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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潘德同人·亚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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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21-2-1 14:0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壹】
    “我想踏上,我父亲曾经走过的路。”
    我从没见过自己的父母。
    把我养大的村长告诉我,我出生的那年夏天大旱,灼热的太阳仿佛要将人蒸发一般炙烤着大地,半个烈狮境颗粒无收,贝蒙法莱也陷入了饥荒。
    是我的父亲救下了整个村子。
    村长爷爷说他是一位重伤退役的老兵,在我的心中,父亲的形象是威武、英勇的。
    是他在饿昏头的黑心无赖骑士闯入贝蒙法莱烧杀抢掠时挺身而出,捡起放下了多年的剑毅然决然的挡在黑心无赖骑士面前。
    最后他死了。
    理所应当,一个丢下武器多年的士兵,怎么可能是一位装备精良的骑士的对手?但他在一番激烈的战斗后斩断了对方的一条胳膊,逼得对方不得不逃离。
    而付出的代价就是他的生命,胸前三剑,背后两刀,他成了贝蒙法莱的英雄。
    母亲日日以泪洗面,最后在一年后随他而去。
    我成了孤儿。
    若非村长收养和村民接济,恐怕我早就活不下去了,就像这个混乱时代的死去的成百上千普通人一样,默默无闻的死去。
    我不恨我的父母,在我的心中,父亲就是英雄,听说隔壁村子的几个小伙子前不久被领主征召从军,我也期待着那一天,时刻准备着。
    但是村长爷爷却并不支持我参军的想法,每次向他提出参军的请求后,村长的表情总是让我捉摸不透。
    那是一种严厉中又包含着悲哀的眼神。
    村长爷爷当然是不同意我参军的,战争夺走了他的三个儿子,在他心中,我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恐怕早已成了他的孙子,更别提我还是他的孙女琳娜的青梅竹马。
    只要肯留在村子,要不了几年我就能继任村长的职位,迎娶青梅竹马的琳娜,在这混乱的乱世中经营一片净土,与世无争。
    可我还是想参军。
    一场突如其来的降雪使得那年的冬天格外的冷,村子里的那口水井都结上了厚厚的冰。
    骤降的气温摧毁了村长爷爷的健康,他没有挺过那个寒冬,临死之前,他紧紧拉着我的手,用低沉嘶哑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向我叮嘱,出人意料的,他并没有让我留下来。
    “孩子……你父亲的武器被我藏在我的床底,你这孩子和你父亲小时候一模一样,我知道你不会留下来的,但是我希望你记住。”
    “如果你有一天和你父亲一样厌倦了战争,贝蒙法莱是你永远的家。”
    我最后还是没有留下。
    烈狮境和凛鸦境的边境局势突然变得紧张,据说是因为烈狮境的某个领主的军队洗劫了对方的村子。
    不过具体是因为什么都不重要,战争本就是只需要一个理由。
    仅仅一个月后,贝蒙法莱的领主福瑟特勋爵就来到村子里征兵,我从村长的床下取出了一个大木箱,里面装着一把军用剑,一面筝形盾。
    我就这样拿着武器来到了勋爵面前,他从我的眼中看到了我对参军的渴望,正如我从他眼中看出了对战争的渴望一样。
    “你叫什么?”
    “亚伦·比尔。”
    “年龄。”
    “18。”
    “为什么想参军?”
    或许是看到我提着父亲的武器而来,这位一身戎装的领主对我高看了几分,饶有兴致的问了我一句。
    我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定定的望着他。
    “我想成为我父亲那样的人。”
    踏上他曾经踏过的土地。
    我入伍了。
    在离开贝蒙法莱的那晚,琳娜哭的很伤心,在她看来应征入伍就是去送死,战争夺走了她的父亲、大伯和小叔,现在又要夺走我。
    而我只能抱着她沉默不语,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因为我知道,踏上战场的同时,也意味着生命不再属于自己。
    我即祈祷神灵的庇佑,又期望战争早日来临,就这样,我生平第一次踏出了贝蒙法莱的土地。
    【贰】
    “战争,没有想象中的荣誉和美酒,有的只是残酷的杀戮。”
    或许是因为给领主留下了印象的缘故,我只是初入部队就被任命为小队长,手下管着十多名新兵蛋子,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有幸以新兵的身份得到了一件覆皮镶嵌锁链甲,这是只有熟练民兵才有资格装备的防具。
    坚固厚实的防具似乎加强了我的自信心,使得日常的训练中我也充满了动力,对着空气的平砍也让我兴奋无比。
    战斗来临比我想象的要快。
    福瑟特勋爵勋爵此行仅仅带上了一百多名士兵,其中还掺杂着近半的新兵,我们环绕着烈狮境的西南边境巡逻,不知在警戒着什么。
    但是现在我知道了。
    那是只有二十多人的小队,勋爵大人称他们为“异端”、“渣滓”。在夕阳的余晖下,我们百余人向他们发起了冲锋。
    战斗来临,胸膛中的心脏在剧烈跳动,兴奋感令我浑身颤栗,我忘却了死亡的威胁,甚至于连周边的一切都忘却,眼中只有那被我们的突然袭击吓了一跳的敌人!
    领主大人亲自率领十多名身披重装板甲,手握加长红色骑枪的烈狮境骑士一马当先冲入了敌阵将对方的阵型撞的七零八落。
    我兴奋的扑了上去,挥舞着手中的军用剑对着身前目露惊恐的异端追随者当头斩下,鲜血伴随着对方的惨叫声喷涌而出,溅了我一脸。温热的血愈发刺激着我的神经,我一剑捅进对方的胸膛,终结了他的生命。
    第一次杀人,好像也不算多困难。
    战争很快结束,二十多名敌人很快被全歼,对方的头领是一位身穿黑色板甲的骑士,据说是信仰恶魔的“巨力战士”,在被三名骑士围攻最终倒在了染血的钉头锤下。
    我英勇的战斗似乎引起了领主的注意,他也不吝啬给与我小小的赏赐。
    于是我得到了一把轻弩和一桶弩矢,此时此刻的我看起来就像是一位久经沙场的熟练民兵。而非一个新兵蛋子。
    领主大人是一位慷慨的烈狮境贵族,他好战、野心勃勃,但是却也慷慨大方,每次大胜以后都不吝啬在城镇的酒馆里请我们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餐,以及几杯清爽的麦酒。
    随着一场场对流窜在烈狮境内的异端的围剿,我越发感觉我开始适应战场,在战场上表现悍勇的我也逐步高升,短短一个多月就已经实现了三级跳,成为了一名烈狮境步兵,部队中真正的中坚。
    期间经历了大大小小十多次战斗,虽然有几次确实十分危险,但对我而言都是有惊无险。最危险的一次莫过于一名恶魔巨力战士高举着骑枪向我冲锋,魁梧且披挂着沉重马铠的冥界冲锋马踏着急促的步子冲撞而来,我当时几乎以为我的生命就要到此为止了。
    或许有人可以从这种恐怖的重骑兵的冲锋下幸存,但是显然我不在此列。
    但是那根骑枪终究是没有刺在我的身上,一位强大的烈狮境骑士自我身侧疾驰而过,在战马交错之际一枪将巨力战士挑飞,最终我只是被那匹恐怖的战马擦肩而过之时带倒,受了些淤伤,在担架上躺了几天而已,不管怎么说,能够活下来,对于我来说就是好事。
    而最令我兴奋的消息莫过于……战争爆发了!
    凛鸦境和烈狮境的战争终于爆发,双方积怨已久,战争的爆发一开始就进入了高潮。
    潘德历3月23日。
    凛鸦境阿达里安公爵挂帅,十多位领主集结了超过三千人的大军围攻烈狮边境的迷沼堡,艾尔德弗莱德男爵与四百守军被围城内。
    翌日,乌尔里克国王大怒,令艾尔夫万公爵挂帅,率领十多位烈狮境领主紧急集结了过四千大军救援迷沼堡,双方于峭岩湾不远的沿湖平原对垒,且还有源源不断的烈狮境部队正在赶往战场,福瑟特勋爵就是其中之一。
    听到这个消息,有人忧愁有人兴奋,而我自然是后者。
    战争是绞肉机,也是掘金地。和平年代士兵是得不到晋升的,只有在战争中,士兵才有机会鲤鱼跃龙门。
    队伍开始了急行军,我们每日白天仅休息一次,几天之内就赶到了迷沼堡南方的平原。
    在来到这一片区域之后军队的速度逐渐放缓,领主下令我们驻扎休息,调整状态备战。
    这里已经是战场的边缘,拖着疲惫的身体可打不了胜仗。入夜,福瑟特勋爵从城堡内调来的部队开进营地,我们的部队扩充到了三百多人。
    我想过战争会来的很快,事实也的确如此,三百多人的一支部队在并不算特别大的平原上根本难以隐藏。
    第二日,部队的弓手们就在附近发现了敌军斥候的身影,十几名凛鸦境巡林骑兵来去如风,尽管骑兵们全部追击,但还是有着数人逃脱,重骑兵的披甲战马很难追上凛鸦境的游骑兵。
    紧随其后的就是一支正规的军队。
    银白色的甲胄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冷光,装饰的蓝色更是昭示了其凛鸦境的身份。
    近百名骑兵一字排开,尖锐的骑枪直指长空,给人以极为恐怖的心理压力。更不提后方大量的弓手,以及高举双手大剑的步兵。
    这是一支凛鸦境的正规军,数量甚至还要略多于福瑟特勋爵的部队。
    伯根杜斯勋爵。
    从骑士们的交流中我得知了对面领主的身份,凛鸦境的一位好战派贵族。
    没有交流,福瑟特勋爵同样带领着过百名骑兵一字排开,红色的纹饰、罩袍和银白色的甲胄交映,二十多名烈狮境骑士为中心,大量的烈狮境骑兵两翼排开,从气势上丝毫不逊色于对面,甚至清一色的红色带来的压迫感还远胜对面。
    介于烈狮境弓兵孱弱,福瑟特勋爵的队伍中弓兵并不多,步兵和骑兵才是主流。
    而凛鸦境的弓兵才是主力,弓兵在部队中的比例更高。
    我持盾握剑站在步兵阵列中,呼吸仿佛都急促了几分。
    我以为我已经在一次次的战斗中适应了战斗,但是这一刻我还是感觉自己太天真了。
    战斗爆发了。
    当双方的重骑兵向着对方发起冲锋,我们步兵也只能怒吼着扑了上去。
    杀戮开始。
    那本来在军队中高贵无比的骑士老爷原来也会倒下,仅仅是重骑兵交错而过的一瞬间就有三名骑士被骑枪贯穿胸膛跌下马去。
    我举着盾牌和战友们一齐冲向凛鸦境的步兵,密集的箭雨射在盾牌上,稍有不慎就是一个刺猬的下场,举步维艰。
    但虽然艰难但我们依旧坚定的推进了过去,身边不时有战友倒下,他们的盾牌承受不住连续高强度的射击而破碎,下一瞬他们的生命也就就此终结。
    我认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他们和我一起并肩作战了一个月,我甚至能叫的出他们的姓名。
    倒在前方,被三根箭矢贯穿胸膛的那个家伙叫老巴赫,他儿子依靠他参军的微薄薪水在峭岩湾读大学,我过得十分简朴,仅有的消遣就是偶尔和我们来上一把几枚第纳尔为赌注的纸牌,那是他的至宝,是他的儿子在他的生日送给他的礼物。
    一旁地上被一根箭矢射穿脑袋的那个家伙,他叫杰森,是家里的独子,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妻子幼儿,他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
    再后方那个被射成刺猬的汉子,他是尼克,一个老兵油子,曾经在战场上救过我三次,这次打仗之前,他还说过如果能停驻在峭岩湾,他要请我在峭岩湾酒馆好好喝上一杯……
    我的心中怒火中烧,双眼都变得赤红。
    这是一个多月以来,我们遭受损失最严重的一次,仅仅向着敌方步兵冲锋的途中,我们就战损了超过三十人。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战争没有想象中的美好,本质不过是杀戮与被杀戮而已。
    仿佛从幻想中跌入深渊,我怒吼着扑向敌方的射手,然而出现在我视野中的并不是惊慌失措的射手,而是一个个身披重型甲胄,手握双手大剑满脸冰冷的高地战士。
    他们嘲讽的望着我们,仿佛在讥讽着我们的自不量力,挥舞起手中的大剑当头斩下,我们脆弱的甲胄在他们的剑下就像纸一般脆弱不堪。
    我们败了。
    尽管领主大人在骑兵战场上击了敌方,但也已经损失惨重,对于步兵上的劣势无力回天。
    我们跟随领主大人的身影慌乱的逃离战场,直到友军的接应部队赶来,我们竟然仅仅只剩下了不到百人。
    现实仿佛像一盆水,浇灭了我心中的火。我只是个小兵,对于战争的局势无力改变。
    望着清点人数的领主大人,想起一张张再也见不到的面孔,我的心中逐渐对战争产生了厌倦。
    因为受损严重,城堡兵力空虚,领主大人决定撤离战场,我自然是没有任何异议,在经历了一场大败后,能够逃离那个绞肉机,士兵们自然是求之不得。
    但是天不遂人愿。
    我们被伏击了。
    近百名由各国兵种掺杂,甚至还包含着异端的部队挡在了我们面前,我的领主斥责他们为“流寇”“战争的鬣狗”。
    而我也在骑士们的交流中得知了,他们的主人是传说中的预言之子,潘德血脉的最后一人。
    当然,什么潘德不潘德的我并不在意,对于一个普通的小兵来说,我只需要知道是否要拔剑就对了。
    战斗不出预料的爆发了,从对面这支杂牌军中却冲出了一道身影,他骑着来自神秘的长河镇森林中诺多精灵培育的精灵战马,身上穿着虽精良但却明显不是一套的铠甲。
    领主大人率领着十多名骑士冲向他,但却在几个来回之间被全部挑翻下马,那些傲慢强大的骑士老爷在他手下仿佛成了孱弱的农夫,根本不是一合之敌。
    我从未见过如此强大的人,那神俊的战马仿佛和他融为一体,在战场之上恍若灵活的精灵一般,英武不凡。
    不知为什么,我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或许成为他那样的人,就能以一己之力改变战争的走向了吧。
    敌方的军队直冲而来,我们本就是溃军,在领主大人都战败的情况下自然很快就溃不成军。
    我近乎是被战友们推搡着逃离了战场,我们成为了逃兵。
    我们自由了。
    【叁】
    “不知为何,我想追寻他的身影。”
    逃兵的日子没有那么好过,我们一行二十三名烈狮境步兵在接下来的日子中流亡了半个烈狮境边境,因为逃兵的身份,我们不敢进入城镇,只能在野外向狡诈的商队高价购买食物。
    就这样一路流亡,我依稀觉得周围的一切逐渐熟悉,这是贝蒙法莱的土地。
    我们路过了贝蒙法莱,我却只能遥遥的望着那炊烟袅袅的村落。
    我不敢回去。
    私藏一个逃兵的后果很严重,而且我也不想就这样灰溜溜的逃回贝蒙法莱。
    最后我们一路走向南方,直至偏离了烈狮境的边境,来到了广袤的南方大草原。
    这片广袤的草原是德夏公国的土地,但是很不巧的我们仅仅刚踏入这里就遇上了臭名昭著的辛加尔奴贩。
    一名邪恶且强大的辛加尔妖妇带领着三十多名辛加尔骑手将我们包围,我们虽拼命反抗,但仍然不是对手,在广阔的平原上,骑兵对步兵的优势近乎是碾压性的。
    在乱战中,我从马背上砍翻了一名敌人,夺走他的战马一个人逃离了战斗。
    或许我真的很懦弱吧。
    在亡命奔逃的路上,贝蒙法莱的回忆逐渐浮上心头,青梅竹马的琳娜的面容在记忆中越发清晰,我越发思念我的故乡,管他什么荣誉不荣誉!大不了当一辈子的农夫!
    我日夜不停的向着贝蒙法莱的方向奔驰,马背上的颠簸也逐渐习惯,直至我来到了贝蒙法莱的村口。
    我看到的却是一片废墟。
    一片焚烧过后的废墟。
    我疯了一般冲入被烧的焦黑的废墟,依照记忆的方向来到村中,一棵枝叶被烧尽,仅剩焦黑树干的橡树映入眼帘,那是我小时候和琳娜一起亲手栽种的,此时已经生机全无。
    我不顾废墟中仍然灼热的焦炭,赤着手在满地的废墟中疯狂的扒拉着,脑子里想的全都是琳娜的面容。
    我最后找到了琳娜,不过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从废墟中找到一面被丢弃的破盾,上面刻画的飞龙图纹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凛鸦境!!!
    我疯了一般在废墟中咆哮怒吼,发泄着心中的怒火,可是最后我只能静静地将琳娜的尸体埋葬。
    不然,又能怎么样呢?
    我只是一个小兵,一个逃亡的小兵。
    一个懦弱的,弱小的烈狮境步兵而已啊……
    拖着疲惫的身躯我离开了贝蒙法莱的废墟,浑浑噩噩游荡在德夏的土地上。
    我接连做了十几个晚上的噩梦,梦中向我冲锋的恶魔巨力战士、冲锋途中倒在眼前的战友们、燃烧着烈火的贝蒙法莱,以及琳娜的笑颜不断闪过,我不禁在想,如果我当初没有离开贝蒙法莱,是不是我就能在凛鸦境屠戮贝蒙法莱的时候带着琳娜逃走了?
    就这样一次次从噩梦中惊醒,我恍若丢了魂一般游荡着,直至一天,我来到一个村落面前。
    燃烧的村子,冲天的硝烟,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怒吼,我愣愣的站在村子面前,仿佛回到贝蒙法莱被洗劫的那一天一般。
    没有犹豫,我拔出剑冲进了这座名为希赫巴沙的村子,入眼所见的是一群土匪正狂笑着砍杀着村民。
    我目眦尽裂,那一个个惊恐的村民在我的眼中仿佛成了贝蒙法莱的村民,那一个个熟悉的面孔。
    我疯魔一般冲入战场,砍杀着肆虐的土匪。
    原本的屠戮者成了被屠戮者,恍惚中分不清这里到底是贝蒙法莱,还是希赫巴沙。
    我持剑矗立在满地的尸体中,鲜血染红了我的防具,脸上溅满了星星点点的鲜血,最后,我倒在地上陷入了昏迷。
    那一晚,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没有离开贝蒙法莱,村长爷爷没有去世,在他的见证下我和琳娜举行了规模不大但很热闹的婚礼,得到了全村的祝福。
    婚后我和琳娜生了一对儿女,男的叫亚历克斯,女的叫雅伦娜……
    但梦终究会醒。
    我是在希赫巴沙村长家的床上醒来的。村镇医生帮我处理了伤口,因为我救下了整个希赫巴沙,我受到了整个村子的尊敬,村长家的女儿对我格外热情,据说那晚是我从土匪刀下救下了她。
    但是那晚我的脑子里只有琳娜和贝蒙法莱,压根没有注意过她。
    望着这一幕,我突然感觉和我父亲经历的一切多么相似。
    不过他死了,而我没死而已。
    我受到了生平以来最好的招待,但是我却总觉得这并不属于我。
    战士的生涯,应该是在战场上。
    但是我的思想却也产生了转变,脑海中预言之子那勇猛的身影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的梦里,出乎预料的,我并不恨他。
    我做出了一个决定,学习骑马。
    一个步兵在平原上永远战胜不了一个骑兵,而一个骑兵下马依旧是优秀的步兵。
    所幸德夏的村落最不缺的也就是马,在村子里最好的牧人的热情教导下,我逐渐掌握骑马的技巧、马战的本领,以及长杆武器的使用方法。
    我在希赫巴沙度过了一个多月平静的时光,但我还是决定离开,我的离开受到了希赫巴沙村民的热情挽留,仿佛我是一名受人崇敬的大英雄。
    但是我很冷静,我始终知道,在潘德的舞台上,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兵。
    离开希赫巴沙后我一个人踏上了旅程,我游历了半个德夏,我曾与审判庭一同对战辛加尔人,也曾向偶遇的德夏御风者请教马战的精髓,在日复一日的游荡、战斗中,我逐渐变得强大。
    原本难以对抗的三十人辛加尔贩奴队,现在我一人就可以取胜,我的马术逐渐精深,隐约有了几分御风者的影子,我的名声逐渐传播,游侠亚伦的名声传遍了辛加尔、艾科希曼、托巴,甚至就连沙漠深处的纳尔达都流传着我的名声。
    商队视我为朋友,审判庭称我为可敬的义士,甚至就连御风者战团都曾经向我抛出过橄榄枝。
    但没有人知道,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兵而已。
    一个因为怯懦、天真、幼稚而失去朋友、恋人、故乡的逃兵而已。
    后来我受到圣裁官拉斯穆·德法提卡的委托来到了巴克斯帝国,潘德的东南方。
    这片土地被拜蛇教侵蚀,在侦查了三个被拜蛇教献祭的村落后,我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巢穴,一处隐藏在山间峡谷里的营地。
    在德夏游历许久我早已不是当初的我。
    身着带披风全身板甲,头戴覆面盔,钢铁臂铠,抛光战靴,现在的我早已不再是曾经的烈狮境步兵,或许称我为探险英雄更为恰当。
    从腰间抽出乌木贵族剑,这是我在战斗中结识的某位探险女英雄赠予我的武器,那个比女武神还强壮的女人曾告诉我,战士的一半实力来自武器,我感觉她所言不虚。
    潜入的过程颇为顺利,毕竟对于一名强大的战士来说,潜入只要能够直面对方就好了。
    蛇教的武士们手中的弓弩无法击穿我的板甲,而他们的锁甲在我的剑下恍若无物,锋利的乌木剑可以称得上削铁如泥。
    但是最后环节却出了问题。
    守护阿兹·达哈卡神庙的蛇教女祭司和十多位巨蟒骑士的防备力量很棘手。
    我陷入了苦战,这群信奉邪神的邪教徒并不好对付,以我一人的力量在他们的主场以一敌十还是太勉强了。
    但就在这时,有人对我伸出了援手。
    鲜红如同烈焰一般的甲胄上刻画着金色的凤凰图腾,这种别名不死鸟的神兽是古巴克斯的信仰图腾之一,也让我认出了来者的身份。
    凤凰骑士。
    一个自海外巴克斯大陆漂洋过海而来的强大骑士团。在大陆游历数年,我远比之前知道的多。
    我知道,那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身影是传说中的预言之子,传说中要一统潘德复兴王室之人。
    我知道烈狮境是阿尔弗莱德窃国而建立的国家,狮骑士团双手沾满鲜血与阴谋。
    我知道,拜蛇教的阴影、吞噬者的威胁始终未曾离开潘德。
    也正因为我知道,所以我什么都不能说。
    在一名探险英雄和凤凰骑士的合力下,我们最后彻底毁灭了这个蛇教驻地,在焚毁阿兹·达哈卡神像之时我恍惚间好像听到了神灵的声音,但我并不在意。
    他是凤凰骑士团的一等爵士贝尔兰,听闻我的身份后邀请我前往凤凰骑士团驻地阿美拉堡做客,我自然同意。
    在阿美拉堡,我见到了潘德凤凰骑士团的大团长,巴克斯帝国的提图斯将军。
    这位以残酷著名的领主在我面前却显得十分热情好客,我知道他是看上了我的实力。但是我却并不想介入巴克斯帝国的战争,在我看来帝国间的征伐不过是让战争一次次爆发。
    让悲剧一次次重演。
    我婉拒了提图斯将军的邀请,但是却没有拒绝贝尔兰爵士的邀请。
    不过他的邀请是加入凤凰骑士团。
    长久的游历中我明白,个人的强大始终是个人,永远无法左右一场战争、一个国家的局势。
    但是一个骑士团可以。
    那一天,我一个人在阿美拉堡的竞技场上战胜了三位凤凰骑士,作为一名早已名声在外的探英,潘德上能够在单挑中战胜我的人已然不多。
    从此我的称号不仅有“游侠亚伦”,更有“凤凰骑士团一等爵士”。
    我并没有在阿美拉堡久驻,而是前往了帝临港,那里最近传出恐惧军团登陆的消息,这才是圣裁官委托我前来的目的。
    深夜的帝临港酒馆,我端着一杯酒静静地坐在角落里自饮自酌,长久的旅程中我养成了饮酒的习惯,适量饮,不贪杯。酒精可以麻醉我的神经,令我入睡时不会再做梦。
    特别是有关琳娜的梦。
    酒馆中的酒客们吹着牛聊着天,不时可以看到驻扎在帝临港的帝国军团士兵光临。
    突然酒馆的大门被推开,一行数人踏入酒馆,来者皆是一身重装板甲,周身仿佛萦绕着一股杀伐之气。
    而我的动作却是一停。
    是他。
    虽然当初没有见过他的容貌,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那种气质是旁人永远也得不到的。
    潘德王血的气质,天生的王。
    他和酒馆的老板似乎相熟,随意的聊了几句,便将几个鼓囊囊的袋子扔在了桌上。
    “朋友们,这位慷慨的大人愿意给今晚每个到这里来的人买一杯这里最好的酒,让每个人知道我们伟大的预言之子对帝临港的慷慨!”
    酒馆里的人们都兴奋的欢呼起来,我却只是静静地望着他。
    数年不见,他的身上多了几分铁血。身上的装备更加精良,身边也多了很多伙伴,不少都是声名在外的名人。
    如诺多族的流放者里萨迪兰,背离黄昏骑士团的一等爵士乔斯林等。
    或许他并不认识我,但不代表别人不认识。
    乔斯林只是在他耳边轻语几句,他就将目光投向了我。
    “尊敬的游侠亚伦阁下,不知道可否有幸请你喝一杯?”
    他含笑望着我,从他的眼中我看到了征服与铁血,看到了仁慈与慈悲,也看到了决心与使命。
    “当然,尊敬的预言之子阁下。”
    你或许根本就不知道,你面前这个在德夏名声远扬的游侠亚伦,曾经是在你铁骑下慌乱逃亡的一个普通小兵啊。
    不出预料,他向我发出了邀请。
    我是凤凰骑士团的一等爵士,审判庭圣裁官的好友,德夏超过五成领主都和我打过交道。
    只要我肯加入,任是哪位君主都愿意许以我城堡、采邑和军队,以及正式的贵族头衔。从哪个方面来看,我都没有加入他的必要。
    但是话到嘴边,我却迟疑了。
    有一点是别人给不了我,而他可以给我的。
    覆灭凛鸦境。
    有些仇恨一直不说,不代表我已经忘却。相反,我将它记得更深刻,甚至刻到了血液中,骨髓里。
    我不知道是谁毁灭了贝蒙法莱,但我只需要知道是凛鸦境的领主就足够了。
    五国之间有着太多权利倾轧,他们会战争,但很难打到灭国的程度,他们总是权衡利益之下才会行动。
    而预言之子不同,他已经在长河镇自立,并且和凛鸦境在伽图大草原上屡发冲突,战争一触即发。
    “明日帝临港会有一场竞技大会,你如果能在上面战胜我,我就加入你的队伍。”
    我不知道为什么鬼迷心窍的说出了这番话,不过我并不后悔。
    第二日的竞技大会他如约而至,我穿上了红色的斗士甲,握起了木质的练习武器。
    帝临港参赛的军团士兵完全不是我的对手,甚至于一些暗影军团的暗影百夫长也被我战胜,不出意外,我和他在决赛相逢。
    “游侠亚伦,我们可是立下了约定的。”
    “那就……拼尽全力战胜我吧!!!”
    【肆】
    “我回来了,再也不会离开。”
    我败了,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结局。
    我加入了他,成为他的队伍的一员。他很信任我,每次的战斗我都是伴随在他身边的一员。
    他的日程很繁忙,他似乎永远不会疲惫,总是奔驰在潘德的各处,我们一起在帝国的疆域上清扫拜蛇教,一同在伽图草原上和伽图军阀交手,并肩在德夏击败辛加尔的奴贩,也一并与沃夫伯德的杀人团血战。
    但是不管再忙,我也会每年回到贝蒙法莱,来到琳娜的坟墓前坐一坐。
    后来,他与凛鸦开战。
    虽然他的力量确实很强大,但他的势力远不够。
    我见过他在寒冷的深夜坐在长河镇的王座上眉头紧锁久久无言,也见过他在战场之上身先士卒不顾死生。
    凛鸦的寒风吹向长河镇,前线的部队屡屡受挫,凛鸦的龙骑士团征召了一支三百人的骑士队伍,新生的狮鹫骑士难以抵挡,这是底蕴的差距。
    我连夜离开了长河镇,有人说我贪生怕死背叛了他,但是他却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他相信我,正如我相信他。
    我回应他的信任的方式,是一支凤凰骑士团的军队,不死凤凰击溃了北地飞龙,我以最完美的方式回应了他的信任。
    后来,他以一个个近乎传奇的以弱胜强的战役战胜了凛鸦,依照约定,格雷戈里四世交出了国宝,龙骑士团被解散宣告非法,而他放了格雷戈里离开。
    但是我没有。
    那一夜我一人挡在了格雷戈里逃离潘德的船队前,那是血腥的一夜。
    自那以后,我就离开了他的部队。
    我一个人回到了贝蒙法莱,脱下了盔甲,收起了武器,在这乱世之中收留难民重建村子。
    再后来……
    在新潘德帝国,一个名为贝蒙法莱的村子。
    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坐在炉火边,给村里的孩子们讲着一个既懦弱又天真的普通士兵的故事。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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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l-leung  在2021-2-8 14:29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Anesthesia-  在2021-2-3 22:48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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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4 12:0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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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6 00:5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作者君加油更新啊,就喜欢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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