老东西跟我装傻是吧!”这伙儿暴徒把老混蛋从柜台后面拖出来,为首的约兰娜先照着肚子来了一拳,随后的暴徒们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老板呐,您要不把地窖里藏得那点珠宝送他们好了,多少能保个命呀!”我继续向他们喊道。话音刚落,方寸大小的地窖入口,挤得像吕卡隆街上肮脏的下水道。几个暴徒为此还开始大打出手。

      酒馆一下子乱作一团。趁没人注意我,赶紧溜到柜台旁,拿走了老混蛋藏在酒桶后的钱袋。

      墙外传来咕咚咕咚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从楼梯上滚落。“轻点儿,别摔断了你们的脖子,贪婪的狗杂种。”约兰娜咒骂道,“说!他人呢!”

      我借机溜出正门,绕到酒馆侧面的小巷。那男孩刚刚从地上爬起来,正在拍打身上的土。在他旁边的是酒馆低矮的马棚,倾斜的挡板上方暴露出木质墙面上清晰可见的洞口。

      “我知道那大叔给了你五千个第纳尔。喏,分我一半。要是没有我,你现在胳膊就被他们卸掉了。”

      “阿雅沙小姐,您的大恩大德我永世难忘。不过这钱吧……你看我也……”

      “来人呐!”

      他扑过来一把捂住了我的嘴:“给给给,我给还不行吗。求您了,千万别再把他们招来。”

      “嘿,姐,这墙上——咳咳——墙上有个洞!”楼上传来了那个弟弟的声音,我还以为他们不会那么快地走上二楼。

      “跑啊!”我拉着那男孩拔腿就跑。酒馆外的这条小巷我再熟悉不过,前面两个街区之后从铁匠铺钻过去,可以直达城门。我能听到身后的叫嚷声,暴徒们应该已经追出来了。

      “白……呼哧……那白毛呢?”

      “他们对他……呼哧……对他没兴趣。”

      好在夜晚的吕卡隆巷子里几乎没什么人,甩掉这些笨拙的打手并不费劲。我们成功跑到了城门口。

      然而,城门冷酷无情地紧闭着。

      “该死,城门日落时就关掉了。”我懊恼着,自己本以为计划的足够周密,唯独漏掉了关键的一步。“没有别的出口了吗?”那男孩问到。

      “吕卡隆三面环山,南城门是进出城唯一的通道。”我垂头丧气地对他说。耳边隐约听到了铁器的叮当声。暴徒们没有放弃,仍在城内搜索。等到天亮城门才会打开,那时候我们估计早就被抓住了。

      那男孩在原地打转,焦急地想着办法。突然间,他好像看到了什么,拔腿就朝着城门旁边的营地跑去。“你去哪儿?那是军营!” “去马棚!夏妮在那儿!”

      我不知道这个名叫夏妮的女孩是谁,但我知道不能在这儿坐着等死,于是我也拔腿向那边跑去。尽管穿着碍事的连衣裙,我还是轻松地在马棚前追上了他。只见他一跃跳到一头骡子的背上,抱着骡子的脖子不松手:“夏妮!想死我了!”

      这声响自然惊醒了旁边打盹的马夫。“站住!什么人!”说来奇怪,一个低贱的马夫倒穿着一身华丽的札甲,那顶金光闪闪的头盔更是奢华。领主们搜刮的民脂民膏已经富裕到这个地步了吗?

      “哎,你小子不是在萨戈拉放羊的吗?什么时候进的城?”这马夫看样子和这男孩还是个老相识。“这……我进城来是……”

      笨嘴笨舌的小子,撒谎都不会。我走上前去:“哥哥!咱们再不赶紧把药送到的话,父亲的病就撑不住了!”顺便学着城里那些小女孩的样子,生气地跺一跺脚,蹲到一旁嘤嘤地哭起来。

      “我带我妹妹进城来买药的,好不容易买到手,城门却关了。我父亲现在还在病床上躺着,您看……”他接过话头,开始跟马夫求情。

      那马夫叹了口气,从腰后摸出一串钥匙,打开了城门上沉重的铁锁。他倒是臂力惊人,一个人就把城门拉开了一道缝,足够一匹骡子通过了。

      “真是感谢您,父亲有救了!”我抹掉眼角刚挤出来的几滴眼泪,往他手里塞了一把第纳尔,牵着骡子抓紧出了城门。

      “小子!下回编个好点儿的故事,别再让一个阿塞莱姑娘假装你妹妹了!”话音刚落,城门再一次重重地关上。吕卡隆城又睡死过去,等待着太阳再一次出现。

      不过,我不会再一次回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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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图里亚多斯:铁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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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前,我参军入伍,离开了家乡萨戈拉。我试着在训练时出了出风头,可还是没有成功让公主大人注意到我,反倒是那个愚蠢的赌局,坑了可怜的戈里戈斯军士长。

      “准备出发!向犯我疆土、杀我同胞的草原蛮夷进军!誓要让他们加倍奉还!”伊拉公主在今早开拔前的动员会上,挥舞着她的剑做出了一番振奋人心的演讲。队伍里只有七十来号人,多数还是和我一样的新兵。不过大家还是意气风发地走上了向东的征途,踏着清早的露水离开了吕卡隆。

      我们这支小队伍走的颇有气势。走在队首的是几个熟练步兵,两名帝国公民骑兵在几百码外担任侦查斥候。我们其他的新兵则排成线形纵队前行,伊拉公主骑着马,和禁卫军士长戈里戈斯走在队伍正中,殿后的是一名老弩手,胡子比我父亲的还要长。

      “小家伙,再告诉我一遍你的名字。”戈里戈斯军士长向前走到我身侧,对我说道。他的面色略显憔悴,马棚嘈杂的环境对睡眠没什么好处。想到这里,我不禁更加感到愧疚。

      “我叫图里亚多斯,戈里戈斯军士长!”

      “好小子!”军士长压低声音,“晚上轮到你守夜时,过来找我。我不是那种欠账不还的人。”戈里戈斯军士长拍了拍胸口,我听到了第纳尔碰撞的声音。说来奇怪,我们亲眼看到公主没收了他的钱袋,也许他这种老兵还有偷偷藏下的小金库。

      我本以为我们会去吕卡隆东北方向不远的费卡翁城休整,然而公主命令我们一路向东,泅渡过塞堤斯河,径直前往俄尼拉城。这样,第二日早晨我们就能和法戎将军的军团汇合。当天晚些时候,我们仍没有看到俄尼拉的影子,只好在山脚下就地扎营。

      军士长命我今晚值最后一班夜哨,因此我和其他的新兵们吃过食物后便草草躺下。那次标枪训练后,我的战友们对我尊重了许多,也不再拿我的身高取笑了。我知道,在战场上最重要的就是身边的战友,团结一致是击溃敌人的不二法门。

      “图里亚多斯,记得一会儿去找军士长领赏钱!”“你小子要是发达了,可别忘了弟兄几个。”明天即将加入千人的大军团,见识到真正的战场,要说不期待那是不可能的。“知道啦!”我躺在用稻草和粗糙毛皮铺成的垫子上,双眼看向帐篷的穹顶。耳边稀稀拉拉地传来耳语声。

      我睡不着。

      我不记得自己曾经幻想过多少次走上战场的那一刻,像曾经的七十六勇士那般肩负着帝国荣耀,义无反顾地冲向敌人的阵地。不记得自己曾经幻想过多少次迎娶公主的那一刻,穿着华丽的天鹅绒长袍,从至高无上的女皇臂弯里牵过她的手来。不记得自己曾经幻想过多少次统一帝国的那一刻,让西部和北部的叛徒单膝跪在我的面前祈求饶恕。

      但我从没有想过恐惧。

      帐篷顶若隐若现地透出微弱的黄光,大概是凌晨了。按照约定,我该在天空刚刚蒙起鱼肚白的时候,值最后一班岗。我不好意思收下戈里戈斯军士长的赌资,也不敢违抗他的命令。我一边盘算着该如何措辞,一边翻身从垫子上爬起,身边的战友在吹牛打屁后早已经沉沉睡去。我尽量不惊动他们,穿上靴子走出营帐。

      离营帐不远处,是临时清理出来的一片拴马的空地。队伍里仅有的三匹战马和五匹驮马拴在了我们扎营时打下的几根木桩上。戈里戈斯军士长正背靠着拴马桩,手里握着哨兵用的长双刃枪。怕打扰到其他人休息,更怕惊动公主,我没有喊他。大概是因为过度劳累,他正靠着木桩打盹儿,也没有注意到我靠近。

      我走上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戈里戈斯军士长,我来换岗了。”

      他没有回应,我便转到他面前。他双眼圆睁地瞪着我,喉头插了一根草原箭,黑色的血迹顺着札甲的鳞片延伸到他的手腕上,再从手掌和枪杆间的缝隙滴落,坠入泥土。

      “嗖”的一声,另一支箭从我耳旁飞过,与此同时,我听到了那令人胆颤的马蹄声。“敌袭!敌袭!”我高喊道。没有时间哀悼可怜的戈里戈斯军士长,我撒腿便向公主的营帐跑去,两旁仍不断地有箭支飞过。

      “公主殿下,大事不好。库赛特人打过来了!”我高声叫嚷着冲进公主的营帐,只见一个虎背熊腰的男子站在公主的床榻前,正向公主步步逼近。他头盔上有一绺长长的马尾,直垂到脑后,身着一件镶钉的皮袍,腰上别着一把没有刀鞘的弯刀。我不懂库赛特人的等级制度,但我知道这家伙一定不是什么善类。

      吵闹声已经将公主惊醒,此时,她蜷缩在她的床榻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丝绒睡衣,露出半个光滑的肩膀。额头上垂下深棕色的卷发,在眉前散落,明亮的双眼躲在其间若隐若现。那眼神中不知是坚毅多些,还是恐惧多些。

      公主刚要伸手去摸枕边的剑,手腕便被那库赛特人一把擒住了。公主尽管自幼习武,毕竟还是个女人,双手挣脱不开,便从天鹅绒被中伸出双脚,去踢打那库赛特人的胸口。那双光洁的玉足踢在冰冷的护心镜上自然是不痛不痒。直到公主抬起一脚,重重地踹在那库赛特人的下颌。那草原人被惹怒了,松开右手去摸腰后的弯刀。

      我沉浸在公主诱人的身体带来的震撼中,此时刚刚缓过神来。我这才意识到,我跑的太匆忙,手边连把匕首都没有。没时间犹豫,我向那库赛特人的背后全力冲去。本想纵身一跃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可他是在太过高大,我重重地撞上了他的后腰。不敢有丝毫松懈,我抱在他的腰上,用双手尽力地抠着他的小腹。

      他看不见我,只好反复地扭动,想把我从腰上甩下去。就在我即将摸到他刀柄的那一刹那,他的手肘重重地砸在了我的脸颊上。我只听到“嗡”的一声,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剧烈地颤抖。待我清醒过来,发觉我正躺在床榻不远处的地面上,手边是那把已经被抽出来的弯刀。公主刚刚放下带血的剑,正在急忙披挂护甲。地上趴着那个库赛特人,已经没了气息。

      “公主殿下,我是您忠诚的卫士图里亚多斯!”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赶忙向公主请示。“该死的蛮夷,就会使些龌龊的手段!今天该谁守夜?”公主一边说着,一边草草地系住自己的鳞甲,左手从架子上摘下头盔,右手抄起那把刚沾上一条人命的剑,向营帐走去,看都没看我一眼。

      “该……该我守夜。”我支支吾吾地回答道。公主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惊愕:“回头再处置你。现在,拿上武器跟我出来。”

      我抄起那把草原弯刀,紧随着公主走出营帐。营地已是一片火海,骑在马上的库赛特骑手正轻松地追赶着那些手无寸铁四散奔逃的帝国新兵。几天前,他们还是种地的农夫,今天却被那些草原人如同兔子般追杀。

      混乱中,公主砍翻了两个朝我们冲过来的长矛兵,我紧跟在她后面,捡起了一把柳条盾护住身体。“戈里戈斯!戈里戈斯在哪儿!”公主提着剑,急躁地四处乱撞。我不敢告诉她,只好沉默着跟在后面。营地已破,我们除了突围别无他法。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出现,我来不及反映,被飞奔的马狠狠地撞倒在地。我赶忙翻过身,正看到眼前一个长矛兵举着方盾接近公主。那盾牌坚实的很,公主无力招架,只得面对着他后退。

      现在正是我脑海中演练过的几千个英雄场景之一,我伸手摸过一片散落的札甲碎片,屏息凝神,用尽手腕的力量将它飞了出去。这锋利的铁片瞬间便没入了那个长矛兵的后颈,他向前跪倒下去,脖子上汩汩地流出鲜红色的血浆。

      “公主快走!”我爬起身,跟着公主向前跑去。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无暇顾及周边的一切。我们只知道朝着马蹄声稀疏的地方逃跑,朝着火光暗淡的地方逃跑。

      突然间,我左侧的小腿肚一紧,一下子像被抽去了所有力气。随之而来的是膝盖的不听使唤,右腿便支撑不住身体的平衡,向前扑倒。还没来得及起身,我就听到耳边传来了一种含混不清的语言,紧接着的就是双手被掰到背后,手腕被绑在一起。我尽力地挣扎着,想挣脱开绳索的束缚,换来的只有脑后的一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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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图里亚多斯:墨速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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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痛欲裂,我尽力睁开眼睛。

      在我面前的是一团熊熊燃烧的营火,几个库赛特人正围着营火清点着劫掠来的战利品。我的手腕被绑在背后,脚踝也被紧紧系住,侧身躺在地上。这姿势与一只待宰的羊羔别无二致。在我身边的是几个和我一样被缚住手脚的俘虏,或坐或躺。

      营火映衬着旁边几根被打入土中的木头——那该死的拴马桩。其中一根上绑着那老弩手,喉咙已经被残忍地割开,脚边放着他那杆每天擦的锃亮的宝贝十字弩。另一边,一个衣着破烂的库赛特人蹲在地上,正在戈里戈斯军士长的胸甲里摸索着,看看还能不能找到最后一个第纳尔。

      东方微微泛出了一点点白色,但月亮和星星仍未让出这片天空。没有人注意到我们几个俘虏,或者说,没有人在乎。我试着挣脱绳索,可这绳子越用力越紧。挣扎使我感到刺痛,我才注意到,自己小腿上插着根箭矢,创口已经发紫。

      正在我思考逃生之法时,一个库赛特骑手小跑了过来。他停在拴马桩附近,翻身从马背上跳下来,身手十分矫捷。我这才看到马鞍后面还横搭着一个人,双手和我们一样被绑在背后。

      那骑手拴好马,转身将那俘虏从马背上拽下来,摇摇晃晃地站不稳。我借着火光,看清了那身松垮的帝国鳞甲,和那副俊俏的五官。伊拉公主终究没能成功逃走。

      骑手嘴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似乎是在招呼他的同伴过来。两个长矛兵同样用含混不清的语言回应他。我几乎不能辨认出这种语言的音节,但从他们猥琐的笑容来看,这几句话同样令人恶心。

      透过营火,我只能看到骑手的背影。他伸出双手,向公主靠近。伊拉公主想要挣扎,却被背后的两个长矛兵擒住了胳膊。“呸!”公主唾向那个骑手的脸。那双闪着火光的眼睛太过灵巧,难以令人感受到愤怒,只会更激起那个畜生的欲望。

      身后的长矛兵一脚踢在公主的后膝上,使她跪倒在地。那骑手用库赛特语咒骂道,伸手“啪”的一下,狠狠地打了公主一个耳光。

      “狗杂种,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公主大概从没受过这样的侮辱,咬牙切齿地对库赛特人吼道。我能看到她嘴角微微渗出的血迹。离公主几步远的地方,是倒在地上的戈里戈斯军士长。他那身衣甲已经被人尽数扒去,仅留下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疤,和手中紧握着的双刃枪一起,证明着他最后的忠诚。

      “Zoogth!”远处传来一句库赛特语,这次我总算听清了。声音并不大,但十分坚定有力,隐隐能从说话人的气场猜到他的地位。眼前所有的库赛特人,无论是在搜刮战利品还是在打磨武器,都手忙脚乱地放下了手中的活计,面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跪倒在地。自然也包括那几个擒住公主的家伙。我挤开身边的其他俘虏,向前蠕动着,想见识一下这声音的来源。

      远处走过来一个身材并不高大的东方女人,看样子像有近五十岁。她没有戴头盔,斑白的长发披在脑后,脸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直划过右眼。右眼的瞳孔已然变成白色,却还能和左眼一同转动。鼻子瘦削而挺翘,单薄的嘴唇如同刀割出来的一般,与这坚毅的五官倒是配合的恰到好处。她穿了一身华丽的札甲,编织方法与帝国的款式有很大不同。

      她缓步向公主走去,步伐铿锵而有力,全然不像一位老妇人。没有拿武器,只在手中捏着一根短小的皮鞭。腰后别着两把短刀,从刀鞘上镶嵌的珠宝便可猜到她的身份。身后跟着两个身材魁梧的卫士,都戴着带有护面的头盔,上面铸刻的面具狰狞可怖,单是直视它就已经足够吓人了。

      “你是谁?”这女人用缓慢的通用语向公主问道。

      “给你送葬的人!狗杂种!”伊拉公主站不起身,只好跪在她面前骂道。这场景若是让不相干的人看到,一定会觉得滑稽。

      “草原人有礼貌,你,帝国人,没有礼貌。”这女人的通用语并不熟练,但言语中透露出她的威严和自信。她摆了摆手,身后的一个卫士抱了下拳,便向我们走过来。那卫士拎起我旁边的一个俘虏,他正浑身发抖,眼里满是惊恐。

      卫士抽出刀架在这新兵脖子上。那女人把头转向他:“她是谁?”

      “她……她是伊拉公主,拉盖娅女皇的独生女。”

      招完了供,卫士甩手把他丢回我们这个俘虏团,回到那女人身后。她又对公主说道:“帝国女人,不会打仗。你的丈夫,在哪里?”

      “我没有丈夫,不像你那么放荡!”

      不知是谁给予我的胆量,也许我是想帮助公主制造混乱寻找机会,也许我只是单纯的想逞口舌之快。这句话没有经过大脑便从我口中窜了出来:“我是她丈夫!冲我来!”

      话音刚落,冰冷的钢刀就贴在了我的脖子上。“丈夫听话,公主也听话。丈夫死,公主不死,公主拿去跟帝国人换金子。”那女人想拿我做威胁,逼迫伊拉就范。

      "我是他丈夫,女皇陛下的封臣。我知道这场战争所有的部队部署和计划。放了她,我就告诉你。"我寻找着欺骗这些东方人的机会,或许能保住我们的命。哪怕真的以这个身份死掉,也算留下了点英雄事迹,不至于白活一场。只可惜还没体验过从女皇臂弯里接过她……

      “我没有丈夫,你要杀便杀,我决不会向你们这些蛮夷屈服!”

      那女人令卫士放下我,对公主说:“他,没有铠甲,不是丈夫。他勇敢,他是战士。”草原人不蠢,一个穿着破烂衬衣的小兵怎么看也不像是驸马。

      “帝国人,少少的像狼一样勇敢,多多的像羊一样胆小。你们勇敢,我墨速宜不杀勇敢的人。但是你们是帝国人,帝国人坏,帝国人害死我的丈夫,害死我的族人。草原人要让胆小的帝国人死,让勇敢的帝国人做奴隶,世世代代给草原人放牧,让帝国人的土地成为草原人的牧场!”

      天空这时已经十分明亮,不多时,太阳便会从东方重新升起,照耀到这片沾染了灰烬和血液的战场上。躺在这片战场上的人,不会讲故事。会讲故事的人,已经被缚住双手,跟在那位名叫墨速宜的女将领身后,走向他们从未涉足过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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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阿雅沙: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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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已然大亮,我们从吕卡隆出城后,便一路向北不紧不慢地走去。我骑在这头蠢笨的骡子上,听他添油加醋地讲完了他的光辉历史。

      “……就这样,我怜香惜玉不忍下手,才让公主拿了冠军。她为了表示感谢,就把作为奖品的这身漂亮皮甲送给我了。”

      “所以,你真的用马蹄杀了一个人?”我向他问道,他刚刚讲的这个故事实在是离奇。

      “那是自然,小爷我可是人见人怕的恐怖杀手!我劝你以后也放尊重点,阿雅沙小姐。”他跟在骡子后面小步跑着,却还坚持趾高气扬的样子十分滑稽。

      “但愿你的战斗技巧不像你的谎话那样糟糕。”我骑在骡背上会心一笑,“我可知道你根本就不是什么碎颅者布兰加泰尔,你就是附近的一个牧羊人罢了。老实交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他看到我拆穿了他的伪装,气的把头扭到一旁,撅起了嘴说道:“但凡来过吕卡隆的人,哪个不知道酒馆里著名的毒蝎美人阿雅沙?那些没见过的你的冒险者,传出来的谣言更离谱。说你本是封印在纳哈撒沙漠的魔鬼,变身成一个阿塞莱美女的样子来到吕卡隆,专靠美色诱杀那些过路的旅客。”

      我在骡子上放声大笑,很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那你还跟着我,就不怕我把你毒死?”我戏谑着问他。

      “我哪儿跟着你了。我本来就要往北走,去厄庇克洛忒亚找秘……去拜访我叔叔。是你非要和我一块儿走的好不好!”

      “我就说你撒谎的技术糟糕吧。别以为你和那白毛大叔密谋的事情我没听到。那个什么帕拉人的秘宝就在这座城里。你欠我的那两千五百个第纳尔,就算我投资了,到时候找到秘宝,我要六成。”

      “拜托啊阿雅沙小姐,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放羊的,挣两个钱不容易,您何苦抓着我不放呢。”

      “如果没有我的话,你能平安地走到厄庇克洛忒亚吗?我可知道,一路向北可是被用做帝国边境的山脉,西部帝国和北部帝国现在正在开战。就凭你自己,身上揣着几千个第纳尔,你靠什么应对拦路的森林强盗?靠你‘碎颅者’的大名吗?”

      他一时被我怼的哑口无言,只支支吾吾了几声便不说话了。

      说实在的,我倒不指望这小子能平平安安地走到厄庇克洛忒亚。那座城市处在北部帝国和斯特吉亚的交界处,从吕卡隆出发,少说也要走七八天。这一路兵荒马乱的,五千第纳尔与其让那些强盗捡了去,不如让我分一杯羹。

      “那……那你要和我一起走也可以。但是我有两个条件:一、路线要听我安排,坚决不能沿着山脉向北。二、把夏妮还给我。”他突然开口道。

      “凭什么!”我反驳他,完全没想到这小子还敢跟我谈条件。

      “你身上没带吃的吧?一路向北这条路是山路,视野差,沿途别说城市了,连村落都没有。我们没有办法购买补给,也没有地方过夜休整,遇到强盗更是没有地方躲藏。”

      这下轮到我无话可说了。他说的的确在理,这条路我只听商队头领讲过,他们有二三十个护卫保护着,自然只需考虑距离远近的问题。

      “与其一路向北,不如我们转道西面,从西部帝国的领土走,先去洛泰。虽然沿途有一些森林,但是村落众多,路上可以在阿米塔提斯……”

      “停!”我打断他,“你为什么对这些地理信息知道的这么清楚?你走过这条路吗?”

      “没有。除了我的家乡萨戈拉,最远只去过吕卡隆。”

      “那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对的。”

      “我……我就是知道,我们村子经常来很多的冒险者,书……书里也写过,反正我就是知道!你不信就算了,那你把夏妮还我,我们各走各的路。”

      他自然又在撒谎,但从他刚才头头是道的计划来看,他确实对这条路线颇有信心。多年和这些油腻男人打交道的经验告诉我,没这么简单,这小子绝对不止是一个普通的牧羊人。

      “那好吧,我勉强信你一回。”现在要是和他分开,这笔钱我就一分都拿不到了,不如答应他,如果这条路真的像他所说的这么安全倒也罢了。若是遇到危险,我可以轻松地坐收渔翁之利。“但是骡子不能还给你,你居然忍心让我一个弱女子走路?”

      他叹了口气:“行吧。”

      帝国南部的气候向来宜人,不像我的家乡那般酷热难耐。这种湿润的空气与城里的腥臭截然不同,总是混杂着草汁的鲜味儿,那些刚被马蹄踏出来的小径更是明显。

      “话说回来,阿雅沙小姐。你为什么想要离开吕卡隆呢?”

      我心里颤抖了一下。眼前又浮现出那个挥之不去的场景,那张油腻的胖脸,那缕沾着酒末的胡子,那根烧红的铁棍。酒馆里那种劣质葡萄酒的腥味儿,夹杂着呕吐物的臭气又窜进了我的鼻孔,把刚才好不容易安顿下来的青草芳香驱赶地荡然无存。

      “我不喜欢那里的工作,所以打算自己去厄庇克洛忒亚开一家酒馆。怎么啦,你要给我打工吗?”

      “没怎么,随便问问。”他又不说话了,老老实实地跟在骡子后面。

      “不喜欢那里的工作”这种借口,也就骗骗这种初出茅庐的小子了。我仍旧十分庆幸自己逃离了那个令人作呕的牢笼,虽然不指望厄庇克洛忒亚会有多大改善,总归是不会比吕卡隆还差。

      至于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还是让他们就烂在我脑子里的某个角落吧。总会有一天,它们会化作齑粉消失不见的。

      “阿雅沙小姐,你想回家吗?我是说,你是一个阿塞莱人,在北方生活,总是会想家的吧。”

      这次则是重重的一拳,狠狠砸在心口。

      那些来到酒馆的油腻男人们从不会问这种问题。我自然知道我是一个阿塞莱人,上天赐予了每一个阿塞莱人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和伶牙俐齿。但他们不在乎,那些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眼里,拥有小麦色皮肤的阿塞莱女人,只不过是另一个充满异域风情的尤物罢了。

      但我不记得“家”是什么。是那片人们只听得见驼铃声、只看得见第纳尔、只长得出椰枣的干涸沙漠吗?

      “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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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图里亚多斯:十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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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袤的草原上,迷失方向是常有的事。我不记得我们走了多少天,只感觉我正在离家乡越来越远。

      这是库赛特人的土地,只有漫无边际的黄草和穿插其间的戈壁。缓坡上偶尔会出现三两个放羊的牧人,赶着几十倍于他们人数的羊群,若无其事地从我们这支队伍旁边走去。只有那些衣衫褴褛、牲畜孱弱的牧人,才会停下来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指挥官——墨速宜——下马行礼。

      远方的草原上,隐隐聚集着一丛灰白色的方块儿。在这种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是没有远近概念的。我本以为那不过是另一群绵羊。直到它离我们越来越近。

      这是一座城,一座用芦苇和黏土浇筑而成的城。这种城墙看上去远比我们帝国的石砖墙要低矮,四周也并没有山峦天险可以依托。但这座城就这样恰如其分地立在草原上,传承着草原人独有的价值观,那种与生俱来的对天地的崇拜。

      离开吕卡隆时,我们是一支七十余人的队伍,在那一夜过后,我们仅剩了二十来个俘虏。和我一样幸运地活着走到这里的,只有十三个。好在我腿上的伤口并不深,拔出箭后,我还能支撑着自己走完这段路,没有成为那些倒在路上的倒霉蛋中的一个。

      走进城门,我们沿着中央的大道向城中心走去。城里的居民对墨速宜的归来表示出极大的热情。这些人看上去一个个面黄肌瘦,身上的皮袍也颇显陈旧。但他们看到墨速宜归来时,脸上露出的那种兴奋的表情,让我想起村子里那些和父亲重逢的孩童。

      我们仍被缚住双手,跟在马队的后面,由七八个骑手押送着进城。士兵们把伊拉公主从队伍中拖出,拐去了城市中心的小城堡旁边的一条小径。墨速宜对这些押送我们的骑手吩咐了几句,便带着亲卫回了城堡。

      我们听不懂这些库赛特士兵含混不清的命令,只好被推搡着前进。我们的双手都被绑在背后,又有一根粗麻绳把我们连在一起,像一串被捕获的鱼。每走几步,他们便会解下来我们中的一个,送入旁边用皮毡搭成的毡房中。

      在一间比其他的都要小上几圈的毡房前,押送我们的士兵把我解下,按着肩膀送进了屋内。勉强称作“门”的这块厚皮革充满了腥膻之气,上面还黏着黑乎乎的油脂。我双手被绑在身后,不得不用脸撞开这块恶心的皮革。

      屋内的陈设与这营帐的外表倒是相称的很:除了正中的一根粗大的柱子外,几个箱子是他们仅有的木头物件;柱子下有用黏土糊成的小炉子,兴许是取暖用的,现在是夏天,炉子里没有生火;正前方的毡墙上挂了把反曲弓,两侧的墙面上则拴着几串黑黢黢的肉干;毡墙角落铺在干草上的几块羊皮,大概是用作他们的床;一个发黄的公羊头骨挂在顶梁柱上,姑且算他们唯一的装饰品。

      屋内有一名弓腰驼背,胡子花白的老者,和一个尽管个头高大,面孔仍然稚嫩的男孩。见到我们进门,他们兴奋地跑了过来,老者一边说着“Saayn!Saayn!”一边搓起了他宽厚的手掌。那双黑黢黢的手布满了皴裂的老茧,如同两块儿盘根错节的枯树根。

      但当他走近时,眼里的火光便暗了下去。我的个头比那老者孙子矮上两个头,细小的胳膊别说和柱子相比,还没有那两根羊角粗。他们从士兵手里接过我,两人交谈了几句,士兵就转身出门,继续派发我那些战友们了。

      那老人面对着我苦笑着,伸出右手,把两指放在自己的额前,抬头面向天空的方向——其实只能看到毡房低矮的屋顶——嘴里缓缓念诵着我听不懂的库赛特语。那孩子也不说话,就站在老者旁边。

      这古怪的仪式结束后,老者便跟我语重心长地讲了一大串话,可惜我连半个字也听不懂。他大概也看出了我的毫无反应,于是不再说话了,指了指角落里的一根皮鞭,示意我去把它拿过来。我本以为他是要对我来个下马威,可他并没有接过那根鞭子,只是让我拿着,跟着那孩子出门。临走时,他拍了拍背后的腰刀,指了指毡墙上挂着的反曲弓,大概是想提醒我不要想着逃跑。

      刚走出这毡房,那孩子便一脚踢在我的屁股上,凶恶地喊着:“Yaav!”呵,果然还是暴露出蛮夷的本性了。我跟着他,从毡房后的矮棚中牵出两头牛和一匹马来。这两头牛和那老者一样干瘪瘦弱,不过还是比我要结实的多。那孩子骑着马,催促着我赶着牛出城。

      我们沿着出城的路走了些许时候,来到了一片黄草稀疏的草场。那孩子带我来到了一片尚有些水草的背坡,示意让我在此处放牧这两头干瘪的牛。他则从马鞍袋上掏出了两个鼓鼓囊囊的小袋子,和几绺粗绳编织成的一个小网兜。他把袋子解开,取出一个小石子装进网兜里,随后在头顶挥舞起来。

      “啪”的一声,石子重重地砸在了我的额头。我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下,黏糊糊的血已经顺着鼻子流了下来。他在马背上哈哈大笑,很难想象一个孩童的声音下面竟然隐藏着如此邪恶的一颗恶魔灵魂。

      他笑累了,便调转马头在附近策马飞跑。一边跑,一边用手中的投石器砸向那些在草场中打洞的野兔。尽管他乐在其中,可仍旧不会让我离开他的视线一步。

      我盘算着该如何逃离这个地方,这祖孙两人看上去并不好惹,尤其是那个孩子。他的身材注定了我不能试着和他硬碰硬。我腿上有伤,在放牧时逃跑必定会被他骑着马追赶过来,显然不可能。或许我能找到机会,从老人那里抓住突破口。

      直至太阳落山,这孩子也没有给我一点可乘之机。他抓了四五只野兔,命我赶着牛回到城中的毡房里。老人在炉子内生起火,三下五除二便把兔子剥净,放在炉上炙烤。那孩子则拿着兔皮走出了毡房,听动静,大概是把皮革晾在了这毡房的穹顶上。

      我抱腿坐着,缩在毡房的角落里。那老者和孩子则围着炉子大快朵颐,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直到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发出了咕噜噜的叫声,那老者才转过头来,丢给我两个烤的焦糊的兔头。

      当晚,那孩子驱赶着我走出毡房,来到牛棚的一堆干草前。这样也好,我兴许可以趁着黑夜从城边溜出去,再偷一匹快马,沿着一个方向跑总能走出草原。再去想办法找到法戎将军的部队,领兵来攻,这种矮墙扛不住我们帝国的投石机,一定可以救出伊拉公主。

      我周密的计划,以手腕被绑在牛棚上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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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安德洛斯: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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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离开了那个令人讨厌的白毛大叔,小爷我终于重新得到诸神眷顾了。

      我们已经平安地走了三天两夜,一路上相安无事。阿雅沙小姐的确有不少手段,每到一个村子,她只让我在村口等她,随后自己一个人骑着我的夏妮进了村。过不多时,便满载而归。运气好些,能带回两大块黄油和奶酪,甚至还有次带回了半扇羊肉,再不济也是几口袋谷物,一路上我们吃喝不愁。

      我知道阿雅沙小姐拿了酒馆老板的私房钱,多少有个几百第纳尔。我不相信她会有这么好心,用她这笔钱填补我们两个人路上的所有开销。难道她真的有什么魔法,能让村民们乖乖送上补给?这种故事怕是连小孩子都不会相信。

      我不愿意多想,只求能一路平安地走到厄庇克洛忒亚,找到白毛说的那群帕拉人,拿完秘宝就回家去。还上欠三叔的钱,自己买个庄园,种几亩地,养两群牛羊,过上平平淡淡的安生日子。至于什么卡拉迪乌斯之前的历史,嗐,还是小命重要些。

      我小时候,的确像别的孩子一样有着离开家乡去冒险的梦想。可与众不同的是,我能记得住每一个冒险者讲过的故事,能记得住三叔那塞满一整个房间的书中的每一个字。虽没出过门,可我敢说对卡拉迪亚大陆的了解,我不会比那些王公贵族豢养的学者差。

      但是,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越多,我就愈发地不想去冒险了。历史书里记载的那些勾心斗角,战争带来的生灵涂炭,使我对这些所谓的达官显贵充满了鄙夷。这世界无趣的很,不过是充斥着诸多危险的烂泥塘。只有图里亚多斯那样从小做英雄梦的天真少年才会想出人头地。至于我,在站在竞技场中的那一刻我就坚信,我要离这世界上的污浊越远越好。

      自然,这些话说出去没有人信。

      天空逐渐暗了下来,离彻底进入黑夜不远了。我们仍旧没有发现可以留宿的地方,只好赶着夜路继续前行。今晚是满月,月光照耀下的夜晚明亮的很,我们至少还看得清路。

      阿雅沙小姐骑在骡子背上,依旧是那一幅生人勿近的表情。她一直穿着从吕卡隆逃出来时那身衣服,只多裹了一条围巾,遮掩下裸露的肩膀。脚下蹬的一双皮靴也失去了光泽。本来洁白的长连衣裙,下摆已经被一路上的沙尘染成黄黑色,平添了一种沧桑感。

      我们走过的路线都是一马平川,只零星的有几丛并不高大的树。可四周总是传来的阵阵若隐若现的动物叫声,让我感到毛骨悚然。夜路毕竟危险,这洁白的月光使得这场景颇为不真实,更让人感到恐惧。我看向阿雅沙小姐,她似乎对这种夜色见怪不怪。

      “还有多远啊。”她用那种慵懒的声音问道,好像这周围恐怖的环境与她无关似的。

      “应该快了,吕卡隆离阿弥塔堤斯不远,本来在日落前就应该能到的。”

      “是前面那个吗?”

      她的视线比我高得多,我只能看到前方的树冠。

      “磨磨蹭蹭的。”阿雅沙一拽缰绳,赶着夏妮向前一路小跑。

      “哎,等我一下!”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赶紧快跑追上她。我可不想被一个人留在这荒郊野岭。但夏妮驮的东西并不多,跑起来速度出奇的快,我这两条腿肯定是追不上。

      一边跑一边喘,我终于跑到了城门口。这座城就是阿弥塔堤斯,位于吕卡隆的西北方向,现在隶属于西部帝国,也就是被以前的帝国元帅加里俄斯将军控制着。很奇怪,夜晚的城门并没有关死,中间留了一道小缝可以供我通过。阿雅沙小姐和夏妮都已经不见踪影。

      我心生疑惑,但城里多少还是比外面安全,便从这门缝里钻进了城。

      不仅城门上没有守卫,城中央的街道上也空无一人,铁匠铺和酿酒厂的招牌不时随风摆动一下,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两侧的房屋发不出一点光亮来,整个城市沉睡的如同死一般寂静。这迷宫一般的街道让我不敢贸然四处乱跑乱撞,只好先原地停下来歇息,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刚停下来,就感觉到自己的呼气声越来越重,比刚才跑步时喘的还要急促。这倒奇怪,难不成原地站着比跑步还要累吗?随之而来的是那种熟悉的眩晕感,眼前的视野逐渐模糊,又重新组合成另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摆在我眼前的是宽敞的石槽和满满当当的干草料,右眼能看到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正朝着路中间傻站着的少年走去。

      “发什么呆呢!”阿雅沙一巴掌扇在我的脑门上,“快走了,酒馆里还有最后一间空房。我警告你,不许有非分之想!”

      我这才注意到,旁边的巷口里亮着微弱的光,门口的招牌表明了这是这座城的酒馆。入口旁边的马棚里,夏妮正在大口咀嚼着眼前的草料。

      阿雅沙拽着我进了酒馆,尽管大厅里点着灯,可并没有一个顾客在场。酒馆后面的柜台里也是空无一人,不知道老板去哪儿了。桌上散落着没有吃完的食物,酒杯散落着,地上流淌着啤酒和葡萄酒混合成的液体,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儿。

      “赶紧上楼,行李我已经放进去了。明天早上还得早起赶路。要都像你这么磨磨蹭蹭的,到冬天我们也赶不到目的地!”她催促着我。

      我对这酒馆感到怀疑,但看着阿雅沙小姐着急的样子,也只好跟着她赶忙上楼了。最后一间空房间极其狭小,也没有透气的窗户。只有两个铺盖了毛毯的木架子,姑且算作床吧。墙角堆着我们的行李——说是行李,不过是几袋食物和一幅给夏妮用的缰绳罢了。

      阿雅沙小心地把门闩锁好,用力扯了扯,确保从外面打不开。这才一屁股坐到床上,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赶紧睡吧,过不了多会儿天就该亮了。不许趁我睡觉动手动脚,听到没有!”

      我没有脱掉身上的皮甲,直接合衣躺在另一张床上。我依旧感觉哪里有点古怪,却说不出为什么。我翻身看向阿雅沙小姐,她应该很疲倦,已然睡熟。但愿是我多虑了。

      不过,当我听到门外传来咚咚咚的急促脚步声时,我意识到事情果然没有这么简单。

      “咔嚓”一声,脆弱的门板被一只穿着夹板靴的脚直接踹碎,木片飞溅的到处都是,那根单薄的门闩完全起不到什么作用。

      我看向阿雅沙,她已经被吓醒,正惊恐地盯着门口。只见三个穿着帝国链甲的男子提着钢刀,大步走了进来。他们身上的装备略有不同,但护肩和护甲都是帝国军队的旧款式。三个人清一色戴着厚重的护鼻盔,为首的那人留了一撮小胡子,看样子精致地打理过。

      “你……你们要做什么?”我质问道,尽量让自己显得有些胆气。

      “一里外我就闻到了你们身上的第纳尔味儿,乖乖听话,或许我们会留你们一条生路。”为首的那个人见到我们没有武器,便把钢刀折回去,不紧不慢地修着自己的指甲。他收刀的动作,让我看清了他腰带上挂着的三大袋飞刀。

      帝国装备……强盗……飞刀……是秘密之手!这伙人盘踞在帝国南部,时而打家劫舍搜刮百姓的财产,时而人模狗样地装成城里的正经商人。由于经常受领主们雇佣,干些镇压传教士、暗算竞争对手之类的脏活,贵族们对他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他们已经无法无天到这个地步了。

      我手里没有任何武器,必定不是这三个人的对手。我看向房间另一侧的阿雅沙,她已然站了起来,不紧不慢地整理了自己的裙摆。单手叉着腰,对面前的三个人说:

      “睁开你们的狗眼看看我是谁!人我带到了,你们自行处置吧。替我向耶雷摩斯老大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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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安德洛斯:秘密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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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雅沙说完后,不仅我一脸讶异地盯着她,连带那三个秘密之手的强盗也是面面相觑。

  “愣着干嘛,把人带走啊。不是你们老大耶雷摩斯让我把碎颅者布兰加泰尔抓过来的吗?赶紧提走,我好回去领赏金。”阿雅沙说着站起身,整理了下自己的裙摆,蹬上了放在床边的那双尖头小皮靴。

  另外两个正等着那个领头的强盗发号施令。正中间那个留着小胡子的头目表情略带犹豫,还是摆手让两个小弟过来绑我。

  该死,我就说这白毛不会那么好心。布兰加泰尔这个假身份非但没给我带来什么帮助,反倒是引来了杀身之祸。轻信阿雅沙则更是愚蠢至极,我五年前第一次进城的时候,就在酒馆第一次见过她。虽比我大上几岁,但那时她仍旧是个个头矮小的小姑娘,总是因为犯错而被老板训斥甚至打骂。本以为她不过是个命苦的普通女孩子,谁曾想到蛇蝎心肠的传言是真的。从那酒馆一起逃出来后,她假意把第纳尔留在我手中,为的就是骗取信任,好放长线钓大鱼,该死……

  那两个强盗用刀指着我,把我逼到墙角,一动也不敢动。二人正打算上来绑我,四下摸索了半天也没找到绳子。阿雅沙走到墙角那堆行李处,弯腰捡起夏妮的缰绳,随手向我的方向甩了过来。“用这个。”

  那两个笨手笨脚的强盗手忙脚乱地解开缰绳,一个拿着缰绳绕到我背后,试图绑住我的双手。另一个则用刀尖指着我,以防我趁机逃跑。

  “呸,恶毒的女人。小爷我不会放过你的!”我向她喊道。

  “你说的再天花乱坠,也不会再有见到我的机会了。”阿雅沙不紧不慢地站到那头目的身旁。

  “呃……女士,还望您到时候在耶雷摩斯老大面前替我美言两句。”那头目似乎认清了阿雅沙的地位,赶忙阿谀奉承起来。

  “让我替您说几句好话,倒不是不可以,这位英俊的傀儡师。”阿雅沙左手叉着那纤细的腰肢,右手则爬上了那头目的肩膀,正歪着头,用那双媚浪的大眼睛看着他,“不过,您可得向我证明一下自己……”

  这放荡的女人果真如同一条来自沙漠的响尾蛇,软腻地贴在那头目——秘密之手称其为“傀儡师”——的前胸上。那家伙倒也知趣,伸手托住了阿雅沙抬起的左腿。淡黄色的连衣裙向上褪至膝盖,露出她那双纤细的小腿来,小麦色的肌肤与浅棕色的皮靴倒是般配的很。

  电光石火之间,一把短小的弯刃匕首从靴筒中滑落,阿雅沙腰部一挺,左手向下一勾,便从半空中接住了那把匕首。此时的她正仰面挂在那傀儡师身上,左腿仍被那木讷的强盗抱在怀中。她便向上踢出支撑身体的右腿,正中那傀儡师的后颈,两腿绞在脖子上,顺势将他扭倒在地。阿雅沙借力弹开,握住匕首蹲伏在另一侧的地上,再飞扑上前,狠狠地刺入那傀儡师的后胸。手腕一扭,这强盗连半点声响都没发出,便咽了气。

  这一切发生的速度之快,我身旁的两个强盗才刚刚做出反应。面前那个调转刀头,赶忙指向阿雅沙,她正跪在那倒霉鬼的背上。“蹲下!”她向我的方向高喊道,我赶忙照办。只见她俯身弓步向前闪去,快到我几乎看不清她的动作,仅听到一声布匹撕裂的“呲啦”声。那强盗本是右手握刀,刚指向她,她已从刀尖旁闪到右侧,转身扭到他的背后。一道寒光从脖颈上划过,随之而来的是喷薄而出的猩红。阿雅沙借机摸向他的后腰,从几匣飞刀中抽出一把,掷向还呆在我背后的最后一个强盗,正中喉头。

  我惊魂甫定地站起身,如此短的时间内,屋里就倒下了三具尸体。阿雅沙拭净匕首上的血迹,把它插回自己的靴筒内。刚才的战斗使她的裙子撕开了个大口子,那双长腿在其间若隐若现……

  “看什么看!转过去!”

  我心里复杂的很,混杂着欣喜和恐惧。恐惧的是我从没想到这个平凡的小侍女竟然杀起人来如此的干脆利落,不带有一点点的恐惧和犹豫。欣喜的是这个可怕的女人刚刚救了我一命,姑且算是我的同伴,至少目前是这样。

  阿雅沙走了过来,把手伸向绑住我的缰绳,拽住马缰扣,轻轻一扥便解开了。“把你的皮甲脱给我,我没衣服穿了。”她戳着我的后腰,催促我把衣服脱掉。这场景让我感到更加别扭。我背对着阿雅沙,一边脱着皮甲,一边回应她:“你刚才真的太吓人了。”

  “废话,我说过,你早该练练你那糟糕的撒谎技术了。我哪儿见过什么耶雷摩斯,只不过是之前听那些喝醉的客人提过,说他是秘密之手的老大。这几个小喽啰倒是容易上套。赶紧脱,我去把他们身上的东西扒一扒,此地不宜久留。”

  我把手向后伸去,递给她我的皮甲。现在我只穿着身单薄的衬衣,还是从萨戈拉离开时带出来的,早就被汗水浸透了四五次。她换好了衣服,示意我跟她一起清点装备。我刚走上前,那股血腥味便顶进了我的鼻腔,喉咙恶心的很,像有什么东西要窜出来一样。我赶忙后退,靠着墙干呕着,倒是没吐出什么东西。

  “真是废物,你这样的居然能从竞技场活下来。我开始后悔在你身上投资了。”她把那傀儡师身上的帝国链甲和皮革护肩丢给我,“把这个套上,多少能管点用。”

  除了一把钢刀,她把其他值钱的装备都用破裙子包裹了起来,和我们的行李放在一处。“你把这把刀拿上,我用不惯这种笨重的东西。”她把刀递给我,我接过刀仔细观察了些,这是南部帝国和阿塞莱人常用的派拉麦恩刀,一米多长,用精炼钢打造而成,锋利的很。然而对我来说,拿刀杀人什么的,想都不要想。

  我们拎上大包小包的行李,赶忙跑出了酒馆。这楼下的混乱多半就是这伙秘密之手的匪盗干的,老板和客人仍旧不知去向。阿雅沙摸出几个第纳尔拍到柜台上,刚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把钱收回了背囊里。

  牵上夏妮,我们赶忙从来时的路出了城,继续向北方走去。洛泰城距离我们刚离开的阿弥塔堤斯并不远,两天后就能走到。

  太阳微微从山丘后面探出了头,照在这两人一骡的古怪队伍上。阿雅沙穿着这身带束腰的紧身皮甲,完全遮掩不住她错落有致的身材。皮质的长裤倒是宽松的很,只在根部扎进那双尖头小皮靴中。腰上嵌着铁扣的几道皮带从前后垂下来,抽打着夏妮的肚皮。谁能想到这样一位英姿飒爽的女游侠,几天前还是被人呼来喝去的小侍女。

  “阿雅沙小姐,你……你这身手是从哪儿学的?”

  “我从小没了父母,在古亚兹城的街头混大。那座城市里的人,眼睛里只认得第纳尔。拿钱可以买到你想要的所有东西,骆驼、房产、女人、竞争对手的脑袋。死上个把穷人根本没人在乎,和我一起在街头混的朋友,不是被哪位大人的骆驼踩死,就是被不开眼的沙漠强盗捉去当玩物。那时我就知道,除了手里的匕首,谁都保护不了我。有一次,一个地主家的小公子带着他的爪牙把我堵到后巷,想借机强暴我,我便只好送了他们一程。城里容不下我,我就跟着当地的商队离开了古亚兹。那年我才十二岁。”

  阿雅沙讲述这些故事的表情十分冷静,仿佛是在讲别人的经历,与她毫不相干似的。

  “那你又是怎么沦落到在吕卡隆的酒馆做侍女的呢?”我好奇地继续打探。我从小听过的冒险者的故事,无一不充斥的虚伪的英雄事迹。或许,她的故事才记录下了真实,属于很多人惨痛回忆的真实。

  听到这个问题,我清晰地看到她在骡背上颤抖了一下,原本冷静的表情消失的荡然无存。那对细长的眉毛也竖了起来。她尽力隐藏着颤抖的嗓音,对我说:“问那么多干嘛,你明明知道我都是骗你的!”

  “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些。毕竟我们也算是同伴了,总该互相信任才是。我反正是很信任你咯,你救了我的命,虽然方式有点吓人。”

  “呵,你连自己的真名都不曾告诉过我,还希望我对你敞开心扉吗?”

  我这才想起来,自从我离开萨戈拉,还没和任何人说过我的名字。

  “我吗?小爷我叫安德洛斯。这下,你可以信任我了吧!”

  她在骡背上放声大笑了起来:“你可真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安德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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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图里亚多斯:从牛粪中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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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库赛特人的梦魇、伊拉公主驸马、未来的南部帝国元帅图里亚多斯,现在正蹲坐在一间破烂的毡房门外,翻动着晒得半干不干的牛粪饼。

  这是他们库赛特人特有的一种习俗,或者说是不得不掌握的技术。大概是因为没有树,他们普遍采用干牛粪作为炉火的燃料。这项工作繁重的很,昨天我刚被那孩子驱赶着跑去草原上捡牛粪。你能想象吗?我一个未来的大元帅,居然在捡牛粪!

  好在这东西虽然黑乎乎的,倒是没有什么异味。晒干后,无非就是一块儿硬邦邦的土块。晒牛粪这工作无聊的很,但必须守着这些东西寸步不离。自然,我这样一个瘦弱的奴隶干这种工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不记得这种生活过了多少天,三天?一周?还是半个月?别说解救公主,我连面前这一老一少两个穷牧民都搞不定。想到公主在地牢里受尽折磨,心里的怨气无处发泄,只想砸烂个什么东西出出气。

  我越想越气,便抓起眼前一块儿晒得半干的牛粪,打算朝十几码外的那头干瘪的蠢牛砸去。转念一想,弄坏了这些牛粪,又要挨那孩子的打骂不说,明天多半还要再去捡回来重新晒。遂手腕一扭,将这圆盘形状的干牛粪飞出,噗呲一下,套在了那头牛的角上。

  这倒蛮有意思,我便再拿起第二块儿、第三块儿,接二连三地飞出去,稳稳当当地套在牛角上,串成一座小塔。

  “Gaaykhantay!”耳后突然传来一声极响亮的惊呼声,声音在清脆中隐约带着一种稚嫩,入耳空灵的很。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手一抖,牛粪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我转过头去,只看到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姑娘就站在两码外,双手抱在背后,笑嘻嘻地看着我,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她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只见她穿了一身染成天青色的皮袍,没有什么华丽的装饰,但面料看起来十分光滑细腻。下摆垂到膝盖,露出一双东方人常穿的皮革靴子。腰上没有皮鞭,也没有带什么武器。

  “我打扰到你了吗?”她向我说道。一对丹凤眼眨动着,颇有灵气。

  “你……你会说通用语?”我惊讶地说。除了那个女将领墨速宜,这还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讲得出通用语的库赛特人。

  “哈哈哈哈,我会一点,是跟我的老师学的。”她的笑声非常温柔,对民风剽悍的草原人来说,她可以说是很文静了。“我叫雅那,你呢?你是一个帝国人吗?”

  “图里亚多斯。”我没好气地回应她。一个帝国名字意味着软弱、意味着战俘、意味着下等人,我当然深知这一点。

  “我听说你们帝国人都好厉害的。你居然能把干牛粪扔的那么准,教教我好不好!”

  她就像一个从没见过外面世界的孩子,对我这么一个瘦小的俘虏表现出如此热烈的兴趣。嗐,几个月前我大概也和她没什么区别。说来可笑,她倒不歧视我这么一个帝国人,而唯一想跟我学的技巧居然是——抛、牛、粪。

  我的飞刀技术是从小放羊的时候,扔石子赶羊群练出来的,后来跟着萨戈拉的猎人们进山打猎,这才学会了用刀。抛牛粪看起来简单,她这种女孩子也不见得能学得会。我不置可否,指了指地上那些仍在晒干的牛粪:“你试试好了,手腕用力。”

  她捡起一块儿,笨拙地像那牛掷了过去,啪嚓一下砸到牛身上,摔了个粉碎。

  “啊——”她失望地喊了一声,便弯下腰捡下一块继续掷过去。对扔牛粪这种事还如此认真的样子颇为可爱,我这才有机会端详起她的容貌。她有着典型的东方人五官,高颧骨、尖下巴,丹凤眼和一对儿弯弯的柳叶细眉配合的恰到好处。没有戴帽子,只有一头乌黑油亮的披肩发,在脑后象征性地编了一个结。

  终于,有一块儿牛粪成功砸中了牛角,虽然依旧碎成了渣。她兴奋地跳起脚来:“我成功了!我有进步!”我不禁对她产生了好奇。对他们这种游牧民族来说,这个年纪总该帮家里做些活计才是。可她能闲到在城里乱逛,兴致勃勃地和一个小奴隶一起扔牛粪,这倒令人感到奇怪的很。也许是某家牧民的傻孩子,干不了活,便任由在城里疯跑?

  兴奋劲儿过后,她看到了一地的碎牛粪渣。虽然傻,她也知道这东西是牧人的重要资源。“对不起啊,我把你的牛粪弄坏了。”她低下头,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跟我一个奴隶在这儿道歉。

  我也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好,便没有说话,站起身走向那头牛,从牛角上把我之前套的那几块儿拔了下来。终归还是剩了一些,那老者眼神不太好,糊弄一下也就过去了,大不了明天再去捡。

  “你……你等着!我赔给你!”那傻女孩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顺着她跑的方向,我看到我“主人”家的那个孩子骑着马回了城。马鞍上只栓了两支草鼠,看来今天收获不佳,势必心情不好。他把马拴好,走过来踢了我的屁股一脚,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着。我草草地把剩下的牛粪放进毡墙外的藤条筐子中,用毡布盖上,便跟着他回了毡房。

  那老者心情不错,今天多给了我一块儿干肉。我听不懂他们今天兴高采烈地在讨论什么,只看到那小子兴奋的满面红光,老者还专门掏出酒囊和他一块儿喝了几口。

  “Batu!Batu!”外面有人招呼着,老者应声出去。这个“Batu”或许是老者的名字。不多时,老者便挑开毡布门,满面堆笑地请进来一个人。那人高大的很,留着几绺山羊胡,顶着有羽毛装饰的圆盔,一看便知道不是什么普通客人。那人指了指蹲在墙角的我,和老人交谈了几句,便交给了老者一个鼓囊囊的钱袋,牵着我走出了门。

  这人几乎有我的两倍高,也不说话,就带着我向前沿着城中心的大道走。

  “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啊?”我问他。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的路,也不说话。

  “听不懂通用语吗,粗鲁的蛮夷!”他仍旧毫无反应。

  越走越近,我们走到了内城的门口。我认得这地方,刚来到这里时,墨速宜和她的亲卫就回到了这里,大概是首领的营帐。

  他把我进大门,说是营帐,叫它大殿也毫不为过。四面墙上挂着各种看起来昂贵的皮草和装饰,正中央点着火坑,四周则陈列着看起来十分精锐的卫士。正中央有一把铺着厚厚皮革的椅子,上面坐着那个威严的女首领,正以一种复杂的眼光看着我。

  墨速宜摆了摆手,让我身旁的这个壮汉退了下去。回头向营帐内侧吩咐了几句,依旧是我听不清楚的库赛特语。从后帐中走出一个穿着天青色皮袍的少女,相比白天,只多带了一对儿银制的耳饰。

  “图里亚多斯,我们又见面了!”雅那笑的非常灿烂,“我给了巴图足够的钱。今天晚上开始,你就不用回去了。母亲说家里需要人手处理杂务,我正好也想有个朋友和我一起玩。”

  以我一个奴隶的视角看,我只不过是从一个主人手里被倒卖到了另一个主人手里。

  以一个即将拯救公主的英雄视角看,成为墨速宜的家仆,应该不会比呆在那穷牧民的牛棚里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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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墨速宜:库吉特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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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那!路上小心点儿,早点回来!”

  “知道了,母亲。”她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我,墨速宜,库赛特汗国的那颜,库吉特家族的领袖。本应当领军纵马向帝国人复仇,结果现在沦落到这般田地,像一个普通的草原女人一般,小打小闹地维持部族的延续。

  库吉特家族曾经是整个库赛特汗国最大的部族,我们是最早追随兀儿浑可汗来到卡拉迪亚大陆的草原人。我们库吉特家族向来不是什么富裕的部族,但我们从不畏惧战斗。直到十几年前那场该死的战役,那些渴望建功立业的小伙子,拎上马刀就跟进了帝国的军队。我的丈夫和两个兄弟更是一马当先地带领着他们。之后的惨烈,我已不愿意再去回想。

  现在,两儿一女已经长大。两个儿子都是不错的战士,我相信他们能接得住库吉特家族未来的重担。至于雅那,就随她性子去好了。她生性贪玩,快二十岁了还和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昨天偏要把那个瘦小的奴隶买回家里来,罢了,由她去吧。

  我走出大帐,离开内城。没带亲卫,也并未骑马,只是在大街上草草地闲逛。那场战役后,族里的男丁死伤大半。紧接着就是兀儿浑可汗的去世,他的儿子蒙楚格实在是软弱。我的族人们成了临近部族眼中的肥肉,被劫掠的干干净净。如今,他们和我一样偏安在这座西北角的偏僻小城——巴尔塔汗德。即便吃不饱,穿不暖,他们仍旧自始至终地追随着我。以我那战死的丈夫豁图格的名义起誓,我绝不辜负这些族人对我的信任。

  路过城中的酒肆,里面安静的很,清晨时分通常不会有人消遣的起几杯马奶酒,但愿晚上的生意好些,能让牧人们消解心中积压的烦闷。酒肆门口,蹲坐着一个四五岁大的男孩子,身上套着一件肥大的破粗麻背心,正啃着手里一根瘦巴巴的干瘪羊蹄。我向他走进,他既没有跑开,也没有跟我说话,只是从脏兮兮的小脸中,睁开他那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

  我叹了口气,“你是谁家的孩子?”我问他。他也不回答,就那样睁着大眼睛看着我,嘴巴还在啃着手里这根只挑出两根蹄筋的羊蹄。“你肚子饿吗?”我继续问道,他还是睁着直勾勾的眼睛看着我。我从他手中拿过那根布满细小牙印的羊蹄骨:“孩子,我在跟你说话。”

  就在此时,我的一位怯薛亲卫跑过来:“那颜,有要事禀报。”那孩子看到他便扭头跑了,钻入几间毡房中的一道小巷。我没理会他,跟着那孩子钻进了小巷,七扭八拐之后走到了巷子的尽头。

  尽头的地上,摊放着两件破烂不堪的皮袍和一个碎裂的小木箱。旁边铺着两张肮脏的羊皮,上面放着一卷皱巴巴的草席。在草席的末端,从里面伸出两只枯干的脚踝。那孩子站在一旁,手里握着一根细小的树枝,阻止着我靠近。

  “那颜,有要事禀报。”亲卫跟了过来。我从口袋中掏出一小把第纳尔,交到他手中:“带这孩子去集市上买点东西吃,然后送到阿巴贡家,让他照看,就说是我的命令。”

  “那颜,我正要禀报此事。阿巴贡的商队在回巴尔塔汗德的路上被斯特吉亚人劫了,只逃回了两个护卫。他们报告斯特吉亚人的大军已经从蒂亚尔开拔,正在朝着巴尔塔汗德进军。”

  “狡猾的野狗,连他们都欺负到我头上来了。军队距离我们还有多远?”

  “大概……三五天的行程吧。”

  “去召集城里的青壮男子,告诉他们磨刀喂马,准备战斗。让其他的怯薛出城向蒙楚格可汗和其他部族求援。在此之前,先给这个孩子买吃的,送去我的营帐。”我跟他布置完,急冲冲地离开了这个狭窄的巷子。

  我来到巴尔塔汗德的地牢入口,向门口护卫的两名长矛兵示意了一下,便沿台阶走了下去。

  “帝国公主,我问你问题。”我讨厌讲他们所谓的“通用语”,这种叽叽喳喳的语言搅得我舌头难受的很。那抓过来的帝国公主只有一条破碎的粗麻衣服裹身,手脚被镣铐栓的死死的,坐在那间狭小的囚室里。和我上次离去时没什么变化。

  “咳,老贱人,又来打扰本公主休息。”她声音不仅虚弱,而且嘶哑的很。帝国女人时而狡猾的像狐狸,时而无辜的像兔子。我不指望她能全盘托出,只希望能拿到一点有用的信息。

  “你,找来的斯特吉亚人,对不对?”我质问她。

  她突然放声大笑:“斯特吉亚人打过来了?真是好报应!祝你被他们的战斧劈开脑袋。”

  “帝国人坏,斯特吉亚人杀了你们的可汗,你们找斯特吉亚人帮忙。”我的确想不通,这些肮脏的帝国人真的能凭一把第纳尔就放弃仇恨,反而跑去和仇敌合作。

  “老皇帝涅雷采斯死于斯特吉亚人之手,那是他咎由自取。要不是我父亲阿雷尼科斯保住了帝国最后的力量,天下早就大乱了。斯特吉亚人是我们的仇人没错,但我和母亲对他们没什么兴趣。至于是不是老卢孔或者加里俄斯撺掇他们打过来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这帝国公主在地牢里倒呆的安逸,她继续说:“我劝你,与其在这儿套我的话,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抵抗斯特吉亚人的进攻。等城破了,我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亲手砍死你,用你的头祭奠我忠诚的戈里戈斯。”

  我知道她嘴里不会再说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就沿着台阶出了地牢。街上已经开始骚乱,母亲在寻找自己的孩子,妻子在寻找自己的丈夫。一位老妇人抱住我,央求我不要丢下他们不管。

  我安抚完老妇人,便站在了内城前的集市中央,对慌乱的人群们说:

  “巴尔塔汗德的人民们,我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我们都在战争中失去过父亲、失去过丈夫、失去过兄长、失去过孩子。但是,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根基,是我们世世代代的家园。库吉特家族的每一个人,无论男女、无论老幼,将会誓死捍卫巴尔塔汗德,直至战至最后一人。那些北方来的野狗不会动摇我们分毫,既然异乡人踏上了这片土地,就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现在,请大家打磨好弯刀,喂饱自己的爱马,三天之后,我们迎战这群趁火打劫的恶徒,定要斩下他们的头颅,用他们的鲜血,喂养我们脚下的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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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阿雅沙:骑枪和草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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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阿弥塔堤斯两天了,走的匆忙,不过身后倒是没有追兵。秘密之手的人就算发现了那三具尸体,没有目击者,多半也查不到我们头上来。我们基本上安全了。

  刚刚找了个村子卖掉了他们身上扒下来的破烂装备,换了些食物和第纳尔。这下也没了证据。由于行李增多,骡子不得不用来专心驮货物,我们只好步行。

  那次之后,这个牧羊小子——呃,安德洛斯——他倒是心情轻松的很,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畏手畏脚了。仿佛路途上再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能帮他摆平似的,拜托,你又不是我儿子,真遇到什么自顾不暇的场合,我可不保证会管你。

  一路向北走去,秋天似乎到来的更早了些。平原上偶尔出现的几丛小树,顶冠的叶子已有泛黄的迹象。时常在这种自然的旷野中走上几天,倒也令人舒适的很,在那间狭小的酒馆待久了,整个人都会变得压抑。

  我和安德洛斯便继续走在这样的旅途上,时而聊一聊彼此的故事。他从小的生活,就是窝在村子里,听听故事读读书,我甚至不能想象,要是我的童年也这样安逸,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可是,安逸久了,是会死人的。

  远处的山坡上,隐约看到一点金属的反光。我把手搭在眉前,遮掩一下刺眼的太阳。依稀看到几个来回穿插的人马身影,和一面红色的旗帜。

  “那边山坡上好像有人。”我对安德洛斯讲到。

  “你想去看看吗?”他征询着我的意见。

  “再走近些吧,若不是什么善类,我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要是什么狗咬狗的刺激场面,我不介意去分一口肉。”我们便加紧脚步往前赶去。

  我们停在了两百码外的一片小树林中,方才看清了那几个人影。是三个穿着红色罩袍的骑士,连人带马都裹着厚厚的链甲。其中一个骑士打着一面旗帜,底色是鲜艳的红色,上面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金色狮子。在这三个骑士的对面,是估摸有二十多人的劫匪。这些劫匪虽然衣着破烂,手里也只有镰刀草叉一类的物件,但人数远多于这些骑士。

  “认得那面旗帜吗?”我问旁边的安德洛斯。

  “嗯,那是德·梅洛克家族的家徽,也就是瓦兰迪亚国王德泰尔的旗帜。不过,德泰尔不会只带两个方旗骑士就出门。有可能是打散了的逃兵,或者干脆就是冒牌货。”

  那三个骑士里,正中间的那个似乎比另两个要矮小些,头盔也比另两个华丽。背上背了一把十字弩,腰上别着一把短剑,剑鞘上闪着金光,配重块上那颗大大的绿宝石,两百码外我们也看得清清楚楚。

  那些劫匪没什么章法战术,只知道抱成一团缓缓前进。按理说,那三个骑士转身离去就好了,完全没必要和这么一伙儿劫匪交战。只见那三个骑士就那样正面面对着向他们前进的劫匪,一动不动。当劫匪走进,开始向这三个人掷石子的时候,中间那个为首的那个贵族拔出剑:“冲锋!”

  两个骑士犹豫了一下,随即策马前进。两匹马并驾齐驱,左臂上套着小筝型盾,拿来抵御飞石。右手则攥紧骑枪,手腕向上,把枪杆夹在腋下。这姿势看起来十分滑稽,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安德洛斯猜到我为什么而笑,便说:“那是瓦兰迪亚人特有的骑枪冲锋技巧,能够妥善利用马匹的速度来维持平衡。即便是全身重甲的军士,也扛不住这样的冲击。小爷我之前曾经和一个瓦兰迪……”

  “可以了,打住!”我喝住他,以免他一会儿又要开始讲那些无聊的故事。他被我喝住后,嘟囔了几句,便和我一起继续看着眼前这出大戏。

  那两个骑士颇具有英雄气概地冲入敌阵,两个劫匪应声倒下。其他人倒看起来并不胆怯,只是继续抱团,等待着两个骑士调转马头。跑出几十码后,再拨转过来进行下一次冲锋。那个指挥的骑士则站在一旁,挥舞着手中的短剑呐喊着。

  反复冲锋五次后,地上倒下了十具劫匪的尸体。可第纳尔带来的诱惑,依然促使着剩下的十几个人继续进攻。两名骑士的体力渐渐不支,腿上也受了些轻伤。然而,身后那个指挥的骑士仍然大呼小叫着:“冲锋!一位英勇的瓦兰迪亚骑士绝不在战场上退缩!”

  两名骑士无奈,只好再次挺起骑枪冲锋。然而,多次进攻令两人变得人困马乏,马匹逐渐慢了下来。两个眼疾手快的劫匪顺势挺出,手中的草叉刺中了其中一名骑士的腰眼。

  “啊——”那骑士大叫一声,跌下马来。

  “你不打算去帮帮他们吗?”安德洛斯问我。

  “帮……就帮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毕竟不是每天都能看到两个骑士和一群劫匪之间的对决的。

  我和安德洛斯从树林里走出来,朝着正在厮杀的那两伙人走过去。他把弯刀抽出来握在手里,却不敢上前,只好跟在我身后,离我约摸半步远。

  “把你的刀拿好了,别戳到我。”我把靴筒里的匕首抽出来,捏在手上,向前趋近。说是帮忙,我俩肯定不会冲到人堆里去替不相干的人玩命。吟游诗人编出来的傻瓜英雄才干这种事。走近些,不过是为了看看能不能捡个漏,捞上点战利品。

  离我们百码远的战场上,劫匪们正在围殴那个落马的骑士,另一个骑士则抽出短剑,和围在马周围的劫匪肉搏。大概还有五六个站着的劫匪,看到我们两个靠近,其中一个高呼了起来。这伙劫匪随即开始四散奔逃,逃的时候不忘抓上那个落马骑士的头盔和短剑。

  另一个还在马上的骑士正要去追,旁边一直观战的那个指挥官便高喊道:“保持队形,待在原地,保护两翼!”

  我没见过这样的阵势,虽然以前在商队里也经历过几场和劫匪间的战斗,可那些不过是乌合之众,商队头领每每只让骑兵护卫们冲锋便可以解决问题。可是,即便我是个不懂指挥的女人,我也能看得出来,他们的这个指挥官蠢到了一定境界。

  那骑士跑了几步,还是把马勒住了。调转马头走向他的指挥官,摘下头盔对他说:“指挥官大人,只有一名士兵的队伍是不需要‘保护两翼’的。现在,请允许我追击敌人。”

  “不可,追击这些已经丧失了斗志的敌人,不是一名骑士所为。”

  我们就站在几十码外,看着这场吟游诗人都编不出来的好戏。

  “所以您就任由他们把我弟弟戳下马来,而不愿意让我去追击这些匪寇吗?祝您长寿,我的大人,现在,我要向您解除我的效忠誓言。愿您光荣而伟大的骑士精神能代替我们,保护您不被劫匪用石头砸死。”

  那骑士一把扯碎自己身上的罩袍,又把那绣着金色狮子纹章的旗帜丢在地上。翻身下马把他半死不活的兄弟抱起来,放到马鞍后面,便骑上马头也不回地走了。

  正午的强烈阳光照耀着这片滑稽的战场。十几个破衣烂衫的劫匪倒在地上,身上盖着瓦兰迪亚国王的家徽,一名沐浴着荣耀的英雄骑士,落寞地握着他的短剑,看向面前这片战场。旁边一男一女两个冒险者,穿着胡乱拼凑的装备,似乎与这史诗般的画面不太搭配。

  安德洛斯小声对我说道:“这人看起来不太正常,我们还是走吧,夏妮在那边的林子里。”

  我还没回答他,那骑士就先骑着马走到了我们面前。我不知他这是何意,便把手中的匕首反握着提到胸前,做好应对这个怪人一切行动的准备。

  “我的女士,不知道刚才的战斗有没有使您受惊呢?”这个怪人下了马,用一个古怪的姿势弯下腰,手在胸前转了两圈,向我伸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退了两步,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跟我说话。这种奇怪的表现使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我的经验都是应对平头百姓和地痞流氓的,显然这人不属于此类。

  安德洛斯收起刀走上前去,“阿雅沙,不得无礼。”我正要呛他,却看到他也学着那人的样子弯了下腰,这或许是什么奇怪的瓦兰迪亚礼节。

  “您好,尊贵的骑士先生。我们只不过是路过的旅客,很高兴能与您结识。”

  “我没看到您的徽记,不知先生尊姓大名呢?”

  “小爷我——咳——我是布兰加泰尔,人们常称我为‘碎颅者’。”

  “这位雇佣兵先生,我不在乎您叫什么名字。您瞧,我没了侍从,这可不是一位骑士该有的样子。您看起来像是个会使剑的人,我愿出一千个第纳尔,请您做我的侍从,和我一同前往厄庇克洛忒亚。”

  在听到那句“会使剑的人”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安德洛斯在我旁边也是一副古怪的表情。别看这人张口一个“您”闭口一个“请”的,语气倒是傲慢的很,在意识到我们不是什么贵族之后,就更加傲慢了。

  “好吧,我们本来也要去厄庇克洛忒亚。但要先给钱。”安德洛斯果然撒不出谎,意识到自己的装模作样被拆穿后,那股穷酸劲儿就上来了。

  “这是自然。至于这位美丽的异族女士,请您放心,我和我的侍从一定会保护好您的周全,不会让您受到半点伤害的。”

  这下连安德洛斯也憋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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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虾O莫98    时间: 2020-4-30 19:54
支持一下丶
作者: DukeOfConquer    时间: 2020-4-30 20:16
支持一下
作者: fff963369    时间: 2020-4-30 21:20
眼前一黑?!!!
作者: hwr0521    时间: 2020-4-30 23:27
原创支持!!
作者: yzy1994721    时间: 2020-4-30 23:47
有白狼,看来主角的外挂就是猎魔人技术了,女主是伊拉?我记得这位性子可不好啊。后期莫不是娶了伊拉,等女皇挂掉后继位统一帝国?那龙旗怎么入手呢,走路上就了行脚医生?期待更新。
作者: happyhare    时间: 2020-5-1 12:05
写的很好!
作者: 遥望远方    时间: 2020-5-1 12:07
666,加油!!!
作者: lirry2030    时间: 2020-5-1 12:53
大佬。。。我说你会写小说就多写点。 你还真的写小说了。 可以的  六六六
作者: ㄡPredoome々    时间: 2020-5-1 13:48
小说来了吼~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 15:40
yzy1994721 发表于 2020-4-30 23:47
有白狼,看来主角的外挂就是猎魔人技术了,女主是伊拉?我记得这位性子可不好啊。后期莫不是娶了伊拉,等女 ...

轻易让大家猜到剧情的话,我就不用写了。拭目以待吧~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2 20:50
lirry2030 发表于 2020-5-1 12:53
大佬。。。我说你会写小说就多写点。 你还真的写小说了。 可以的  六六六

其实早有计划,只不过被你发现了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3 19:10
第五章正式上线,总纲基本完成不会有较大修改,预写的章纲已经写到了十四章,正文也有两章的备份以防断更。发布至今保持每天一更,会继续坚持。希望大家在帖子下多提宝贵意见,有助于我打磨剧情~
作者: fff963369    时间: 2020-5-4 10:35
第五章已阅
作者: THE_CHOSEN_001    时间: 2020-5-4 10:39
支持一下,这届的汽油真有才
作者: e40674    时间: 2020-5-4 11:10
很棒,就是有点不习惯第一人称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4 18:05
THE_CHOSEN_001 发表于 2020-5-4 10:39
支持一下,这届的汽油真有才

老留级生了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4 18:07
e40674 发表于 2020-5-4 11:10
很棒,就是有点不习惯第一人称

翻看了很多前辈写的骑砍文学,除了带有穿越性质的,绝大部分都是第三人称,便于以上帝视角讲故事

我写的时候,想通过第一人称多藏一些信息[strike]挖坑[/strike], 加上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描写心理,代入感会好些
[strike]包括对马丁老爷子的POV视角学习[/strike]

作者: 无法看取昵称    时间: 2020-5-5 16:08
好。写的不错。支持一下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5 21:04
第七章正式更新

卖个关子,下一章将会首次采用女性视角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6 20:27

目前写到了十二章,因为敏感词每次更新需要审核,所以稍微有一点麻烦

前几章的内容正在做修正,会在几天后上线新版本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8 16:09
*罒▽罒*第十章已更新。以后会在国内时间的凌晨更新,防止因为审核而隐藏文章看不了。(今天更1.4了,祝大家少报bug,我也去体验一番)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9 17:01
十一章正式上线~节奏感掌握好了,以后每天不会有太长的时间处于审核中,码字的效率也提升了。这章标题出了点问题,其实是更到了十一章……
作者: 参宿七    时间: 2020-5-9 17:46
支持支持

作者: wzt_728    时间: 2020-5-9 18:28
是不是有人在找我呀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9 19:01
wzt_728 发表于 2020-5-9 18:28
是不是有人在找我呀


双厨狂喜
作者: PuLaaaaaaaa    时间: 2020-5-9 20:34
支持!经过朋友推荐终于找到写骑砍小说的同士了!~
作者: B波波波    时间: 2020-5-9 20:39
可以的~写小说的同士应该大力支持推荐,别让骑砍在文化输出上弱了其他游戏
作者: 大师椰子    时间: 2020-5-9 22:58
支持一下,先插个眼
作者: 闪电飞    时间: 2020-5-10 11:13
支持嗷!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0 22:52
第十二章已上线,明天更第十三章。目前还是两条故事线交织,大概在四五章后会开第三条线。

20号之前我会一直保持每日一更。之后由于航班,可能不能及时更新,但是会继续码字。如果大家支持的话,回国后可以搞一波小小的爆更。
作者: Alison393    时间: 2020-5-11 12:38
白狼?杰洛特?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1 21:29
十三章正式上线

同时我在有毒小说网的投稿也通过了审核,所以在正式的网文网站上也有了名号

如果签约的话,那边会给稿费,但是付费章节我就不能发到其他网站了。所以目前没考虑
暂时按下了编辑关于签约的邀请,确保能在中文站继续连载。

链接如下:https://www.youdubook.com/book_detail/2398
大家可以点进去瞅瞅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2 21:47
十四章已上线

考虑要不要每天固定更新时间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3 18:19
十五章上线

决定还是在章节标题标明视角,降低下阅读难度

毕竟网文时代,太慢的阅读节奏实在是没有读者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4 17:21
十六章上线

巴尔塔汗德围城战快给我写崩溃了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5 16:28
睡前漏更了,早起补上

晚了几个小时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6 04:36
本帖最后由 银翊 于 2020-6-1 20:44 编辑

第十八章  阿雅沙:骑枪和草叉

[spoiler=点击阅读本章节]


  离开阿弥塔堤斯两天了,走的匆忙,不过身后倒是没有追兵。秘密之手的人就算发现了那三具尸体,没有目击者,多半也查不到我们头上来。我们基本上安全了。

  刚刚找了个村子卖掉了他们身上扒下来的破烂装备,换了些食物和第纳尔。这下也没了证据。由于行李增多,骡子不得不用来专心驮货物,我们只好步行。

  那次之后,这个牧羊小子——呃,安德洛斯——他倒是心情轻松的很,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畏手畏脚了。仿佛路途上再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能帮他摆平似的,拜托,你又不是我儿子,真遇到什么自顾不暇的场合,我可不保证会管你。

  一路向北走去,秋天似乎到来的更早了些。平原上偶尔出现的几丛小树,顶冠的叶子已有泛黄的迹象。时常在这种自然的旷野中走上几天,倒也令人舒适的很,在那间狭小的酒馆待久了,整个人都会变得压抑。

  我和安德洛斯便继续走在这样的旅途上,时而聊一聊彼此的故事。他从小的生活,就是窝在村子里,听听故事读读书,我甚至不能想象,要是我的童年也这样安逸,我会变成什么样子。

  可是,安逸久了,是会死人的。

  远处的山坡上,隐约看到一点金属的反光。我把手搭在眉前,遮掩一下刺眼的太阳。依稀看到几个来回穿插的人马身影,和一面红色的旗帜。

  “那边山坡上好像有人。”我对安德洛斯讲到。

  “你想去看看吗?”他征询着我的意见。

  “再走近些吧,若不是什么善类,我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要是什么狗咬狗的刺激场面,我不介意去分一口肉。”我们便加紧脚步往前赶去。

  我们停在了两百码外的一片小树林中,方才看清了那几个人影。是三个穿着红色罩袍的骑士,连人带马都裹着厚厚的链甲。其中一个骑士打着一面旗帜,底色是鲜艳的红色,上面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金色狮子。在这三个骑士的对面,是估摸有二十多人的劫匪。这些劫匪虽然衣着破烂,手里也只有镰刀草叉一类的物件,但人数远多于这些骑士。

  “认得那面旗帜吗?”我问旁边的安德洛斯。

  “嗯,那是德·梅洛克家族的家徽,也就是瓦兰迪亚国王德泰尔的旗帜。不过,德泰尔不会只带两个方旗骑士就出门。有可能是打散了的逃兵,或者干脆就是冒牌货。”

  那三个骑士里,正中间的那个似乎比另两个要矮小些,头盔也比另两个华丽。背上背了一把十字弩,腰上别着一把短剑,剑鞘上闪着金光,配重块上那颗大大的绿宝石,两百码外我们也看得清清楚楚。

  那些劫匪没什么章法战术,只知道抱成一团缓缓前进。按理说,那三个骑士转身离去就好了,完全没必要和这么一伙儿劫匪交战。只见那三个骑士就那样正面面对着向他们前进的劫匪,一动不动。当劫匪走进,开始向这三个人掷石子的时候,中间那个为首的那个贵族拔出剑:“冲锋!”

  两个骑士犹豫了一下,随即策马前进。两匹马并驾齐驱,左臂上套着小筝型盾,拿来抵御飞石。右手则攥紧骑枪,手腕向上,把枪杆夹在腋下。这姿势看起来十分滑稽,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安德洛斯猜到我为什么而笑,便说:“那是瓦兰迪亚人特有的骑枪冲锋技巧,能够妥善利用马匹的速度来维持平衡。即便是全身重甲的军士,也扛不住这样的冲击。小爷我之前曾经和一个瓦兰迪……”

  “可以了,打住!”我喝住他,以免他一会儿又要开始讲那些无聊的故事。他被我喝住后,嘟囔了几句,便和我一起继续看着眼前这出大戏。

  那两个骑士颇具有英雄气概地冲入敌阵,两个劫匪应声倒下。其他人倒看起来并不胆怯,只是继续抱团,等待着两个骑士调转马头。跑出几十码后,再拨转过来进行下一次冲锋。那个指挥的骑士则站在一旁,挥舞着手中的短剑呐喊着。

  反复冲锋五次后,地上倒下了十具劫匪的尸体。可第纳尔带来的诱惑,依然促使着剩下的十几个人继续进攻。两名骑士的体力渐渐不支,腿上也受了些轻伤。然而,身后那个指挥的骑士仍然大呼小叫着:“冲锋!一位英勇的瓦兰迪亚骑士绝不在战场上退缩!”

  两名骑士无奈,只好再次挺起骑枪冲锋。然而,多次进攻令两人变得人困马乏,马匹逐渐慢了下来。两个眼疾手快的劫匪顺势挺出,手中的草叉刺中了其中一名骑士的腰眼。

  “啊——”那骑士大叫一声,跌下马来。

  “你不打算去帮帮他们吗?”安德洛斯问我。

  “帮……就帮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毕竟不是每天都能看到两个骑士和一群劫匪之间的对决的。

  我和安德洛斯从树林里走出来,朝着正在厮杀的那两伙人走过去。他把弯刀抽出来握在手里,却不敢上前,只好跟在我身后,离我约摸半步远。

  “把你的刀拿好了,别戳到我。”我把靴筒里的匕首抽出来,捏在手上,向前趋近。说是帮忙,我俩肯定不会冲到人堆里去替不相干的人玩命。吟游诗人编出来的傻瓜英雄才干这种事。走近些,不过是为了看看能不能捡个漏,捞上点战利品。

  离我们百码远的战场上,劫匪们正在围殴那个落马的骑士,另一个骑士则抽出短剑,和围在马周围的劫匪肉搏。大概还有五六个站着的劫匪,看到我们两个靠近,其中一个高呼了起来。这伙劫匪随即开始四散奔逃,逃的时候不忘抓上那个落马骑士的头盔和短剑。

  另一个还在马上的骑士正要去追,旁边一直观战的那个指挥官便高喊道:“保持队形,待在原地,保护两翼!”

  我没见过这样的阵势,虽然以前在商队里也经历过几场和劫匪间的战斗,可那些不过是乌合之众,商队头领每每只让骑兵护卫们冲锋便可以解决问题。可是,即便我是个不懂指挥的女人,我也能看得出来,他们的这个指挥官蠢到了一定境界。

  那骑士跑了几步,还是把马勒住了。调转马头走向他的指挥官,摘下头盔对他说:“指挥官大人,只有一名士兵的队伍是不需要‘保护两翼’的。现在,请允许我追击敌人。”

  “不可,追击这些已经丧失了斗志的敌人,不是一名骑士所为。”

  我们就站在几十码外,看着这场吟游诗人都编不出来的好戏。

  “所以您就任由他们把我弟弟戳下马来,而不愿意让我去追击这些匪寇吗?祝您长寿,我的大人,现在,我要向您解除我的效忠誓言。愿您光荣而伟大的骑士精神能代替我们,保护您不被劫匪用石头砸死。”

  那骑士一把扯碎自己身上的罩袍,又把那绣着金色狮子纹章的旗帜丢在地上。翻身下马把他半死不活的兄弟抱起来,放到马鞍后面,便骑上马头也不回地走了。

  正午的强烈阳光照耀着这片滑稽的战场。十几个破衣烂衫的劫匪倒在地上,身上盖着瓦兰迪亚国王的家徽,一名沐浴着荣耀的英雄骑士,落寞地握着他的短剑,看向面前这片战场。旁边一男一女两个冒险者,穿着胡乱拼凑的装备,似乎与这史诗般的画面不太搭配。

  安德洛斯小声对我说道:“这人看起来不太正常,我们还是走吧,夏妮在那边的林子里。”

  我还没回答他,那骑士就先骑着马走到了我们面前。我不知他这是何意,便把手中的匕首反握着提到胸前,做好应对这个怪人一切行动的准备。

  “我的女士,不知道刚才的战斗有没有使您受惊呢?”这个怪人下了马,用一个古怪的姿势弯下腰,手在胸前转了两圈,向我伸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退了两步,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跟我说话。这种奇怪的表现使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我的经验都是应对平头百姓和地痞流氓的,显然这人不属于此类。

  安德洛斯收起刀走上前去,“阿雅沙,不得无礼。”我正要呛他,却看到他也学着那人的样子弯了下腰,这或许是什么奇怪的瓦兰迪亚礼节。

  “您好,尊贵的骑士先生。我们只不过是路过的旅客,很高兴能与您结识。”

  “我没看到您的徽记,不知先生尊姓大名呢?”

  “小爷我——咳——我是布兰加泰尔,人们常称我为‘碎颅者’。”

  “这位雇佣兵先生,我不在乎您叫什么名字。您瞧,我没了侍从,这可不是一位骑士该有的样子。您看起来像是个会使剑的人,我愿出一千个第纳尔,请您做我的侍从,和我一同前往厄庇克洛忒亚。”

  在听到那句“会使剑的人”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安德洛斯在我旁边也是一副古怪的表情。别看这人张口一个“您”闭口一个“请”的,语气倒是傲慢的很,在意识到我们不是什么贵族之后,就更加傲慢了。

  “好吧,我们本来也要去厄庇克洛忒亚。但要先给钱。”安德洛斯果然撒不出谎,意识到自己的装模作样被拆穿后,那股穷酸劲儿就上来了。

  “这是自然。至于这位美丽的异族女士,请您放心,我和我的侍从一定会保护好您的周全,不会让您受到半点伤害的。”

  这下连安德洛斯也憋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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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图里亚多斯:大战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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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里亚多斯!你在哪儿?”

  雅那又在四处呼喊着找我了,自从我成为墨速宜首领的家仆——按他们的说法该叫她“那颜”——这傻姑娘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四处找我,令我陪她玩。

  我正在后院做着苦工,这是每天清早不得不做的劳动。我放下刚挑来的两桶清水,揉了揉酸痛的肩膀。虽说仍是奴隶,做那颜的家仆总归比穷苦牧民的奴隶舒服些:我和其他的仆人一起有一个房间用来睡觉,也换上了一身素净的短皮袍,一日两餐,食物算不上差。

  “Errnd bayna!”我用库赛特语回应她。雅那这些天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教我库赛特语,我虽对这种语言没兴趣,但说不定什么时候能用得上,也就跟着学了几句。

  雅那拐到后院找到了我,兴奋地像个孩子一般蹦蹦跳跳地跑到我面前。“你昨天的故事还没讲完呢!那七十六个勇士后来怎么样了?”雅那坐到了一张矮凳上,双手抱膝,仰头等着我给她讲故事。

  “那七十六个勇士呀,”我把两桶水放到一旁,盘腿坐在地上,像一个给后辈讲故事的老者一般拿腔拿调,“他们英姿勃发地走在了队伍的正前方。帝国的老皇帝涅雷采斯命令加里俄斯将军带领先头部队进攻,在路过那片丛林的时候,来自库赛特的斥候——也就是你的父亲和叔叔们——发现了异常。”

  雅那睁大眼睛聚精会神地听着,双手托在腮上,我继续讲:“可是,老皇帝涅雷采斯并没有告诉先头部队这个消息,加里俄斯将军就带着部队一头扎进了丛林里巴旦尼亚人的陷阱中。霎时间,如雨的箭矢从四面八方飞了出来。帝国英勇的将士们没有退缩,他们举盾列成盾墙,尽力抵挡着飞来的箭雨。然而,士兵们还是一个接着一个倒下了。巴旦尼亚攻势正猛,一大群步兵从周围的林地里窜了出来。他们身上披着单薄的狼皮,手里握着他们特有的长镰作为武器。”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呀。”雅那问道。

  “我父亲就是那七十六勇士中的一员。”请原谅我稍稍夸大了一点点父亲的形象,但愿他在萨戈拉一切平安,“这七十六名勇士见敌军来势凶猛,便向加里俄斯将军担保,将由他们负责断后,让加里俄斯将军撤离。随即,这七十六名勇士丢掉了手里的盾牌,双手握住手中的重剑,迎着箭雨向敌人冲去,和那些巴旦尼亚人搅作一团。他们可没见过这阵势,赶忙后撤,仍旧死伤大半。随之而来的,是那些被称作‘费奥纳’的巴旦尼亚精锐勇士,他们弓术和剑术都是一流。几百名费奥纳勇士便抽出双手剑迎战帝国勇士们。”

  “啊,帝国勇士们危险了!”眼前这个傻乎乎的库赛特姑娘,正在为十几年前战死的一群帝国英雄而担心。

  “帝国勇士毫不畏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能够换来将军撤退的时间。他们勇猛的像一群雄狮,在巴旦尼亚人中左劈右砍,即便自己身负重伤,也死死抱住眼前的巴旦尼亚人不松手。一番激烈的战斗后,巴旦尼亚人终于——”

  “Yana!Toglokhoo boly!”一声低沉的呵斥打断了我的讲述,跟在这声音后面的,是全副武装的墨速宜。我吓得赶紧起身,低着头躲在一旁,墨速宜没有管我,径直走向雅那。那姑娘低着头,唯唯诺诺地顺从母亲的训斥。她说话的语速很快,我有限的库赛特语只辨识出了几个词:斯特吉亚、帝国人、骗子、他、你、舌头。

  墨速宜训斥完雅那,便转身离去了,临走用她那只独眼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目光好像要削掉我一块儿肉一样。

  “对不起,是我导致你被那颜训斥的。”我赶忙向雅那道歉,年轻的女孩子最吃这一套,“她是不是提到我了?”

  “她说要把你的舌——唔——哎呀不要在意这些了,我们出去玩吧。”

  确切的说,她算是我的少主人,我没有理由拒绝她的命令。她便一把抓起我的手,拽着我跑出后院,往城里跑。

  她一路拽着我跑到城里的酒肆,这条路她跑起来驾轻就熟,看样子平时没少来这里。酒肆门口,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人正在摘掉招牌。雅那走过去和他交谈了几句,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他说店要关门了,他和附近的商人都要去帮铁匠铺打铁,准备应对斯特吉亚人的围攻。这些人真讨厌!”

  这让我想起,这几天晚上睡觉前,家仆奴隶们都在大谈特谈的战事。他们说斯特吉亚人带了几千人的大军进攻巴尔塔汗德,全城的部队和百姓都要去守城,可算上民兵,受过训练的战士最多五百,城根本不可能守住。这些奴隶满怀欣喜地等待着斯特吉亚人的到来,好解救他们脱离苦海。

  雅那好像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仍旧保持着孩子般乐观的心态:“等仗打完了,我就和母亲申请出门旅行。我要走出去看一看,看看你说的那种用石头垒成的大城堡,那种可以长出粮食来的农田。你到时候可得给我做向导!”

  我嗯嗯啊啊地敷衍着她。以这次斯特吉亚人强势的进攻来看,能不能安稳地活下来还是个未知数。一旦城破,势必会让整个巴尔塔汗德陷入混乱,我或许可以趁机溜进地牢,救出伊拉公主。只要我能带公主平安回到南部帝国,女皇陛下势必会对我大加赏赐,我就可以平步青云了。

  “雅那,你知道吗?帝国人特别擅长用石头垒成地牢,深深埋在地下。所有的坏蛋根本没有逃出去的机会。”

  “是吗!我只去过一次巴尔塔汗德的地牢,是用土夯出来的墙面。里面臭烘烘的,我没待多长时间就出来了,再也不想去第二次。喏,就在那边。”她用手指了指,那地牢离酒肆并不远,入口站着四个守卫的长矛兵。

  离酒肆两个拐角的主街上传来骚乱声,我们闻声赶去。

  集市上现在嘈杂的很,马蹄声、羊叫声、铁器碰撞声、孩子哭喊声混做一团。人们忙碌地抢夺着散落的食物和第纳尔,不少人甚至为了几条干肉大打出手。踩踏受伤的妇人和孩子坐在地上哭嚎着,然而无济于事,当危机降临到眼前时,不会有谁还拿得出一点善心和怜悯。

  抢到了东西的人,正挤破头地往城门跑,想在关闭之前溜出城去。城门的卫士用藤条盾列成盾墙,尽力阻挡着想要冲出门的那些平头百姓。城门便在这盾墙后面无情地合上了。

  我们杵在路的正中央,不知该对面前的场景做出什么反应。没注意到雅那什么时候已经抱紧了我的胳膊。这个姑娘比我高上一头,却像个小绵羊一样紧紧贴住我。

  “图里亚多斯,你……你不害怕的吧。”

  我确实不害怕,或者说,我从来就没恐惧过。

  雅那拦住了一个慌慌张张的牧民,他正抱着两只奄奄一息的鸡,手里还拎着一筐黑乎乎的熏鱼,正踉踉跄跄地往我们的方向逃窜。

  “发生什么事了?”雅那用库赛特语问他。

  那慌张的牧民口音很重,声音也颤抖的很,但我还是听懂了他说了什么:

  “敌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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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墨速宜:兵临城下

[spoiler=点击阅读本章节]


  在天地交界的地方,那闪着寒光的深蓝色终究涌了进来。

  我站在这并不厚实的城楼上,静静地等待着敌人到来。城中只有一百九十二名职业士兵,其中四分之一是我的怯薛亲卫。民兵则有三百多人,只接受过简单的战术训练。我的两个儿子都在呼鲁那格的部队里历练,留在身边的,只有长不大的雅那。

  从他们的旗帜数量上判断,来袭的斯特吉亚人大约在一千五百人左右,他们在城外五百码的地方扎营,营门正对着我的城池,颇为挑衅。营地正中悬挂着他们的家徽旗帜,深蓝的底色,上面用白布缝出一面北方头盔的轮廓。我不认得这个徽记,便叫过来了那个逃回的商队护卫。

  “回禀那颜,他们自称是斯特吉亚公国的瓦吉罗夫家族。是新兴的一个年轻家族,非常好战,为首的叫戈敦。”

  戈敦,大概就是现在骑着马靠近我城楼的这个男子了。他顶着一面带有链甲覆面的头盔,我看不见他的脸。这人倒是勇敢的很,只身匹马就敢走到我城下。我拦住了两旁已经搭箭开弓的怯薛亲卫,眼看着那人走到我城墙一百码外的地方。

  “你们领头的是谁?站出来!我攻城的时候好知道该砍谁。”那人用通用语向城楼上高喊,他的声音颇为浑厚,听起来气力十足。

  “草原人不欢迎不速之客。”我回答他。

  “欢不欢迎不是你说了算的,老太太。现在帝国皇帝一死,天下正乱,你们都在瓜分帝国的领土,可不能让我们北方人在一旁干瞪眼不是?让你丈夫滚出来,我不和女人打仗。”

  “你想见我丈夫,那我就送你一程好了。”我招了下手,两侧的怯薛亲卫应声撒放。一箭射入地上,另一箭则被他迅速举起的圆盾挡下。

  “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这人拨转马头回了营地。不多时,只见那营地里传出一阵雄浑而低沉的号角声,斯特吉亚人的步兵推着一辆简易的攻城锤出了营地。

  我已经二十多年没和斯特吉亚人交过手了,他们还是那副老样子。这些步兵头上顶着铁质的头盔,有的在鼻梁上多了一道护鼻铁条,有的则遮住半张脸,只露出两个眼睛。身上穿的都是北方特有的札甲,但胳膊和腿的防护并不厚重,仅仅是一些染成蓝色的布衣布裤。右手拎着一把短斧头,有的腰上还多带了几个用于投掷。令人头疼的是他们人手一个的大圆盾,能遮住身体的大部,拼成盾墙更是密不透风。

  跟在前排步兵后面的,是零散的弓箭手和只带了一把大斧子的狂战士。待他们进入射界,我便下令让城上的所有弓箭手在城垛前列阵,听号令一齐放箭。斯特吉亚人没料到我在城中部署了如此多的弓箭手,只好仓皇迎击。他们的弓手准头很差,在我们的箭雨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死伤大半后仓皇逃了回去。

  然而,这些持盾的步兵仍然堆到了我们城下,他们在城门前支起攻城锤,又从盾墙下掏出携带的云梯,在掩护下将其立起来。

  “全线御敌!不要让敌人踏上城墙半步!”我深知弓手对这些巨盾毫无办法,势必要在城墙上打一场恶仗了。我令怯薛侍卫取来我的偃月刀,这刀是我父亲留下的,自他去世起就一直伴我左右。

  我令城楼上的弓手停止放箭,转到城门上方的豁口处,用石头砸向堵在门口的敌军。他们的盾牌再结实,也扛不住这样的盾击。我便带着侍卫提着刀,走向城楼西侧的城墙。我们的城墙并不高大,他们已经将云梯搭了上来。我推开两侧这些畏手畏脚的新兵,把偃月刀提到腰后,肩膀一沉,挑起偃月刀,重重地劈在第一个爬上梯子的斯特吉亚人头上,他那留着长胡子的头颅连带头盔尽数裂为两半。

  “看到了吗!这些斯特吉亚孬种没有什么好怕的!胆敢进犯草原的异乡人,必须付出血的代价!”这些新兵见状,恐惧感稍稍缓解了些,便拿起长矛,戳着每一个胆敢爬上梯子来的斯特吉亚步兵。我留下几个亲卫,只身赶去城楼东侧的城墙。

  穿过城楼的过程中,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脚下重重的闷响和随之而来的震动。该死,但愿城门还能再撑一段时间。“加把劲,不要让城门被敌人攻破了!”我一边喊着,一边来到城楼东侧的城墙。这边的战况更为惨烈,这些恶毒的野狗已经爬上了城墙,正向我的战士们步步逼近。我清晰地看到地上躺着不少身着天青色战袍的战士,已被斧子劈的血肉模糊。

  “保持阵型,攻击他们的下盘!”圆盾挡不住他们的腿,那是唯一的弱点。守城的将士们看到我,也冷静了许多,列好阵势用长矛戳刺着这些斯特吉亚人的小腿。他们前进受阻,但数量实在太过庞大。

  眼前的斯特吉亚人蹲下身子,靠举着盾接近了我们城墙上狭窄的矛阵,他掀开盾的瞬间,就砍翻了我眼前举矛的这个年轻小伙子。我挺刀向他刺去,却被他用盾格开。这人穿着镶钉的覆面盔,战甲也比其他人厚实很多,居然还能有这么强的力量。

  就在我收刀之际,他轮起斧子向我挥砍过来。霎时间,一支飞矢正中他的侧颈,这战士头一歪,跌下城去。“谁射的箭!”我明明下过令停止射击,以避免伤害到自己人。这箭传来的方向是城内,难不成城墙已经破了?

  我向城内看去,只看到了一群巴尔塔汗德的牧民,三五成群地站在毡房顶上和城内的街道上。他们有男有女,最老的已经直不起腰杆,年少的才刚拿得起弯刀。他们穿着杂七杂八的皮袍,只在额头上绑了青色的头巾。手里握着老旧的反曲弓和只能拿来打狐兔的猎弓,甚至是已经弯曲的短矛和套马杆。

  “那颜!我们听您号令!死也不能把我们的土地拱手送给这些杂种海寇!”

  这些巴尔塔汗德的老弱妇孺,本该是库吉特家族立誓保护的最后火种。“不行,打仗不是儿戏,城墙上太危险了!”正说着,我眼前又窜上来了几个斯特吉亚人。尽管体力渐渐不支,我还是提起刀,做好应战准备。

  “怕死的不配做草原人。这些北方野狗和那些溜进羊圈的豺狼没多大区别,老夫打了一辈子猎,今天无非是换换口味!”我循着声音看去,是一个胡子花白的老牧民,旁边跟着他年轻的小孙子。

  一群牧民冲上城楼,用割肉的短刀、用套马杆、用马鞭、用铁锤和那些斯特吉亚人扭打在一起。另一群则站在城内的毡房顶上,用尽他们积攒下来的狩猎经验,射杀着每一个登上城楼的斯特吉亚人。我令战士们用牛车堵住即将破碎的城门,再从门楼往下丢下火把,烧掉那辆该死的攻城车。

  直至黄昏。他们终于停止了进攻。

  库吉特家族的旗帜依然飘扬在巴尔塔汗德的城头。旗杆的底部,堆满了库赛特人和斯特吉亚人的尸体。血红色的日光照在这面天青色的旗帜上,染红了旗帜上所画的骑射手。那些本该在草原上驰骋的骑射手,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这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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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拉达哥斯:被弃者

[spoiler=点击阅读本章节]

  按理说,这种级别的伤口还不至于让我休养这么久。但我确实卧床躺了十天,才第一次站起身来。那条巴旦尼亚野狼下手确实狠毒,连竞技场的钝头矛都能把我伤成这样。

  “伤口恢复的不错了吧?你这样以后也打不了竞技场了,老老实实回部队吧。”竞技场老板伪善地关心着我的伤势,实际上是给我下了最后通牒。至于那些竞技场的观众,才不会在乎我的死活。乌合之众的忘性大得很,我们这些竞技场里的斗士无非是供他们取乐的小丑罢了。我不记得砍翻了多少人,才让这座城市记住拉达哥斯这个名字。不过他们忘掉我,只需要一个新来的小子,一个布兰加泰尔。

  我背上我的双刃枪,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腰上的伤口还隐隐作痛。这一矛戳的极深,即便恢复过来也多半会留下点内伤。老板收走了我腰包里绝大多数的钱,说是要给我买药治病,最后糊在绷带下面的还不是廉价的草泥?现在,我手里只剩下五十来个第纳尔。

  我推门走进酒馆,想打探些伊拉公主的消息,或者随便哪个领主的消息都行,只要能有活儿干。几天不见,吕卡隆的酒馆仍旧热闹的很,似乎比以前更加忙碌了。我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那胖老板记得我的爱好,给我端上来一大杯啤酒和两碟香肠。

  “老板今天怎么亲自忙上了?你们这儿原来那个南方小姑娘去哪儿了?嘴可毒的那个。”我试图和老板打趣,尽量不再留意腰腹的疼痛。

  “别提了!”老板撂下一句话就转身伺候别的客人去了。

  “你还不知道呢?”同桌的另一个酒客对我说,“那小娘们跑路了!临走还找后街那帮混混把老板给打了一顿,钱也全卷走了。嗨呀,我早说过那些异族娘们不可靠,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背后捅你一刀。”

  “听说了没,那个布兰加泰尔和她早就有一腿,是专门来这儿接应她的。你没看那小子竞技大会一打完,当晚就和这小娘们一块儿双宿双飞了么!这件事儿从头到尾就是个套,套的就是可怜的老板。”

  “咋可能嘛,那小娘们是当时一个阿塞莱商队没钱付账,拿她充数抵押给老板的。都过去七八年了,早该调教听话了才对。”

  我笑了笑,继续听着眼前这群人相互吹牛。酒馆的故事做不得真,但那个布兰加泰尔,确实不是什么等闲之辈。我和他在竞技场交了手,他的手段当然有损荣誉,可也算不上什么阴险狡诈之徒。

  “……那决赛的时候,你们知道公主夺冠以后说了啥吗?公主说要让这小子当天晚上去找她!”登时,酒馆洋溢着贪婪的笑声,这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尽管粗俗,这却是活在这个时代每一个男人的真实写照。

  “结果你猜怎么着?转天一早儿,公主的队伍就不见了。两天后就传来消息说,公主的部队被打了个稀烂,还让库赛特人给抓了。你说奇怪不奇怪,就以公主在竞技场上那实力,打仗怎么可能输?要我说啊,一定是这小子当天晚上,趁机给公主下了什么魔咒。”

  我看他们越说越离奇,索性也没什么听的必要了。重新回去投奔公主基本不可能,城里大概也没别的领主。再待上两天,等伤好的差不多了,我出城找找出路。

  “老板,结账!”

  “得嘞,一共十一个第纳尔。”千呼百应不见人的胖老板,只有这时来的最快。我伸手摸向后腰,却摸了个空。

  钱袋没了。

  天杀的,真有不开眼的毛贼在我头上动土。“谁拿了老子的钱,自己承认的话,我留你半条命!”我一拳锤在桌子上,气愤地站起来。站的太快,腰上的伤口被扯的剧痛,我脚下软的很,不得不尽力稳住身体,以免失了气势。

  然而,酒馆里的酒客对我毫无反应,如同感觉不到我的存在一般,自顾自地喝酒吹牛。只有面前的胖老板,僵住了脸上的油腻笑容。

  我首次体会到被人从酒馆扔出来的感觉。那酒馆里,只留下了我卖命用的双刃枪,和我在吕卡隆城仅剩的一点尊严。

  伤口撕裂带来的剧痛,使我不得不在地上躺了片刻才挣扎着抬起身。正当我努力翻身的时候,一片影子笼罩住了我。我抬起头,这次不是从头顶飞过去的马了,是一个全副武装的人。我记得那把胡子,他是福律斯,我曾经的顶头上司。

  “拉达哥斯,几年不见,没想到你混成了这幅德行!”他嘲弄着我,一把把我从地上拽起来。

  “一时倒霉,老子用不着你吹风凉话,福律斯。”我没好气地回应他。十几年前我刚入伍的时候,福律斯是带我训练的军士长。这人对新兵从不留情,但多亏了他的严酷,我才能从战场上活到今天。那场著名的潘德拉克战役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我还以为你和老皇帝涅雷采斯死在一块儿了,没想到你命还挺硬。”他已和我没什么瓜葛,我不必再像对待长官那样跟他说话了。

  “想弄死我,那些巴旦尼亚蛮子还不够看。”他哈哈大笑,和许多年前别无二致,“老皇帝战死的时候,我隶属于最后一支帝国军团,跟从阿雷尼科斯回国,这才让那小子加冕做了新皇帝。谁想到,这背信弃义的家伙登基第一件事儿,就是解散原有的帝国军团,改让领主们自己带私兵!现在帝国分裂就该怪罪在他头上!”

  “这事儿可过去有些年头了,回老家种地的感觉如何?”

  “种地?哈!我死也不会像那些窝囊的农夫一样靠种地填饱肚子。我那时气不过,就和几个老弟兄拉了个伙儿,保持着以前帝国军团的规矩、习惯和历史。慢慢地,越来越多的老兵加入了我们,我们便成了一股势力,靠着给领主做雇佣兵过活。不过你知道,无饷不成军。既然帝国皇帝不要我们,我们也就不一定只给帝国人干活。道上现在,管我们叫‘被弃者军团’。嗐,这名字还真不赖。”

  “咳,总是忘不了那股老军团的味儿。”我拍净了身上的土,勉强整理了下身上的札甲,“这次进城呆几天?是来杀人的还是来领赏钱的?”

  “老将军加里俄斯,记得吗?他现在控制着西部帝国,征召我们去替他收拾巴旦尼亚人。我这次带了几十个人,进城置办点装备,买些粮食,有条件的话再招点人手。明天一早就出发去阿弥塔堤斯,老将军就在那儿等着。你呢,拉达哥斯,现在什么打算?”他讲完了缘由,随口问了我的计划。

  “看来,你得多买一把双刃枪了,福律斯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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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图里亚多斯:围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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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床!所有人,城门集合!”

  本就脆弱的睡眠,被这样一声库赛特语的呼号震得荡然无存。同样把我从和公主你侬我侬的梦境中拽了回来,回到了这个充满汗臭味儿的房间中。眼前的繁花盛锦变成了这样一群面容憔悴的奴隶。

  毕竟战事紧迫,墨速宜也不太需要我们再去精心擦拭她的大殿,再去洗刷成山的衣服了。我们浑浑噩噩地走到城门口,城墙上已经密密麻麻地站满了人。有的穿着制式的皮甲或者札甲,有的则只有一件皮袍裹身。这些人武器各异、年龄差距也大得很,甚至还有不少妇人。他们全都一动不动地盯着城外。

  “你们——尸体——城墙——斯特吉亚——”战事紧迫,那颜不得不征召我们这些奴隶参与守城。我们多半拿不到武器,不过至少,我们能把这些城墙上扭作一团的尸体清理干净。

  我和另几个同样是帝国人的奴隶一起登上城楼,抬起了第一具尸体。他是个斯特吉亚小伙子,脸上光滑的没有皱纹,也没有疤痕。下巴上只长出了不甚浓密的一撮金黄色的胡子,便迫不及待地像其他斯特吉亚人那样编了两个节。他的胸前有四五个拳头大小的血窟窿,已经被暗红色的血凝住了。身上的薄片札甲缝隙里浸透了血,滑的令人抓不住。我们只好抬起他的脚踝和脖子,才把他从城上运下来。

  我不知道我该对斯特吉亚人抱有什么感情,至少目前他们不是我的敌人,可多半也算不上我的拯救者。即便库赛特人城破了又如何,难道斯特吉亚人会释放我们这样一群手无寸铁的两腿牲畜吗?我看不见得。

  可我抬着的这个斯特吉亚小伙子,兴许比我大不了几岁。他又知道些什么呢?他和库赛特人没什么仇恨,却被陌生人戳成了筛子。他双目圆睁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可怜的戈里戈斯军士长。他们留在这世界上最后的眼神,深深地映照出内心的不甘和愤懑。

  我们把他丢在城里清理出的一块儿空地上,再转头回去抬下一具。这一个则看上去年长很多,胡须浓密,饱含沧桑。他的左臂已经消失不见,断面还淅淅沥沥地渗出血来。右手则紧握着一杆短斧,握着斧子的手只剩下三根手指,可我还是掰不开。那斧头和斧柄都被血浸透,包裹着一层薄薄地半透明外壳,我不愿多想这东西是什么,只好把他连带这把斧子一块儿丢到了空地上。

  再一次登上城楼,我发现了一具身上插满了长矛,却还用短斧砍在一个库赛特士兵脖子上的尸体,天知道他死之前为什么还有如此大的力气。斯特吉亚人勇敢到近乎鲁莽,好像对死亡没有概念似的。

  第三具、第四具、第五具……抬得越来越多,我也渐渐懒得观察他们是谁,只道是另一个倒霉鬼罢了。

  我不禁在想,如果我当时死在了库赛特人劫营的那晚,现在是不是也像他们一样,倒在一片没有人烟的荒原上,最终变成野兽的吃食?哪怕那天我因为自称驸马而死呢?不会有人记得住我是谁,只不过是一个倒霉鬼,死在了一场倒霉的战斗中,就像我面前的这些人。只有活下来的人,才能成为英雄,才能迎娶公主、青史留名。

  公主……公主也是俘虏,她会不会也在守城?

  我放下这具尸体后,便偷偷在城楼寻找公主的踪迹,尽管我知道可能性微乎其微。我那搭档正好得闲,跑到一旁偷懒去了。城楼上只有零星的弓弦声,斯特吉亚人还没开始今天的冲锋。我在他们身后沿着城墙小步跑着,直到看见眼前那个瘦高的人影。

  我没找到公主,至少没找到我们南部帝国的公主。那人是雅那。

  “图里亚多斯!”她见到我出现在城墙上,激动了一下,“嘘——不要告诉母亲,她不让我上前线的。”我这才注意到她的衣着。她穿着一身裁剪得体的皮革札甲,手中攥着一把刻有花纹的反曲弓,腰后是一大袋草原箭,背上还有一杆不短的草原长枪,枪尖闪着寒光。

  “你这打扮不被认出来才怪呢。”这姑娘毕竟缺个心眼,单不说会不会让墨速宜发现,她这身衣服就算在城外的斯特吉亚人眼中,那也是值钱的大目标。

  “他们冲上来了!”旁边的一名怯薛卫士用库赛特语高喊,随之而来的是地动山摇的低吼声。这声音吓人的很,像是有成百上千头牛向你冲过来一般。我往城下看去,只看到一片圆盾组成的海浪,正翻涌着向城墙拍打过来。

  一时间,城墙上的弓手们开始倾泻箭雨,其他的步兵则严阵以待地等着与敌人短兵相接。

  “你快走,你没有武器,呆在这里太危险了!”雅那把我推到一旁,也加入了那些弓手的行列。我只好顺从地往回跑,正跑到城门楼的时候,看到了正站在里面的墨速宜,正拄着一把华丽的偃月刀。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大群和我一样的奴隶。

  “巴尔塔汗德危险,你们所有人,像草原人一样战斗。胆小的人死,勇敢的人活。勇敢的人自由。”墨速宜的声音略微有些虚弱,但仍旧保持着她一直以来的威严气势。从动员奴隶参与守城这件事意味着,这座城快撑不住了。

  我手里被塞上了一面小盾和一把钝的很的锈弯刀,指不定是从竞技场的哪个破仓库里挖出来的。我们不得不听从着那些军官的命令,尽量用我单薄的库赛特语储备辨认他们的命令。我不知昨天是如何抵挡住他们的,但今天斯特吉亚人没有费多大力气便搭好了云梯,正在登城。

  我站在西城墙上,尽量离云梯远些。这些活生生的斯特吉亚人一波又一波地登上城楼,用他们的战斧屠杀着单薄瘦弱的奴隶们。他们壮硕的很,胳膊比我的腰还粗。这倒使得他们几乎注意不到我矮小的个子,趁附近人不注意,我钻进了一丛尸体堆中,把身体藏在里面,只露出半张脸来观察周围的动向。

  死了的奴隶成不了库赛特人的英雄,活着的图里亚多斯却可以成为帝国人的英雄。我深知这一点。

  眼前的惨烈与劫营那晚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这次库赛特人由狼变成了羊。他们尽力地用手里的弯刀和长矛抵抗着斯特吉亚人,但对于一个马背民族来说,这并不是他们的强项。眼前不断地倒下一个又一个的库赛特战士、库赛特平民,以及本是帝国人的库赛特奴隶。

  直到有人发现了躲在尸体堆里的我。

  那是个老牧民,胡子已经花白。手里攥着他的弯刀,正捂着肚子喘息,抬头的那一瞬间,恰好和我四目相对。我也认出了他,那是老巴图,我刚来到巴尔塔汗德时的“主人”。

  他指着我,还没来得及发出一点声音,便被一面巨大的斯特吉亚圆盾砸中了面门。老头干瘪的身体像一袋装了几根木柴的皮囊,悄无声息地跌下了城墙,只留下落地“噗”的一声闷响。

  “撤退!”

  这是一句通用语,与这句命令同时传来的,是城墙外的牛角号声。我看到眼前那个刚刚杀死了老巴图的斯特吉亚人愣了一下,一杆长矛便刺穿了他的后颈。

  城内的斯特吉亚人慌了神,不明白明明胜利已经唾手可得,为何会传来这样一声命令。那些反应快的,转身便顺着云梯爬了下去。那些一根筋的,则不管不顾地继续拼杀。那些呆在原地的,则被周围那些早已杀红了眼的库赛特士兵轻松放倒。

  仍在酣战的几个斯特吉亚人毕竟寡不敌众,被库赛特人乱刀砍死。库赛特人站稳了脚跟,这才想起过来放火烧掉城墙上搭着的云梯。我从尸体堆中爬出来,在城墙上摇摇晃晃地舒展自己麻木的双腿,面前的火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这显然不是烧云梯的火,是从城墙外传来的。我向城外看去,几百码外的斯特吉亚人营地,正燃烧着熊熊的冲天烈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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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安德洛斯: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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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美丽的异族女士,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我们还是换回来吧。您一个妇人家骑着战马毕竟还是不舒服的。”

  这位雇佣我做侍从的瓦兰迪亚贵族大人,为我和阿雅沙短暂的旅途中提供了不少乐趣。他名叫莫尔孔,确实是德·梅洛克家族的人。今天早些时候,他主动地把他的马让给阿雅沙,自己徒步,说是不能让一名女士用双腿走路而他自己骑马。这不,没坚持多长时间,他就已经气喘吁吁地跟不上了。

  “喂,是你要让我骑马的,现在怎么又说话不算话了?这是一位贵族骑士应该有的样子吗?”阿雅沙骑在马上,把这句话丢给了莫尔孔。

  “这……”

  “您雇的侍从是布兰加泰尔,换句话说,和我没什么关系。不过既然您是个出尔反尔的人,我想我也不必听从您的命令。您要是求我的话,说不定我会看你可怜,发慈悲把马还给你。”阿雅沙一边学着他的口吻,拿腔拿调地说着,一边在马背上坏笑。

  我牵着夏妮,和他们有着几码的距离。旅途上打打趣也好,至少不会太过无聊。但愿我们能一路平安地抵达洛泰,从洛泰到厄庇克洛忒亚就简单多了。

  “女士,毕竟您是一位来自沙漠的阿塞莱人,我知道您不会轻易地让步。这样,我给您五十个第纳尔,您把马还给我。”

  “怎么?我是一个阿塞莱人,就应该只盯着钱看吗?我是一个阿塞莱人,就连骑个马都要敲诈你一笔吗?”

  语气不对劲,我可知道阿雅沙生起气来是个什么样子,赶忙加紧追上他们,生怕他们呛起火来。

  “无意冒犯,女士。我知道您和其他那些黢黑的商贩不一样,您有一颗我们白人的贵……”

  我必须承认,小爷我低估了这个莫尔孔的愚蠢程度。这些贵族本应当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许正是这种贵族的教育把他养成了一个呆子。

  “好哇!我没有你们尊贵的白色皮肤,所以我们阿塞莱人生来就该是狡猾邪恶的,对吧!”阿雅沙的声调高了一个八度。

  我看到她已经开始弯腰摸她的靴筒了,赶忙扑上前去按住她的胳膊。“我替我家大人向您致歉,阿雅沙小姐!”我高声喊道,让十几码外的莫尔孔能听个清楚。随即再压低声音,“别和这家伙一般见识,这些贵族都是从小蜜罐里泡大的,脑子不好使。”

  阿雅沙哼了一声,翻身跳下马,我没来得及拦住她,她已经走到了莫尔孔面前。“拿钱,滚回去找你的马吧。”莫尔孔乖乖付了钱,赶忙小步跑去找他那匹战马,嘴里还嘟嘟囔囔着:“一位瓦兰迪亚女士可不会这样没教养。”

  我们这支小队伍,便重新变回了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和两个牵着骡子的平民跟班。莫尔孔骑在马背上,走在我们十码开外。

  现在的时刻快到正午,我们已经抵达了洛泰城外的那片森林。这片林地被一条小河穿过,起伏的丘陵上长满了有些年头的老树。草地上已经零散地掺杂了几片落叶,宣告着卡拉迪亚大陆夏天的终结。

  正当我们快进入森林时,一支箭落在莫尔孔的马蹄前,人和马都被吓了一跳。这箭扎的很深,大半截都插进了土中,射这箭的人必定不是什么生手。洛泰城离巴旦尼亚的国土已经不远了,这些人有可能是活跃在附近的森林强盗,或者是传说中的狼皮部落。

  “来者何人?”莫尔孔向前方深邃的森林高喊道。

  森林以接二连三的箭回应他。

  “可恶,侍从,向敌人进攻!”他抽出了手中的剑,向前挥舞着。我和阿雅沙整齐一致地向后转身,牵着夏妮,头也不回地跑了。

  跑出几百码后,我们稍微放缓了步子,停下来喘匀气息。回头看去,那森林依旧是森林,只是再也看不到那一人一马的影子。

  “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好?”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阿雅沙一句。

  “有什么不好的,他这样的臭虫就该死在这里。”

  我心生犹豫,把那个贵族骑士留在这儿与害死他无异。小爷我除了在竞技场失手用马蹄杀害了一个可怜的骑兵外,我没杀过人,也不想杀人。这或许是我在这短暂冒险旅途中,避免自己被这个污浊世界同化的最后底线。

  我抽出弯刀,转身向森林跑去。很奇怪,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既不知道该如何找到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战斗。可我总觉得不能就这样把他丢在那里。

  “安德洛斯!你疯啦!真把自己当成鞍前马后跑腿的侍从了吗?”阿雅沙在我背后喊道。

  鞍前马后……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曾经两次进入动物的视角,一次是在吕卡隆,我看到了那匹竞技马眼前的竞技场。一次是在阿米塔提斯,我看到了夏妮所在的马棚。我不知道这怪异的能力从何而来,或许在合适的控制下,能发挥它的作用。

  我蹲下身,双手抱住头,闭上了眼睛,用力地思考莫尔孔那匹战马的样子。不知道这是否有效,但值得一试。

  视野又逐渐模糊了,和前两次一样。这是好事,我努力辨认着眼前的景象,还是熟悉的灰绿色,周围是覆盖着薄薄草皮的草原。我左右摆了摆头,以便看清正前方的东西。正前方蹲着一个穿着链甲的男子,和一个正慢慢靠近他的女游侠。

  这没用,这是夏妮的视角。

  我回过神站起来,对身后的阿雅沙说:“我……我觉得应该去救他。”

  “愿意去你就自己去吧!刀都拿不稳,我看你到时候怎么去送死!”

  我知道,我确实完全不懂得如何战斗,手里这把弯刀我连举起都费劲,更不要说如何挥砍了。不过那贵族多少懂点武艺,应该不会太过狼狈。我稍微制造点声势的话,也许能找到机会。

  我转身向后跑去,和阿雅沙擦肩而过。“想明白了?想明白了赶紧走,绕过这个森林去洛泰。”她说道。

  我跑到夏妮旁边,把骡背上的鞍具取了下来。我把缰绳缠在左臂上,用马缰扣和鞍底的带子扣在一起,手掌心握着嚼子。这鞍是一块儿硬皮革制成的,改装为这样一个简易的小皮盾,多少能抵挡些。我拿着这面自制的盾,右手抽出刀,向那片森林小跑过去。

  也许慈悲和良心,会让我在卡拉迪亚大陆上把小命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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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阿雅沙:森林里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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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心地善良的大男孩,正拎着他的弯刀和用马鞍做成的盾牌,冲向一切未知的森林。仅仅是因为一个恶心的贵族骑士栽了进去,而他感觉内心有愧。

  这种无边无际的善良会害死安德洛斯的。

  我把匕首抽出来,把他的骡子栓在一颗小树上,也跟着进了森林。这可不是因为我像他一样蠢,不过是因为他和那该死的贵族,手里都捏有那么几千个第纳尔。没这笔钱,我哪怕到了厄庇克洛忒亚,也不够我东山再起。与其到时候再想办法冒着危险搞钱,不如现在赌一把,把眼前的挣到手。

  何况,这小子之前跟我吹嘘他有和动物通灵的能力,以他那拙劣的撒谎技术,这事儿大概率不是编出来的。毕竟是一个值得投资的本事,死在森林强盗里确实不值。

  我跟着安德洛斯走进了森林,他愚钝地感觉不到我的靠近。我轻轻拍了他的肩膀一下,把他吓了一跳。他看到我跟过来,满脸欣喜的神色,我捂住他的嘴,示意他保持安静,继续前进。

  这片森林看起来有些年头,树干高大的很,枝繁叶茂的树冠只漏下了稀疏的点点日光,使得森林中阴暗的很。我们小心翼翼地探索着,尽力捕捉每一个细枝末节的声响。常年生活在山林里的匪盗,警惕性高的很。他们躲在暗处,若是先发制人,连反应的时间都不会留给我们。

  不过,大可不必。因为这群人就在不远的地方大吵大嚷着,我能清晰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声。我拉上安德洛斯,循着那声音摸过去。

  “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每次需要她的时候,总也找不到人!”一个粗糙的声音说道,这嗓音有一种强烈的撕裂感,像是嗓子眼里卡了几片陶片似的。

  “头狼,我们非得让菲奥娜拉来干这件事不可吗?”

  “她还有两星期就完成试炼了,她不去谁去?你去吗?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马鲁纳斯,让全城的人耻笑你?”

  “这……”

  我和安德洛斯渐渐接近了那伙人,他们距离我们大概五十码,正在林中的一小片空地上争吵着。我们则躲在一旁的灌木丛后,虽然危险,好在他们现在警惕性并不强。这空地上有四个人,除了那个跪在一旁双手被绑在背后的蠢货贵族,另外三个男人都在围着清点马鞍袋里的行李。

  这三个人奇怪的很,身上没有衣服,只有各种各样颜色和形态的毛皮和皮革裹身。三个人都留着大把的黄胡子,像是好多年没修剪过一样,每个人背上都背着一把长弓,那弓臂比人还高。其中一个看上去比另两个老些,或许是他们的头领。肩上披着一张黑狼皮,狼头就顶在他头上,眼前的一对儿獠牙显得极为可怖。我从他们仍在争吵的对话声音辨认出,这就是刚才那个嗓子撕裂的家伙,这个“头狼”。

  “马上把菲奥娜拉给我找过来。这家伙卖到城里至少能换六千个第纳尔的赎金,到手的鸭子不能就这么飞了。”

  “好……好的。”

  其中一个把头点的向小鸡啄米,转身钻进林子里去了。这群人虽然穿着和野人无异,可他们不仅通用语讲得流利,对第纳尔的痴迷也证明了他们不是单纯的森林居民。他们提到的什么“试炼”,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看向安德洛斯,他也正看着我,却不敢张口说话,生怕被空地里那两个家伙听见。他指了指那两个人,又跟我皱了下鼻子,龇牙咧嘴,十分认真地扮了个鬼脸。我看不懂他这是何意,遂继续观察眼前这片空地上的局面。

  两人差不多搜刮干净了马鞍袋里的第纳尔,那个小头领摆摆手,示意他的手下看管好跪在一旁的蠢贵族莫尔孔。他倒是还活着,只不过嘴里塞了一大块脏兮兮的皮革,说不出话。这头领便走到离我们不远处的一片灌木丛前,七扭八拐地解开他身上裹着的皮革,开始对着灌木丛撒尿。

  如此近的距离,这画面十分恶心,不过这倒是个好机会。安德洛斯比我离他更近些,我跟他打手势,用手掌在脖子上做了一个“咔嚓”的动作。他点点头,向那个“头狼”靠近过去。

  猛地一下,安德洛斯从树丛中蹿了出去,把刀架在了那人的脖子上。那家伙没有料到这场突袭,弄得身上狼狈不堪,手里也并无武器。趁这机会,我从树林中转到这空地的另一端,离被俘的莫尔孔和他的手下不远,准备抓住时机和他一起动手。

  “跪下,手放到背后!”安德洛斯颤颤巍巍地向他吼道,像个第一次打劫的毛头小子。

  该死,我早该料到安德洛斯胆子小,不可能下得了手杀人。我面前这个手下则赶忙拉弓搭箭,瞄向安德洛斯和他的人质。

  “你疯了吗!不许射箭!”那头领双脚斜搭在地上,如果不是安德洛斯在身后,他必定会仰面摔倒。这个姿势使不上力气,他只好喝住他的手下,以免自己出什么意外。

  他那手下愣了一下,放下武器似乎心有不甘,又不敢抗命射箭,只好在这里僵持着。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距离太远,我做不掉那个已经被惊动了的手下,安德洛斯又不敢下手。一旦刚才派出去找人的那个手下回来,我们就会陷入被动。

  远处的安德洛斯紧张的很,套着那个马鞍做成的盾的胳膊一直在抖。被他用刀架住脖子的那个头领大概也看出了端倪,开始调整自己的姿势,多半没安什么好心。时间紧迫,我仔细回想着他们的对话,试图寻找能解决问题的办法。

  有了!虽然这法子有点冒险,但我们没得选择。

  我从灌木丛中站起身,同样站到那个被俘虏的头领身后。那手下也紧张的瞄向我,看到安德洛斯有了帮手,他显然更不敢放箭了。

  “老兄,我们不是来要你的命的。不过是想和你做笔生意罢了。”我对那头领说道。

  “你们想干什么!”他的嗓音依旧干哑,听起来十分刺耳。

  “我对你们两条贱命没什么兴趣。你瞧,这个瓦兰迪亚贵族你们抓到了,可你们却不敢进城。不妨把他卖给我,我正好有路子知道怎么处理这些肥美的牲口。你要是不交给我也行,可没有那个名叫菲奥娜拉的同伴,你们也卖不出去,对吗?”

  那人沉默着。只要我稍微设个套,他就会天真地按我的命令行事,却还感觉自己捡了多大便宜。

  我抽出匕首,在他耳边继续说:“瓦兰迪亚人的部队可离这儿不远,我路过的时候不介意顺便跟他们打个招呼。把人交给我,你能拿上两千第纳尔享福。不然的话,我只能费点事,把你们三个人送到瓦兰迪亚骑士手里,你自己选。”

  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思考的时间会大大缩短。他想了一小会儿,便冲着他的手下喊:“把货放了!”

  看到那蠢货贵族被赶到我们旁边,我才让安德洛斯掏出两千个第纳尔,丢到那空地中央。

  “合作愉快。”我们放开了那衣冠不整的头领,任由他跑去捡那散落的一大袋第纳尔。我拉上安德洛斯,押着这被绑住的莫尔孔,保持镇定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走出森林,直到我们走到了骡子旁边,这才取下这个白痴嘴里的破皮革。

  “你欠老娘一条命,还有六千个第纳尔。”

  “美丽的异族女士,感谢您的救命之恩。只可惜您没有把我的战马也救出来,要是……”

  安德洛斯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还当自己是贵族呢!你现在可是一分钱都没有了,要不是我们救你,你早被狼皮部落当奴隶卖了。放尊重点,现在你得给我当侍从了。”

  我这才明白安德洛斯当时那个龇牙咧嘴的鬼脸是什么用意。狼皮部落……这名字有些耳熟,可我想不起在什么地方听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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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图里亚多斯: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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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尔塔汗德坚守了三天两夜。最终还是失守了。

  要不是因为昨天斯特吉亚人的营地被焚毁,可能连三天两夜都坚持不了。那冲天的烈焰给了巴尔塔汗德喘息之机。不过,先给予一点微弱的希望,再把它踩碎,这更令人痛苦。

  昨晚,我倚靠在城楼上打盹儿时,雅那跟我讲述了那火光的原因。她说,那是草原上一伙儿流浪部族点的火,名叫喀拉库吉特,与他们库吉特家族有点偏远的血缘关系。这支部族仍旧遵循着草原上的英雄古道式的流浪生活,拒绝服从可汗的命令,因此没有自己的领地,也处处受到库赛特汗国其他部族的排挤。只有墨速宜,允许他们在库吉特家族的草场上放牧,在他们受到打压的时候站出来,凭借仅剩的一点威望主持公道。当巴尔塔汗德被重重包围时,只有喀拉库吉特这样的小部族,拼了性命地前来驰援。而蒙楚格可汗和其他大部族的援兵,连个影子都没见到。

  雅那讲到这里时,早已没了之前天真的小姑娘形象,气得她柳眉倒竖,后槽牙咬的咯吱作响。库赛特人自幼弓马娴熟,可她终究是个孩子。几天的战斗,似乎让这个傻姑娘一夜之间成长了。眼前这个身披战甲的女战士,早已不再是那个和小奴隶一起扔牛粪玩的女孩儿。那种在鲜血中淬炼出的坚毅神情,和她的母亲墨速宜如出一辙。

  那晚的后半夜,雅那让我多加休息,她去陪伴已经神志恍惚的母亲。斯特吉亚人刚刚撤退的时候,我见到了墨速宜一面。她本就杂乱的披肩长发几天内白了许多,面容干枯得不知是人是鬼,那只失明的独眼因为充血而变得赤红,更使得那五官变得面目可憎。雅那主动去陪伴她,说明她此时已经不在乎女儿是不是该远离前线。我觉得,她可能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

  尽管严格意义上,我没有真刀真枪地和斯特吉亚人搏斗,可一整天的提心吊胆仍旧使我筋疲力尽。雅那一走,我便在城楼里的拐角坐下,靠着那土坯墙睡着了。周围散落的尸体已经视而不见,四周偶尔传来的铁器碰撞声也已经充耳不闻。我必须睡一觉,才能保证明天活下来。

  而今天,当我醒来的时候,城已经破了。

  醒来时,城楼内已经有零散的几个斯特吉亚人在搜索战利品,视野里已经看不到还能动弹的库赛特人。我靠在墙角的样子和一具瘦小的奴隶尸体没多大区别,身上的武器装备更是破烂,这些粗心大意的斯特吉亚人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更别提检查我的死活。

  日光从城楼各个狭窄的射孔里扎进来,现在应当还是上午。我面朝的方向是城内,虽然这个角度看不到城内的景象,但我能听到那嘈杂的声音。斧头砍在藤盾上的声音、妇女儿童哭喊的声音、伤兵倒在地上哀嚎的声音夹杂在一起。

  我思考着如何离开城楼。库赛特人正在在坚持抵抗,利用城内的毡房和建筑打巷战,然而兵败只是时间问题。一旦斯特吉亚人彻底拿下城市,我将难以在打扫战场时活下来。现在的我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皮袍,头上顶的游牧帽与破布无异,粗略看去完全就是一个东方小孩儿的相貌。

  一个斯特吉亚弓箭手走进了城楼,四处寻找着什么。我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右手在身后偷偷摸索,寻找丢下的武器。斯特吉亚人大概不太重视弓箭手,那人身材远比那些狂战士瘦弱,战甲也简陋的很。他看到了地上一把库赛特精致的草原弓,赶忙丢掉了手里的猎弓,跑去摆弄那把质量上乘的武器。

  他正背对着我,机会来了!我手边没摸到像样的武器,只好在身侧捡了一根断箭。这么窄的空间内我不可能失手,向前一掷,正中他的后颈。

  然而,那箭头钝的很,我手腕的力量不足以扎穿他的脖子,那箭像是只嵌进去了一点。他痛得大叫一声,便转过身来。若是正面对抗,我绝不是他的对手,我只好从墙角一跃而起,扑到他的脚踝上,抱住小腿顺势一掀。他多少受了些伤,站立不住摔倒在地,嘴里高喊:“救命!快来人!”

  我不能让他继续喊下去,只好赶忙扯过旁边一只被斩断的胳膊,用上面仅剩的皮袍袖子捂住他的脸,再将整个身体压上去。他挣扎的力量很强,不过声音却渐渐微弱了,只剩下喉咙里“嗬——嗬——”的嚎声。

  直到他彻底没了动静,我才从他身上离开。

  他的装备很完整,这是个好机会。我扒下他身上的北方札甲,套在自己头上。尽管他身材在斯特吉亚人里算得上瘦弱,这甲套在我身上仍旧肥大的很,好在里面有鼓鼓囊囊的皮袍填充。我又搜索了附近的尸体,从上面扒下来一顶北方的覆面盔。这种头盔上有遮面的链甲,仅露出一对儿眼睛。只要遮挡住我的棕发和没有胡子的下颏,我也许能伪装成一个斯特吉亚人。

  拎起一把沉重的双手战斧,我趁没人注意到我,赶忙溜下城墙。

  靠近城墙的房区已经被斯特吉亚人占领,打斗声是从内城传出来的。我刚刚走下城墙,就看到城门里源源不断地涌进斯特吉亚狂战士,他们高声呼叫着,像是一群看到鲜肉的野狼。我不敢逆流跑出城,为避免引起怀疑,我只能跟着他们往城内冲。

  战斗爆发在巴尔塔汗德中心的市集,鲜血染红了摊位的遮阳布。这些斯特吉亚人一涌进战场,便向潮水一般冲向结成圆阵的库赛特长矛兵们。没人注意到我,我正好可以借此溜走。地牢也在城中心,肯定离这里不远,如果斯特吉亚人还没有打到那里的话,伊拉公主一定还在地牢中。

  刚一转身,我就被迎面扑过来的一面藤条盾击倒,那杀红了眼的库赛特人大叫着,举起矛就要向我刺来。说时迟,那时快,一把大斧子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脑壳上。这库赛特人叫喊的声音戛然而止,只发出微弱的“哼”声,便软绵绵地飞了出去。

  一只宽阔的手掌把我拉了起来。“当心点,小子!”这斯特吉亚战士差不多有两个我那么高,操着一口我不熟悉的口音。拉起我后,没有多看一眼,便转身继续投入战斗。我知道这是个好机会,捡起我掉在地上的战斧,偷偷向旁边的小巷溜去。

  我刚走入小巷,就听到身后斯特吉亚人的说话声:

  “现在冲击部队连这种瘦皮猴都招了吗?”

  “怎么可能,别扯淡了。”

  不好!他们如果反应过来,一定会跑来追查我的身份的。我拔腿就跑,钻入城中七扭八拐的小巷。小巷里偶尔会有倒在地上的几具尸体,有的是库赛特士兵,有的是斯特吉亚战士,有的则是面目全非的平民百姓。

  拐出几条小巷子后,周围的建筑逐渐眼熟,是酒肆。幸好,战斗开打前,雅那把地牢的方向指给过我看。我朝着那方向跑去,地牢的入口十分不起眼,只是一个用土夯出来的小鼓包,有一道紧闭的铁栅栏门,守卫已不知去向。

  我用力地把手中的战斧举过头顶,劈向那栅栏上的锁。“砰!”的一声,沉重的惯性让我跌倒在地,双手也震得发麻。栅栏上出现了些裂痕,我不敢犹豫,抓起斧子再试一次。“啪嚓”一声,栅栏门打开了。顾不上擦虎口上震出来的血,我提起斧子就冲了下去。

  “公主殿下!你在吗!公主殿下!”

  我一边呼喊着,一边在地牢里一间间地搜索。这里十分昏暗,仅剩几根火把还燃着微弱的光。

  “你是谁?”传来一个虚弱但仍旧高傲的声音,我太熟悉这声音了。离开萨戈拉那天,就是这声音坚定了我从军的信心。

  “公主殿下,是我,图里亚多斯。我来救你了!”我兴奋地喊道。如果库赛特人劫营那天也算的话,这是我第二次救下公主的命。

  循着声音,我找到了关押伊拉公主的牢房。她已经站起身,抓在栅栏上,脚上还拴着镣铐。她披头散发的样子十分颓废,但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我即是她重获新生的钥匙。

  “公主小心,我要把门劈开了!”

  我令公主离栅栏远些,便将斧子再次高高举起。

  “小心身后!”突然间,公主瞪大了眼睛向我喊道。

  力收不住,我差点扭断自己的腰。快速的转身让斧子的惯性再一次把我拖倒,后背重重地撞在铁栅上。

  一个身穿天青色战甲的女子,正挺枪向我刺来。尽管她脸上布满了血污,我还是认出了那双丹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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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图里亚多斯: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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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杆精致的东方长枪闪着寒光,正直挺挺地刺向我的鼻尖。我腰痛得转不过来,只好弯下膝盖,那枪头的锯齿划过了我头盔的顶端,把那根装饰用的长辫子切成两半。

  “雅那!是我!”我用库赛特语大喊,雅那单手握住枪尾部,腰身一转,那枪便迅速地收到身旁,又随着腰部的惯性再次刺出,一枪挑飞了我这顶覆面盔。

  “是我!图里亚多斯!”我完全是一身斯特吉亚人打扮。城里的每一个库赛特人都成了杀红了眼的魔鬼,她多半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是本能地攻击我罢了。

  “咣啷”一声,我的头盔落到了旁边的泥地上。雅那用她的枪头指着我的鼻尖,静静地盯着我。她的眼神令人不寒而栗,原有的孩子气荡然无存,只剩下阴冷。

  “你也背叛我了,是吗?”雅那问道。还是她那孩子气的声线,但这句话冰冷的没有任何感情。她就像一个抽去灵魂的空壳,在地狱中诘问我。

  “我……不……”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该死,辩论本该是我的强项,“你怎么会这么想呢?雅那。”

  “你一直以来都是斯特吉亚人的走狗,你打开了城门,你害死了成百上千无辜的人。”

  “这……我没有。你知道我是一个帝国人,不会为斯特吉亚人卖命的。我杀了一个斯特吉亚猎人,这才扒了这身皮混进城里。我向诸神发誓,我绝不是叛徒。”

  雅那握住枪的手腕抖了一下,但并没有放下指在我鼻尖的武器。她不说话,只是继续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我费劲千辛万苦才重新回到城内,没想到会在这里找到你,雅那。你平安无事真是太好了。”

  “那我可要谢谢你了,谢谢你专门混进城,专门钻进地牢里找我。毕竟该关在地牢里的是我,而不是这个贱人!”雅那吼道,枪尖一甩,重重地砸在伊拉牢房的铁栅栏门上。在这狭小的空间内,这声音震得我耳朵一阵刺痛。

  “我……”该死,图里亚多斯,现在不是结巴的时候。我不知道怎样应对正在气头上的雅那,何况公主还站在我身后。“雅那,趁着敌人还没有完全占领这里,我们还有机会离开。墨速宜那颜呢?”

  “我……我不知道。”雅那依旧举着枪,声音却开始发颤,“我不知道!图里亚多斯!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没有了!”

  那一瞬间,战争为她铸造的那层尚未坚硬的外壳,破碎了。与她那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一同爆发出来的,是大把大把的眼泪。泪珠从她的眼角跳下,砸中护甲上的泥点,露出下面埋藏的斑驳鲜红。

  “他们杀害了我的族人,他们杀害了我的母亲,他们杀害了整个城市。而我却什么都做不了!”雅那丢下她手中的枪,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就连你,你也要带着这个贱人远走高飞!”我已经辨认不出坐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还是一个被抢走了玩具的孩子。或者,两者都是。

  然而,地牢外的斯特吉亚人不会给我抚慰情绪的时间。我重新拎起我的斧子,打算转过身去,劈开那扇阻碍我和公主的栅栏。公主已经站起身,离栅栏一码远,静静地看着我。

  “干掉她。”

  我清晰地读出了公主的口型,她严肃的表情表明了态度。

  此时的我正握着一把战斧,眼前是至高无上的公主,与我仅有一道牢门相隔;身后是带我脱离苦海的草原女孩,正脆弱地坐在地上大哭。

  我不想做选择,一斧子劈开了关押公主的牢门,冲进去牵起她的手便跑出来。雅那仍旧坐在门口,哭不出声,只是坐在那里抽噎着。她跪坐着的姿势楚楚可怜,可她的眼神却杀意纵横。那双眼睛如同一匹被夺取幼崽的母狼,死死盯着我和我身旁的伊拉公主。

  伊拉公主伸手过来拿我手中的斧子。我犹豫着,把斧子攥紧。

  “你干什么?你疯了吗?她是我们的敌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雅那仍旧坐在那里。如果说,她坚信我背叛了她,刚见到我的那一刻,她就会刺穿我的喉咙。但她并没有,她不愿意杀我,甚至放下了武器。她放弃了,她就那样坐在那里。

  尽管帝国与库赛特人是对手,但如今的雅那,亦不过是一个家破人亡的普通女孩。斯特吉亚人夺走了这个女孩拥有的一切。她或许把最后的一点希望,寄存在了我这个她唯一的玩伴身上。

  劫营那晚,我杀了一个库赛特士兵,今天早些,我又杀了一个斯特吉亚猎人,我对此没有任何愧疚,没有任何犹豫。可是,杀害一个信任我的库塞特女孩,我做不到。我将会因此永远被世人唾弃,再也不会是吟游诗人口中的英雄。

  “图里亚多斯,杀掉她,这是命令!她是我们的敌人!”伊拉大喊道。

  “不再是了。”我拖着公主跑出了地牢。

  随着太阳离远方的山头越来越近,战斗的骚乱也渐渐平息,巴尔塔汗德的街道上只留下了一具具尚未清理的尸体。我拉着心有不甘的伊拉公主,砸开了旁边酒肆的大门。这间酒肆里的顾客逃跑的匆忙,我们在客房中发现了几包散落的行李。

  不多时,一对儿帝国商人夫妇便走出了这间狭小的草原酒肆。男子身材矮小,只穿了一身帝国式样的长袍,戴上一顶最为具有辨识度的皮质商人帽。他的妻子则身材高大,一头散落的棕色卷发草草地盘在脑后,身上穿了一件帝国女人常见的紧身连衣裙。

  “公主殿下,斯特吉亚人虽然是蛮子,多少也通些情理。我们敛来的这几百个第纳尔,足够应付城门的守卫了。”我向挎在我胳膊上的公主说道。

  “我的丈夫,请你不要再开这种对‘公主’大不敬的玩笑话了。”她回应道。

  这一对儿帝国商人夫妇,大摇大摆地走出了这片街区。落日的暖红色照在巴尔塔汗德每一个倒下去的战士身上。无论穿着天青色的皮袍,还是深蓝色的札甲,都将与这阳光做最后的道别。

  地牢里仍有一位不幸的库赛特女孩,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在这场与命运的豪赌中,她输光了最后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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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拉达哥斯:历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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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叶已经红了大半,过不了多时就会变得光秃秃的。

  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一支井然有序的军队了,我们排着整齐划一的队列,铿锵有力地走在离开阿弥塔堤斯的大路上。前方就是洛泰城,加里俄斯将军命令我们在此储备军粮,以便应对巴旦尼亚人的偷袭。

  我走在被弃者军团的队伍中央,以一名普通的双刃枪兵的身份。不知为何,这种老派的军团生活反倒让我浑身轻松。我已经做了不少年的领主私兵和竞技场斗士,说实在的,相比一名战士该有的荣誉,这类人更倾向于一袋第纳尔。可如今不一样了,我又回到了充满责任感和荣誉感的老派军团中。

  我们这支队伍大约有八十人,就目前来看,都是打过不少仗的老兵。福律斯军士长正骑在一匹披挂了鳞甲的战马上。

  “咳,老福律斯总是有办法养着他那条烂腿!”我向和我并排走的一个步兵说道,打算挑起个有趣的话题,排解行军途中的枯燥,“他那是老伤了。这可有不少好玩的故事。”

  “我对队长的故事没兴趣。”

  自讨没趣,罢了,总有一些战士愿意听故事的。即便现在不会,几杯啤酒下肚后,这群人一定会变得无话不谈。

  前方快抵达洛泰城外的森林了,在进入森林前,跑回两个斥候。他们着急地跑向福律斯军士长:“队长,前面森林里有人近期活动过的痕迹,可能是巴旦尼亚人。我建议我们绕道而行。”

  “笑话,几只猴子而已,继续前进!”福律斯当年在军团就以勇武著称,这倒是他一贯的风格,“要真藏着山林蛮子,我倒要去给他们上一课!”

  “不必,我们亲自来了。”

  这声音从森林边缘传出来,尽管和我们相距百码,可这声音仍旧如洪钟般响亮。只见那林中走出约摸四五十个中等身材的家伙,看上去和野人无异。身上裹着拧巴的皮革,脏兮兮的,看不出来自什么动物。

  “把你们的食物和马匹留下,然后老老实实滚回你们的石头房子里去。”为首的那个野人说道,他身上的皮革看上去华丽很多,身后是棕熊皮做成的披风,头顶顶着一个硕大的白狼头。

  走在队尾的禁卫射手早在他们刚站出来的那一刻,就迅速分散队形,取下了腰间的短弓。

  “啪”的一下,一名射手的弓被对方飞来的箭矢击落。剩下的射手在慌乱中低下身子,并不敢还击。

  “号称自由的狼皮部落如今也开始给至高王当狗了吗?”福律斯在马背上轻蔑地说。对面这精准的一箭并没有吓到他。

  狼皮部落,我听说过这帮家伙。他们不穿缝制的衣物,不吃熟食,不居檐下,不受人类的律法管辖。按理来说,虽然他们流淌着巴旦尼亚人的血液,不过应当只在森林中像动物般活动,时逢乱世,连他们也要来分一杯羹了吗?

  那顶着狼头的首领长啸一声,林子里便钻出了更多弯弓搭箭的野人,数目约莫有一百人。

  “结阵御敌!”老福律斯同样迅速地下达指令。我们正处在森林外的丘陵中,这地势并不有利。军团的新兵都知道该怎么结阵,我们迅速地登上最近的坡顶,持盾军士在外围成圆阵,我和其他双刃枪兵则列在阵内,枪尖向外。这本是防范骑兵冲锋的战法,不过应对这些野人一样有效。

  至于弓弩手们,则在斜后方的山头上列好了散点阵容,以便能有开阔的视野射击那些森林里的野狼。福律斯军士长则亲率为数不多的具装骑兵,分成两组守着两翼。

  许久没有战斗,我转了转手中的双刃枪,活动了下自己僵化的肩膀。腰腹的伤口基本康复的差不多了,虽然仍旧隐隐作痛,至少不至于在战斗时迸裂。

  “射击!”一声令下,约有二三十人的弓手队伍开始向敌方泼洒箭雨。然而,这些狼皮部落的野人们普遍用的是一人多高的长弓,虽然射速远比不上我们帝国的短弓,可百码开外的距离让我们的弓手吃尽了苦头。只有四五个弩手有足够的还击能力,远远无法和对方抗衡。

  “步兵,以盾墙前进!”

  这些野狼阴险的很,尽管人数多于我们,可他们一步也不离开那森林,只会猥琐地向远程部队射击。弓手队伍的巨大损失使得福律斯不得不命令我们主动冲锋。持盾步兵们将筝型盾排列成密密麻麻的盾墙,我和其他双刃枪兵则紧跟在他们身后前进。

  随着弓手们的溃退,对方那群野人也开始向我们抛射。正面的盾牌能挡住不少箭矢,可头顶的则防不住,我只好抬头望着天空,凭借身体本能躲闪着这些落下的箭矢。从偶尔出现的三两声惨叫来看,不少倒霉蛋已经被迫倒下了。

  冲到森林前,那些握着长弓的老鼠们纷纷后撤,补上位置的是一群举着长镰的疯子。虽然远比不上我们的双刃枪锋利善用,然而他们几乎自杀一般的进攻速度极快,谁都知道老皇帝涅雷采斯在这种部队头上吃过苦头,帝国人不会再次上当。步兵们列住阵,我们只消用双刃枪刺出去便可轻松干掉这些衣衫褴褛的蠢货。

  就在此时,两队骑兵从我们的两翼冲出来,冲散了我们前排的步兵。这些骑兵穿着制式的游击链甲,胯下的黑马个头虽然矮小,但肌肉十分结实,马鞍用毛皮装饰覆盖,厚实得很。

  该死,这扮相明显不是狼皮部落的野人,我们的前锋步兵被冲了个措手不及。阵型一散,那些长镰兵如同见了血的疯狗一般,冲上来砍瓜切菜。那些被冲倒的步兵来不及起身就被肢解。我反手挥舞双刃枪,砍翻了一个骑兵,转身便一枪刺进他的后腰。那该死的巴旦尼亚骑兵来不及吭气,抽搐了几下便不动了。

  好在,我身边都是军团老兵,帝国军团的钢铁意志使得我们当中绝无逃兵。我们冲上前帮助那些被撞倒的步兵,这里空旷的很,我们的劣势不明显。一个长镰兵叫嚣着向我冲过来,他五官还稚嫩的很,眼睛分得很开,颧骨上还有细细碎碎的雀斑,似乎是个刚刚成年的孩子。

  我抬手用双刃枪格挡住他的劈砍,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他站立不稳,向后跌倒过去。一个刚爬起来的步兵则用手中的长剑重重地刺进了他的心口。

  调转枪头,我又刺死了一个想偷袭我的长镰兵。这些家伙冲锋的热情渐渐消失,开始边战边后退。我们一边提防着骑兵的再一次冲锋,一边追赶着他们,直到丘陵和森林的交接处。

  不对劲,我才反应过来。福律斯军士长和他的具装骑兵早该过来支援,不然这些骑兵才不会如此嚣张。我转身看向我们冲来的方向,期盼着具装骑兵的到来。

  身后的山头上站着乌压压的一片,不是骑着马的具状骑兵,而是手握长弓狞笑着的狼皮部落。

  这就是我身中十七箭之前看到的最后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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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拉达哥斯:女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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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迷迷糊糊中醒过来,身上中箭的地方疼痛不已。眼前的景象慢慢清晰,我正仰面躺在一块儿臭烘烘的黑色皮革上,皮革下面垫着厚实的落叶。离我不远处有一小撮营火,火光忽闪忽闪地映照着周围的石壁。

  我挣扎着爬起来,身上的箭伤很深,我只穿着内衬的粗麻衬衣,双脚被绑在一起,护甲和武器都已不见。从这石壁看来,我应当是在某个狭窄的山洞中,视野里看不到洞口,估计要拐过几个弯才行。洛泰城西北方向有一道山脉,用作西部帝国和巴旦尼亚高地之间的国境。我大概就在这附近了。

  “你醒了?”

  我这才看到篝火远处的石壁上,靠着一个女野人。她没有发出半点声响,我刚才完全没注意到她的存在。这女人身材高挑,脚下蹬着一双兔毛裹成的皮靴,直直地裹到膝盖上。下身则穿着狐皮拼接而成的短裙,露出白花花的大腿。上身也仅有一件斑点鹿皮裹胸,斜着挂在肩上。暴露在外的腹部和四肢刻在清晰的肌肉线条,与白皙的皮肤不太相称。后背上背着一把看起来十分沉重的双手阔剑,一张紫杉木长弓和两壶箭。

  “你是谁。”我恶狠狠地问她。这洞穴只有这一个人,我并不需要太过畏手畏脚。

  “我叫菲奥娜拉。”她向我靠近过来,只用手腕的力量,便从背上抽出一把宽刃的双手剑,用剑尖挑在我的下巴上,“你听话的话,我或许能和你做个朋友。你不听话的话,我也不介意拿你做一顿晚餐。”

  我咬紧后槽牙,没有回应她的话,只是盯着她的眼睛。这女人看年龄约莫二十出头,一头红发在脑后梳成高马尾,一点儿卷都不打。五官算不上精致,浅蓝色的瞳孔配上浓密的剑眉,显得十分凶狠。右眼外纹着纤细的紫色纹面,包裹住她的眉骨,直达太阳穴,看起来像某种鹰隼的图腾。她的鼻头倒是尖锐,直挺挺地从那扁平的脸上扎出来,脸颊上涂着不知道什么东西制成的颜料,嘴唇和她的面孔一样苍白,唯一的一点淡红不知道是她该有的血色,还是茹毛饮血留下的痕迹。

  “这就对了。”她随手一剑划开了我脚腕上的绳索,那轻松的样子仿佛手里捏着的是把小匕首,而非十多磅重的重剑。

  这女人的力量大的吓人。我身上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势必不是她的对手。“老子不需要让一个巴旦尼亚杂种救治,趁早杀了我。”我向她吼道,可实在没多大气力。

  “谁救你了?又不是我给你包扎的。”那女人转身坐回火堆旁边,取下腰间一个小皮囊,在石头上泼了点水,开始漫不经心地打磨手里的重剑,“你已经昏迷了两天两夜,我的同伴打扫完战场就走了。反正我也得单独行动,不介意带上一个值钱的俘虏。”

  这下好了,这女人虽然看上去是个战斗的好手,不过脑子不太灵光。只有她一个人的话,我还是有机会做掉她脱身的。

  “你们帝国人就是蠢。但凡派上三五个你们那种铁桶骑兵,也不至于像一群兔子一样被我们赶尽杀绝。”她继续说着,并没有看我一眼,手上磨着剑,偶尔拿起来吹一吹上面的污渍。

  骑兵。该死的福律斯,十几年不见,老子没想到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畏手畏脚的懦夫,居然令我们在前方送死,他自己带着骑兵逃之夭夭。“那个混蛋……”我嘟囔道。

  “这下好了,我看你还算壮实,等我把你带回到马鲁纳斯,父亲或许会留着你给我家放牛。”她把剑放下,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开始给旁边的兔子剥皮。“你们帝国的那些蠢蛋将军,脑子还没我家的牛聪明。”

  马鲁纳斯是巴旦尼亚最大的村落,尽管他们坚信那是座“城市”。据传,巴旦尼亚的至高王卡拉多格把那里作为首都。“老子还以为你们狼皮部落都是没爹没娘的孤儿呢。”我阴阳怪气地说道,虽然我正面战斗没有机会,但如果能激怒她,夺下那把小刀的话,反杀轻而易举。

  奇怪的是,她不但没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要不说你们帝国人就是蠢呢,没爹没娘,难道我们是狼生出来的?”她像嘲笑一个几岁大的孩子一样笑我,反倒让我浑身不适。“这是我们巴旦尼亚人的传统,是所有孩子十八岁的成年礼。成年那天,要离开家,在森林里像狼一样生活三年,不吃熟食,不居檐下,不穿布匹,不守律法。经过了这样的试炼,才能让巴旦尼亚人成长为一个战士。”

  她剥完了皮,也不清理,拿起鲜血淋漓的兔子就开始大嚼特嚼,一边嚼还一边对我说:“自从我离开家,到现在正好满三年,是时候回去了。哦对了,我家是巴旦尼亚的祭司,爸妈一直不相信我能完成试炼。这下正好,不仅我能完完整整回去,还能带着一个健壮的奴隶。”

  三两下,她便吃完了两只半兔子,把剩下的半个丢给我。“吃不惯的话,自己烤烤。我要睡觉了,明天一早出发。”她说完便从一条小缝拐进了石壁后。

  好机会!我试着爬起身来,寻找洞穴的入口。除了她消失的那个拐角,另一侧并没有其他通路。只好趁她睡着,从那个方向离开。我试着站起身,可四肢无力,支撑不住,几乎只能拖动身体在地上爬行。

  我承认老子没那么年轻,可一个老兵不会困窘到这个地步。从垫子上爬下已经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我躺在那里缓一缓。那半只死兔子就在我的脸旁边,虽然我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可那血淋淋的兔子实在是让我没有食欲。

  我身上裹满了绷带,绷带下面敷着紫绿色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什么森林草药之类的。这东西让我皮肤发麻,肯定是它让我使不上劲,而不是我老了。

  大不了等明天恢复些体力,在路上找机会干掉那个蠢笨女野人。算上竞技场那次,老子已经在巴旦尼亚人手里栽了两回了,这仇不可不报。

  我把兔子放到火堆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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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雅那: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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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生天永远庇佑草原人的家园。”母亲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可是我失去了家园,我也失去了母亲。眼下,我正蜷缩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牢当中。和我小时候看到的景象并无二致,只不过,地牢里的巡逻的不再是穿着皮甲的草原人,变成了留着长胡子的怪物。说来可笑,我从小就讨厌巴尔塔汗德的地牢,母亲说这是关押坏人的地方。斯特吉亚人杀害了巴尔塔汗德的百姓,杀害了库吉特家族的战士,可是我却被关在这里,而他们则在城里四散劫掠、饮酒作乐。难道我保护自己的家园,反倒是成了坏人吗?我想不明白,要是母亲在就好了。

  巴尔塔汗德的这场战斗,在短短几天内抽走了母亲的灵魂。斯特吉亚人攻破城门的那天,仅剩十余个怯薛亲卫和我们一起守在大帐外,守在库吉特家族最后的净土上。母亲已经几乎不能站稳,却命我把马厩里最好的快马牵出来。

  她就站在大帐门口,提着家传的偃月刀,面对滚滚而来的斯特吉亚狂战士。

  “雅那。”母亲没有回头,我只能看见那一头已经枯干的花白长发,散落着披在肩上,“你是库吉特部族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要忘记这一点。在母亲和那颜这两个身份之间,我必须做出选择。现在,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直至母亲像敌人策马冲锋,她都没有再回头看过我一眼。

  出城有一条隐藏的小路,通向城墙的一个缺口,本是我偷跑出去玩用的,这条路藏在酒肆后的小巷中,知道的人不多。我赶到酒肆门口的时候,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矮小身影。

  我以为图里亚多斯死在了城墙上,和其他所有被俘虏的异族人一样。城破以后,每想到这里都让我难受万分。我没有朋友,所有的草原孩子都因为我的母亲是墨速宜而对我唯唯诺诺,一点乐趣都没有。然而,我遇见了图里亚多斯,他是长生天赐给我的礼物,然而长生天却又无情地把他收走。我以为,我将永远听不到他讲述那些有趣的帝国故事,看不到他每当得意洋洋时就翘起来的右嘴角,见不到他学库赛特语时那笨拙的可爱样子。自然,我再也不能勒令他兑现带我出去看看世界的诺言。

  直到我看到那个矮小的身影,我不会认错的,不会有第二个小个子能有这种豪迈的气场。

  但他穿着敌人的衣服,握着敌人的武器,武器上沾着草原人的血。他不在乎我的生死,他只不过是来释放那个被母亲关起来的帝国女人的。

  或许,他根本不在乎之前对我做出的承诺,甚至根本不在乎我。我只不过是他假意讨好的少主人。甚至,是他的敌人?

  可我记得他看我的样子,那双晶莹剔透的瞳仁,那不是仇恨的眼神。

  我想不明白,要是母亲在就好了。

  眼前的世界一片灰暗。如果这场战争没有爆发,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我依然可以开心地和图里亚多斯玩耍,母亲也可以在城中好生休息。

  我知道弱肉强食的草原法则,库赛特人既然掠夺了帝国人的土地,就该提防那个叫戈敦的斯特吉亚人趁火打劫。可蒙楚格呢?任由自己治下的族人百姓被屠戮,自己则像一只躲在洞里的老鼠,这是一位可汗所为吗?父亲为了库赛特汗国战死疆场,库吉特部一蹶不振,母亲为此操碎了心,蒙楚格他有过丝毫愧疚吗?

  “母亲,愿你在天有灵,庇佑我能脱离苦海,找到两位哥哥。愿长生天庇佑我,用蒙楚格和戈敦的项上人头,亲手祭奠。”我跪在囚室里,双手握在胸前,小声念诵着。

  “咕咚——”什么东西倒下了,

  “我不是你母亲,雅那。抱歉,后面的部分我就听不懂了,但追兵马上就到,你另找时间翻译给我听吧。”

  紧张的满头大汗的小个子,正在我面前笨拙地捅咕着手中的钥匙。倒在图里亚多斯身后的,是脖子上插了把飞刀的斯特吉亚卫士。

  门打开了。

  “走哇!”图里亚多斯转身回去拔那具尸体上的飞刀。他换成了一身紫色的长袍,我以前见帝国商人穿过这种式样的衣服。

  他回来救我了。

  我脑子嗡的一下僵住了,庞大的信息量让我转不过弯来。那一瞬间,图里亚多斯的样子一下子变得很陌生,我似乎从没认识过眼前这个异乡小个子。

  “快点!要来不及了,我可不想后悔回来救你。”图里亚多斯拔完了刀,回头看到我呆在原地,便一把抓住我的手,想拉着我跑出去。

  我甩开他的手:“不!这是阴谋!”我想不通,他如果不在乎我,不可能回来救我。可他如果在乎我的话,又怎么会听那个帝国贱女人的话?

  “雅那,别耍孩子气了,追兵马上就到。穿着库赛特军服我肯定进不了城,而换成了斯特吉亚人的装备,我又不敢见你。只好先来地牢救伊拉公主,再想办法找到你和墨速宜。这样说的通吗?我们赶紧走,离开这里。”

  我半信半疑地走出牢门,和图里亚多斯保持着距离。我的枪不见了,只好捡起那个死掉的守卫身上背着的矛。北方人的短矛又轻又硬,还不如我小时候用的练习枪好使。我握住矛,警惕地和图里亚多斯保持距离,顺着台阶向上跑去。

  我不记得自己被关押了多长时间,自然没有白天黑夜的概念。跑出了地牢门,才发现外面漆黑一片。

  “这是要到哪儿去啊,小丫头?”

  拦截我们的是两个高大的斯特吉亚人,应当是刚从那个破败不堪的酒肆中走出来的。两个人都穿着厚重的链甲,一身酒气。其中一个背上背着一柄双刃大斧,另一个则背着圆盾和短斧。

  “我到你的尸首上去!”

  尽管长时间久坐让我四肢酸痛不已,但想让我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怒火,那绝无可能。我来不及按照以前哥哥教我的技巧调整呼吸,三步上前挺枪便刺向那个拿斧子的家伙的喉咙。那一大把红胡子不知道沾染了多少无辜族人的鲜血,该让他尝尝自己主人的滋味了。

  那家伙虽然喝的醉醺醺的,反应倒一点不慢。侧身躲闪的同时取下了背上背着的斧子,矛头扎进了他的肩膀。他“哇——”的一声叫出来,矛刺的没我想象的深,他的力气倒是大得很,转身一扭便硬生生地拔了出来。

  我无暇顾及旁边的图里亚多斯,只听到“当——”的一声,和一句嘟囔出的咒骂。

  眼前这个家伙抡起了他的斧子,从我左肩方向劈过来。这一式挨到的话非死即残,好在他的速度比哥哥慢得多,我用肩部力量一带,把枪收回,像黄羊一般,飞扑向右。在地上做了个滚翻之后,我已闪身到了他的右侧。

  他这一斧刚刚挥到中间,力量强也没多大用处。我压低重心,把矛甩去抽向他的脚踝,这招在我练习时屡试不爽。

  “啪嚓”一声。这把北方短矛的木杆砸在了他的链甲马靴上,折断了。

  这该死的铁甲!眼看他收住力量,马上就要调转身子过来,我不敢犹豫,压低身体向前窜出,直到他身旁,再迅速挺身向上,挂在他的后背上。

  这人身上一股浓郁的臭鱼味道,使我更加厌烦和恶心。我双腿盘住他的后腰,左手抓住他的红胡子,用力地往下一扽。他痛得大叫一声,丢掉了手里的斧子,双手收回,在肩膀上方抓挠着。他那手掌几乎和我的脸一样大,难以想象那握力有多强。

  我左手没有松开胡子,右手还握着已经断裂的木杆,伸到他面前,回刺向他的喉结。“噗——”的一下,一股鲜红的血液喷了出来。

  “狗杂种,你的血居然也是红的!”我咒骂道。

  左手松开了他的胡子,也抓住这杆木杆,往怀里用力按下去。木杆越刺越深,那家伙喉咙发出“嗬——嗬——”的声音,挣扎的力量渐渐减弱,随即双膝落地,向前扑倒。

  “呀——啊——”

  我大喊一声,这矛杆刺穿了他的脖子,从后颈的脊柱骨旁扎了出来,喷了我一脸的血。我啐了一口这带着鱼腥味的血沫子。这才意识到左边的打斗声已经停止,赶忙扭头看过去。

  我只看到了一个站着的人,而且我确定,图里亚多斯没有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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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安德洛斯:补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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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兜里鼓鼓囊囊地塞着四千多个第纳尔,可肚子却干瘪的像只老山羊。

  之前阿雅沙搞到了不少食物,已经被我们一路上来回的折腾消耗了个七七八八。莫尔孔自己的行李和战马一块儿丢在了洛泰城外的森林里,本身食物储量就少,这下又多了一张嘴。何况,这位大贵族挑剔的很,即便落魄成这个样子,他还要假惺惺地挑三拣四。不是“哦这乳酪酸臭的味道简直太糟糕了。”就是“咽下比九个月还老的羊肉是对诸神的亵渎。”

  “爱吃不吃!不吃饿着!要不是你欠我六千个第纳尔,老娘才没工夫管你!”阿雅沙把最后的一块儿黑面包分成三块儿,摆在我们面前。只见莫尔孔已显菜色,可捏着那半个拳头大小的黑面包,他还是满目愁容地皱着眉头。

  我饿坏了,抓起我的那份就开始大嚼特嚼。我们不得不绕开洛泰城,沿着山脉前进,以免身后狼皮部落的那帮家伙意识到问题不对,然后追上来。现在,我们在山脉尽头的一处开阔地休整。像以往一样,我和阿雅沙生起了小小的一撮火堆。相比强盗,胡狼在夜晚到访的频率要大得多。

  三两口我就吃完了手里面包,拍拍手掌上的面包屑,我打算起身活动一下腿脚。莫尔孔还在那儿坐着,盯着手里的面包发呆。看到我已经吃完了,他咬了一小口。仅仅是喂鸡的那么一小口,就噎的他喘不过气来,脸憋得紫青。

  阿雅沙从他背后走过,拍了他一掌,他才咳出那小块面包。

  “我竟然沦落到要和那些平头百姓吃一样的食物,这东西是用什么做成的?火山灰吗?”

  “你不吃的话,小爷我不客气了。”我一把夺走他手里的那份,正要塞进嘴里,他赶忙抢了去,像只松鼠一样把面包抱在怀里。阿雅沙溜达了一圈回来,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睡觉咯,但愿明天我们能找到一两个村子买点吃的。莫尔孔大人,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可否请您今晚站第一班哨呢?”每天阴阳怪气地学莫尔孔那种“贵族”腔调,是阿雅沙为数不多露出笑容的时光。

  这点面包填不饱肚子,莫尔孔站起身,不知道在周围寻找着什么东西。自从我们认识他起,他从未脱下过那身华丽的铠甲,叮咣作响的声音惹怒了试图入睡的阿雅沙。“吵死了!能不能消停一会儿!”阿雅沙仍旧闭着眼卧在草坪上,大喊道,“您难不成还有狩猎的本事,能抓两只兔子来吃吗?”

  莫尔孔的眼光停在了夏妮身上,行李和鞍具已经卸下,她正在安静地吃草。

  “你们说,骡肉的味道应该不会很糟糕吧?毕竟,尽管公骡和母骡的块头很大,他们刚生下来的小骡,和绵羊也差不太多。”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阿雅沙笑的在草地上打滚,“您可真是一位精通农业又体察民情的好领主。”

  “您过誉了,美丽的异——阿雅沙小姐。我从小就……”

  “别想打夏妮的主意!”我不知道这蠢蛋会不会再做出什么其他的举动,但想伤害夏妮,那是万万不可能。“我值第一班哨,不能让这头饿坏了的狮子和夏妮单独呆在一起。”

  前半夜相安无事,我叫醒了睡眼惺忪的阿雅沙换岗。

  “我们还有多久——哈欠——到厄庇克洛忒亚啊,安德洛斯?带着这个累赘实在是麻烦得很。”

  “按时间算,后天应该就能到了。这座山附近应该有村子,我们明天肯定能买到补给。”

  说完,我倒头便睡在了阿雅沙刚压出来的这片草皮上。

  转天起来,我们继续向前赶路。越往北走,这些树叶红的就越厉害。今年的秋天比往年来的早,萨戈拉的夏闲看来是要提前结束了。三叔应该正在打理他那一亩三分地的亚麻,图里亚多斯不在家,他那老腰多半受不住。我弄丢的那十几只羊是笔不小的损失,等我拿完秘宝回家,最快也得是初冬。但愿那时候他能好生歇息,这样我就能给他开上一笔第纳尔,对他呼来喝去,好好地在书房过一个冬天。

  “呦,我们的铁血硬汉布兰加泰尔也会抹眼泪呀?怎么,是想妈妈了,还是想你的小情人了?”阿雅沙戏谑道。这种敏锐的观察力有时候真是让人讨厌。

  “我……我是昨晚没睡好,困的。哎!你看,前面有炊烟,我们有东西吃了!”我赶忙打圆场糊弄过去。

  “嘁。”

  莫尔孔没多大反应,虽然他昨晚没少睡,可现在看上去神志不太清醒,走路也晃晃悠悠的。大概是饿的,没伺候好贵族老爷的胃口。

  我们走到了村口,这个村子看起来一片生机盎然。鸡鸭在村子的小路上散步,农夫们在田间忙碌地挥舞着镰刀收割小麦。莫尔孔看到那些牲畜眼都绿了,叮咣作响地就要跑进村子。阿雅沙拦住了他:“老实呆着,别添乱。”便像往常一样,牵着夏妮进了村。

  村口有一棵高大的老树,我拉着依依不舍的莫尔孔坐到那里,静静地等阿雅沙满载而归。

  “喂,莫尔孔大人。”我闲来无聊,找他开启个话题。

  “怎么了,布兰加泰尔先生。”

  “这是你第一次走出家门冒险,对吧?”

  “……”

  “但愿是这样。不然的话,要是其他领主也和你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那瓦兰迪亚的国运可真是前途渺茫了。”

  “你不能这样凭空污蔑自己的祖国!”

  “拜托,你不会真以为我叫碎颅者布兰加泰尔吧?小爷我出生在萨戈拉,我是帝国人。”

  “可……你有一头浓密的金发,这是纯正瓦兰迪亚血统才有的特征。”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嗐,如果我知道,当初在竞技场就解释给伊拉公主听了。瓦兰迪亚人来到卡拉迪亚大陆不过一百年的时间,是从海上来的冒险者。根据记载,我家至少在萨戈拉生活了六代,都是纯正帝国血统。

  我正想解释我父亲的经历,一转头发现莫尔孔已经哐啷哐啷地走向村口了。一辆牛车不紧不慢地从村口驶出来。上面坐着一个肥头大耳的村民,油光水滑的样子,或许是个屠夫。他车上拉着满满一车火腿,手上还握着一只烤鸡。他用牙撕下一块鸡翅膀,连骨带肉地咀嚼着。

  透过莫尔孔那身厚重的铁甲,我也能清晰地听到他肚子的咕噜声。

  “日安,这位先生。”莫尔孔整理了下自己的铠甲,向那赶车的农夫欠身,稍稍鞠了个躬。

  “骑士老爷。要是想找小伙子去打仗,去找村长。要是想买补给,我儿子就在村里市场。别的破事儿,我可不想有人挡道。”那农夫没有下车,甚至没有拿正眼看莫尔孔一眼,嗦着自己油乎乎的手指。

  “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分享一下您车上的食物呢?”莫尔孔表情僵住了,但还是礼貌地说完了这句话。

  “我本来也要拉去厄庇克洛忒亚卖掉,这样吧,一条火腿算你一百五十个第纳尔。这可省的我再跑一趟了。”

  “请您稍等。”莫尔孔跟他说完,回头向我大喊,“布兰加泰尔,把钱袋拿来!”

  “你疯了吗莫尔孔?火腿的市场价也就三十多个第纳尔。何况,钱袋在阿雅沙手里。”

  莫尔孔身上自然一个子儿都没有,只好对那胖村民说:“我相信您一定愿意资助一位具有荣誉的骑士,不是吗?您看,贵国高贵的统治者加里俄斯将军已与我们瓦兰迪亚结盟,我这次前来就是受他邀请……”

  “我们瓦忒亚村,这种边境地方,三天两头地换主子。谁在乎什么狗屁将军……你再说一遍?”

  “加里俄斯将军。”

  “不对。”那胖村民眉头一紧,跳下车来,从后面的火腿堆旁翻出一根草叉。

  “你是个瓦兰迪亚人。”那农夫咬紧牙,“就是瓦兰迪亚人十年前烧了我们村子,睡了我老婆。现在,马上滚蛋,我不会说第二次!”

  眼看势头不对,我赶忙跑过去,打算拉开他。我当然不敢拔刀,那只会让局面更加糟糕。

  “战争时这是常有的事,先生。您看,这和我本人又……”莫尔孔还意识不到眼前这个愤怒的农夫会做什么。

  不远处,阿雅沙正倚在一个丑陋的老头怀里,不紧不慢地走出村子。那老头手里则牵着驮满了口袋的夏妮。

  那胖村民气鼓鼓地举起草叉,我赶忙拉回莫尔孔。阿雅沙自然看到了这景象,她靠在那老头耳边说了几句,就牵着骡子走到了这村民旁边。

  “日安,英俊的勇士。”阿雅沙一边说着,一边打手势让我们靠过去。

  “你又是谁!”

  “我嘛……我是谁对你来说,就那么重要吗?”我看到阿雅沙慢慢贴近那胖农夫,左手伸出纤细的手指按下了那杆草叉,右手则摸到了那胖农夫的背后。

  那胖子说不出话,色眯眯的眼神死死盯着阿雅沙的胸口。

  突然,阿雅沙右手拽过缰绳,横向一闪身,绕过那个胖村民,挂在了牛角上。那家伙一下子被扣在了车边。阿雅沙赶忙在牛屁股上打了一掌,顺势一个侧手翻,抓过两条火腿,向我们冲过来。

  “跑哇!”

  我们三个拔腿就跑,阿雅沙抓着两条火腿,跑的还是飞快。我一手牵着夏妮,一手拖着笨拙的莫尔孔,拼了命地想办法跟上她。

  身后的哞叫声、牛蹄声、车轮声和咒骂声混做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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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拉达哥斯:猎手和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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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作慢慢吞吞的,你们帝国人选拔战士的标准也太低了吧!”

  “老子要是死在半路上,你就得空手回家了!”我费力的在山地间攀爬着。腰上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能使得上劲才怪。我接受的兵团作战训练,可不包括在树林里像猴子一样来回穿梭。

  “该死!”大把大把的落叶混杂着松土,沤烂成湿滑的软泥。再怎么小心,也还是避免不了一头摔在地上。我身上没有装备,这件粗麻衬衣早就裹满了烂泥,不透气地糊在胸口,难受万分。

  好容易爬上了这个小坡,那个叫菲奥娜拉的女野人正蹲在一棵树旁。

  “老子——呼哧——老子要——”

  “嘘——”她一脸不耐烦的回头,把手指放在唇前,勒令我安静。罢了,我顺势躺在地上,扒拉了几下身上的泥,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菲奥娜拉手里正握着那张紫杉木长弓,右手勾在弦上,虎口托着箭尾。就像所有生活在山地里的猎人一样,静静地捕捉着空气里的讯息。

  我几乎没有看清她拉弓和瞄准的动作,就听到“嘣”的一声。她正单膝跪地,右臂舒展,箭已离弦。

  “漂亮!”她兴奋地跳起来,大步向前跑去。一边跑一边解开绑在胸口上的皮条,把剑和弓摘下。我已经缓过气,便起身跟过去。那女人已经趴在一只倒地的小鹿旁边,那鹿脖子上中了一箭,仍未断气,倒在地上抽搐着。而那把剑,那张弓,就丢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好机会,我尽可能地压低声音靠近她,想办法拿到那把放在地上的双手阔剑。我远不如她熟悉森林,何况箭法不可小觑。不杀掉她,我绝无可能逃跑。

  “真是磨蹭!”我离她还有四五码,她估计听到了我的动静。但她没有回头,还在摆弄着她的猎物。

  “老子受不了你们这种野人的日子。”我嘴上回应着,令她放松警惕。但愿不要回头,我悄悄弯下腰,抽出那把双手剑。那剑没有剑鞘,只是用皮环松松垮垮地套着,抽剑的动静并不大。

  “你们帝国人都像你这样孱弱么?难不成你们全靠种地和畜牧就能养活所有人?”

  “呃……老子十一岁就出来当兵了。谁知道那些农夫的杂碎农活是怎么回事。”

  我把双手剑举过头顶,这玩意比长枪还沉,举起它已经够费劲的了。那女人仍没有回头,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自顾自地说着:“那可得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战斗的,吹的倒是好听。”

  “这就让你看看!”

  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劈下去,双手剑虽然不是我的强项,在这种场合下也不大可能出什么岔子。“噗呲”一声,一大股温热的血喷在了我的脸上,糊的我睁不开眼。血腥味儿一下把我拉回了战场,这是巴旦尼亚的血,是复仇的血。

  我提起剑,腹背发力,一剑又一剑地砸下去。喷血的“噗呲”声逐渐变成“嘎吱嘎吱”的声音,这是骨头碎裂奏出的美妙音乐。再到“咕叽咕叽”的响动。我的前途被巴旦尼亚人尽毁,斩做肉泥也不解恨。

  “我就说你们帝国人蠢吧,哪有这样收拾猎物的。”

  我抹了下脸上的血,方才看清周围的东西。那女野人菲奥娜拉,正握着短刀,双手抱胸站在一旁,又一次露出了她那种看几岁孩子的神情。

  我面前的这只小鹿,鹿角断裂,鹿头已经血肉模糊,几片粉白色的碎骨穿插其中。

  “卡拉迪亚帝国当年可是盛极一时,如今怎么沦落到连你这样的蠢蛋也算精锐的地步了?喂,你真的是个战士吗?可别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我可不想被全城的人耻笑。”

  “够了!”我大喝一声。“要不是那个畏手畏脚的指挥官,老子才不会掉进你们这群狼崽子的圈套!有本事,就和我真刀真枪面对面地比一场,别总使那些下三滥的手段!”

  那女野人依旧冷静的看着我,似乎我的言语不能激怒她分毫。

  “明明是自己蠢,干嘛要拿你的指挥官说事?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在战斗啊?为了别人的土地和钱财搭上自己的小命,值当的吗?”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向我走来,“战斗的时候,你的小命不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才对吗?”

  话音未落,她闪身上前,一肘子砸中了我的面门。我躲闪不及,挨了这重重的一记,仰面摔倒。菲奥娜拉顺势缴下我手里的阔剑,丢到一旁,一脚踩在我胸口的伤口上。

  “你输了哦!”她大笑着转身离开,继续摆弄那只鹿。

  “呸!趁人之危的狼崽子。这就是你们巴旦尼亚人的行径,阴险、狡诈、不守诺言、毫无荣誉!”

  “荣誉能填饱肚子吗?拜托,那都是你们帝国那些达官显宦编出来的。不然你们这群蠢蛋怎么能心甘情愿地替人卖命呢?”

  “有本事就杀了我!别在这儿羞辱我!”

  “我可是个不守诺言的巴旦尼亚人。说杀你,也不一定真就杀你。至少现在,我对杀你没什么兴趣。你太老了,没有鹿肉好吃。”

  那娘们继续用小刀剖解着鹿肉,一边剖一边啃。任由我在旁边咒骂,她却充耳不闻。过了不一会儿,我看她无动于衷,索性也就不再骂了。

  “别躺着了,赶路,天快黑了。”她把两条鹿腿用皮带打了个结,挂在我的脖子上,仿佛我是个驮畜。菲奥娜拉自顾自地背上她的装备,继续向西北方向前进,往山下走了。

  小心翼翼地下山比上山更困难,好在我慢慢适应了掌握平衡的技巧,不至于摔倒。

  “喂,蠢蛋,过来看。”

  “老子告诉过你名字!”

  山下有一条小径,路面崎岖不平,看起来走的人不多。就在离我们不远处,有一辆破碎的马车,一个轮子已经不知去向,整个车歪倒在地。

  “快,快点。磨磨唧唧。”

  菲奥娜拉小跑着赶了过去,我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上。那车上还剩几个完整的桶,和两捆亚麻布。

  我走上前,一股刺鼻的腐烂味道钻了进来。车前面是一匹倒地的马,和半个人类的残骸。一人一马两具尸体死了多日,早已腐烂。残骸被什么动物啃食了大半,剩下的残肢断臂散落着,稍稍一靠近,惊起一群豆大的苍蝇,飞的满天都是。

  我“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虽说多年的行伍经历使我对血液和尸体已经麻木,这种腐烂的恶心景象实在还是让人难以接受。

  “你真的很弱哎,这就受不了了?”菲奥娜拉看了看那块儿亚麻布,随手丢到路旁,跑去在那腐烂的尸体上摸索。

  “唔——这都是昨天那——唔哇——那半只兔子害的。”我回应她。

  菲奥娜拉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便回到车边,取下了一个桶。她抽出背上的阔剑,咔嚓一下,撬开了桶盖。

  我闻到了啤酒的气味,混合了尸臭和呕吐物的味道,这更令人恶心。

  “哇!是酒哎!”

  菲奥娜拉一屁股坐在地上,抱起那桶酒,直接对着嘴,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那桶酒还是很快就见了底,虽然洒出去的远比喝的多。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嗝”

  这女人爆发出疯疯癫癫的笑声,随即打了个嗝,晕乎乎地躺在了地上。

  诸神保佑。我抹了下嘴角的呕吐物,丢掉那两只鹿腿,赶忙跑向已经不省人事的菲奥娜拉。她白皙的皮肤因为喝醉而变得通红,闭着眼,嘴里听不清嘟囔着什么。剑被压在她身下,我伸手向腰间摸去,想找到她那把小刀。

  她突然一把搂住了我的脖子。

  “你在做什么,拉达哥斯?”

  我扭头看去,她的面孔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肤色,仿佛一瞬间醒了酒一样。她正瞪大她的双眼看着我,满脸疑惑,眉宇之间的那股凶狠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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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雅那: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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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着的那个斯特吉亚人狞笑着,露出一口黑黄的烂牙。他的盾牌上插着一把飞刀,短斧上滴着猩红的血。

  那飞刀和血的主人,静静地倒在了库赛特人的土地上——至少曾经是库赛特人的土地。

  如果不是为了救我,他本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家的。

  我咬着牙,把拳头攥的咯吱作响。母亲说过,在敌人面前掉下眼泪是最懦弱的行为。

  这混蛋必须死!我转身捡起那根折断了的矛尖,狂奔着向他冲去。

  “噗呲”一声,一柄长剑从那斯特吉亚人的胸口刺出,把他戳了个对穿,我距离他尚有七八码。惊恐地瞪大双眼,是那家伙留下的最后表情。

  那具尸体缓缓倒了下去,这才露出他身后的影子。那个帝国女人,她同样浑身是血,穿着一件领口敞开的淫荡裙子,紧紧地包裹着那邪恶的肉体。只见她拔出长剑,赶忙扑向倒地的图里亚多斯。

  我无心犹豫,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向他。那女人早已经蹲下,双手抱住图里亚多斯的头,死死地把他挺翘的鼻子按在她的胸脯上。

  “图里亚多斯,我命令你,你不许死!你上次的账我还没跟你算呢!”

  我扑到图里亚多斯面前,一把把她推开:“滚开,贱人!”赶忙把图里亚多斯抱起。

  她被我推了个趔趄,坐倒在地。“蛮夷就是蛮夷,反咬一口的本事和你那恶毒的母亲一模一样!”

  “不许你说我母亲!”我气不过,转身和她扭打在一起。我手里攥着那杆断矛尖,可这女人的力量比我大得多,我几乎按不住她。

  “咳——咳”

  停下手里的打斗,我回头看去。图里亚多斯躺在地上抽动着,一股一股地黑血从他的嗓子里呕出,顺着嘴角流出来。

  我赶忙捧过他的脸,侧放到一边,帮他张开口,好让嘴里的淤血流出来。我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尽量舒缓他的气息。

  “你让开!谁允许你碰他的?谁知道你们蛮夷安的什么心?”

  “滚开啦!你懂医术吗?你知道怎么救他吗?你什么都不懂!你只不过把他当跟班,享受这种被人簇拥的感觉罢了!我呢!除了他,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图里亚多斯咳的更厉害了,我顺着他的脊背捋着,好让他不被呛到。

  “你……你轻一点。”那贱人大概被我吓住了,语气缓和了很多,可还是带着那种帝国人的傲气,令人作呕。

  咳嗽声逐渐激烈,突然,图里亚多斯咳出一大块儿凝固的血块,这才止住咳嗽,能用鼻子呼吸了。

  醒了!图里亚多斯慢慢睁开了眼睛,嘴唇微微翕动:“疼……”他看到面前只有我们两个,紧张的表情舒张开来。

  我本以为我会永远失去这个唯一的朋友,这个赶在危难关头独自一人回来救我的英雄。我失去了母亲,失去了族人,而我居然还怀疑过他。

  眼泪不经意间滴在他的胸口,浸入他的衣服中。“你……你活着真是太好了!”

  “别……别哭啊,雅那。我……我不会就……就这么死的。”他的气息仍旧很虚弱,但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

  我扶起他的头,枕在腿上,这才有工夫检查他的伤势。他紫色的帝国长袍在胸膛上撕了个口子。我把衣服扯开,这才发觉他里面还穿着那件北方札甲,胸甲勒的紧紧的,藏在袍子下面。札甲被砸了一个长条状的坑,里面隐约渗出血来,伤口并不深。是这层打了铁环的甲片保住了他的命。

  “能试着站起来吗,图里亚多斯?”那帝国女人站在一旁问到。

  “我试试。”图里亚多斯气息已经喘匀,神志也清醒了。他双手撑在背后,试着扶自己坐起来。“啊疼疼疼疼——”剧痛让他支撑不住,重新躺回地面,“不行,我可能伤到什么重要地方了。”

  “你先躺好。”我解开他的札甲,里面只有一件贴身的薄布短衬衣,伤口处被血染红。我把手伸过去,顺着他的薄衬衣摸索着。身材虽然瘦小,筋肉却很结实,鼓胀的肌肉线条清晰可辨。

  “咳,注意点你的行径,草原蛮子。”

  我回头瞪了她一眼,转过头,才发现图里亚多斯也在看着我。他那双浅棕色的眼睛饱含深情,与那日我与他初见时如出一辙。他嘴角藏着似是而非的微笑,仿佛毫不在意我当前的窘境。

  我的脸刷一下红了,但愿脸上的血污能稍作遮掩,不让人注意到。

  “你的肋骨断了三根,位置现在偏移的不大,但要小心别戳到心肺,不然就保不住命了。”我对图里亚多斯说道,尽量避免让他注意到我通红的脸蛋。

  “那怎么办,我总不能在这儿一直躺着。他们不见了两个士兵,肯定会出来找的。”

  “我知道一条出城的小路,离这儿不远。可你现在……我试一试。”

  我试着把图里亚多斯抱起来。他虽然瘦小,可裹得严实的盔甲还是增重不少。刚才的战斗消耗了我太多体力,我再怎么使劲也抬不起他来。

  “让一边儿去。”

  那女贱人把我推开,走过去蹲下身,一把就把图里亚多斯抱了起来。这女人身材比我高出半码,强壮程度不虚一个普通男人。右手被图里亚多斯枕着,左手则托在膝盖下方。一个高大的女人怀抱一个瘦小的男孩子,这画面极度不协调。

  “带路。”那女人冰冷地命令我。我咽不下这口气,可目前没有别的选择,我自己绝无可能带着图里亚多斯离开。

  我没搭理她,把那杆断矛插在腰间,转身向城墙的那个小豁口快步走去。那女人则抱着图里亚多斯紧紧跟在身后。

  我挪开挡住豁口的旧牛车,谢天谢地,这个洞口还在。我俯下身,迅速地钻了过去。“把他递过来!”

  城墙外同样漆黑一片,斯特吉亚人还在城中劫掠,没有开始巡逻。图里亚多斯仰面朝上,头从洞口探了出来。我扶住他的肩膀,双手搭在腋下,把他从洞口拽出。

  那帝国贱人跟在后面爬了过来。可惜,壮硕的体型卡住了她的胸口,使她动弹不得。我不敢放声大笑,怕引来敌人,只好低声戏谑她:“怎么样啊男人婆?卡住的感觉好受吗?”

  “帮她一把吧,雅那。我立过誓,要效忠伊拉公主。何况她也救了我们。”

  “你——”

  我简直要被图里亚多斯气死了!他满脑子想的还是这个帝国贱人的死活。公主,公主就了不起吗?公主就可以让他俯首帖耳吗?

  “我还是你少主人呢!”

  “拜托,雅那,别耍孩子气。我们这时候谁都不能抛下谁,合作才能活下去,不是吗?”

  我说不过他,只得无奈地走过去。那女人仍在费力地挣扎着,想把自己挤出来。

  我无奈地看着她,随后一脚踩在她的肩头,用力一顶,把她塞回墙内。

  “你干什么!”那女人尖锐的声音喊道。

  “小点声!生怕斯特吉亚人找不到你是不是?把手伸过来,别直接用脖子钻。你比图里亚多斯胖多了。”

  她嘟嘟囔囔地把手伸了出来,我抓住手腕,双脚蹬在墙面上,用力一拽,这才让她钻出来,正和我撞了个满怀。

  “滚开啦!”我一把推开她,“你在这儿照顾好他,我去找辆马车。不然我们迟早让人追上。有马车的话,三天就能走到马凯布。”

  马凯布是离巴尔塔汗德最近的城市,就在西南方向不远。我小时候去过几次,记得路。不过,我想去马凯布主要是因为,那是蒙楚格的都城。

  见死不救的蒙楚格——想起他我就恨得牙痒。

  “马凯布?我才不去库赛特蛮夷的城市,我们两国还在交战。要去你自己去,我带图里亚多斯回家,回到吕卡隆去。”

  “你休想!在他伤愈之前,我不会再让他离开我一步!”

  “你未免太过自信了,蛮族小丫头。”那女人一脸不屑,“你要是想抢走他的话,我随时奉陪。”

  见那女人手已经按在了剑柄上,我便也把断矛抽出来握在手中。斯特吉亚的狂战士我尚且不怕,还能怕你不成?

  “你们不要再吵了!现在不是内斗的时候!我们的对手是斯特吉亚人,有什么事以后再解决不行吗!”

  图里亚多斯躺着大喊道,因为用力过猛,他又开始咳嗽了。

  我压制住心里的怒火,收起断矛,走过去帮图里亚多斯拍背。

  “咳——雅那——咳——你是在哪儿学会的医术?光靠摸就能知道伤势在哪儿。”

  “这个嘛……我宰过不少羊……你和它们……和它们差别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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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拉达哥斯: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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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做什么,拉达哥斯?”

  我呆呆地菲奥娜拉,手还摸在她腰间。她正搂着我的脖子,鼻尖离我只有一寸。正睁大了双眼看着我。

  “你在对我图谋不轨吗?”

  “咳,老子才不像你想的那么猥琐。”我赶忙抽回手,甩开她站起身。

  她也站了起来,轻轻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调整了身上裹着的皮革。“这什么味道……难闻死了!快点离开这儿。”她抓着我的手,拉着我离开了那破败的马车和尸体。

  我总感觉菲奥娜拉有点奇怪,却说不出哪里别扭。她仍旧衣着狂放不羁,扎着高高的火红马尾。可现在却像一个拘束的小女孩一般,沿着路小步慢跑着,全然不像之前那个跋山涉水如履平地的女猎手。声音也和以往不同,相比之前火辣的嗓音,现在的要冰冷许多。

  离那现场没跑出去多远,菲奥娜拉就开始大口喘着粗气:“不……不行了!”我们在一棵大树下停住,她赶忙坐到旁边的树桩上,右手攥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我只感到奇怪,不敢贸然行事,便站在一旁端详她。她外表看上去仍是那个红发纹面的女野人。可现在却两腿并拢搭在一旁,双手捂着心口,一脸娇弱地坐在那儿。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什么假寐诱敌的套路,也不打算问她。

  待她缓过劲儿来,不等我开口,她先问道:“你的伤口怎么样了?今天要再换一次药,让我检查一下。”话音未落,伸手就冲向我的胸口。

  我警惕地后撤一步,和她拉开距离:“你要做什么?你别过来!”

  菲奥娜拉无奈地挥了下手,那双浅蓝色的瞳仁一转,朝我翻了个白眼:“拜托,我是个高地祭司,医术是家传的。你的伤口当时就是我包扎的嘛。不会很痛的,一会儿就好。”

  我又撤了几步,离这个诡异的女人远一点。向她说:“老子不会轻易上你的当的!不要以为你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就会乖乖就范。劝你趁早别费劲了。”

  她又翻了个白眼,深深地叹了口气:“看起来菲奥娜拉把你吓得不轻。不用害怕,我没她那么暴力。我呆在这儿的时间不算长,不过一时半会儿她不会回来的。”

  “如果菲奥娜拉不在这儿,那你是谁?”

  “我也是菲奥娜拉。”

  “你把老子当傻子骗吗!”我气不打一处来。

  “这个故事很复杂,拉达哥斯。如果你现在老老实实地坐好,让我检查一下伤口,我就讲给你听。”

  尽管我对此不屑一顾,可她冷静的态度使得我只能把怒火憋到肚子里,无处释放。罢了,既然我一时半会儿也脱不了身,索性我也坐到那树桩上。“讲吧。”

  菲奥娜拉冷静地站起身,依旧以那副平和的令人恐惧的表情靠近我。要不是她刚才跑累了也会大口喘气,我真该怀疑她是不是一个幽灵。

  “我本名叫伊奥娜,至少我生下来的时候父母是这么叫我的。我想菲奥娜拉跟你讲过,我出生在一个高地祭司家庭——把胳膊抬起来——从小不愿意碰刀剑,也拉不开弓,但我却对父母掌握的祭祀礼节和草药学有着浓郁的兴趣,每天扎在药房和书房呆到废寝忘食。”

  她令我脱下了衬衣,解开了我身上裹着的绷带。里面的草泥和血浆早已凝固到一起,颜色发乌。她抽出小刀,一点点地刮着上面的秽物,好让伤口透气。她的手法远比部队的军医和急救士要细致得多。

  “菲奥娜拉是我姐姐,年长我三岁。她是公认的优秀女战士,箭法和格斗都很出众。相比之下,我作为一个文弱的书呆子,永远活在她的阴影中。马鲁纳斯全城的人尽管——低头,脖子上还有个伤口——尽管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都认为我不配做一个巴旦尼亚人。要知道,巴旦尼亚高地和你们发达的帝国文明截然不同,战斗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唯一的生存法则。”

  她刮净了我的伤口,便从裹身的几层皮革地下掏出一个小口袋,抓出里面的一小把药草塞进嘴里,嚼成药泥,再涂抹到我的伤口上。咀嚼过后的药泥刺鼻得很,我不得不把头扭到一旁,不再看她。她随即取出一卷粗麻绷带,“唉,又给我弄脏了。”开始一圈圈地裹在我身上。

  “十五岁那年,菲奥娜拉按照传统,自信地走出家门,加入狼皮部落试炼。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她。母亲悲痛万分,大家都不相信有动物或人能杀死她,但一切就是这样发生了。三年后,该轮到我试炼,全家都知道我更不可能活下来。若是逃避试炼的话,别说继承家业,我甚至会被驱逐出境——好了,穿衣服吧——母亲没办法,随即和父亲一起,带上我姐姐留下的一包遗物,登上了祭坛。

  “停一下,你是不是要讲什么死而复生的鬼话了?巴旦尼亚人嗜杀的天性已经是对诸神最大的亵渎,现在还要跟老子讲什么巫毒邪教仪式?”我打断她,这故事如此离奇,继续试着哄骗我只是浪费时间。

  她仍旧平静地继续讲述着:“那是你们帝国人的神,与巴旦尼亚人无关。我们生活在高地上的时间远比你们要早,高地祭司知道如何敬重自然。母亲本希望的是,能把菲奥娜拉的天赋赐予我,让我得以完成试炼。然而,菲奥娜拉的力量过于强大,哪怕是她的意志力也一样。她完全占领了我的身体,就如同她自己一样。幸好她嗜酒,当她喝醉之后,我才有机会接触下外面的世界。”

  若是往常我听到酒馆的吟游诗人讲出这种故事,一定会狠狠地踢他的屁股。然而,菲奥娜拉现在的样子,若全是那个狂野的女猎手装出来的,那演技未免太高超了。

  “你的意思是,你们姐妹两个人,寄居在同一具身体里?”我问她。

  “可以这么说。不过她不知道我的存在,也不会记得我们之间的对话。相反,你们做了什么我倒是看的清清楚楚,只是不能插手罢了。因此,你叫我菲奥娜拉,也没关系。毕竟没人记得我原来的名字。好啦!我知道这故事很复杂,路上慢慢想。先出发吧,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一脸茫然地跟着她,沿着山下那条小径跟着这个神秘的女野人,继续向西北方向走。

  折腾了一天,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太阳尚未落山,月亮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拱上夜空。随着森林纷纷扬扬飘落的红叶,红日与满月,在暗红色的天空中分庭抗礼,令周围的群星黯然失色。

  红叶不再飘落时,眼前也就浮现出了人迹。

  那是一座巴旦尼亚村落,房屋低矮,多是用草木扎成的圆锥顶。墙壁似乎是泥土夯成,掺杂着大小不一的岩石。天色已晚,村落内几乎没有光亮,更看不到炊烟。

  “前面是雷姆托伊尔,算是巴旦尼亚高地山脚下的门户村落。按理说,这里不该这么冷清才对。”

  菲奥娜拉不敢靠近,躲在我身后催促着我向前。踏进村口,各家房屋紧闭,路上空无一人。

  “奇怪……”我左右搜查着,寻找有人活动的迹象。

  “站住!”

  几乎没有给我反应的时间,我便已被一群村民团团围住。他们恶狠狠地盯着我,那眼神像要把我吃掉一样。然而,他们几乎穿的都是脏兮兮的裹身破羊毛背心,不少人连双鞋子也没有。只有少数几个手里握着锈迹斑斑的阔剑,更多的则是草叉和镰刀。

  “你们是什么人?”其中一个向我们问到。

  菲奥娜拉从我身后钻出来,正想开口解释,“我”字还没说完,就昏了过去,一头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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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菲奥娜拉:斯文败类

[spoiler=点击阅读本章节]

  我睡得香甜得很,好久没有这样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了。要不是最近带着那个帝国蠢蛋的缘故,我也不至于每天都这么疲惫。好在,离家越来越近,马鲁纳斯的父母一定很期待我回去。

  打了个哈欠,我睁开眼环顾四周。附近有舒适的树荫,远处的天空大亮,没想到我睡了这么久,已经接近中午。离我不远处是一个漂亮的巴旦尼亚小村子,看起来挺眼熟,我应该是来过,不过名字记不得了。

  正想起身伸个懒腰,我才发觉我被绑在一棵粗壮的老树上,绳子一圈又一圈地裹着我,但并不紧,不会影响我的呼吸,打结的人一定是个生手。

  拉达哥斯也被绑在另一棵树上,离我几码远,一副昏昏沉沉的样子。

  “醒了,女人醒了!”不远处一个破衣烂衫的小孩子发现了我,尖叫着回头跑向村子里。不一会儿,那孩子便带着一群握着破烂草叉和镰刀的大人回到了我面前,把我们团团围住。

  “老实交代你同伙的去向!”为首的一个青年冲我喊道。他留着稚嫩的小胡子,头上顶着一丛乱糟糟的像鸡窝一样的卷发。尽管他语气凶狠,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不断颤抖的小臂和恐惧的眼神却早已经出卖了他。

  “我的同伙?喏,被你们绑在那棵树上了。”

  “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女人!”那青年好像被我惹怒了,不过他还在掩饰着内心的胆怯。“我再问你一次,你的同伙在哪儿?被绑走的姑娘们在哪儿?如果你不招供的话,就别想从那棵树上下来了!”

  “我说了,他就在那儿。不然你们找的是谁?”我继续回应着他们。这绳子绑的太稚嫩了,我稍稍扭了扭肩膀,就可以让绳子更松快些。

  “女人,我们可不会手下留情!”那青年战战兢兢地走上前,两只手紧紧攥着那把锈蚀的双手阔剑,我甚至怀疑那把剑是从他哪个祖爷爷的坟墓里挖出来的。他握剑的姿势笨拙的很,要不是那把剑已经锈透了,我真怕他伤到自己。

  “真可惜,我倒是想手下留情呢。”

  腰部一扭,轻轻一吸气,我挣开了绳索,背脊贴着树干滑了下来。随即抽出怀中的小刀——看来他们并没有仔细搜身——双腿蹬在树根上,向前纵身一跃。那孩子当然反应不过来,我直接扑过去搂住了他的脖子,转身锁住,用小刀卡在他的喉咙上。

  这群乌合之众被我吓到,本能地后退,给我腾出了一个不小的空间。

  “我不想伤害我的同胞。”我对围成一圈的这些村民说道,“我更不喜欢你们迎接我的态度!”

  “冷静点,女人。”周围的村民们说道,俘虏了人质,他们自然更不敢上前了。

  “我再说一遍,我的同伴就是那个同样被你们绑在树上的蠢蛋。我是个巴旦尼亚人,我不知道什么被绑走的姑娘。现在,你们去把那个蠢蛋放下来,然后心平气和的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你和他们不是一伙的?”被我锁住的这个青年悄声问道。

  “我不知道你说的这个‘他们’是谁,不过我要是和他们有瓜葛,你早就丢掉这根多嘴的舌头了。”

  那蠢蛋直到被从树上放下来都还没醒。这些村民在他脸上喷了一口水,才让这家伙意识到周围发生了什么。

  我已经很久没有钻进过一间房舍了。狼皮部落的试炼只有三年,我却好像有六七年没有接触过人类社会一样。狭小的空间带来的陌生感和压迫感让我浑身不自在。蠢蛋倒是享受的很,坐在屋子里,捧着一只木碗,大口大口地喝着黏唧唧的大麦糊。

  没过多久,那个被我“挟持”的青年走进了屋子,把我的武器还给了我。

  “很抱歉误会了你们。我叫里兰,是雷姆托伊尔的头人。我们剩下的食物不多,只有这些大麦糊可以招待你们了。你的名字是?”

  “菲奥娜拉。这家伙叫拉达……拉哥达什么的。”

  “拉达哥斯。不必愧疚,这大麦比那女人搞到的活兔子要好吃的多了。”

  里兰一脸尴尬地笑着,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我们。

  “说说吧,怎么回事?我兴许能帮你们一把。”我问他。

  “是这样,昨天早些时候,有一队人马来到了我们村子。这村子就坐落在高地山脚下,来来往往的人多了,大家也都不在意。奇怪的是,这伙人的旗号我们从没见过,长得类似帝国人常画的那种雄鹰,却又不太像,反倒像一棵粗糙的松树,或是炸毛的野鸡。这些人大概有十几个吧,人和马都穿着帝国骑兵的那种铁甲,为首的那个人头盔十分华丽,留着一把深棕色的大胡子。”

  “砰”的一声打断了里兰的讲述。扭头看去,是那蠢蛋重重地锤了下桌子。

  “福律斯……”他咬牙切齿地念到。

  “怎么,你认识他?”里兰突然激动起来。

  “没什么,我和他有点过节。你接着说。”

  里兰继续讲到:“那伙人一进村,就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声称他们是最优秀的帝国军团,来我们村子里征募给养。你知道的,我们和帝国人一直不太对付,何况秋收时节还没到,大家余粮并不富裕。这伙人看到我们不情愿,便撕破了伪善的面具,勒令我们三天之后交出两百袋谷物和十头耕牛,还抓走了两个女孩子做要挟。这村子一共不到五十户人家,我们哪儿拿得出那么多粮食和牲畜啊。”

  “砰”蠢蛋又锤了下桌子:“那帮混蛋……帝国军团的脸都让他丢尽了!”

  “呦,该不会这伙人就是你那个笨蛋指挥官吧?”我嘲弄着他,这才让我想起来,那天在战场上,那些被我们当成兔子射的帝国兵确实打的是这种旗号。

  “什么?”沮丧的里兰一下子瞪大了双眼。

  “老子知道和他们脱不了干系。福律斯之前碰到我,说他组了支队伍,起名叫‘被弃者军团’。打着恢复老派军团荣耀的旗号,纠集了我们一群老兵给他做事。那天在战场上,他躲在后排见死不救,我本以为他只是老了,怕了。没想到他现在龌龊到这种地步,堕落到去干绑架女人索取粮食这种山贼行径。”

  蠢蛋用力的锤着桌子,抖的整个屋子都晃晃悠悠地咯吱作响。“不行,我必须好好跟那家伙算个账!”

  话音未落,他就气鼓鼓地走了出去。我也追着他出了门。

  “喂,蠢蛋!退一万步讲,就算你能找到他们的老巢在哪儿,你是准备用身上的伤口招降他们呢,还是赤手空拳地和十几个骑兵搏斗呢?”

  他停住了。

  我回过头,对跟在身后的里兰说:“我不会坐视同胞受到帝国人凌辱的。还有三天时间,对吧?狼皮部落的其他试炼者离这里不会太远,我回到森林的话,不难联系到他们。十几个帝国骑兵,对他们来说,这可是难得一见的肥肉。”

  “老子也去。”那蠢蛋插嘴道。

  “就你?爬山的速度慢的像头熊,带上你都不够拖我后腿的。我自己一个人进山,你留在村子里。你也看到了刚才他们拿着农具的样子,至少教教村民们怎么使剑,不至于伤到自己。喂,你不会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吧?”
  他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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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6 22:32
字数爆了,从今天起在2楼更新,再爆再开

20号我一早要赶飞机,大概国内时间21号晚才能安顿下,届时断更一天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18 17:30
二十章留念,虽然大半个月过去了点击量还没有标题党的帖子高,我还是会继续更的

20-21号两天断更
作者: 轩辕若辰    时间: 2020-5-18 17:55
大佬加油啊
作者: Aworl-ri    时间: 2020-5-18 21:25
写得非常不错!
作者: Aomine Daiki    时间: 2020-5-20 02:06
和泰罗观点一致,坚持下去!

考虑到不能重复奖励,霸主单机区这边我单独给你送花。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20 04:38
Aomine Daiki 发表于 2020-5-20 02:06
和泰罗观点一致,坚持下去!

考虑到不能重复奖励,霸主单机区这边我单独给你送花。

感谢大大!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20 08:15

二十二章已上线,四个小时后我就要赶飞机回国啦!回国后隔离的时候再继续更。
这段时间失联。我在有毒小说网的草稿箱里设置了定时更新,会保证这些天不断更。至于中文站的帖子,只好等我安顿下来再把这几章一口气补上了。
链接如下,着急的汽油可以点进去追更,不着急的话就等两天即可。
https://www.youdubook.com/book_detail/2398
感谢大家~
作者: ququsannian    时间: 2020-5-20 09:43
感觉起点这么一搞
网文回到了十几年前那样
虽然我没经历过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22 09:03
落地补觉结束,成功回到祖国母亲怀抱

现在开启每天的隔离模式。刷论坛打游戏码字。

每天晚上6-8点间更新。
作者: 阵风昔年    时间: 2020-5-26 08:48
支持支持,每天早起就看更新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26 18:05
阵风昔年 发表于 2020-5-26 08:48
支持支持,每天早起就看更新

感谢支持
作者: 曹县县长    时间: 2020-5-26 19:16
楼楼高产似那啥
作者: ming2259    时间: 2020-5-26 20:29
不要学马丁老贼啊
图里亚多斯被你写死了?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27 20:50
三十章留念

我知道大家都很关注图里亚多斯,所以这一章偏不写他,回头看看我们好久不见的老伙计安德洛斯。

POV是跟马丁学的嘛,所以别的技巧也就顺便……
作者: ming2259    时间: 2020-5-28 18:10
银翊 发表于 2020-5-27 20:50
三十章留念

我知道大家都很关注图里亚多斯,所以这一章偏不写他,回头看看我们好久不见的老伙 ...

POV是跟马丁学的嘛,所以别的技巧也就顺便……

既然这样,那么读者是不是也可以学习一下。
兄台家住何方啊?我有上好的刀片想寄给您。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5-31 20:08

三十四章正式上线
4月30日开始的连载,不知不觉已经更了整整一个月了。隔离期即将结束,《马缰扣》的第一卷也即将完结。
第二卷将会有更多不同维度的故事,例如领主们之间的权谋斗争。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给予我更多的反馈来打磨作品。可以直接在帖子下面回复拿经验,也可以加入书友群1005704403反馈给我,我每天都会看的。
笔芯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6-1 20:45
本帖最后由 银翊 于 2020-6-16 21:08 编辑

第三十五章  阿雅沙:厄庇克洛忒亚

[spoiler=点击阅读本章节]

  如果说阿塞莱是被黄沙掩埋的领土,那北部帝国就是被红叶淹没的国度。

  厄庇克洛忒亚坐落于伽尔查斯河畔,这条小而湍急的河流最终流入拉科倪斯湖。与它隔河相望的,则是那片常年被冰雪掩盖的土地,属于斯特吉亚公国。正是因为厄庇克洛忒亚的特殊地理位置和丰富的铁矿储备,早在卡拉迪亚帝国建国伊始,这里就是帝国的经济中心。往来商队,通航船只,无不以此作为中转。传说,这里是卡拉迪乌斯大帝的龙兴之所。如今,它被北部帝国的阿耳戈洛斯家族控制着,这个家族效忠于前帝国元老院的首席贵族卢孔,北部帝国目前的君主。

  ——以上内容来自卖弄了一路的安德洛斯。

  我才不关心那些达官显贵之间的瓜葛,对于我来说,厄庇克洛忒亚是一座无与伦比的大城市。和吕卡隆不同,这座城市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过战争了。灰棕色的石砖城墙上爬满了藤蔓和爬山虎,深秋时节,它们已经干枯发黄,不过仍旧结实地挂在上面,和厚厚的苔藓一起,映衬着这座城市的悠久历史。

  一切都是如此的安宁祥和,仿佛这座城市置身世外。进城的石砖路铺的整整齐齐,表面已经被来往的马蹄打磨的光滑发亮。街道两侧的房舍鳞次栉比,几乎全是二三层的砖木结构。街道上来往的行人比吕卡隆多得多。商贩在市中心的市场里吆喝着,玩耍的孩童在其中来回穿梭。

  我大口呼吸着城市里的空气,这些木料的香气,刚采下的花香,还有石砖上淡淡的霉味儿。当我远离吕卡隆那个恶臭的酒馆后,这些城市里其他的味道反而让我舒适。

  “真好呀!”我走进城门,享受着这座充满活力的的城市。“安德洛斯,你要找的那人在哪儿?”

  “唔……白毛大叔没跟我说清楚。只说了这里有人知道帕拉人的线索。”

  “没了?”

  “没了。”

  “好吧,看来我们只能在这儿呆上一段时间了。为了防止你独吞秘宝,从今天起——”我一把夺过他腰上别着的钱袋,“——财产由我保管。”

  “凭什么!小爷我才不要和你分割财产。还给我!”

  “不给。这钱本来就有我一半儿。要是你又不开眼,跑去打竞技场,死在里面怎么办?这钱不就浪费了?拜托,城里不像外面的荒郊野地,看不见几个人影。你又不会战斗,这钱在我手里总比你安全吧。”

  “哼。”他自知说不过我,便牵着他的骡子,赌气地坐到一旁的马棚架子上去了。“我想,我是时候告辞了,美丽的阿雅沙小姐。”一直跟在我们身后的莫尔孔摘下了他的头盔,对我说道,“我十分感谢二位一路上的服务。现在,请允许我向您告别。”

  这呆瓜贵族一本真经地站在我面前,我不知他是何意。只见他弯下腰,趁我毫无防备,伸出右手牵起了我的手,在上面吻了一下。

  “你干嘛!恶心死了!”我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说实话,要不是他从来不摘下他的头盔,我早就这么做了。

  莫尔孔惊愕地后退了几步,刚想张口说话,看到我瞪他的眼神,又把话咽了回去。说实在的,除了脑子笨点儿,莫尔孔的长相还是挺耐看的。他五官颇有立体感,有一头柔顺的棕黄色长发,只是一直藏在头盔里罢了。

  我见他转身想要离去,便伸手抓住了他的肩甲:“就这么走了?你欠我的六千个第纳尔什么时候还?”

  “这……阿雅沙小姐。我相信您不会如此的咄咄逼人,非要揪着一位囊中羞涩的骑士不放。”

  “不好意思,我们阿塞莱人呐,就是这样,又贪财又抠门。关键是,我们还小心眼。”我坏笑着回应他。

  莫尔孔尴尬地站在我面前,手足无措。我不知道他们贵族受到过什么样的“高级”教育,但至少欠债还钱的道理他们是懂的。何况,这些人最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所谓“荣誉”,这要是宣扬出去,这污点可不好洗干净。

  “阿雅沙小姐,路上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我现在必须前往领主大厅了。这样,您把这个收好。”莫尔孔突然想到了什么,伸手从他的胸甲里掏出一个小徽章,小心翼翼地交到我的手上。“我以诸神的名义起誓,凭借这个徽记,您可以随时来瓦兰迪亚的萨哥特城找我,届时必定将六千个第纳尔如数奉上。”说完,他又戴上头盔,雄赳赳气昂昂地向厄庇克洛忒亚城中心的领主大厅去了。

  我仔细端详了这个徽章,这是他家族的徽记。是一面银质的小盾,正面覆盖了红色的丝绸,其间镶嵌着纯金的狮子。我把徽章揣进皮甲里,贴身放着。

  “安德洛斯!过来。”我向那个赌气的大孩子喊到。

  “干嘛!”他没好气的回应我,从马棚的栅栏上跳了下来。

  “白毛当时给了你五千第纳尔,对吧?我从酒馆带出来一千多。刨去买下莫尔孔的两千个第纳尔,外加路上的开销。现在袋子里还剩四千二百个第纳尔。你我一人拿一百个,剩下的四千,咱们把它埋在这个马棚下面,没人会去挖马粪下面的泥土的。离开时我们再来取。三天之后的正午,我们在这儿碰头。”我给安德洛斯塞了一百个第纳尔,“现在,挖坑吧。”

  “不……那你刚才干嘛要……”

  “你就这么信任一个身无分文的冒牌贵族吗?”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开始清点袋子里的这些银币。

  藏好了钱袋,我决定先去市集上逛一逛。这身皮甲这几天磨得我胸口发痛,远不如我之前的便服舒服。厄庇克洛忒亚的市集规模远比吕卡隆要大得多,各种花式的商品琳琅满目。不过,这些东西的价格不容乐观。

  绕过城市中央的纪念碑,后巷有一块儿空地是专门用来给各个商队摆放临时摊位的。我走到那边去,看看有没有机会淘到一些便宜合适的衣服。

  若在吕卡隆,能有两三个商队的摊位就已经算繁华了。而在这里,因为北部帝国没有与任何国家开战,这里至少聚集了十几支来自各国的商队在买卖货品。从斯特吉亚的皮草,到瓦兰迪亚的天鹅绒,再到库赛特的羊皮外套,应有尽有。不过,在这片集市最显眼的地方,是一个拴着骆驼的摊位。那摊位前人头攒动,我也就跟了过去。

  我挤上前,挑选着这些杂七杂八的货品。不知道之后还要赶多少路,我不敢再穿行动不便的长裙,而那些镶钉卯铁的重甲,显然更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在摊位上左挑右选后,我发现了一件精致的阿塞莱短袍。确切的说,这是件以金线缝制的棉甲,纽扣开合,上身为短袖,下摆则直垂到膝。手感舒适,重量轻薄,用金线缝制而成的领子和袖口的装饰也深得我意。

  “这位小姐眼光果然独到,这件是阿塞莱新款的南方射手护甲。不过我想,一般的射手可穿不上这么好的装备,哈哈哈哈哈。”

  这声音有些耳熟,我抬头看向和我搭讪的老板。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塞莱男人,肤色黝黑,留着两撇八字胡。头顶裹着蓝绿色的沙漠头巾,身上穿了件流苏长袍。

  “小姐,这件衣服您别看它轻巧单薄,它的棉布里镶了两层精炼钢鳞片,就是瓦兰迪亚的劲弩也射不穿它。除了领口和下摆的金边流苏,衣服主体部分的颜色我可以给您免费定制。您要是现在付全款的话,我还可以给您打个九五折,外加一件衬衣。”

  “多少钱?”我用阿塞莱语问他。

  “一万八千个第纳尔。”

  “看来我得多卖几个小姑娘才买得起了,对吗?我亲爱的沙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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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菲奥娜拉:黑白

[spoiler=点击阅读本章节]

  “喔呜——”

  这种啸叫是狼皮部落特有的寻找同伴的方式。我们以按狼群的生活方式为荣,何况,这种啸叫声也可以避免被路过的旅行者打扰。

  不带那个蠢蛋的话,我在山林间穿行的速度快了许多。我一边在树干上刻下记号,一边坚持呼号着,以便找到他们的踪迹。从出发到现在,已经过了将近一天半的时间。

  我依稀听到远处有人的脚步声,步履急促,不像是狼皮部落的同伴。我把背上的长弓取下来,搭上箭,以防遇到人或动物的突然袭击。

  旁边的灌木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下意识地开弓瞄准。

  “看来,我们的小美人还挺留恋森林里的生活啊!”放下手里的弓,只见眼前的灌木丛里,钻出了塞因——狼皮部落的首领——和他手下的五六个守誓者战士。“有家都不回,怎么,是不是舍不得我?”

  我推开他那张油腻的老脸:“滚一边去,我回来有正事儿。其他人呢?”

  “上次劫完那伙儿帝国人之后,就都散了,省的人家寻仇。现在是深秋,不抓紧屯点儿猎物的话,这帮弟兄过冬都得冻死。”塞因扶了一下头顶的白狼皮,漫不经心地回答我。

  “把弟兄们都召集起来,这次事情很严重!高地脚下那个村子,雷姆托伊尔,离我们不远的那个,知道吧?那村子被帝国人敲了竹杠,三天后他们要去抢那伙人的粮食和耕牛。我见过那些村民的样子,他们连镰刀都握不稳。我们袖手旁观的话,他们交不出粮食,就都活不成了!”

  “菲奥娜拉,你可在森林里呆了六——呃——三年,刚离开部落几天,怎么心肠软的像山羊一样?以前抢那些帝国人村子的时候,你不是和我们一样去趁火打劫吗?”

  “这次不一样,这是巴旦尼亚人的村子,他们是我们的同胞啊!”

  “呵,同胞?自从进了森林,狼皮部落就是唯一的家。试炼结束前,和巴旦尼亚半点瓜葛都没有。只要我还在狼皮部落,就是至高王卡拉多格来了,我也不怕他!”

  我十分讨厌他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但我冷静下来没跟他发火。塞因拥有狼皮部落绝对的权威,和他起冲突的话,我更调不动这些战士。所以,我深呼吸了几口,继续平静地劝他:

  “我看,卡拉多格派遣给你骑兵,雇你埋伏帝国人的时候,你倒是很乐意接受这笔钱呢。话说回来,你要是不截那支帝国部队,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就算你截了那支部队,要不是你只顾掠夺战利品,又怎么会纵容那一小股骑兵逃跑呢?所以,若是这个村子被帝国人屠杀殆尽,你逃脱不了干系。”

  “随你怎么想,我反正不在乎他们的死活。”

  这话的确惹怒了我,我没心情再冷静的跟他谈了。

  “你……你真的是无可救药!”

  “喂,菲奥娜拉。他们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这么大费周章地劝我们出出手?”

  “钱?你以为什么事情都是用钱计算的吗?狼皮部落自古传下来的传统都被你败坏殆尽了!你还有脸面对部落的信条吗?”

  “不吃熟食,不居檐下,不穿布匹,不守律法。”这句简明有力的誓言,场上所有人异口同声地念诵了出来。自然,我也包括在内。

  塞因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菲奥娜拉,信条里可没有‘不赚银币’。我不知道你为何对那个村子那么执着,但我没有兴趣。是的,我承认,现在天下大乱,狼皮部落不得不在这种风云变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不能再向以前一样躲在林子不接触外人了。但是,慈悲之心会害了你的,小美人。我相信你在森林里至少学会了这一课,嗯?”

  愤怒会使我失去理智,但我实在是不想再听眼前这个人的胡搅蛮缠了。我几乎无法控制自己颤抖的手腕,去握住背后的剑柄。

  “我陪你去,菲儿。”

  我背后传来的这个沙哑的嗓音,浇熄了我心头的怒火。我知道,许多人都觉得他的声音刺耳的很,沙哑的像是活剥一只狐狸发出的哀嚎声。可在这时候,没有谁的声音能比他更令我心安的了。

  “‘黑鸦’!你也在这儿!”我回过头一把抱住这个矮小结实的汉子。“黑鸦”是我刚刚加入试炼时的引路人,我刚刚来到森林参加试炼的时候,他成为了我的“头狼”。奇怪的是,我和他一见如故,仿佛我们已经并肩作战了许久一样。

  “那村子的头人是我父亲,我不会见死不救的。”“黑鸦”把紧紧抱住的我放下,对我说道。我注意到他身后也跟了七八名战士,并非独自前来。他继续说:“至少我不像某些家伙,为了一点儿第纳尔,连自己的老爹都舍得卖掉。对吗,‘白鸽’?”

  “黑鸦”是狼皮部落头领位置最有力的竞争者,支持他的部落成员很多。而“白鸽”,则是“黑鸦”的支持者们给塞因起的绰号,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披狼皮的颜色,更像是对塞因软弱性格的一种嘲讽。

  “太好了!召集一下你的弟兄,我们这就出发。”

  “哈,我想这家伙手底下的所有人都在这儿了!”一旁的塞因说话了,语调阴阳怪气地嘲讽着。

  “这可说不准,小鸽子。”只见“黑鸦”从披着的狼头下面取出一个鼓胀的钱袋,朝着塞因的手下们高高举起,“这里面装的是两千个第纳尔!愿意追随我下山打仗的,你们尽管拿去!我分文不取!”

  就这样,“黑鸦”和我带着十三个狼皮部落战士,径直朝山下的小村庄雷姆托伊尔走去,把气急败坏的塞因孤独地留在后面。

  “好了,‘黑鸦’,跟我说实话吧。为什么不惜撒谎,也要站出来帮我?”我们走了一段,确保塞因不会跟上来后,我便这样问他。

  “你怎么知道我撒谎了?”

  “雷姆托伊尔的头人叫里兰,比你年纪还小呢,怎么可能是你父亲?”

  “我……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做,我不过是想最后在帮你一把。毕竟,此次一别,我应该也没有和你一起战斗的机会了。”

  我放声大笑,没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黑鸦”今天居然能说出这样扭捏的话来。

  “那你那两千个第纳尔哪儿来的?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我问他。

  “我抓了个贵族俘虏,赚了一大笔。”

  “卖俘虏?真有你的。我可提醒你,进到城里卖俘虏可是背誓行为。”

  “我可没进城,人家自己来取的货。”

  “切!”

  一路说笑着,我们离眼前的村子越来越近。这些狼皮部落的战士战斗经验丰富的很,都是呆了两年的“老狼”。对手不过是一伙儿帝国溃军而已,我对战斗充满信心。

  “菲儿,前面是不是我们要去的村子?”

  “应该是。”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股黑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在云端方才飘散。

  再没心情说笑,我们一路跑到雷姆托伊尔,眼前的景象令人心碎。

  那村子里的明火已经基本烧尽,只剩下小股的火苗配合着飘散的黑烟。几天前离去时的景象荡然无存。多数屋舍已经倒塌,仅剩下几根熏得焦黑的梁柱,孤零零地从断壁残垣中伸出来。运气好些的村民,和他们的窝棚一起化作了焦炭;运气不好的,则陈尸街头,任由乌鸦啄去他们骨缝里的血肉。

  我悲愤到说不出话,明明及时地在三天内带着救兵赶到了,可还是晚了一步。“黑鸦”探查了一番,走回来对我说:“应该是今早的事,尸体有些时间了。”

  “那个帝国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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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阿雅沙:万物皆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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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沙拉尔,我眼前这个商人惊愕万分,嘴唇上的小胡子止不住地翘动。

  “我可忘不了您的大恩大德,沙拉尔先生。”

  “阿……阿雅沙!你怎么在这儿?你不应该在吕卡隆吗?”他认出了我,脸上的表情愈发惊恐,五官扭曲地搅作一团。

  “您还记得我的名字,这可真是令人感动。不知道其他被你卖掉的女孩子,能不能也享受到这份殊荣呢?”我故意提高了音量,为的就是让他下不来台。如果不是因为沙拉尔,我也不至于在吕卡隆那个大泥塘里,受那个老混蛋的凌辱。但我并没有多记恨他,毕竟商人重利,我从未指望这个世界能对我这样的人挤出多少眷顾来。

  沙拉尔慌张的很,赶忙捂住了我的嘴,阻止我继续说下去。

  “快别喊了,阿雅沙!我……我那时候也是生活所迫,南部帝国经济不景气,赔了个底儿掉。我……我总得养着商队一大家子人嘛——哎呦呦呦,你咬我干嘛!”

  他赶忙把手缩回去,我啐了一口,对他说:“看来这一大家子人里,不包括我,对吗?”

  “阿雅沙,我承认我错了。拜托你赶紧离开,我总要做生意的嘛。”

  我抽出靴筒里的匕首,“噔”的一下插在他摊位的木板上。“记得这把匕首吗?沙拉尔?”

  周围挑选货品的路人被吓得一哄而散。“你……你还留着它?”沙拉尔被吓到站立不住,连连后退,一屁股撞到了他的骆驼,又被骆驼挤开,摔在地上,显得十分狼狈。

  “我当然要留着它,不然,我拿什么割开你的喉咙呢?”我刻意做出一副凶狠的样子。

  “我……我求你了,阿雅沙。原谅我,我当时真是没有办法。你……你要多少钱补偿,我出就是了。”

  等的就是这句话。

  “这件射手护甲,打包带走。”

  “我……这件市场价要一万八哎。这……我可就这么点家底了,不能再赔了。”

  “这件衣服你是怎么搞到的,我想你我都很清楚,不是吗?”我故意不看他,作漫不经心状,在他的案板上钻着我的匕首。“你若是不给的话,那也行。我或许可以让布兰加泰尔来劝劝你,那个碎颅者。说不定,你就愿意做这笔交易了呢?”

  “布……布兰加泰尔!你怎么会认识他呢?”

  这名字是所有往来商队的梦魇,沙拉尔懦弱得很,不可能不怕他。

  “掌控一个男人对我来说易如反掌。多亏了他,我才能离开那个恶臭的牢笼。我想你一定听说了,他在吕卡隆竞技场做了什么,对吗?”

  即使是深秋,午后的太阳也晒得沙拉尔一脑门的汗珠。但愿下次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会这样乖乖地任由我摆布。

  推开一扇磨得油亮的木门,我走进了厄庇克洛忒亚的酒馆。这里与吕卡隆的酒馆设计别无二致,只是规模更大些。一层是酒馆大堂,摆放了七八张长条桌,稀疏地坐着十几个客人。角落里则是酒馆的柜台,柜台里有两架厚实的烤炉。老板是个瘦小的中年男子,正在柜台后抹着酒杯。柜台外则是通向地下酒窖的盖板,离那里不远处,坐着一个英俊的吟游诗人,正弹着他的琉特琴。

  我向老板要了间房间,先上二楼去换个衣服。楼上也是一样,五间宽敞的客房,每间能住上七八个旅行者。

  这件护甲确实质量上乘,金线绣饰的下摆和浅紫色的底色配合的恰到好处。稍有一点宽松,我在腰间额外扎了一条腰带,好让它更加贴身舒适。一想到这件衣服的价格远比沙拉尔卖掉我的价格高上几倍,我甚至有点可怜起这个懦弱的阿塞莱商人来。

  换完衣服,我遂走下楼梯,看能不能从这些酒客嘴里打探到一些情报。

  “说自古妖魅总祸国,令老皇帝饮鸩止渴。虚情假意惺惺做作,来人可是地狱使者?”

  吟游诗人唱着充满政治隐喻的蹩脚打油诗,讨好酒馆里那些粗俗不堪的酒客们。我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了八年,可当我现在以客人身份走进酒馆,反而浑身轻松,甚至有些享受。

  我挑了张已经坐了三个人的长桌,刚一坐下,这家酒馆的侍女就殷勤地凑了上来。“来点儿什么,小姐?”

  “一杯牛奶。”

  “好……好的。还需要别的吗?我们这儿有上好的席隆尼亚陈酿和……”

  “没了,谢谢。”

  那侍女尴尬地走了。临走时,还被旁边桌的一个醉鬼摸了一把屁股。小姑娘一看就是个新手,脸涨的通红地躲回了柜台后面。

  “美人儿,没喝过酒吗?哥哥请你一杯。”坐在我对面那个人说话了,这人剃着光头,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四十出头,穿着还算体面。握杯的手上布满老茧,应该是城里的工匠,厄庇克洛忒亚以铁矿著称,这人十有八九是个家境殷实的铁匠。

  “免了,多谢好意。”尽管我在吕卡隆的酒馆呆了八年。可我对酒却深恶痛绝,无论是小麦还是葡萄,都是对这些珍贵食材的亵渎。几十个孩子一周的口粮,换来的是达官显贵任意挥霍的一壶酒。

  “嗐,不要那么小心翼翼嘛!看你面相,不是本地人吧?”这人倒不觉没趣,还在试图跟我搭讪。我坐在一群红脖子白人中间,瞎子才看不出来我是个外地人。

  “嗯,阿塞莱人。”

  “这年头外地小姑娘可不好过。我从斯特吉亚搬过来二十多年了,家里人还都在那边。我那个小侄女儿,偏要学男人上战场。我总怕她出事儿,嘿,你猜怎么着,上个月他们把那些草原人大揍了一顿,还攻下了一座城。要我说,赶上乱世,女人没什么好怕的。男人能干的你们一样能干,更别说喝酒了!我教……”

  我把杯子里的牛奶一饮而尽,起身离开了这个唠叨的家伙。

  柜台后的老板正吭哧吭哧地擦着手里的杯子。我向他靠过去,看看能不能打探点消息。

  “老板,结账。”

  “一共两个第纳尔,小姐。”

  我把钱拍在他的柜台上。

  “慢走不送。”

  “别急嘛。您这儿有什么有趣的消息吗?说来听听?”我倚在柜台上。

  “城口的马夫刚死了老婆,自己一个人住。酿酒师的儿子今早刚回到城里。如果您想挣点快钱的话,竞技场门口也能揽到生意。”

  “你当老娘是什么人呢!”我气不打一处来,一掌拍在柜台上,震倒了旁边摆着的一排酒杯。

  “无意冒犯,小姐。您的穿着可和您拮据的开销不太搭配。不过,毕竟你来自阿塞莱,这也正……”

  我从口袋里抓起一把第纳尔砸在他脸上。

  “老娘有的是钱砸死你。现在,告诉我,哪儿有给帕拉人提供活计的地方。”

  “哦呦,您说笑了,尊贵的小姐。”那老板变脸比吟游诗人跑调还快,一边捡着钱一边说道,“帕拉人两百年前就死绝了,像您这样出手阔绰的贵妇人,怎么会和那些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家伙有瓜葛……您不会是……”

  “帕卡里俄斯!你跟谁聊得这么开心呢!”旁边的地窖里传来一个粗犷的女人声音。

  “没什么,亲爱的!”

  看来他这儿没什么线索,我还是出门上街头逛逛吧,兴许能发现些不一样的东西。

  “您可真是充满魅力呢,老板。别忘了晚上的约定哦!”我高声说道,为的就是让那个在地窖里忙碌的女人听清楚。随后转身离开了酒馆。

  刚一出门,就看到街道上一群人兴高采烈地朝城中心跑去,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像是在庆祝什么欢乐的节日一样。我拦住一个奔跑的市民,问他:“你们这是干什么去?”

  “你还没听说吗?那个著名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要参加今天的竞技大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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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图里亚多斯:英雄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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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蛮夷女人就是粗鲁,你把绳子绑的这么紧,是想把他押赴刑场么?”

  “那也好过他被马车颠到地上!至少我不像某些深宫大院里长大的女人,只会耍嘴皮子和勾心斗角!”

  “我长大的时候,可没有拿绵羊当玩伴,拿牛粪当玩具。”

  “走路小心点,别把母亲送给你的花裙子扯破了!毕竟她能教会你的也只有怎么毒死自己的丈夫!”

  “总好过你死了母亲!”

  “别吵了!”我大喊一声,这才稍微缓和了一下伊拉公主和雅那之间剑拔弩张的气焰。自从我们离开巴尔塔汗德,两人吵了一路。

  我承认,我们逃离的方式有些狼狈,远非一个英雄战士所为。但只要我能和公主平安回到南部帝国,人们便不会在意巴尔塔汗德发生了什么,而只会记住我拯救公主的英雄事迹。至于雅那,她十分信任我,我没有理由拒绝这样一个勇敢而又单纯的女孩。

  那天出城后,雅那没有找到马车,只好用皮毯做了个简易担架。被两个比我高大的女人抬着逃跑的滋味实在是有些古怪。我们连夜马不停蹄地赶路,只为了躲过身后可能出现的斯特吉亚追兵。转天下午,才找到一个像模像样的库赛特村落。雅那给我找来了车和两匹马——一匹拉车,一匹她自己骑。也买了把能用的东方锯齿矛用作防身。伊拉公主不懂库赛特语,只好在一旁干着急,雅那回来后,免不了又是一顿争吵。

  我身上的伤势并无大碍,雅那给我胸口绑上了夹板,防止我因为蜷缩身体而伤到自己。她的手法粗糙的很,不过我总不能对她的医术要求太多。如果当时那记飞刀出手能再快一点,也不至于被斯特吉亚人用盾挡下。飞刀是我唯一擅长的战斗方式,现在看来,这并不足以应对以后会出现的其他危险。

  马车轮在枯黄的草原上撵过,那些已经因为深秋而枯干的牧草正咯吱作响。这声音听起来很像萨戈拉的磨坊声,同样扰得我心烦意乱。我不留恋萨戈拉的安宁生活,也并不想念父亲。尽管我刚刚捡回一命,我还是坚信,宁可死在冒险的路上,也决不像安德洛斯那样窝窝囊囊地在羊群里了此一生。

  马凯布远比巴尔塔汗德要宏伟,我这才意识到,并非所有库赛特的城池都像巴尔塔汗德那般脆弱。马凯布的城墙几乎有巴尔塔汗德的两倍高,城墙上的每两个城齿都有一名全副武装的弓箭手站岗。相比之下,巴尔塔汗德简直像个贫穷的小村子。

  门口的岗哨拦住了我们,用库赛特语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好在我们做好了准备。我挣扎着扶起身,坐在马车的车板上,用我不甚熟练的库赛特语回答:“我们是来自北部帝国的商人,来马凯布进货。”

  卫兵于是用不流利的通用语问:“女人,这个,是谁?”他指了指伊拉。伊拉高大的身材和她紧绷绷的连衣裙十分不相称,何况连衣裙上还有没洗净的棕黄色血渍。我看到伊拉公主已经伸手摸向我们藏在行李下的长剑,我赶忙握住她的手腕,回答守卫:“她是我妻子。”

  守卫怀疑地走向伊拉,我紧紧抓住伊拉的手腕,生怕她做出什么冲动的事儿来。雅那本来怕被人认出,压低了游牧头盔躲在后面,扮作商队护卫。我赶忙向她招手,希望她能过来解决这个麻烦。

  雅那遂下马,跟守卫说了一大段话,随后在他手里塞了几枚银币。这段库赛特语口音很重,语速又快,我几乎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只捕捉到了一个词“Gichy”,我听过这个词,只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

  那守卫接过钱,坏笑着打手势让我们进城,转身在伊拉的屁股上捏了一把。公主一下惊住了,大概是从来没受过这样的骚扰。我拼命压住她的手腕:“忍一忍,公主殿下。”她气不过,在我胳膊上拧了一把,痛得我嗷嗷大叫,这才作罢。

  我想起来了,雅那有次开玩笑的时候教过我这个词,“Gichy”的意思是——“妓女”。难怪那个守卫会干出这种事。

  “喂,你跟那家伙说什么了?”伊拉问了一声,看起来气还没消。

  “没说什么,我就说你是一位出色的工匠,是带着帝国的先进技术过来开工厂的。”雅那故作轻松地回答。

  “哼,你会有这么好心?”

  但愿她们能少些争吵,进了城可不比草原。无论是伊拉公主还是雅那,哪一个被人认出来,我们都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沿着城里的主干道前进,停在了马凯布城里的酒肆门口。伊拉公主径直走了进去,雅那先去把马栓在了马棚,然后过来搀扶我走下马车。绑上夹板后,我已经能缓慢地走路,不至于被人抬进去。

  伊拉找好了一个角落里的小桌子,向老板点了一条羊腿。我们这三天没怎么吃像样的食物,村子里买到的一点肉干和奶酪也都进了我的肚子。伊拉和雅那一路没有休息。两人赶忙坐下,大口大口地啃着食物。

  我看到公主停顿了一下,像是又要跟雅那说些什么。不是嫌弃食物不精美,就是嘲弄雅那的吃相太野蛮。不过,她嘴里也塞满了羊肉,说不出话,便继续埋头啃起了羊腿。只有在这种时候,她们两个才能放下争斗,给我一点安宁。

  我的屁股因为一路的颠簸而肿胀,坐不下去只好倚靠着柱子休息。顺便端详着这件酒肆。酒肆的布局和巴尔塔汗德很不一样,马凯布的毡房不多,更多的是用黄泥混合干草夯成的建筑。这件酒肆受帝国风格影响很深,也是上下两层,木制的桌椅有序地陈列着。只有墙上绘制的彩绘和椅子上铺垫的毛毯,才能让人想起这是一座库赛特人的城市。

  因为现在是清晨,酒肆里的客人并不多,就连吟游诗人也躲在角落呼呼大睡。有一桌坐了四五个雇佣兵,喝得烂醉如泥。另一桌看上去则是一个穷苦的牧民和他的妻子,小心翼翼地分食着盘子里的奶酪。

  “老板,来点喝的。”雅那好不容易抓住自己咽下食物的空隙,这才把老板喊了过来。“好嘞您,这就到。”老板虽然是东方人面孔,通用语却流利的和帝国人别无二致。老板端上了一大壶马奶酒,放在了我们的桌子上。随后,老板向离门口的另一个角落走去。

  他踢了堆在角落的那堆黑乎乎破皮革一脚,“老东西,结账了!”那皮革堆动了一下,我才看出来那是个人。

  “滚开,别烦老子。”缩在墙角的那个流浪汉吵嚷着。

  “嘿,没钱喝酒就别每天在这儿赖着不走!”

  “没钱?老子没钱?老子告诉你,老子当年在帝国军团效力,把巴旦尼亚人锤的屁滚尿流的时候,给了你们草原蛮子多少钱!不知好歹的东西。”

  “又开始吹嘘你那编造的故事了吗,老家伙?一共十五个第纳尔,赶紧拿钱。”

  “没钱?老子……老子没钱?”那喝醉的流浪汉在墙角嘟囔着,仍旧坐在墙角,不紧不慢地翻找着。

  “你们蛮子真是恶心,居然用马奶酿酒,这么腥怎么喝……”

  我打手势示意旁边的公主安静些,和我一起看远处的那场好戏。

  那流浪汉把堆在自己身上的那些破烂翻了个底朝天。这才掏出一小把银币来,一把撒在酒肆老板的脸上:“滚,快滚。”

  老板把散落的第纳尔捡起来,放在手心里点了点。又踹了那流浪汉一脚:“这不够,还差三个。”

  “再给……给老子拿一壶来,老子就给你。”

  老板一脚踹在那老醉鬼脸上:“之前赊的还没还上,这次又想赖账。”这一脚似乎还没解气,又接着对那家伙拳打脚踢,一边打还一边骂:“怎么不还手啊,啊?你不是帝国军团的吗?你接着吹呀!”

  “够了!”伊拉站起身大喊一声,“没有人能这样侮辱一个老战士!他欠你多少钱?我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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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菲奥娜拉: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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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帝国混蛋……”

  “谁?什么帝国混蛋?” “黑鸦”一脸疑惑地问我。

  “上次我抓的俘虏。我让他留在这儿训练村民,防备那些溃兵的劫掠。”我回答他。

  “你让一个帝国人,去保护我们的同胞?入侵者还是他所效力的部队?菲儿,不是我说你,但塞因这次说的对,慈悲之心会害了你的。”

  我不想回答他,先行一步走进了这个被烧得黢黑的村落。街头上散落着五六具可怜的尸体,更多的应当被掩埋在了那些房舍中间。村子附近的牲畜窝棚也同样没能幸免,我看到了一头壮硕的耕牛,倒在了村子旁的麦田里,皮肤被烧得焦黑,轻烟从裂缝里飘出来。整个村子充斥着一片惨绝人寰的景象,除了一只断了翅膀的鸡仍在泥灰中挣扎外,我再也没有见到任何活物。

  所以,远处传来的马蹄声,一定不正常。

  我迅速取下长弓,搭上箭,就近找了一堵断墙蹲下。劫掠后的村落充满着断壁残垣,是绝佳的掩体。狼皮部落其他的战士也纷纷散开,静静地等待着马蹄声由远及近。

  我看清了来的这一伙儿人。走在队伍前排的是一群骑兵,马匹身上清一色全身覆盖着严实的鳞甲。不过骑马的人则装备非常混乱,有的只有一片肩甲和衬衣,或者没有头盔。只有为首的那人穿了一身严实的链甲,戴了顶护鼻盔。

  趁着骑兵刚刚进村,后面的步兵还没衔接上。我起身瞄准撒放,一箭正中为首那人胯下战马的面门。那马嘶鸣了一声,后蹄弹地,把马上那人掀了下来,正好落在我面前。

  我抽出阔剑,直挺挺地向那落马的首领冲去。眼看我的剑已经举起,正要劈到他头上。这人大叫了一声:“住手,菲奥娜拉,是我!”

  这一剑力量收不住,砍在了他的肩上,掀掉他半个肩甲。

  “蠢蛋,给我一个解释。”我没想到他还会回来见我。我用剑刃压在他脖子上:“你看的到眼前发生了什么,对吗?”

  “把剑松开,女人。”这蠢蛋对我的态度很不客气。

  不过,他身上没有带武器。他手下其他的人也纷纷下马,没和狼皮部落的战士们爆发冲突。我把剑松开了,看着他转身朝向那些跟过来的步兵,大喊一声:“里兰!”

  只见里兰从那群步兵中钻了出来,手里押着一个被剥的一丝不挂、五花大绑的男子。他把这人带到我们面前,一脚踹上去,勒令他跪下。

  那些步兵则纷纷摘下头盔,向我们冲过来。我警惕地把阔剑立起,防范他们的袭击。但这伙人并没有顾及我,只是冲进了我身后的村子,紧接着就是背后传来的哭嚎声。

  “认出来他们是谁了?”蠢蛋说道,“老子集结了村里的青壮男子,找了片僻静的山谷操练队形。今天早上,我们正好撞上了这帮家伙。虽然损失了几个人,最终还是击溃了他们。”

  他语气里藏着些许骄傲,似乎对自己的战果颇为满意。

  我一巴掌扇到他脸上:“你看看你干的好事!你把男人们都带走了,留下的老弱妇孺怎么办?你考虑过吗?”

  我气的说不出话。这些倒在路上的可怜人,这些被火焰吞噬的遇难者。他们不是死在和强盗抗争的战斗上,他们是老人、是农妇、是孩子,是手无寸铁的待宰羔羊。

  他尚未来得及回应,那个俘虏却先开口了:“哈,拉达哥斯。你知道你为什么混了十几年也做不上军官吗?你太蠢了!”

  拉达哥斯转身一脚踢中他的下巴,我看到那俘虏的脸甩到一边,啐了几颗牙齿到地上。“你真该庆幸老子没有在战场上结果了你,让你亲眼看看你都做了什么。福律斯,我本以为你只是老了,变得胆小怕事。没想到你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恶棍。你连老人和孩子都不放过!”

  那个俘虏——福律斯赤身裸体地跪在地上,棕色的头发散落在眼前。我能清晰地看见他稍显松弛的皮肤下鼓胀的肌肉,以及浑身上下数不清的伤疤。

  他大口地喘着粗气,血沫从他缺了牙齿的豁口喷出来,淋在地上。“拉达哥斯,给野蛮人当狗的滋味如何?你叛变的比我想象的要快得多。”

  我看到拉达哥斯说不出话,只是在气愤地捶打着那个俘虏,他结结巴巴的样子倒是符合他一贯的呆头呆脑。

  “哈,捉来的这家伙倒是个硬汉!”不经意间,“黑鸦”已经站在了我身旁,和我一起看着眼前的打斗。“哦,我说的是跪着的那个,不是你之前抓的这个蠢家伙。”

  “呼哧——老子才没——才没给他们做事。是你把我们抛弃在战场上的!”拉达哥斯终于憋出一句话回击他。

  “服从命令是帝国军团的天职!”满脸是血的俘虏说道。

  “你还有脸说!”拉达哥斯又一脚踢在他脸上。“你还配称帝国军团?你对得起那些死难的弟兄吗?”

  “咳咳——”他又啐了口血,“我不配,难道你这个叛徒就配了?仔细想想吧,拉达哥斯!你为什么混了这么多年,还对帝国军团念念不忘?”

  拉达哥斯停下了殴打俘虏的拳脚,说道:“军团……军团有组织、有纪律。每一场战斗肩负荣誉!”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声音虚弱了很多。

  “哈,你自己都不信,对吗?”那俘虏已经被打的鼻青脸肿,仍旧跪在那里,怼的拉达哥斯哑口无言。“没了老皇帝,荣誉连个屁都不算!卡拉迪亚帝国已经完蛋了,拉达哥斯,我们都是被弃者。被皇帝抛弃,被命运抛弃,被自己抛弃!”

  “够了!”拉达哥斯大喝一声。转身冲向我,一把夺走我手里的阔剑。

  “那家伙,应该交给村民们处理才对吧?”“黑鸦”看我就这样让他夺走了武器,十分不解。

  “你放心,他下不去手。”我回答道。

  拉达哥斯把剑架在了那俘虏脖子上:“福律斯,你的鬼话开脱不了你杀害这些无辜者的罪行!”

  “你下不去手的,伙计。你我都知道,你终究也会被这些低贱的野蛮人抛弃。”

  那俘虏面对死亡十分从容。若不是他手上沾满同胞的鲜血,他确实比拉达哥斯更像一个战士。至少,他认得清自己的命运。

  拉达哥斯大声吼叫着,似乎在提振自己的气势。但那把剑还是纹丝不动地架在福律斯的脖子上。

  “里兰,该由你来做个了结。”我向围在周围克制了半天怒火的年轻头人喊道。

  里兰应声上前,一把将福律斯扑倒,双手紧紧地掐住他的脖子。这年轻人眼里的火光,远比雷姆托伊尔所经受的这场劫难更加炽热难耐。

  “咳——”福律斯被紧紧锁住了喉咙,口鼻不断往外渗出汩汩的鲜血。那双眼睛向外突出,死死地瞪着眼前这个小伙子,仿佛时刻都要从眼眶里弹出来一样。福律斯的四肢用力地挣扎着,很难想象,他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力气。

  里兰一直骑坐福律斯身上,双手没有丝毫松动,哪怕胯下的尸体已经僵硬。

  “那小子都比你有种,老兄。”“黑鸦”走过去,缴下了拉达哥斯手里的剑。

  他则像棵树一样杵在那里,任由烧焦的烟灰落满全身。

  时隔三天,雷姆托伊尔又重回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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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安德洛斯:资深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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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阿雅沙分开后,我给夏妮喂饱了草料,便一个人骑着骡子在城里闲逛。白毛大叔留给我的信息很少,只说了要在厄庇克洛忒亚找一位重要的人。偌大个城,去找到和帕拉人有关的“一个人”。

  或许阿雅沙会有办法,她比我更懂得在街头骗取信息。对我来说,我只需要在这城里安稳地过上三天即可。

  我沿着厄庇克洛忒亚的后街向城北走去,只为了避开人头攒动的市集。这条街道尽管离主干道有段距离,路两旁仍旧分布着不少当地的商铺和工场。铁匠铺叮当作响的敲打声和孩童的嬉闹声搅作一团,令这座城市颇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活力和生机。

  我走到前方的铁匠铺,一个光头大叔正卖力地挥舞着手里的铁锤,一下又一下地敲打着铁站上一根烧红的剑刃。我翻身下骡,解下腰间的派拉麦恩刀——这把刀还是当时从秘密之手的强盗手里捡来的——递给这个铁匠。

  “老板,看看这把刀值多少钱。我想换个更趁手的家伙。”

  “呦,这可是精炼钢刃,能值不少钱呢,可惜刀身有点锈了。你想换个啥?”

  “你这儿有什么轻便好用的吗?”

  我尽量掩盖着自己的无知。我曾在萨戈拉读过关于卡拉迪亚各式武器的图谱,可那都是纸上谈兵。我没接受过半点战斗训练,小时候图里亚多斯总喜欢拿着树枝和石块到处找人比试,我也总是躲得远远的。

  “昨天刚打了把部落长剑,阿塞莱式样的,看看顺不顺手。”老板把一柄长剑交给我,这剑比我之前带的弯刀还要长上三寸,握在手里剑尖都会戳到地面。

  “不成。”

  “你想要啥类型的,单手的短剑和战锤还是双手的阔剑和战斧?我这儿什么都有。”

  “有没有那种又轻、又好使、又便携的?最好不容易杀人,能吓唬一下,必要时把人打晕就行的?”

  这光头铁匠在毡台后面哈哈大笑:“你真的是个战士吗?哈哈哈哈哈哈!谁家打仗不想着杀人啊?”

  “放尊重点,老兄。”我心生厌烦,不过我的刀在他手上,就这样灰溜溜的跑了,免不了被阿雅沙臭骂一顿。因此,只能硬着头皮回应他。“你可知道小爷我是谁?”

  “你是哪个戏班子跑出来的滑稽演员吧?真该瞧瞧你一本正经的样子!哈哈哈哈哈!”

  “我想,你不会没听过碎颅者布兰加泰尔的大名吧?”

  这名字果然有效,光头铁匠的笑声戛然而止:“你……你真是布兰加泰尔?”

  我一手抓住马缰扣。夏妮猛地嘶鸣了一声,直直地抬起前蹄在空中画了个圈,离那颗锃光瓦亮的脑门只差几寸。吓得光头铁匠后退了两步,连锤子都掉到了地上。在前往厄庇克洛忒亚的旅途中,我利用每天晚上守夜的时间,不断练习着和马匹通灵的能力。虽然还没搞清楚其中的诀窍,但控制着做两三个动作还是轻而易举。

  “这下信了?”

  他的表情从惊愕到欣喜,再到兴奋,最后激动的潸然泪下。

  “我居然激动的见到活的布兰加泰尔了!他们都说布兰加泰尔英姿飒爽,是个瓦兰迪亚的仗义游侠!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他瞬间转换的态度让我后脊一凉,不知他是何用意。

  “你稍等一下!”这铁匠兴致勃勃地钻进了他铺面后面的小仓库,一阵叮咣作响后,捧出来一把山核桃木制成的十字弩和两袋弩箭。

  “这是一位和你一样的瓦兰迪亚游侠送给我的,我一直把它压在箱底,精心上油打磨。你若是喜欢,就拿这个跟你换吧。”

  这下轮到我惊愕了,十字弩的制作工艺很复杂,只有瓦兰迪亚人懂得这种技巧。帝国弩手的装备全靠从瓦兰迪亚进口。我战战兢兢地接过弩,从做工上看,这把弩远比我带来的弯刀值钱的多。

  “不过……我有个请求,布兰加泰尔。”

  我就知道肯定不会这么简单。

  “我的两个儿子正在斯特吉亚的奥莫尔,也学的铁匠手艺。这城就在厄庇克洛忒亚北方不远处,两天路程。其他的雇佣兵我信不过,你名声在外,如果你能把他们平安带回来,我还有报酬相赠。”

  就这样,我背着弩离开了铁匠铺。尽管我也不知道,离开厄庇克洛忒亚之后的下一站会是哪儿,不过,白捡的便宜,小爷我不能不要。

  骑着夏妮,我来到了这条小路的尽头,是一面高耸的砖墙。我走近才发现旁边的一条小支路,通向一段还算宽敞的广场。

  就在路旁,两个妙龄女子正坐在矮凳上,一边咬耳朵一边说笑着。

  “请问,这后面是什么地方?”我指了指那堵砖墙,它沿着支路一直延伸下去,高耸整齐,只在中间开了一扇双开的铜门。

  “呦,您看来已经做好准备了?”其中一个女子面带笑意地回答我。

  “什么……我……”这莫名其妙的回答让我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您还真是可爱,布兰加泰尔先生。我去跟竞技场老板说一声,告诉他您已经到了。”这女子起身推开了那扇大门,走了进去。

  “这……这是竞技场?”我问另一个坐着的女子。

  “不然呢?您可真会说笑!布兰加泰尔先生。”

  我吓得差点从骡背上跌落下来。眼前又浮现起吕卡隆竞技场那个可怜的骑兵,那浸满了鲜血的泥土,那些凶神恶煞般的表情。

  我赶忙催促夏妮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沿着前面的路逃窜。可是我越跑,周围的街道就越繁华,聚集的市民就越多。

  “看呐!他就是布兰加泰尔!”

  “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他真有那么厉害吗?”

  “当然,他刚刚才来过我的店里。我告诉你们,这可是布兰加泰尔用过的弯刀,我卖它八千个第纳尔不过分吧?”

  这下好了,我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光头铁匠,正在跟周围的人吹嘘“布兰加泰尔”的英勇事迹。我这才发觉我们一头扎进了城中心,围观的人群已经把我和夏妮围了个水泄不通。

  “借过,让一让,我有要事在身!”

  然而,围观的人群,无论是资深斗士的崇拜者、凑热闹的市民、消磨时间的混混还是借机偷钱袋的扒手,无一不紧紧盯着骑在骡子背上的我。该死,早知道就不该贪这点小便宜,提什么布兰加泰尔的名字。

  忽然,我感到一阵晕眩,两腿一软。

  “你是布兰加泰尔?”这句话带着浓厚的瓦兰迪亚口音,声音厚重雄浑,像惊雷一般在我耳边炸开。我这才意识到我已经双脚腾空,被人揪住了脖领,吊在空中。

  “是小爷我。”我尽力维持着自己的镇定。扭了扭身体,这才看清抓住我的这个人。这人仿佛一个巨人,几乎是普通人的两倍高,足以轻松地把我从骡背上揪起来。他的手脚大的出奇,头发整齐地修剪成平头,胡子和眉毛浓密的像猪鬃做成的刷子,只不过染成了火红色。他上身只绑了几条皮带和一块儿护心镜,露出鼓鼓囊囊的大理石般的肌肉。

  “敢拿我的名字招摇撞骗的人,你是唯一一个活着的。”他扭了扭手腕,手掌狠狠一攥,我能清晰地听到我身上链甲崩开的声音。“我们竞技场见,让人们看看,谁才是真正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

  我被狠狠地摔在地上,这一下砸的我疼痛万分。好不容易爬起来,发觉围观的人群依然没有散去,围着我高喊着:“干掉他!干掉他!”“证明你自己!”

  而站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梳着小胡子的瘦小中年男人,和刚才那两个妖艳的女子。

  “起来吧!今天的票一定大卖!”那小胡子眼里冒着贪婪的光。

  我又闻到竞技场的腥臭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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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图里亚多斯:逐渐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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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我该请你们喝一杯才是。”

  “免了吧。”伊拉摆摆手,想让那落魄的老兵坐下,“你要是有钱请我们喝酒,就不至于挨这顿打了。”

  “女士,你的名字叫……?你知道,干我们这行的,总得知道自己的雇主是谁。”那流浪老兵窘迫地站在一旁,把头上那顶勉强称之为帽子的油腻皮口袋取下,攥在手掌里揉搓着。

  “我是南部帝国的伊——”

  “——伊莉塞特。”我见势不好,赶忙打断了公主的话。“她是我妻子,老兄。”我们不知道这个自称老兵的流浪汉是什么来头,决不能轻易透露身份。

  “哈哈哈哈,好福气啊,小子。伊莉塞特……这听起来可不像一个帝国名字。嗐,也难怪,现在这个时代,多得是人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是谁。”

  “我父亲可是阿——”伊拉公主明显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阿米尼斯河一带首屈一指的大地主,这可是显赫的门庭。对了,你刚刚说什么,‘雇主’?”我一边说着,一边摆手势让雅那“关照”一下粗心大意的伊拉。

  “我还以为你们需要雇个会使剑的老家伙,是我想多了。不管怎么样,呃……感谢……感谢你们。”

  伊拉对那流浪者问道:“老战士,你以前是哪支部队的?怎么会在流落在这里呢?”

  “第一卡拉迪乌斯军团第二支队,我们曾是帝国最为倚仗的精锐先锋!”老兵提到这里时激动万分,两眼放光,声调高了一个八度。

  抛开雅那不谈,就算是伊拉公主,听到这个番号也是一脸茫然。

  那老兵眼中的光闪了一下,便暗了下去:“唉,罢了。那些过去的事儿和你们这些年轻人没多大关系。帝国战士们曾经辉煌的事迹,就烂在巴旦尼亚的丛林里吧。”

  雅那坐在一旁,趴在油乎乎的桌子上看着他,用柔弱的语气问道:“你……你为什么不回家呢?你一定很想家吧。”

  “家?哈!一个军人唯一的家就该是帝国军团!多亏了那个逃兵指挥官阿雷尼科斯,带着近卫军团临阵脱逃,巴不得赶紧抢到他的皇帝宝座。我听说他解散了帝国军团,改让领主带私兵,不就是为了掩饰他那些见不得人的行径!——小伙子,你脸怎么这么红啊?”

  “没……没事,你接着讲。”伊拉公主正狠狠地掐着我的小臂,我只能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生怕他发觉我的尴尬。

  “你们年轻人不会听说过那些故事的,潘德拉克战役是卡拉迪亚帝国最大的耻辱。我们跟在加里俄斯将军后面,结结实实地掉进了那些巴旦尼亚杂种们的陷阱。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场惨烈的景象,帝国战士们被巴旦尼亚人像兔子般屠宰。惨烈的伤亡后,我们支队仅剩的七十六个人奉命掩护加里俄斯将军撤退。”

  “你……你们是帝国七十六勇士?你们不是都光荣牺牲了吗?”我惊讶道。七十六勇士是萨戈拉每个孩子都知道的故事,我从小听到大。他们是帝国人心目中独一无二的英雄。

  “哈哈哈哈哈哈,吟游诗人嘴里的话连半个字都不能信。那时,我们七十六个人被至少十倍于我们的巴旦尼亚人团团围住。为国捐躯本来没什么可犹豫的,不过因涅雷采斯的愚蠢而死,太过不值。在象征性地抵抗了一段时间后,军士长遂下令向巴旦尼亚人投降,以求保全军团最后一批战士的性命。可惜,放下武器的那一刻,他就被一柄逆刃刀削去了大半个脑袋。那些野蛮人毫无信誉,对待投降者更是不留情面。我中了一剑,倒在死人堆里。巴旦尼亚人只顾掠夺战利品,我这才保住了小命。”老兵说着,解开了裹身的破布,露出胸口上一道狰狞的旧伤疤,这一剑从肩膀一路砍到胯骨。伤势愈合的很差,棕黑色的息肉附着在探出体外白花花的肋骨上,显得更加可怖。

  “所……所以七十六勇士,并不是和巴旦尼亚人搏斗时战死的?”

  “小伙子,吟游诗人编造出一个英雄,可比皇帝册封要容易的多。”老兵重新裹上他胸口的破衣服,坐回到凳子上。“我现在啊,只求自己死的那天不那么窝囊,死了以后不至于让那帮家伙笑话。”

  我从小仰慕的七十六勇士,人人敬仰的英雄,就这样被胸口的一道伤疤碾了个粉碎。安德洛斯——我父亲的养子和我最好的朋友——多年以来一直嘲笑着我的英雄梦想。他虽然自己仍旧过着田边地头牧羊的生活,却坚信我会堕落到成为扒手和窃贼,绝无可能成为一个光荣的战士。

  安德洛斯……

  “你认识安德洛斯的父亲吗?”我问那老兵。尽管我的父亲对这件事闭口不提,安德洛斯也总是支支吾吾。但我们都知道,一个被萨戈拉的村长养大的孤儿意味着什么。

  “嗝——谁是安德洛斯?”一不留神,老兵已经坐到了我们刚才的桌子上,大口地喝着罐子里的马奶酒。

  “他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是我父亲的朋友托付给他的。我想,他父亲应该是七十六勇士之一。”

  “哈,那帮家伙我熟悉的很,没一个敢娶妻生子的,家室会消磨你在战场上的斗志,让人变得软弱。不过嘛……要说私生子,肯定不少。这个什么安德洛斯,有什么特征没有?”

  “唔……中等个头,相貌平平,胆子挺小的,喜欢读那些歪书。哦对了,他有一头油亮的金发。”

  “金发!”老兵爆发出一阵呼噜噜的狂笑,像一只打嗝的公猪。这声音听了让我心生厌恶。

  雅那和我面面相觑,不知这老兵是何意。伊拉公主已经困到睁不开眼,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正好被这笑声惊醒。

  “帝国军团决不会有人有金发。那些狡诈的瓦兰迪亚人才满脑袋金毛。我们第一卡拉迪乌斯军团是纯正血统的帝国精锐,要是有个金毛小子加进来,我保证他连新兵训练都活不过去。”老兵笑够了,才一五一十地讲出缘由。

  我心里沉重的很,只好大口大口地灌着酒,好麻痹自己的伤口和自己胡思乱想的脑袋。我从小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吟游诗人为我而歌唱,帝国贵族对我敬重有加,成为一个像七十六勇士一样的英雄。可如今呢?如果连七十六勇士也沾满污点,就算我把公主平安带回吕卡隆,难道一切就会相安无事吗?

  “该休息了。”伊拉拽着我走向了楼上的客房,雅那拎着我们为数不多的行李跟在后面,任由那老兵自顾自地吃喝着我们留下的残羹剩饭。

  关上房间门,我们一头栽倒在墙角的羊毛毯子上。吃饱喝足,又听这么一个古怪的老兵讲了半天故事,困意自然席卷而来。不一会儿,雅那那边就传来了轻柔的呼声。

  我确实十分疲倦,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你在想那个萨戈拉的金发小子,对吗?”伊拉也没睡,翻转过身问我。

  “是的,公主殿下。”

  “我们从吕卡隆出发的前一天,我给过他一次机会,他自己没有把握住。我不知道他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但你是能成就大事的人,图里亚多斯。不仅是我,我相信母亲也一定乐于见到你,复兴帝国需要这样的勇者。你把我从库赛特人手中救出来两次,与斯特吉亚狂战士单挑而大难不死。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你自己吗?”

  伊拉公主从未单独跟我说过超过两句话。不过,她现在躺在羊毛毯上,一本正经地跟我讲着这些,反倒让我心安的很。

  “晚安,公主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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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菲奥娜拉: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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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旦尼亚人重建家园的信心,决不会被一把火摧毁。

  除非,燃起这把火的另有其人。

  “小伙子们,集合!该回山上去了!”“黑鸦”慵懒地从雷姆托伊尔仅剩的完好房子里钻了出来,向他手下的部落战士们吆喝着。

  福律斯,那个我们处决的俘虏,被愤怒的村民吊在村口的老树上。那具赤裸的身体,经过三天的风化,已经变得扭曲干瘪。风吹过时,还会颇为嘲弄地飘动几下。

  我放下手中的原木,拍了拍身上沾染的木屑,对“黑鸦”说:“抓紧回去吧,塞因肯定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时间长了恐有变故。”

  “黑鸦”看上去有些失望。他的手下们也陆陆续续地从村子各处赶来,不少人还对手里的马肉依依不舍。

  “菲儿,那……那我们走了?”

  “一个大男人做事干嘛磨磨唧唧的!”我向他吼道。说实话,这次击败这伙儿帝国溃军,和狼皮部落没有多大关系。反而,狼皮部落的这伙儿战士们在村子里呆了三天,不仅在村民重建家园时游手好闲,吃穿用度更是给雷姆诺伊尔徒增负担。

  人是我请过来的,我下不出逐客令来。既然“黑鸦”愿意回去,我当然没什么可挽留的。

  “到马鲁纳斯以后多保重,代我向你的父母问好。”他嚅嗫了半天,只挤出这样一句话来。

  我摆摆手,示意他赶快出发。我尚未完成试炼的时候,“黑鸦”向来是个雷厉风行的战士。不知为何,现在却变得婆婆妈妈。或许是我离家越来越近的缘故,几天不见,狼皮部落的生活对我来说已经十分陌生。

  我走进村民们临时搭建的草棚,我那个蠢蛋俘虏拉达哥斯正在里面疗伤。本来身上的箭伤就没愈合,那天又被我在肩膀上砍了一剑。

  “胳膊还能使唤吗?别回头赶不了牛拉不了犁,我把你带回去就没多大用了。”我坐到床边问他。

  “哼,打算卸磨杀驴了吗?老子手上沾了帝国人的血,回部队肯定是回不去了。你若是改了主意,要杀便杀,老子绝无一个怕字。”

  “着什么急嘛。”我掀开盖住他的皮毯,他身上裹着绷带,倒没看出哪里渗出血来,“恢复得不错,看来雷姆托伊尔的医师水平很高嘛。”

  “哈,这小村子哪有什么医师!要不是因为伊奥娜,我早死在你手里了。”

  我一把揪住他的领子,把他从矮床上拽起来:“你怎们会知道我妹妹的?她从未踏出过马鲁纳斯半步!我警告你,我不在乎你背后搞得那些阴险的手段,但你要是敢伤害我的家人,我保证你会死的很难看。”

  “咳……明明是你自己说的!击败被弃者军团的那天,晚上里兰搬出了仅剩的两桶葡萄酒,你喝多了以后跟大家讲的,关老子什么事!”

  我把他丢回到床上,我知道我每次喝醉之后容易说胡话,也就不好再怪罪他。伊奥娜是我唯一的妹妹,小我三岁。从小就笨手笨脚的,就喜欢泡在父母的书房里,读那些晦涩难懂的东西。我还记得她七岁那年第一次拉弓,被弓臂抽到了脸,眼睛肿了一个月才消下去……

  “伤快好了就别整天躺着,明天早上出发。”我迅速离开了草棚,决不能让这家伙看到我脆弱的样子。

  “呦,你在这儿呐,菲奥娜拉姑娘。”头人里兰正带领着村民们修缮房屋,恰好经过草棚门口。

  “嗯。大家都还好吧?”

  “托您的福,受伤的族人们都得到了妥善的照顾。我们组织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凑了支小队伍去马鲁纳斯城,把那些逃兵的装备卖掉,换回牲畜和粮食。他们今天下午就出发了,你要和他们一起去吗?”

  “好啊。”我没有多想,本身我带着浑身是伤的拉达哥斯赶路也快不到哪儿去,不如和这些村民同行。

  如果遮住那些烧得焦黑的废墟,午后的雷姆托伊尔还算是安宁和谐。天空十分晴朗,离这里不远就是陡峭的山崖,山崖之上便是巴旦尼亚高地。村子里的烟雾已经散去,空气又被落叶那种浓郁的气息占据,醇厚地不亚于肖农特产的葡萄酒。

  “用我帮你一把么?”我深吸了一口空气,看向旁边费力爬上马背的拉达哥斯。

  “不需要!”这头老牛还是一如既往地倔强。

  我们这支小队伍除了我和拉达哥斯,就是六个雷姆托伊尔当地的年轻小伙子。看上去他们不过十六七岁,脸上还带有未褪去的稚嫩。那些零七八碎的护甲已经打包好驮在马背上,他们又穿回了宽松的高地长袍。

  “感谢你们保护了雷姆托伊尔!”这几个大孩子乖巧的很,一路上对我也尊敬有加。里兰把我们送出了村子,我们便顺着北方的小道一路上山。这几个大孩子的骑术很差,一路上磕磕绊绊,我步行登山的速度远比他们快得多。

  拉达哥斯的骑术要好些,但他下午一直昏昏沉沉地,没有精神。前往马鲁纳斯最后的这一小段旅途,我可不打算这么无聊地消磨过去。

  “喂,蠢蛋。亲手杀死自己指挥官的感觉如何?”

  “福律斯是死在里兰手里。”他没好气地回答我。

  “哦,我知道你当时胆子小下不去手。”我顿了顿,故意惹他生气,他生气时的表情实在有趣的很。

  令我诧异的是,本来脾气暴躁的他对此毫无反应。“无所谓了,真相是什么根本不重要。不出几日,卡拉迪亚的雇佣兵都会认为,是我背叛了自己的长官,还亲手杀死了他。”

  “现在你还觉得,我们巴旦尼亚人是野蛮人吗?我想,你那位帝国长官干出的好事儿,也没文明到哪里去吧?”

  “福律斯他……他本来不是这个样子的。我刚刚入伍时,他是我的军士长——类似你们的‘头狼’。他曾经是个外冷内热的好军人,严格训练,体贴士兵,指挥有度。只可惜,他最后还是因为那点第纳尔,就把昔日军团的荣耀抛在脑后。”

  “我早就说过,荣誉是那些贵族编出来哄骗你们卖命的。”

  他没有回答我。或者说,与其说是在和我对话,他更像一个人在马背上自言自语。

  “被抛弃的战士,还在坚守着荣誉。被抛弃的战士……”

  我看他越来越古怪,索性也就不再问了。

  下午的行程并不长,天很快就暗了下来,而我们才刚刚登上半山腰。我执意要继续前进,可这几个孩子胆小的很,一点夜路都不肯走。

  “那好吧,就在这里休整。”我翻身窜到了一棵老树上,找了个粗壮的树枝躺下。“你们自己安排守夜,看好那个蠢蛋,别让他跑了,他会掉到悬崖下面摔断脖子的。”

  我预料到这几个孩子不会爬树,不得不围着火堆缩成一团。我把我的弓和阔剑解下,挂在探出来的小枝上,沉沉睡去。

  但我错了。

  这次醒来时,眼前的景象远比当初被绑在树上要可怖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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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阿雅沙:通往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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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竞技大会一直以来是酒馆里最热门的话题,但我从来没有踏进过竞技场一步。那种浮夸炫耀的战斗方式令我厌烦。

  不过今天,兴高采烈的人群们像潮水般涌入厄庇克洛忒亚的竞技场。或许是因为“布兰加泰尔之间的对决”这个噱头,但我相信,更多的人前往竞技场,只是单纯地为了凑个热闹,能让他们在酒桌上有点谈资。

  我对看那些臭男人在沙坑里打架没什么兴趣,何况那人还是胆小的安德洛斯。不过厄庇克洛忒亚已经万人空巷,我留在城中也没多大意义,索性也就跟着人群走了。

  竞技场是个高大的椭圆形建筑,某种程度上,它甚至比领主大厅还要豪华。竞技场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排在队尾的市民们蠢蠢欲动,急躁的生怕自己赶不上一个好位置。

  我没理会门口排队的民众,径直走向了门口。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瘦小男人正卡在那里,贪婪地敛着这些观众们心甘情愿送上的银币。看他们付账的样子,一张门票的价格大概二十个第纳尔左右。

  “老板,一张票。”我挤上前,任由后面的市民在那儿骂骂咧咧。

  “五个第纳尔。”

  “这么便宜?不错嘛,祝您生意兴隆。”说着,我点出了五个银币,交到他手上。

  “进门以后左转第一个门,你的位置在第五层,最后一排。”那老板毫无表情地接过钱,冷冷地说。

  “凭什么!”我气不打一处来,“我凭什么就要坐到最后一排去?”

  “凭你是个女人!前排可是要留给贵族和当地富商要人的。感谢先皇阿雷尼科斯陛下吧,要放到涅雷采斯那个年代,你这种平民女人,连竞技场的门都摸不到。”那竞技场老板甚至没有抬眼看我,只是自顾自地点着手里的银币。“哦,忘了说了,你不是坐到最后一排,是‘站’到最后一排。”

  太过分了!我尽力忍住,没有把这句话当面砸在他脸上。

  “进不进?不进的话一边儿去,别打扰我做生意。”老板说着把我轰到了一边,继续放着后面队伍里的人入场。排队入场的这些人,若是一身富豪打扮的,这该死的势利眼准保笑脸相迎;那些看上去刚刚得闲的工人车夫,则一点儿好脸都不给。

  我心生一计。

  “喂,你可知道我丈夫是谁?”

  “我管你丈夫是谁。怎么,是个家产五六头羊的老‘财主’吗?”那老板一脸尖酸刻薄地回答我。

  “他坐拥的骆驼数量,可能要在后面加个千字。沙拉尔·巴努的名字,我想你不会没听过吧?”

  对待这种势利眼就该用势利眼的办法。一听到沙拉尔的名字,这老板的态度一下子扭转过来,满脸堆笑地凑过来:“原来是沙拉尔先生的夫人,多有得罪,多有得罪。”卡拉迪亚的各路商队头领,有两三个年轻貌美的妻子是常有的事。何况摆在他面前的是我这副阿塞莱面孔,他就更不敢多嘴。

  “我本来只是想低调地看个比赛,谁让你狗眼不识抬举!给我找两个上好的位置,费用记在我丈夫沙拉尔头上,他随后就到。”

  那小胡子老板喊了个舞女过来,领着我走进了竞技场,直奔第三层的观众席。

  “抱歉不能给您更好的位置了,小姐,前面两层是留给长老和贵族的。听说,元老卢孔都要亲临现场观看这场比赛呢!”

  “没关系,谢谢你。”我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提前到场的观众正摩拳擦掌地等待着比赛的开始。

  竞技场和我想象的差别不大。正中央的看台上悬挂着两面巨大的卡拉迪亚帝国旗帜,虽然上面绘制的都是金黄的帝国雄鹰,不过底色比吕卡隆悬挂的深紫色的要浅些,接近粉色。椭圆形的竞技场分了五层看台,前两层反倒最为宽敞,只有零星地几个大腹便便的贵族,正躺在椅子上吃着葡萄。我所在的第三层则多是有头有脸的富有市民,比第四层那些嘈杂的下层平民要体面得多,而第五层,则是那些手里忙着的活计或者怀中抱着孩子的妇女。在繁重家务缠身的情况下,她们也要进到竞技场来凑这个热闹。

  “我们又见面了,美人儿!”

  我循着声音看去,正晃晃悠悠走过来的,是那个我在酒馆里碰到的光头铁匠。

  “日安。”我含糊着跟他打了个招呼,没打算跟他多说话。喝醉了的男人不仅唠叨,而且愚蠢,和他们寒暄纯粹是浪费时间。他挤到我旁边来,搓着那双厚实的手掌,兴致勃勃地看向竞技场内。

  “厄庇克洛忒亚的市民们!欢迎来到今天的竞技大会!众所周知,碎颅者布兰加泰尔的威名已经传遍了整个卡拉迪亚大陆,自然,也有越来越多的挑战者假借他的名号。既然各自都宣称是真正的布兰加泰尔,那我们就用真刀真枪的比试来说话!是身材魁梧健壮的布兰加泰尔,还是轻盈灵活的布兰加泰尔?由你来做出选择!现在下注,压一赔三,买定离手!”

  比赛尚未正式开始,竞技场内仅有十来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斗士在互相厮杀,以作暖场。

  “你看好哪个布兰加泰尔?听说这次比赛的赔率可不低。”光头铁匠问我。

  “大个子那个,那个肯定是真的布兰加泰尔。”我回应他。

  “嘿,这你可就错了。我就说嘛,你们女人还是不懂战斗,这可不像打铁,越壮实就越厉害。那个小个子才是真的布兰加泰尔,我可跟你说,我有幸见过他一面,他那个气质一看就不像是普通人。他还在我面前露了一手他精湛的马术,用的还是一匹骡子!你能想象吗?一匹骡子!”

  这铁匠唠叨的很,我本想回敬他一句:“我不仅认识他,我还在他面前杀过人,救过他的命。”不过,这样必定让他更加兴奋,一定会扯着我问东问西,我就别想安安静静地看比赛了。

  “那我们就等着见识见识吧。”我冷漠地回应他。

  至少,从铁匠的话里,我确定了那个小个子确实是安德洛斯,而他的对手,应该也就是那个我几年前见过的红胡子壮汉,那个真正的布兰加泰尔。

  “真假布兰加泰尔的对决即将开始!第一场比赛,将是使用长剑和盾牌的步战对决!”

  第一场比赛就是步战,没有马的话,安德洛斯毫无胜算。我不在乎那小子的性命,真的,哪怕他死在竞技场里也与我无关。何况,我早就做好了之后的打算,他若是倒在了真正的布兰加泰尔剑下,我便不用再去寻找什么帕拉人的线索,只消挖出埋藏好的那些第纳尔,我就能在这里过上安稳日子。

  我把手掌在短袍下摆上蹭了蹭,这才勉强擦净了手心里的汗水。

  铁栅栏门缓缓开启,在我这一侧看台下方,走出了一个高大威猛的斗士。他几乎和那栅栏门一般高,火红色的头发和胡子根根竖立。筝型盾和长剑在他手里显得十分精致娇小,如同小孩子的玩具。他身上露出鼓胀的肌肉,仅仅裹了一些象征性的皮带和几片护甲遮掩。

  我依稀听到了看台上传来了不少女人的惊呼声和尖叫声。

  而对面看台下的铁栅栏门,没有一点动静。

  布兰加泰尔用剑身击打着手里的盾,像野兽般吼叫着,这更让观众们兴奋和激动。

  “比赛出了一点状况,我们的另一位斗士没有现身。”

  话音未落,布兰加泰尔已经朝着那扇大开的铁栅栏门冲了进去。他倒是鲁莽的很,或许安德洛斯能捡到一点便宜。

  然而,当场上的观众知趣地闭上了嘴之后,那个房间里依旧没有传出半点声响。直到一个人影重新走出来。

  很可惜,走出来的是那个高大威猛的残忍斗士布兰加泰尔,而不是那个胆小却善良的大男孩安德洛斯。

  “看来,经历过黑暗中的精彩搏斗,真正的碎颅者布兰加泰尔已经出现了!”

  观众席产生了一阵骚乱:“这什么呀!”“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这也叫比赛吗!”……

  我推开了那个悲痛欲绝的光头铁匠——他或许押了一大笔钱——朝着竞技场的出口走去。我不应该感到可惜才对,安德洛斯不过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来来往往的人多了,不差他一个。

  四千个第纳尔正在向我招手,可我就是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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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菲奥娜拉: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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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昨天,我从未对雷姆托伊尔的这群小伙子有任何戒备之心。

  一阵冷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才从睡梦中醒过来。我头枕着一块儿硬邦邦的岩石,脊背贴着冰凉的泥土,手脚分别被绑在一起。而我身上裹胸的鹿皮和下身的短裙,则搭在不远处的灌木上。

  “醒……醒了!”一个男孩正站在离我七八码远的地方,看到我醒了,他吓得慌不择路,提着松垮的裤子,趿拉着脚上的破靴踉踉跄跄地逃跑了。

  那孩子跑开后,我大致看了看四周,远处的一棵树后隐约有晃动的影子。

  “出来吧,别躲了。”我朝那个方向喊道。

  绳子绑的还是那么生疏,我轻而易举地挣脱开来,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腕。那边树干后钻出一个人影,是拉达哥斯。

  他的脸涨的通红,眼神四处躲避着,不敢看我。

  “干嘛,没见过女人啊!”我说着向挂着我衣服的灌木走去。

  “嘘——”他一边回头听着身后的动静,一边打手势让我不要动,躺回刚才的位置去。

  我不知他这是何意,不过还是照做了。我又躺到冰冷的地面上,双手像刚才一样压在腰后,假装自己仍被绑着。

  我眯着眼,静静地观察着动向。拉达哥斯则靠在旁边的一棵树上,假模假式地把玩着手里的马鞭。不一会儿,那六个孩子畏手畏脚地从逃跑的方向钻了出来。

  尽管我闭着眼倒在地上,可他们还是不敢近前。

  “你……你确定她刚才真的醒了吗?”其中一个孩子问道。

  “我……我不知道。”刚才逃跑的那个孩子躲在后面,胆怯地探出头来。

  “醒个屁,一群胆小鬼。”拉达哥斯甩了甩手里的马鞭,对他们呵斥道,“你们刚才不是还挺嚣张的吗?上树绑人扒衣服什么都敢干,怎么,到要紧关头不敢上了?”

  那几个孩子听他说完,胆子大了些,也不再抱团,分散开朝我靠近。几个孩子把我团团围住,互相怂恿着。直到有一个孩子伸出双手,战战兢兢地向我走了过来。

  那孩子的表情逐渐由胆怯变为贪婪。我认得出那双眼睛,那不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该有的神情,那是一双狼的眼睛。是什么让这个孩子变成了一只野兽,我不得而知。

  在周围一群半大孩子的怂恿下,每走一步,他身上的人性就弱了一分,而兽性却多了几层。

  直到这孩子即将扑过来的那一刻,一只粗壮有力的臂膀从后面死死地卡住了他的喉咙。我顺势一脚踢在那孩子的腹股沟,痛得他站立不住。其他几个孩子见势不好,作鸟兽散。

  拉达哥斯拽倒了那个被擒住的孩子,用膝盖死死地顶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按在地上。我抹了抹粘在身上的泥,站起身走到那孩子面前。

  那孩子羞愧地闭上眼,尽可能地扭过头,掩饰他羞愧和尴尬的表情。

  “小子,下次干坏事儿的时候,记得别找陌生人入伙。趁一个女人睡觉时做这种下流行径,呸!老子没你们那么卑鄙。”

  “看呀?怎么不看了?”我叉着腰站在那个倒地的男孩面前。

  “你……你也快把衣服穿上。”拉达哥斯虽然对那孩子凶狠的很,可还是尴尬到满脸通红,不敢看我一眼。

  我向他翻了个白眼,走到一旁,把那几件遮身的兽皮从灌木上取了下来。我想了想,还是没有穿上,只是把它们搭在肩头。随后,我再回到树上取回我挂起来的武器。这才回到那孩子面前。

  “你看这狼崽子,咱们好心好意帮了他们报了仇,他们倒好,没良心的东西!老子就说,骨子里生来就是野蛮人,给他肉吃,狼也变不成狗。”

  拉达哥斯压在他身上,把手腕背到他背后,扭得咯吱作响。

  “啊疼——”那孩子带着哭腔痛苦地嚎着。

  “把他交给我吧,我们‘野蛮人’自有办法处置同胞里的败类。”

  拉达哥斯松开了他的膝盖,那孩子赶忙大口大口地趴在地上吮吸着空气。我抽出兽皮里裹着的匕首,顶在这孩子的下巴上。“站起来。你知道逃跑是什么后果,对吗?”

  他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闭着眼不敢看我。这孩子个子比我还矮上一头。

  “把眼睛睁开!”我用刀尖点了点他那微微有点隆起的喉结,吓得他直往后缩。

  “我……我错了,我下次不敢了,别……别杀我。”那孩子慌张的很,又不敢不从我的命令,只好缓缓睁开眼睛。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滚下,再顺着那瘦削的下巴滴到地上。

  “给我一个理由,小家伙。我倒要看看,你们哪儿来的这么大胆子。”我大大咧咧地站在他面前,对他说道。

  “因……因为雷姆托伊尔。你也知道,我们的家乡被人洗劫了……”他的眼神四处躲闪,吞吞吐吐地说,“除了我们一众男丁,村里的女人和孩子都死在了邪恶的帝国人手里。”

  “嘿!”拉达哥斯喊了一声。

  “啊不不不……我是指,那些帝国的乱军逃兵。你看……女人都死绝了,我们村迟早是个断子绝孙的命运……里兰只好让我们……”

  “这就是你们对待女人的态度,嗯?”我把匕首盘了两圈,挂在手指上,再掐住他的喉咙把他抬起来,“狼皮部落的女战士宰上个你这样的小混混,用不了三根手指。”

  他的脸憋得紫青——这时候他倒是瞪大了双眼——两腿拼命地挣扎着。

  收拾的差不多,我把他丢回到地上。任由他趴在地上咳嗽。

  “趁我还没改主意,快滚,滚回雷姆托伊尔去。”

  那孩子吓得在地上打滚,爬了几次也没站稳。“谢……谢谢您,您可真是宽宏大量……”便狼狈地跑了。

  我把匕首收回兽皮里,不管旁边目瞪口呆的拉达哥斯,就站在那里,重新把裹胸和短裙围在身上。“你要骑马就去挑一匹吧,反正也没有我走路快。整理整理这帮孩子留下的行李,挑点值钱的带上,剩下的扔了。”

  “喂,菲奥娜拉。你……你为什么不杀了他?”拉达哥斯惊讶地问我。

  “杀他干嘛?我又没让他得手。”我整理了下身上的兽皮,“有贼心没贼胆的人多了,我可舍不得连你也一起杀掉,蠢蛋。”

  “与其说是因为你良心发现,老子更愿意相信这纯粹是你们野人不知羞耻。被抓了个现行还白白放走,这可不像你们巴旦尼亚人的行径。”

  “等你到了马鲁纳斯,你要学的东西多着呢,蠢蛋。”我背上一包那些孩子丢下的食物和行李,准备继续向高地出发。

  “不过,有一点你大概已经知道了。某些时候,我们高地居民比你们帝国人,更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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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安德洛斯:讲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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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困在这狭窄的老鼠洞里,墙面上糊着浓厚的青苔。两条老旧的长板凳上覆盖着厚厚的油污,凳子腿已经和腐烂的木地板黏在一起,一坐上去,就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厄庇克洛忒亚的竞技场相比吕卡隆,尽管外表更加宏伟豪华,休息室却恶心的不成样子。也许是建筑结构的原因,休息室建在竞技场的下方,只在顶上留了几个浅浅的缝隙,勉强透进一点光来。这里倒是不设关卡,休息室可以靠楼梯通往地表的准备室,从而进入竞技场。

  傻子才兴致勃勃地跑到准备室等着。

  我躺在这张油腻的长凳上,思考着一会儿该如何脱身。头顶嘈杂的武器碰撞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吵得我心烦意乱,时不时还有沙土落到脸上。

  那小胡子的竞技场老板,几乎是铐着我把我送进了这个房间。夏妮和我的行囊也不知道被收到哪里去了。我倒是还穿着那身帝国链甲,可如果和那个魁梧的布兰加泰尔交手,这东西大概也没多大用处。

  头顶的震动声越来越响,紧接着传来了不少嘈杂的嘲弄声和观众的欢呼声。我仔细回想着吕卡隆的那几场战斗,布兰加泰尔既不是愚蠢的新手,我也没有像那个叫拉达哥斯的双刃枪兵那样强力的队友。何况,布兰加泰尔多少算和我有点仇,他决不会像公主一样手下留情。

  如果是马战的话,我或许还能有一点点胜算。他那大块头势必不够灵活。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用骑枪,也不能再指望靠马蹄创造奇迹……

  “你就是布兰加泰尔?”

  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了这样一个沉闷的声音,声音不大,但是穿透力很强。

  “是……是小爷我。”我认不出这声音是谁。

  “那看来我找错人了,祝你好运,小家伙。”我这次听清了,声音来自地板下方。

  “别……别走!”这或许诸神的另一次眷顾,我不会放过这根救命稻草。不管怎样,总不会比在竞技场被人敲碎脑壳更惨。毕竟,那家伙外号“碎颅者”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布兰加泰尔。”

  “是……还是不是呢?”

  “你很喜欢开玩笑,小家伙。帕拉人最恨谎言。”

  “帕拉人!我……我是来找帕拉人的!我不是布兰加泰尔,那是个假的身份!”

  我承认这样招供有点懦弱,但头顶竞技场现在静谧的很,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站起来,脸朝着有缝隙的那面墙。”我按照声音的指示做了,“站在长凳的正中间,脸贴墙,看到什么没有?”

  “砖缝,青苔。呕,一只腐烂的蜘蛛。”

  “用你的头顶碰一下那面墙,记住,要用力。”

  “啊?”小爷我不会傻到连这种命令都照听不误。

  “你不想被那个大个子锤死吧。”

  我撞了,墙很硬,头很疼。

  “嘶——”我忍不住呻吟了出来。

  “好了,现在,去找一块有三个蛀虫洞的木板,站在上面,用力跳一下。”

  脆弱不堪的木板咔嚓一下裂开了,我掉了下去,一屁股坐到了潮湿的泥土上。这里是一条狭窄的地道,仅靠我头顶的洞渗出一些微弱的光线。

  眼前是一个披着长袍的人,个头不高,背对着我。

  “跟我走。”

  他消失在隧道尽头。我已经听到准备室铁栅栏门打开的声音了。不敢有丝毫怠慢,赶忙爬起来跟上。

  “喂,你是谁?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他没有回答。

  “小爷我……我可告诉你,我下手可狠毒了,你要是想谋害我,休怪我不客气。”

  他还是没有回答。

  “喂!明明踩破地板就可以进到这地道里,为什么你还要让我撞墙?”

  “这是帕拉人对说谎者的惩罚。”

  这里伸手不见五指,只能听见窸窸窣窣的老鼠动静。拐过了几个狭窄的弯,前面的地道越走越宽敞,我也能够把腰板挺直着前进了。

  “停。”

  我应声停住,只听到咔哒一声,那人打开了一扇活页门。我已经适应了地道里的黑暗,突然出现的光亮刺得我睁不开眼。

  待我看清眼前的东西,我已经进到了一间不甚宽敞的房屋中。这房子门窗紧闭,窗户都被堵住了,只靠着屋子里的火把照明。

  面前这人摘下了兜帽,我这才看清她的五官——一个老妇人。她五官并不好看,眼间距很宽,嘴角也古怪地倾斜着,微微夹杂着几根银丝的长发梳成脑后的一个发髻。

  “你们这些帝国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想要的太多,想知道的太多。你一定有很多东西要问,对吗,安德洛斯?”

  “你知道我的名字?”我惊讶道。

  “收起你的问题,太好奇会短命的。你可以叫我伊斯提娅娜,名字并不重要。我是老皇帝涅雷采斯的密友。公开层面上,我只是一个平庸的弄臣。不过,总得有人扮演收集情报的角色,对吧?涅雷采斯挺欣赏我,可惜,他和你们绝大多数帝国人一样,固执且死板。”

  她示意我找个地方坐下,她也坐在了椅子上,继续讲到:

  “我知道你来到厄庇克洛忒亚的目的,每年来找帕拉人的冒险者不计其数。不过,我倒对此不怎么介意,毕竟,我们也需要好好利用一下你们这些愣头青。”

  “你还真是不说谎。”我插了句嘴。

  “活着的帕拉人远比你想象的多,不过,他们已经彻底融入了帝国人。帕拉人的语言已经几近失传,甚至连帕拉一词都已经被通用的帝国语同化。我们是一个忘记了自己是谁的民族。帝国有毁灭的才能——无论是毁灭语言,文化,还是信仰。它攻占我们的城堡,屠杀我们的男人,将我们的孩子变成它的孩子。而这群亵渎我们神庙、侮辱我们历史的人,正高高在上地奴役着这片大陆。”

  她的言辞慷慨激昂,但讲述时却面无表情,仿佛这声音不是来自这具身体一样。

  “我在书上读到过一些零碎的帕拉人历史。这也难怪,距离卡拉迪乌斯大帝建国已经过去几百年了。”

  “剩下的帕拉人仍在抵抗,我们结成地下组织,传承着我们仅存的文化和历史。如果不是像我一样暴露身份给你,你绝对发觉不到他们的存在。”她继续讲。

  “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还把我从竞技场救出来。小爷我可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利用的价值。”

  “我不怎么看好你,不过,如今这个世道,冒险者们都更青睐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财富。像你一样对帕拉人秘宝感兴趣的,不多。”

  “所……所以帕拉人的秘宝确实存在?”

  “帕拉人从不说谎。不过,确切的说,它并不属于帕拉人,我们只是知道它的下落。这秘宝本身并不珍贵,但是拿到它的人,却有无数种办法创造财富。”

  这故事听来有悖常理,可是史书里对帕拉人的描述不仅简略,而且前后矛盾,颇为神秘。这个民族很可能真的有独一无二的技术。

  伊斯提娅娜继续讲道:“有人称它为卡拉迪乌斯的龙旗,是那个魔鬼头子的传家之宝。涅雷采斯对我足够信任,我这才见过那东西一面。传说,只有卡拉迪乌斯真正的子孙才能拥有它。这东西能轻而易举地聚集起一支军队,并获得不少老贵族的支持。”

  “一面旗子怎么可能流传几百年而不腐烂?”我发现了疑点。

  “那面旗子通体由金属环扣编织而成,至少我见到的是这样。龙旗是不是真的并不重要,人们愿意有一个虚构的东西作为信仰。政治总是要有点借口的。”

  “那……那龙旗在哪儿?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去找?”

  “潘德拉克战役时,涅雷采斯亲率部队迎战联军。龙旗此时已经不在国都内。而当涅雷采斯战死,阿雷尼科斯撤回之后,龙旗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帝国之所以三分,根本原因在于元老院的卢孔和加里俄斯将军对拉盖娅的不信任。毕竟她和她丈夫生前从未拥有过龙旗。”

  她顿了顿,走过去点亮了墙上的一支熄灭火把,继续说:“至于我们为什么不亲自去寻找,这个问题更加简单:要让我们谎称为那个恶棍头子的后代,没有一个仍有尊严的帕拉人做得出这种事来。”

  “所以,你们想找一个外人替你们找到龙旗,并借此机会推翻帝国人长期以来的统治和压迫?”

  “你很聪明,小家伙。少问几个问题,很多东西就自己想明白了。你或许会成为一个改变帕拉人历史的异族人。”

  虽然生在帝国,不过我对帝国没什么感情,只是单纯不愿意过这种命悬一线的冒险生活,更不想参与到政治斗争中,我想要的只是安宁。

  “那你恐怕打错算盘了,这位夫人。就算小爷我找到了龙旗,把它卖给那些国王将军,拿了第纳尔就走,你们岂不是什么都捞不到?”

  “如果你单纯地想要财富,我大可以用金银财宝和你交换,我进入涅雷采斯藏匿财宝的地方轻而易举。不过,别忘了,你身边隐藏着不少帕拉人,如果你不打算配合,打算跟我们耍花样的话,大可一试。”

  我“咕噜”一声吞了下口水。

  “我只要找到龙旗,就把钱给我,从此我们两清,什么事儿都和我没关系。”

  “很好,小家伙。你的骡子和行李就在门口。不过,还有一个额外的要求:你知道,谎言会带来祸患。因此,我们帕拉人决不信任任何一个说谎者。”

  “我……我用布兰加泰尔这个名字,纯粹是为了路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说谎可没少给你招来麻烦,不是吗?不过,我们既然选择了你,多少还是会对你有基本的信任。”

  “那你的意思是……?”

  “和你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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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雅那: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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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梦到母亲骑在马上,浑身是血。

  梦中的景象是如此的清晰,她那只失明的眼睛里燃着蓝靛色的鬼火,和那匹没有四蹄的花斑战马,一起拼尽全力地奔跑着。

  他们就那样奔跑,没有四蹄的马儿跑的很卖力,可总是不能移动分毫。母亲在马背上大声嘶吼,不断挥舞手里的偃月刀,砍向四周虚无缥缈的鬼影。

  马背上的母亲随着奔跑,渐渐苍老,渐渐消瘦。我试着呼喊她,让她停下这无意义的冲锋,但我却发不出声,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她一步步地变成另一幅模样。

  我醒来时,天空刚蒙蒙亮,只有一点微弱的晨光混合着露水,从窗户钻进这间客房。尽管已是秋冬之交,冷汗还是浸透了我的皮袍。

  图里亚多斯和那帝国女人还没醒过来,我只好先脱掉了这身湿透了的衣服,和我的甲胄放在一起。我几乎是空手离开的巴尔塔汗德,不过那女人倒是带着鼓鼓囊囊的行李。趁她没有醒,我解开包袱,翻出了里面最漂亮的一件连衣裙穿上。

  我从没穿过这种式样的衣服,母亲向来不让我们碰这种帝国人的东西。这件裙子腰部勒的很紧,腿也伸展不开,但是面料确实摸起来光滑又柔软。

  我把匕首藏在怀里,晃晃悠悠地走下楼梯。图里亚多斯已经安全了,我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见死不救的蒙楚格。不过,我得先适应一下这种迈不开步的走路方式。

  酒肆大厅里,昨晚的那个老兵还趴在我们坐过的桌子上,店主正自顾自地收拾着柜台,准备开门迎客。

  “日安,小姐。”店主礼貌的向我问好。

  “不用客气,老板。我没那个帝国女人那么难伺候。”我用库赛特语回答他。

  他一下子松了口气,“昨晚我还真是担心,那老乞丐已经在这里游荡了几个月了,生怕他又编造个什么故事,好骗取你们的同情。”

  “唔……”我回想了昨晚他讲故事时,图里亚多斯兴奋又认真的神情。或许他给我讲那些冒险故事的时候,我也是这个样子吧。虽然我不知道那个安德洛斯是谁,但对他来说一定很重要。

  我不太懂得如何和这些商家打交道,尤其是在不能暴露身份的前提下。“这城里生意如何,老板?”好在,我可以用母语跟他套一套话,蒙楚格的行踪不是什么秘密,应该不会引起怀疑。

  “承蒙客人照顾,维持生计还是可以的。”

  “看起来我们的可汗施政有方,城中的牧人们还能有闲钱来这里喝酒。”

  “瞧您说的,马凯布哪儿还有什么牧人呀。这儿的人早就不放牧了,除了小部分老弱留在城里做些纺织或者制革的工作,大部分青壮年都应征加入了可汗的军队。听说他们现在不仅统一配发武器装备,还要像帝国人那样搞队形操练。我记得我小时候,一说打仗,家家户户骑上自己的马就出发了。”

  “你知道的还挺多。”我假意打趣。母亲从小跟我念叨,大草原的水土是库赛特人的永恒的根基,牧草养育了肥美的牛羊,也养育了勇敢的库赛特人。蒙楚格,他可是把草原人的传统忘了个一干二净。

  “不瞒您说,我儿子就在大汗的队伍里。两千多精锐部队,几天前就已经朝南开拔了。”

  “朝南?可是斯特吉亚人是从北边打过来的呀。”

  “嗐,斯特吉亚人那不过是小打小闹,让给他们那几个穷村子也无所谓。那些帝国人才是富得流油。当年的老帝国现在已经分裂,早就不像以前那么强盛了。尤其是南部帝国,被个寡妇统治着。无意冒犯,小姐,要我说,妇人之仁确实不适合当政。”

  我紧紧咬了咬嘴唇。很想当面骂他,却一时不知道怎么开口。

  “小姐,雇您的那对儿帝国商人,就是来自南部帝国的吧?他们可不像懂战斗的样子。我多嘴几句,现在这世道吧……商人在旅途上不小心出点意外,是很正常的。”

  门口传来几声急促的敲门声。

  “您稍等!这就来!”那一瞬间,眼前这个东方男人重新换上了一副彬彬有礼的面孔,似乎刚才那些邪恶的语言与他没半点瓜葛似的。

  “奇怪,门外没人呀。”店主把门开了个小缝,探头探脑地在外面看了看。“喂,老家伙,天亮了!”店主缩回头,向那边昏睡的那个流浪老兵喊道。

  没有回应。他便放下手中的抹布,走过去摇了摇那老兵的肩膀。我下意识地跟了过去。

  那具身体已经冰冷。

  “这……这……”那店主被吓了一跳,赶忙扶住旁边的桌子,这才站稳。我对尸体已经麻木,毕竟我才从一场战争中苟活下来。只不过,才刚刚结识的一个老战士,不明不白地死在了一张油腻的餐桌上,总是可惜的。

  “他每天喝那么多酒,出点事儿也正常。我知道您不会说出去的,小姐。”店主重新回过神来,随手把抹布丢在桌上,两只胳膊托在那老兵的腋下,将他拽向了后院。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闻到了血腥味。那老兵虽然胡子又脏又乱,沾满了酒沫。但我十分确定,我看到了胡子底下隐藏的刀口。

  我慌慌张张地跑上楼梯,还踩空了一脚。我径直跑向我们的客房门口,此地不宜久留。

  门里有说话的声音,我顿了一下,并没有推门,只是把耳朵贴在门板上。

  “你想抓我?这次可没有这么幸运了,公主殿下。”是图里亚多斯的声音。

  “那要看你的表现咯,诸神从来都是眷顾我的。”

  我猛的推开门,两人正坐在墙边的小桌子旁边,聚精会神地玩着桌上的棋子。

  “雅那,你回来啦?快来,教我一下普鲁克的技巧,就你上次用的那个。”图里亚多斯一脸兴奋地向我招手。

  我一把掀翻了他们的桌子,黑白的棋子散落了一地,随后失望地坐到了旁边的矮床上。

  “又发什么疯呢,喂!谁让你穿我衣服的!”

  “你没事吧,雅那?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我们……我们不该来这里的。蒙楚格他就……就不在城里。”我抽噎着,试图组织好自己的语言,“老兵……老兵也死了。城里的人都……都在做坏事。你有危险,图里亚多斯。”

  “别着急,慢慢说。”图里亚多斯坐到我旁边,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这倒是让我安心了许多。

  “蒙楚格……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们的死活!他现在正带着人马攻打南部帝国,把水深火热中的巴尔塔汗德抛下不管。”

  “什么?”那帝国女人惊呼一声,冲过来紧紧抓住我的肩膀,“你说他们朝南部帝国去了?打到哪儿了?有没有丢掉城池?”

  “我不知道!”我向她大吼。

  “雅那,即便蒙楚格现在在城里,你打算怎么做呢?闯进他的营帐刺杀他?还是混进军营逼迫他就范?”

  “我不知道……”我喃喃地念着,脑子一片空白。我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该怎么为母亲报仇,也不知道该怎样回到家乡。刺杀蒙楚格是我唯一想得到的途径,即便失败,我也能得到解脱。可我现在,只能在这样一个充满阴谋的世界里苟活着。

  “南部帝国的军事实力不可小觑,伊拉公主也有着举足轻重的话语权。只要我们回到南部帝国境内,很容易就可以集结一支军队重整旗鼓。况且,没有人比你更熟悉草原人,有你在的话,我们一定可以击败入侵的蒙楚格。”图里亚多斯说道。

  “可是……”

  “你不是一直想去帝国看看吗?跟我回家吧,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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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拉达哥斯: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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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蠢蛋,你饿不饿?”

  “还行。”

  我伸出左手,从生长在石缝中的灌木上抓了几颗小野果,囫囵着塞进嘴里咀嚼。右手继续握紧藤蔓,一步步沿着崖壁向上攀爬着。

  吐掉果核,我左手抓住崖壁,稍稍一躬身,便窜上了顶端的平台。菲奥娜拉正在爬树,我便没有打搅她,走到了旁边另一棵粗壮的树干前,用小刀割开树皮,向上一掀,棕黄色的树脂就顺着刀身流了下来。

  抓一点随处可见的干草和落叶,把树脂抹在上面。从口袋里掏出火绒和燧石,轻轻一打,顺着火星吹上几口,再加上几根树枝,这营火就足够抵御夜晚的寒冷。

  菲奥娜拉从树上一跃而下:“接好了。”我伸手一抓,几块儿黏糊糊的东西砸进了手里。展开手掌一瞧,是几颗鸟蛋,因为用力过猛,已经碎了。

  我坐到营火旁的石头上,把蛋液连带碎壳舔了个干干净净。

  “走了这条近路,明天一早我们就能赶到马鲁纳斯。哈,我都不记得城里的生活是个什么滋味儿了。”菲奥娜拉说着,也坐到了火堆旁边。

  我正用树枝拨弄着火堆,她这句话猛地一下砸醒了我,令我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因为我也想不起来城里的生活了。

  攀爬山崖、徒手生火、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吞下生鸟蛋……可怕的是,这片森林正在同化我,把我变成这些巴旦尼亚野蛮人中的一员。

  “发什么愣呢,蠢蛋!”菲奥娜拉一边吸着鸟蛋,一边咀嚼着刚采来的野菜。

  “没……没什么。”

  或许是因为帝国军团抛弃了我,或许是因为我对那个村子的同情。短短几天,我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个野蛮人的样子,然而,我却对此毫不在意。我失去了纪律,失去了秩序,失去了最后一点荣誉和廉耻,可我却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理智告诉我,我不能习惯这种堕落的生活。

  第二天早上醒来,菲奥娜拉早已准备停当,兴致勃勃地继续前进。对现在的我来说,跟上她的速度已是轻车熟路。

  我的伤势早已痊愈,但我却再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偷袭她,再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时机逃跑。甚至有时候,我感觉哪怕真的抵达了马鲁纳斯,也并非一个很糟糕的结果。

  至少,我比福律斯幸运。

  “快到了,前面的那个凹谷里就是。”

  我看到了马鲁纳斯。说实话,我本以为这些巴旦尼亚人的所谓“城市”比村子大不了多少,无非也是靠石块和原木垒起来的窝棚。

  但我想错了。马鲁纳斯的城墙虽然是简单的石块垒成,但并不比帝国人的砖墙矮。这座城依山而建,房舍的屋顶犬牙交错,形成了一片严密的建筑群。城市中间保留了不少树木,和成捆的原木一起,使整座城市显得极为和谐,却又防御的密不透风。

  我数不清在十几年的部队生涯中,登上过多少次城头。但眼前这座巨大的村庄,让我看不到一丝一毫攻破它的希望。即便是用投石车将整座城市砸毁,这些高地人也会在断壁残垣中游击,直到射尽最后一支箭。

  马鲁纳斯不是一座文明的城市,它是一片有人居住的森林。

  “好啦,往前再走几步就该进城了。”菲奥娜拉像个小孩子一样兴奋。很难想象,她和那个冷傲的女猎手是同一个人。“我可不想让城里的人看见你,拉达哥斯,他们会传闲话的。行了,你回去吧!”

  “什……什么?”

  “回去呀!怎么,你还真把我姐姐说的话当真了吗?拜托,我父母才不想要你这样的家伙做奴隶。”

  “你……你什么时候换过来的,伊奥娜?”我这才反应过来,眼前的她确实和那女猎手不是一个人。

  “昨晚她吃鼠尾草吃的太多,那东西也有麻痹神经的效果,和喝酒是一样的。”菲奥娜拉平静地解释道,“好了,快走吧。姐姐不会怪罪的,她若是真的只把你当做一个俘虏的话,你早就死了。”

  “可……你的试炼……”我一时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完成三年的试炼就足够了。再说了,返程的路上,我们还救了一个村子呢,也是值得夸耀的一次经历,没必要非得抓个奴隶回家不可。”

  “你故意等我无路可退,才假模假式地表现出仁慈,是不是?”我有些恼火。

  “断掉后路的不是你,而是抛弃你的帝国军团。”伊奥娜说,“你可别让我后悔把你放走,拉达哥斯。你虽然有时候犟了点,但我知道你和那些虚伪的帝国兵不是一路人。不管姐姐怎么嘲弄你,我相信你是一个合格的战士。记住,别背叛自己的灵魂。”

  “老子才不会信你的鬼话。你耍了我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当你的身体里也存放着两个灵魂的时候,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伊奥娜说完,便转身走向了城门外的碎石小路。

  “相信大地母亲的庇佑,我们会再见面的。”

  清晨的日光把她火红的马尾辫照的闪闪发亮,伊奥娜小心翼翼地扶着背上的弓和剑,亦步亦趋地走进了那座高地之城。

  我呆呆地坐在路旁,眼睛盯着她消失的方向。任由一队又一队的商队和村民从我身旁经过,再钻进同一个地方。

  “嘿,伙计。等什么呢?”一个路过的农夫吆喝了一声。

  “等一个女人。”

  “嗐,你这岁数早过了痴情的年纪了,伙计。那女人有什么好的,把你迷成这样。”

  “她夺走了我的自由。”

  我木讷地盯着城门,甚至没有注意到那农夫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按理说,我终于恢复了自由,既不用被一个女野人缚住手脚,也不必被一个伪君子呼来喝去。可我现在离开了菲奥娜拉,反倒无所适从。

  一个习惯了服从的战士,还能去做什么呢?

  天快黑了,我还坐在路旁。就在此时,一杆木棍顶住了我的腰眼。

  我承认我很迷茫,但我并不迟钝。我迅速反手伸过去,一把将它握住,用肩膀向前一甩,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惨叫着飞了出去,摔在地上。

  我记得他,是那个被菲奥娜拉放掉的小色狼。

  我攥着那根木棍站起身,发现身后还围了五六个小伙子,都是当时从雷姆托伊尔走出来的那几个。

  “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跟踪老子。”我质问他们。

  “我们……我们没有地方去了。空手回去的话,里兰一定不会让我们好过的。”

  若是以前的拉达哥斯,一定不会在乎这几个孩子的死活。

  “你们知道怎么用剑,知道怎么打猎吗?”

  “知道。”

  我耳边又响起了伊奥娜的声音:

  “记住,别背叛自己的灵魂。”

  “小子们,跟我走,我带你们进山。别拖老子后腿。”我吆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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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菲奥娜拉: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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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醒来时,正窝在路旁的一堆干草中,头痛欲裂。待我稍稍一定神,才发现身边已经被一层又一层的高地居民包围。此时正是黄昏,空气里混杂着牛粪和枯草的气息。

  “这是哪儿啊?”我晕晕乎乎地问道。

  围观的人群反倒是安静的出奇,只是冷漠地看着我。有的人还小心翼翼地伸手试探,仿佛我是个钻进人类城市的动物。

  从身边的这些木石建筑来看,这应该是一座巴旦尼亚城市,可我想不起它的名字了。

  “喂!你们说句话呀!”我感到不对劲,向周围的人大喊道,可他们依旧无动于衷。我虽然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但我一定在什么时候见过。城里的老铁匠、独臂的至高王炉卫、巴旦尼亚最好的老兽医、刚刚出师的女木匠……这些人似乎比我印象中苍老了不少,可他们的表情或惊愕,或好奇,或恐惧,仿佛从未见过我一样。

  我从干草堆中爬起来,人群则迅速地为我分开了一条路。我对森林中的野兽毫不畏惧,可这些人的目光却使得我不寒而栗。我的腿有些酸麻,只好沿着路一瘸一拐地前进,试图甩开他们,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到最后开始小跑起来,从一道道割人的目光当中跑过。

  我的头疼得厉害,跑了一会儿,就不得不放慢自己的速度。

  这座城我很熟悉,但我想不起这座城市的名字,也想不起自己为什么来到这里。只好在路旁站定休息,仔细回想,我才发现脑子里一片混乱。我记得我叫菲奥娜拉,是巴旦尼亚狼皮部落的女战士。可是最近几天的记忆却模糊的很,只保留了一些在林间赶路和穿行的片段。记忆中,隐约还有一个身材壮硕的男人,虽然想不起他的名字和面孔,但我应该和他很熟悉。

  我静静地在附近居民的目光中穿梭着,这些人纷纷放下了手中的活计,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我从他们面前走过,随后跟在那个尾随着我的队伍当中。

  这条大道越走越宽敞,直通往尽头的一间宏伟的庭院。

  我站在大门口,一股又一股久远的记忆重新被拍打上岸。

  “爸,妈。我回来了!”在全城人的注视下,我站在自己的家门口,找回了我刚刚丢失的记忆。

  我回家了。我在马鲁纳斯的家。

  母亲为我打开了大门,几年不见,她更是苍老了许多,眼角爬满了皱纹,曾经橘黄色的短发也已经干枯。奇怪的是,尽管母亲见到我热泪盈眶,却直直地站在门口,不敢踏出一步。

  “忘本的东西,你还有脸回来!”母亲大声训斥道,我能清楚看到她眼睛里泛出的泪花,但她严厉的表情让我一时不知所措。

  “怎么了?我为什么不能回来?”我迟疑地问道。母亲自幼疼爱我多于妹妹,我离家参加试炼时母亲更是难舍难分,如今却……

  母亲闭口不答,只是气愤地盯着我。身后那些看客发出嗤嗤的笑声,令我更加厌烦。

  “妈,我已经完成了我的试炼,为什么不让我进去?”我再次向母亲质问道。

  “靠肮脏的交易苟活下来,也配叫完成试炼吗!”母亲继续呵斥道,“高地祭司的圣洁不容得半点玷污!更不用说你干出的这种龌龊行径!”

  “我干什么了?”莫名其妙的指责令我气不打一处来,“高地祭司和我有什么关系?你们不是一直想让我的书呆子妹妹伊奥娜接班的吗!”

  除了我之外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母亲在内,发出了阵阵惊呼声,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随之而来的,是身后那些居民的窃窃私语。

  母亲紧皱的五官稍稍松快了些,一连串泪水从那双已见浑浊的眼睛中无声地流了下来,干瘪的嘴唇微微颤抖了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来:

  “菲儿……是你吗?”

  “不然还能是谁!你难道还有第三个女儿吗!”我气愤道。

  母亲踉踉跄跄地跑出家门,一把拉住我的手,把我带进了院子,任凭背后传来叽叽喳喳的议论声。

  院门一关,母亲便把我紧紧抱住。几年不见,母亲的身体臃肿了许多,脊背也不像以前那样挺拔了,使得本来就矮小的个子更加孱弱。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一头雾水,“爸爸去哪儿了?妹妹呢?怎么都不出来见我?”

  “大地女神保佑,我还能再见到你,还能再和你说上几句话。”母亲的声音因激动而颤抖着。

  “我……这……我完成试炼回家来,没什么稀奇的吧?”

  母亲抱了许久,这才将我松开。她用那双因多年接触药膏而皴裂的手掌搭在我的肩头,一字一顿地问我:“菲儿,你在山林里试炼的时候,认不认得一个嗓音特别沙哑的家伙。”

  “啊,‘黑鸦’嘛,他是我刚进山时候的‘头狼’。嗐,他箭法差劲的很。”

  “看来……城里传出来的闲话是真的。”母亲失落地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菲儿,你跟妈妈说实话,他对你有没做过什么动手动脚的事?”

  “借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怎……怎么了,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错的不是你,是我。”母亲一脸懊悔,“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把你涉世未深的妹妹送入虎口,这下好了,我身边连一个女儿都留不住。”说着,她坐到了长凳上,继续抹着眼泪。

  “妹妹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我吃了一惊,这才想起按年龄算,伊奥娜也该参加试炼了。她从小呆头呆脑,反应总比别人慢半拍。

  母亲抬头看着我,眼神里像是藏了千言万语:“你妹妹她……就是……你们俩……”吞吞吐吐了半天,她最终还是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没什么。菲儿,答应我一件事。”

  “您说,什么事?”

  “记住,一定要照顾好你妹妹,你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危险。”

  “可是……妹妹在哪儿呢?”我不解地问。

  “你妹妹她就在……我……我不能告诉你,菲儿。也许你父亲有办法跟你解释明白这一切,但他现在不能出来见你。”

  “为什么不能出来见我?是我的原因吗?为什么你今天说的话我都听不懂啊!”我急的直跺脚。

  母亲叹了口气,踌躇了一会儿,才缓缓张口说道:“菲儿,马鲁纳斯现在全城都在传,说你在狼皮部落和不少男人私通,尤其是那个‘黑鸦’。我知道,你做不出这种事来,但是人言可畏,我和你父亲仅剩的一点薄面,也解释不清这种烂摊子。”

  “这……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嘛!”我大喊道,“谁传出来的?我要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吊在火上烤!”

  “这不重要,菲儿。谣言传的多了,就没人在乎最初的真相,人们只是想看我们家的笑话罢了。迟早有一天,人们会忘记这些流言蜚语。但是现在,你必须离开,菲儿,离开马鲁纳斯。”

  “可我……”

  “一定要照顾好你妹妹。该回来的时候,我自有办法找到你。”

  我推开了家门,在全城人的注视之下,沉默地离开了这座城市。

  这场景与我出发去试炼那天别无二致,同样的街道,同样的人。

  可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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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安德洛斯:与旅途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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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不支持我去找龙旗,对吧?”我问她,“伊斯提娅娜说的好听,还不就是想拉我出去给他们做挡箭牌。卡拉迪亚帝国统治这片大陆已经几百年了,从未如此松散和脆弱。那些国王、可汗、苏丹们哪个不是虎视眈眈地盯着这片肥肉?”

  她沉默地站在一旁,并不搭话。

  “如果有办法躲开他们的监视,小爷我才不会接这个该死的委托,去找什么龙旗。这些帕拉人像老鼠一样躲藏在各个角落,时时刻刻把握着我的动向。咦——想想就觉得恶心。”

  “啪嚓”

  一个不知哪里掉下的瓦罐,正落在我旁边。再偏上几寸,就该砸我个头破血流了。

  “实在对不住!我错了!刚才那话我收回!”我高声喊道,随即加快了脚步,朝着宽敞的主干道走去。

  “去找就找吧,诸神眷顾我,运气不会太差的。好在,你会陪我的,对吗?”我在她屁股上偷偷拍了一巴掌,惹得她稍有愠色,一拱肩,轻轻地把我撞开。

  “调皮。”我一把牵过她嚼子上的缰绳,手腕在马缰扣上打了个结,拽着夏妮离开了这条小巷。

  那个叫伊斯提娅娜的女人深不可测,单不论偷回我的装备,就是那条通往竞技场的地道,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她既然曾是老皇帝涅雷采斯的间谍头子,背地里必定掌控过不知道多少人的命运。当她送我离开她的房子时,那张僵硬的脸上似乎掠过了一点轻薄的微笑,更使得这个女人阴森可怖。

  我一直躲在小巷里,直到现在。此时已是深夜,城里的居民大多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竞技场,回家歇息去了。除了偶尔在街头巡逻的守夜人,厄庇克洛忒亚的夜晚也和其他城市一样冷清。

  和阿雅沙的约定还有两天,但我没有去处。城里的居民多半记得住我的脸,我肯定是不能露面的。不如先看看有没有机会出城,不行的话,我再另想办法。

  刚拐到街上,迎面就走过来一个纤瘦的身影。街道上没什么光源,黑暗中看不清五官,只凭借微弱的月光,照的那人衣服一闪一闪的发亮。我见势不好,怕让人认出来,赶忙牵着骡子闪身躲到旁边的铺面后。

  说来也巧,那人见我也慌乱的很,掉头就跑了。慌乱中,只听到一声哗啦啦的闷响。待四下安静了半晌,我才悄悄从铺面里钻出去。那路中央有块儿黑乎乎的东西,走近一看,才发觉是一面厚实的布口袋,里面塞的鼓鼓囊囊,外面还覆盖着湿漉漉的新泥。

  我把那人丢下的口袋捡起来,比我想象的要沉的多。正要打开,身后的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

  “安德洛斯!你没死啊?怎么逃出来的?”

  阿雅沙一脸兴奋地看着我。她黑色的卷发紧紧贴在额头上,身上披了一件黑色的斗篷。她走路声音轻得很,我竟一时没有察觉到。

  “说来话长,我找个僻静的地方跟你讲。”我回答她,“就去我们之前约定的那个马棚好了,正好把钱挖出来,我们越快出城越好。”

  “喂!钱不是已经在你手里了吗?要不是被我发现,你是不是打算把钱私吞了跑路?”

  “我……”我抹了抹袋子上的泥土,解开绳索,才发现这还真是我们之前埋下的那四千个第纳尔,“我刚捡到这东西,是刚才有人慌乱中掉下来的,估计被小贼偷挖去了。我怎么可能自己私吞这钱嘛!”

  “谅你不会说谎,姑且信你一回。”阿雅沙紧了紧身上的斗篷,和我一起朝城郊走去。

  “你是怎么从竞技场逃出去的?几乎全城的人都等着看这场好戏,竞技场都坐满了。你这可是狠狠地打了他们的脸,听说老板放话,要找雇佣兵跟你算账呢。”

  “来就来,小爷我才不怕他。”周围没有外人,夸下海口并不难,“反正我要离开这儿了,不会留给他们机会的。”

  “你找到帕拉人的线索了?下一步打算去哪儿?”阿雅沙问道。

  “回家。”我拍了拍肩膀上的泥土。

  “那你先把秘宝交出来。”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秘宝?我没有拿到秘宝呀。”

  我们走到了城墙边,自然,城门紧闭。我牵着夏妮走进了那间马棚,地上的泥土有翻搅过的痕迹,看来确实是我们的钱没错了。

  稍作休憩,我把龙旗的来龙去脉跟阿雅沙讲了个清楚。从卡拉迪乌斯的传说讲到帕拉人多年以来的抗争。不过,我略去了最后和她有关的那部分。

  “……所以说,龙旗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潘德拉克堡,涅雷采斯战死的地方。至于它现在还在不在那儿,就没人知道了。”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它呀?这东西随便卖个哪个王公贵族,挣的钱都够换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 !”

  “说的轻巧,那些帕拉人之所以自己不去找,一定是有原因的。你想想,整个卡拉迪亚大陆有多少充满野心的领主大人们,谁不想要?以龙旗为号令,自称是卡拉迪乌斯的传人,准保会有一批又一批脑袋一热的年轻人追随,紧接着带来的就是无休无止的战争。”

  “你一个大男人这么胆小,前怕狼后怕虎的,回去放羊算了,当什么冒险者。”阿雅沙生气的很。

  “小爷我……我还真就不打算当冒险者。”

  “你要是不敢,我自己去!”阿雅沙说着一把抽走了我腰上的钱袋。

  “你不准去!”喊出口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你……反正就是不能去。我……我担心你!对,这一路很危险的。”

  “老娘我还没悲惨到要靠你来保护我。”阿雅沙气愤地说,从袋子里抓出一大把银币塞给我,“省着点儿花,够你回家的。对了,潘德拉克堡在哪儿啊?”

  潘德拉克堡早在那场战争后就焚毁了,仅剩的一点遗址就在北部帝国。龙旗如果没有被毁坏的话,一定会被当时攻克城堡的斯特吉亚人当做战利品带回北境,不可能留在战场上。当然,这决不能让阿雅沙知道。伊斯提娅娜威胁称,不允许我把龙旗的位置透露给任何“说谎者”,尤其是这个和我同行的阿塞莱姑娘。否则的话,帕拉人会采用非常极端的手段制止她。

  “我不告诉你!反正,这东西很危险,我是肯定不会去找的,你也不要去。”

  “安德洛斯,我可真是看错你了!你就好好跟你的骡子和羊群过一辈子吧!”她说着扭过了头,走出了这间马棚。

  “你……你去哪儿啊?”

  “与你无关!”

  阿雅沙就此转身向城里走去。我不忍心骗她,更不舍得和她以这种方式分别。可帕拉人的威胁使得我不得不这么做。她离去的背影和记忆中别无二致,只可惜,这次她不会再抱着满怀的食物,笑嘻嘻地从村子里回来了。

  “阿雅沙……”

  她转身抽出匕首抵在我的喉咙上。

  “我和你没什么情分,安德洛斯。你已经和其他陌生人没什么两样。不想丢掉你的小命和银币的话,现在就在我眼前消失。”

  当晚,我在马棚中坐了一宿。转天一早,我就带着夏妮登上了前往斯特吉亚的商船。

  厄庇克洛忒亚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掩盖了每一块泥泞的脚印。

  每一块,属于这场短暂旅途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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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伊米尔:混沌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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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米尔,准备的怎么样了?”皇帝卢孔走进厄庇克洛忒亚的大厅,向我问道。

  “一切就绪,我的陛下。领主大厅内的每根蜡烛我都检查过一遍;正中央的长桌也叫他们擦的一尘不染,地窖里启封了两桶上好的葡萄酒,一桶是席隆尼亚产的,一桶是洛泰产的,以供您届时选择。”

  “干得不错,伊米尔。”眼前这个步履蹒跚的老人赞许道,“距离晚宴开始还有一会儿,过来,和我下盘古典象棋。”

  “遵命,我的陛下。”

  在大厅的侧面,有一张专供下棋的小桌,我早已将上面的棋盘布置停当。卢孔皇帝惬意地走过去坐下:“伊米尔,按当时我把你们兄弟俩救下来那天算起,你向我效忠有两三年了吧?”

  “三年零五个月了,我的陛下。”

  “我执白子,你先走——有没有想过回家,伊米尔?回到斯特吉亚去?”

  “您请,陛下——我听您吩咐,哪怕是您需要我前去斯特吉亚割下朗瓦德的人头,我也万死不辞。”

  “别紧张,孩子。”卢孔慈祥地笑着,银白色的络腮胡顺着他脸上的沟壑舒展开,“斯特吉亚不是我的敌人,我们之间有着广泛的贸易往来,不会撕破脸皮的。当务之急是惩治那些不遵律法的帝国败类,尤其是那个拥兵自重的加里俄斯。至于南边的拉盖娅,哼,女人当政已经是天大的笑话。”

  “您说的是。我听说那女人嚣张的很,不仅自称卡拉迪亚帝国的正统女皇,还扬言要让她的女儿伊拉继承皇位。”

  “哈,你倒是对此有不少了解,伊米尔。”

  “您说笑了,陛下。我每日侍奉您衣食起居,寸步不离。我就是块儿木头,也多少能学习到一些您的智慧。”

  “卡拉迪亚帝国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我们从来不屈膝于暴君。皇帝本就该由元老院选举,方可即位。阿雷尼科斯保住了帝国最后的力量,人们支持他无可厚非。不过,要是拉盖娅觉得她能以皇帝遗孀的身份,就把皇位攥在自己家族手里,那可真是异想天开。”

  “那些败类可不像您一样尊重和欣赏帝国律法,我的陛下。”

  “将死——你今天可不在状态,孩子。”卢孔轻松钳制住了这盘棋局,我没有胜算。

  “我是在替您担心,陛下。一会儿前来赴宴的那个莫尔孔可并非善类,他是瓦兰迪亚国王德泰尔的长子。既然父亲就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我不认为这个儿子就值得信任。”

  “莫尔孔的想法并不重要,我要的只是他这个人。只要把德泰尔的儿子攥在手里,我不信那小胡子不乖乖就范。你总是多个心眼儿,孩子,这是好事儿。不过,凡事谨慎,这可不像一个斯特吉亚人。”

  “确切的说,我是诺德人,我的陛下。只不过出生在斯特吉亚罢了,我可是一心为帝国,为我的恩人您着想,陛下。”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紧接着,领主大厅的大门“吱呀”的一声被打开了。走进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头发剃的光光的,额头满是汗珠,浅黄色的胡子编织成结,直垂到胸口。

  “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西米尔!进门之前要先敲门!”

  来人正是我的弟弟西米尔,他从小脑子不太灵光,但是力量惊人,个头也长得飞快。这些年他也和我一样跟着卢孔皇帝,不过不像我是贴身仆从,他只能干些力气活。

  “客客客——客人来了。”

  “客人来了让侍女通报一声就行,你不用自己跑上来啊,我的傻弟弟。小心点儿,别把厨房点着了。”我举起胳膊,拍了拍他的肩膀,送他出了门,再回身向卢孔请辞:“陛下,那我先去接待客人,您在这里稍作歇息,晚宴很快开始。”

  “可是客——”西米尔着急的满脸通红。

  “你们这地方真是有够老旧的!”一句语调高亢的叫喊从门外的台阶下方传来,这声音气力十足,只是他的措辞让人听了就没多大好感。

  “借过一下,大个子。”一个全身板甲的骑士从西米尔身旁挤了过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穿着战甲来赴宴。这人的鼻梁十分挺翘,一头棕黄色的长发黏糊糊的披在脑后。我离他约有五六米,都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异味。

  “您就是瓦兰迪亚的王子莫尔孔吧?幸会幸会。”我忍受着他身上散发出的草泥混合着汗液的臭气,上前欢迎,“皇帝陛下正在等您。”

  这莫尔孔倒是狂妄的很,意识到我只不过是卢孔的侍从后,便趾高气扬地走在前面,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陪同着他走进了宴会厅,便转身推着西米尔回到了厨房。今天宴会的主角就是这个莫尔孔,陪同的是一些北部帝国的小家族和厄庇克洛忒亚当地的富商。安顿好西米尔,我便提着两壶酒重新走上了台阶。

  当我回到宴会厅的时候,宾客们已经落座了大半。那莫尔孔坐在长桌一端的主宾位,正在和旁边的一位女士侃侃而谈。卢孔皇帝则坐在长桌的上首,脸色铁青。

  “女士,可否有人当面对您讲过,您拥有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眼睛?连那些沙漠里的钻石,也比不上它们闪亮。”

  我偷瞄了一眼,那女士五官并不出众,只是当地一家天鹅绒厂店主的女儿。莫尔孔大胆的语言惹得她羞红了脸,在座位上扭捏着。

  “咳——很抱歉让诸位等了这么久。”卢孔皇帝开口了,“本来邀请大家去竞技场,是想请大家观看一场精彩的对决的,不过比赛方临时出了点问题,这才让大家白跑了一趟。再次表达我诚挚的歉意,请诸位原谅我的过失。”

  卢孔低沉的嗓音和他礼貌的话语,使得全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莫尔孔阁下,虽然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您给我的感觉非常熟悉,让我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这是老套的寒暄,卢孔见到谁都觉得像自己,“我知道,过去的十几年,我们帝国和瓦兰迪亚人有了一点小小的误会。不过,我相信两国的友谊是经得住历史考验的。”

  大概在这些贵族眼里,几千名将士的性命称得上是“小小的误会”。

  “您不必如此客气,皇帝陛下。”莫尔孔也回应道,“当时侮辱我父亲的是那个愚蠢的老皇帝涅雷采斯,指挥战斗的是加里俄斯将军。我还是相信您的诚意的,皇帝陛下。”

  “小小年纪倒有如此广阔的胸怀,佩服,佩服。”卢孔继续客气地说,“我想您知道,帝国现在遭受了一点变故。那个狡诈的加里俄斯凭借一群死忠的部队,占据了帝国的西部。而阿雷尼科斯的未亡人拉盖娅则霸占着南部肥美的平原。我年岁已高,复兴帝国,我手中的力量远远不够。”

  “您想让我父亲出兵?”

  “正有此意。当然,这两个股势力先朝哪个宣战,我可以参考您的意见。我的建议,是先从西……”

  “您刚才说,南部现在的统治者是拉盖娅,对吧?”莫尔孔打断了卢孔的话,“我听说拉盖娅颇有姿色,虽说年近半百,风韵不减当年,何况,还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您放心,皇帝陛下,我会劝说我父亲出兵南部帝国的。”

  莫尔孔满脸坏笑地坐在那儿,他的这番举动令在场的所有宾客都尴尬万分。瓦兰迪亚地处卡拉迪亚大陆的最西边,紧靠着海岸。若是让他们出兵南部帝国,不仅要先穿过西部帝国的领土,还要提防巴旦尼亚人的偷袭。即便攻下了城池,也只是便宜了紧挨着的卢孔。但凡是个有脑子的瓦兰迪亚人,都不会提出这种损己利人的建议。

  “好!小王子果然才智过人。”卢孔喜不自胜,“拉盖娅正和草原人打的不可开交,我们出兵正是时候!今天的宴会结束后,我就写信给德泰尔,让信使快马加鞭送去。”

  “您不用这么着急,皇帝陛下。”莫尔孔呷了一口杯中的酒,“待我在你们这儿住上几天,洗个澡,再回去禀报父亲不迟。”

  卢孔脸上略过一丝狡黠的冷笑:“可能不止是住上‘几’天,莫尔孔阁下。”随即将杯子重重地砸在桌上。我的弟弟西米尔应声从门后冲出,一把将莫尔孔按住,缴了他腰间的剑。

  “恕我冒犯,小王子。”卢孔说道,“和你们瓦兰迪亚人做交易,手里没点筹码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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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已完结

感谢@W.Fade 的兵种评测,@wzt_728 的物产分布地图,@贤狼赫萝 的潘德拉克战役推演,以及骑砍中文站的开源汉化补丁。为我整理背景设定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

欢迎大家在帖子下回复和讨论对剧情、人物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6-5 20:30
第三十九章上线,距离第一卷完结也越来越近了。
今天成功结束隔离,回到家里。新更新还没有尝试,或许会有很棒的体验。
我的签约也快完成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作者: 329989784    时间: 2020-6-6 18:29
先给你点个赞,然后再慢慢看书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6-8 19:14

四十二章上线,不知不觉已经写了十多万字。虽然读者不多,我还是会坚持把这个故事写完的。

1005704403
书友群来一波好嘛!秋梨膏!
作者: cxd4883    时间: 2020-6-9 08:53
666   支持
作者: ming2259    时间: 2020-6-9 18:17
睡一觉又双被。。。
简直真实,卡拉迪亚大陆土匪山贼多如牛毛
作者: 阵风昔年    时间: 2020-6-11 13:50
膝盖压脖子,紧跟时事
作者: 黑楼黑楼    时间: 2020-6-11 14:59
看了几章,后浪,确实写得好啊

作者: wish木木    时间: 2020-6-12 08:21
关注了,关注了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6-14 12:10
第一卷就要完结啦,之后会更一点番外然后开第二卷

在有毒小说网的签约顺利完成,这本书也就能进入公众视野,而不局限在咱们的小圈子里了。

我之后几个月个人安排会比较忙,所以可能中文站更新不及时。不过在上架之前还是可以免费发布在中文网的,我可以定期更新一次很多章这样。

大家想追同步的话也可以去那边直接读,UI界面会更适合些。如果喜欢的话也可以投推荐票(每日免费领)

总的来说,还是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啦!会继续把这个故事写完的!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6-16 22:11
感谢各位读者耐着性子读完前五十章的故事,希望你喜欢《马缰扣》这样一部作品。

四月三十号提笔以来,不知不觉已经写了十三万字了,整整五十章,也算是给第一卷画一个简单的句号。《马缰扣》这本书,是我独立完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最初来源于头脑一热的几个点子,不知不觉间,就扩充成了一个还算特别的故事。因此决定,用几个月的时间,把这个故事写下去。虽然经验不足,笔法也有些稚嫩,但创作的过程也是对我自己的一个锻炼。未来,我也会试着把自己的阅读积累和脑洞,用更多的方式分享给大家。

在第一卷的创作过程中,我必须要先感谢骑马与砍杀中文站有毒小说网(咕咕阅读)对我的支持和鼓励,尤其是我的编辑落木和中文站的版主泰罗,两人都教会了我非常多的技巧和经验,让我能成功完成第一阶段的写作。

在写到第七章的时候,我就写完了整个故事的大纲,预计这本书会用四到五卷完篇。包括安德洛斯、图里亚多斯和菲奥娜拉都会有很多很多的新故事,会有一些新角色加入,也会有一些我们熟悉的角色离去。

相信读者已经注意到了,在第一卷的结尾,三条故事线都有了一个小小的交代,在第二卷中,不仅这些角色会有更加离奇的冒险,更为丰富的经历,也会有新的角色加入到我们的故事当中,例如崭露头角的伊米尔和西米尔兄弟。三条故事线也即将开始交织,产生更多有趣的碰撞。第二卷的视角会比第一卷更广阔,将不仅仅是几个年轻人的冒险,也会加入一些不同地位、不同年龄的贵族视角,让暗流涌动的卡拉迪亚大陆更加变化莫测。

从明天开始,我会用几篇番外做个缓冲,随后无缝衔接第二卷的故事。同时,在骑砍中文站的连载也将告一段落,从第二卷开始,《马缰扣》的故事将会在有毒小说网独家连载。


链接为https://www.youdubook.com/book_detail/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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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群号为 1005704403


希望大家可以进群反馈对作品的意见,以及催更。

再次向所有支持我的人表达感谢。

感谢每一位《马缰扣》的读者,每一个收藏、每一个评论、每一张推荐票都是对我莫大的鼓励。

感谢我创作过程中对我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每一位前辈,我学习到了非常多的经验和技巧,才能不断打磨故事,尽力把这部故事写好。

感谢我的家人对我创作的支持和赞许。

感谢一直鼓励我的女朋友阿水,她一直在为我默默地加油打气,支持我把这个故事写下去。

感谢为我提供了非常多修改意见的土土和果子,她们总是给我第一手的建议和意见。

感谢我的好兄弟象拔蚌,他一直答应我读书却始终放我鸽子,这使得我坚定了绝不太监的信心。

总的来说,第一卷完结是一个很重要的节点,未来我也会继续在此基础上创作更多更好的故事。

我们第二卷见。

2020年6月16日
银翊
于天津



作者: 黑楼黑楼    时间: 2020-6-17 15:37
我最近在撺掇几个版主搞一个征文比赛,估计是短篇小说,可惜没人接手。。。

作者: 银翊    时间: 2020-7-14 19:04

不知不觉,这个故事已经写到了八十章。很难想象,最初仅仅是因为脑子一热,就在中文站开了这样一个新坑。
确切的说,也是骑砍世界观下的《马缰扣》,让我开始培养网络小说的写作爱好。今后,我也会继续在西幻领域创作,塑造自己的世界观。

我同步修正了这两篇帖子中前面一些章节的错误,以便适合读者阅读。

最近中文站热度不高,我偷偷自顶一下。也希望大家能够点进链接https://www.youdubook.com/book_detail/2398,多多支持我在有毒小说网的数据(明示恰饭)

中文站的汽油们相信都是喜爱骑砍、喜爱卡拉迪亚大陆的。作为第一篇以二代为背景的作品,希望自己能够抛砖引玉,鼓励大家创作骑砍同人,长篇也好,短篇也好,都是弘扬骑砍文学的好办法~

一起写出更多更好的故事吧!

作者: cadcaibf    时间: 2020-7-15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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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思密达大阿达的    时间: 2020-7-15 08:06
银翊 发表于 2020-7-14 19:04
不知不觉,这个故事已经写到了八十章。很难想象,最初仅仅是因为脑子一热,就在中文站开了这样 ...

大多都在潜水毕竟好久没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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